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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放炮时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用放炮的方法贯通井巷时,为了保证贯通,不出任何事故,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测量人员在巷道贯通前,必须勤给中腰线,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打眼工和爆破工要严格按中腰线调正方向和坡度,布置炮眼。

二、贯通放炮前,要加固贯通地点支架,背好帮顶,防止崩倒支架或冒顶埋人。

三、距贯通地点5m内,要在工作面中心位置打探眼,探眼深度为进度的2倍,眼内不准装药,在有瓦斯工作面,放炮前将探眼用炮泥封死。

四、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m(冲击地压煤层掘进工作相距30m)前,地测部门必须事前下达通知书,并且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还必须正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不准贯通,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1%以下,掘进的工作面方可装药放炮。

五、由班组长指派警戒人,并亲自接送,在班组长指定的专人接班以前,警戒人不得擅离岗位,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六、按预测位置应贯通而未贯通时,应立即停止掘进,查明原因,重新采取贯通措施。

篇2:空巷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煤矿探放水“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和煤矿探放水在探测采空区或空巷时,钻孔终孔水平距不能超过3m,垂直距离不能1.5m,两帮边距为20m,超前距不能小于30m的规定,我公司地测科严格按规定执行并编制探放水设计。但是,我公司是由原来的三个小煤矿整合而成,由于过去小煤窑无序开采,造成巷道错综复杂,采空区或空巷频繁出现,给探放水工作带来许多困难,致使探水钻孔不能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钻探,遇到空巷或采空区无法达到设计要求。为此在探测到并确认采空区或空巷时,确保掘进安全与其贯通,特编制此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李智群

副总指挥:贾君智张忠贵

成员:温培军高玉龙冯光宇戎兴华侯德平探水队长

施工队负责人

(1)贯通工作总指挥由总工程师负责,负责在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期间出现问题时,采取相应措施及贯通工作的整体指挥。

(2)贯通工作副总指挥由生产矿长、安全矿长负责,负责贯通时的现场指挥及安全监督工作。

(3)成员职责:

1>调度室负责巷道贯通期间对各项工作进行协调。

2>施工队负责正常掘进贯通。

3>通风区负责巷道贯通期间通风系统调整和瓦斯检查工作。

4>安监站负责贯通前后的安全监察工作。

5>探水队负责探放水工作。

二、安全技术措施

1、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打好防止钻机移动的戗压柱。

2、、开钻前,必须清理浮煤、杂物,保持行人畅通,并由机长负责组织人员检查钻机、水泵,电机等是否正常,戗压柱是否牢靠,巷道是否安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3、由测量人员按设计进行标定,确定探水孔位置,每班钻进记录必须清楚,准确掌握好尺寸。

4、在钻进的过程中钻进困难时,要增加钻孔数量多方位改变钻孔角度直至确认采空或空巷后,瓦检员必须立即检测孔内气体变化情况,是否有有害气体溢出,并测定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如钻孔出水,必须及时判定水源,化验水质,每隔5分钟观测水量、水压变化情况,钻孔出水量较大时,必须用孔口阀门控制出水量。不得强行钻进,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如发现孔内水量有显著增大时,不得拔出钻具,钻杆后面不能站人,防止水压过大造成伤人事故;水量确实过大,排水能力达不到,当班机长组织人员立即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汇报调度室,撤出受威胁区内所有人员。

5、当探到水源后放水时,为保证安全必须注意:

①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放水时必须撤出放水点以下受水威胁的所有人员,并应规定人员撤退路线,保证路线畅通。

②正式放水前,应进行水量,水压和煤层透水性试验,如发现管壁漏水和放水效果不好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③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放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沟、水仓容量,控制放水量,保证不淹巷道和不淹矿井。

④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视钻孔出水情况,定期测定水量和水压,并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发生变化,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⑤。探放水工作地点及工作面的所有机电设备必须做到防爆性能合格。

⑥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低洼处使积水能全部放干,并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6、当探到空巷确认无水后,为保证安全掘进必须注意:

(1)每班掘进开工前必须进行“四位一体”的安全检查,包括:队长、跟班队长、安检员、瓦斯员,确认安全后方可掘进。

(2)掘进时时刻观测工作面变化情况,有出水、顶板压力增大等预兆,立即停止掘进,撤人并汇报调度室。

(3)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监护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危险隐患,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施工人员,采取措施处理方准继续施工。

(4)在与空巷贯通过程中,将棚距缩小至300mm,加密支护,保持巷道断面。带班经理,班组长,队干必须现场指挥,现场交接班,将本班未处理隐患、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详细交代清楚,直至与采空区或空巷贯通。

篇3:巷道贯通开口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在采掘过程,为了贯通和开口的需要,做到合理布置须在一定的范围或一定长度贯通巷道,形成联络,开切眼等,为了保证安全的原则,特制定本措施。

一、巷道贯通时安全技术措施。

1、对于巷道的贯通,一条巷道放炮时,另一条巷道煤壁上的小煤块受到震动掉落时,应停止一条巷道的作业。

2、选择风量较好,距离较短的巷道作业,另一条巷道打好临时栅栏,挂上警示牌,严禁人员入内。

3、对以停工的巷道不得停风,瓦检员必须按程序对该停工的巷道进行瓦斯检查,密切观察其情况是否有异常。

4、作业巷道应严格一炮三检制度,不得擅自放炮,必须由停工巷道检查瓦斯的瓦检员,放炮员返回后,且二个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为放炮的安全指数,两个巷口专人警戒好,才允许装药放炮。

5、贯通后,应立即停止停工巷道的局扇,防止风流紊乱,形成合理通风,等风流稳定后方可作业。

二、开口的技术措施

1、开口时,必须按长度、方位角、选择地点开口,不得随意开口。

2、四不开口,顶板有断层、破碎处、淋水处、巷道超宽处。

3、开口处应选择顶板完整,无断层、无破碎带处,严禁开对口。

4、开口前,对选定的地点处,必须加固支护,按规程规定开口,不得损坏开口处的顶帮。

5、开口要求,高2米,宽2.2米,按所定的方位角成直线,及时支护,严禁超空,最大超前距为1.5米。

6、开口时必须缩小口径,以免扩大断面范围。严禁盲目对切眼和其他巷道的开口。

惠水县长田乡金顺煤矿

2013年11月15日

篇4:地面煤仓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当地面煤仓出现卡煤、矸现象时,需采用放炮的方法进行处理。为确保放炮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操作,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井上放炮条文的规定。人员不得进入煤仓,如确需进入,必须系牢安全带和保险绳。

2、装药前必须对放炮地点20米内范围洒水降尘。

3、必须采用经部委批准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每次放炮只准使用一发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能超过450克。

4、放炮员必须把炸药和电雷管分别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包和雷管盒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炸药箱包必须放在避开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每次放炮时都必须把炸药箱包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在所有放炮威胁安全的地点必须停电,在所有可以通入放炮地点的通路上必须有专人设好警戒,警戒距离不得低于100米。

6、放炮现场由调度室统一指挥,警戒人由调度室亲自安排和撤回。

7、如果煤仓内有积水严禁放炮,必须排完积水,经安全部门检查验收后放可装药放炮。

8、放炮后仔细检查有无遗漏的炸药、电雷管等物品。处理瞎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9、未尽事项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认真执行。10、实际生产过程中如出现其它问题,应另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篇5:采用放炮法处理煤仓堵塞安全技术措施

一、堵塞煤仓位置:

二、作业时间:

三、现场跟班队长:

四、煤仓处,应配备大锤、钢筋钎子,如煤仓堵塞,在队长或班长监护下,人员在煤仓外口,用长柄钢钎处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经捅、撬等人工方法无法处理时,跟班队长或班长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通知放炮员、瓦检员前去处理,同时通知安检科,安排人员现场监督。由跟班队长现场组织有关人员贯彻经过审批的放炮处理煤仓堵塞措施,并签字。

五、施工前,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有学习签字记录,签字记录本由施工队保存备查。

六、放炮地点炸药,由我队火工人员领取,放炮员只能领取雷管,不准药管同带,使用不完的药、管要及时交回药库。

七、放炮处理煤仓堵塞时,必须检查放炮地点20m以内、煤仓内堵塞部位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小于0.8%时方可装药放炮。

八、处理煤仓堵塞时,严禁任何人员钻入煤仓内观看、捅撬、装药,监测气体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装药部位由现场跟班队长指定,应避开给煤机固定螺栓及其它易损设备,并尽可能地采取保护措施,装药时,严禁开动皮带和给煤机。

十、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煤仓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十一、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节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超过450克。

十二、放炮前,作业地点20m以内都要洒水降尘除尘,若一次放炮未处理通,要等溜煤眼内无煤尘飞扬后在洒水除尘,在瓦斯不大于0.8%时方可再次放炮。

十三、煤仓处我队应备用十根长度不小于2m的炮棍,当堵塞处离煤仓口较高时,应把被筒炸药捆在炮棍上,往上举到堵塞处进行放炮处理,往上举时,必须有专人看护。

十四、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把口制度。

十五、煤仓附近不得堆放杂物,以利撤退。往煤仓内装药时,装药人员要看好退路,并在安全地点(能有效防止煤仓内突然冒落煤体伤人的地点)向上装药。

十六、放炮前,必须由现场跟班队长负责布置专人警戒,撤人距离:距放炮地点不低于70m的所有通道。

十七、措施由现场跟班队长全面负责贯彻执行,严格执行处理煤仓堵塞措施中有关规定。

十八、出现以下情况,不得装药放炮:

1、煤仓未经捅、撬等人工处理的。

2、跟班班队长、放炮员不在现场的。

3、措施未学习清楚,无签字记录的。

4、煤仓处无洒水降尘装置。

5、作业地点20m以内瓦斯浓度超过0.8%的。

6、不设警戒的。

7、无安检员现场监督的。

十九、当施工地点出现威胁安全的情况时,要立即停电撤人。待安全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

二十、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放炮员、跟班队长一并巡视放炮地点确定无误后,方能进行工作。

二十一、其它未尽事宜,按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上级矿有关规定执行。

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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