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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一、概述

为了保证井下发生停电、停风时,现场工作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点及恢复送电时井下能及时安全顺利排放巷道内聚集瓦斯,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特编写本措施。

二、组织机构及各成员职责

组织机构

?总指挥长:矿长

?副总指挥长:总工?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指挥中心成员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采掘队队长

各成员职责

?总指挥长:矿长,是处理停电停风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负责人、副矿长、各科(队)长协助下,制定恢复供电、瓦斯排放方案。

1、技术科技术负责人,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2、各有关副矿长:根据事故处理措施,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3、安全科科长:根据批准的事故处理措施,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事故处理措施落实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

4、技术科科长:向指挥部提供发生事故前掘进生产部署情况,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5、通风科科长:在发生停电停风时,立即要求各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当全矿发生停电事故时,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恢复供电后瓦斯排放工作,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6、机电科科长:当发生停电时首先要确认停电事故原因和可能的停电时间;根据停电事故原因,确定供电应急办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快尽可能的恢复井下正常供电;若为故障停电,组织人员立即抢修,尽快安全恢复供电;机电科必须做到有电工人员值班,值班电工人员须具备处理常见供电故障的能力;同总指挥长联系,做好电工人员配备和变电所人员配备工作;做好相关供电人员的各种电气培训工作;提前做好线路巡查和各用电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做好电气设备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修工作;同总指挥长联系,提前做好避雷器、变压器、高压柜、高压电动机的预防性试验工作;根据总指挥长命令,负责检查、检修停电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保证恢复供电后正常运转。

7、供应科长:负责保障排放瓦斯时所用设备材料。

8、有关的科队长、班组长:负责采取措施将巷道内所有施工人员有组织地带领撤退至安全地点,并将现场停电停风事故性质、范围、发生原因和人员撤出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总指挥长的命令,完成有关事故处理任务。

9、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总指挥长、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总指挥长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临时指挥部设在煤矿调度室,所有人员在接到通知5分钟内必须到达。井下在恢复正常供电后,通风科、机电科、安全科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下井,现场指挥并参与瓦斯排放工作。

三、停电、停风后汇报程序

(一)、井下一但发生划停、电停风,立即停止作业,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带:

1、当发生全矿停电,主风机停机运转时:地面调度室立即通知到井下各工作面并组织人员将防爆门打开,使进回风井形成自然通风;井下各工作面所有施工人员一但发现工作面无风或是微风时,立即停止施工撤到副井,由调度室统一安排人员上井;工作面瓦检员、掘进队跟班干部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并在上井后清点本班人数。掘进队维护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巷道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2、当主扇发生停电(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时:立即打开回风井防爆门,形成井下自然通风,井下所有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并撤到副井,工作面瓦检员、掘进队跟班干部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掘进队维护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巷道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人员立即命令把所有人撤到主、副井自然通风处。

3、当工作面发生局部通风机停电事故(主扇正常运行)时:工作面施工人员立即撤到新鲜风流内;工作面跟班瓦检员、掘进队跟班干部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掘进队维护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4、当发生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时,调度室都应立即通知各组织机构成员,尤其是相关电气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调度室或发生地点,协同机电人员做好事故判断工作,并就相关问题及时和上级变电所联系,尽早恢复正常供电。若停电时间过长,井下工作人员须在瓦斯检查员的监护下,做好井下各开关架高及其它电气设备的防进水工作;通风队人员要保证风筒距迎头的距离符合规定,煤巷风筒距迎头不大于5米。岩巷风筒距迎头不大于10米。

5、相关机电人员发现突然停电后,无论是否接到调度通知,均须立即赶往地面变电所,或用电话同调度联系,明确停电原因,积极参与恢复正常供电的工作。机电科长或技术员应就可能的停电原因或排除故障所需的时间或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时同调度室联系,使调度室清楚事故情况,以便汇报相关领导,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6、恢复正常供电后,各处的送电均须依照瓦斯排放小组的安排依次送电,每恢复一处正常供电,相关操作人员必须向指挥人员汇报,恢复正常供电工作半小时后,参与该工作的机电人员方可离开;

7、计划停电,依据相关停、送电措施执行。

?8、工作面瓦斯未排完之前不得往工作面送电。

(二)、停风后跟班队长、掘进班长、瓦检员的职责

跟班队长职责:

1、工作面停风后,及时将工作面所有的人员撤出。

2、撤人时,安排专人将就近的电话移到人员所在位置。

3、人员安全撤到安全地点后,清点人数报到调度室,并将所在位置及电话号码告诉调度室。

4、守在电话旁等候调度通知,协调相关事情。

5、风机专用电源送上时,不能马上开启风机,要按瓦斯排放顺序进行排放,等调度室通知开启风机时,安排当班维护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完毕,掘进队长、通风班长同瓦检员进入巷道全面检查瓦斯。

7、瓦斯排放完毕,接到调度室通知送动力电时,安排当班维护电工将动力电源送上。

掘进班长职责:

1、停风后命令当班维护电工将所有动力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2、通知沿途工作面撤离,并在瓦斯流经路口设置警戒。

3、在回风口处设置警戒,瓦斯未排放完不得让任何人进入停风巷道。

4、在回风口处搭设栅栏,揭示警标。

5、瓦斯排放完毕,解除警戒,拆除栅栏。

通风班长、瓦检员职责:

1、巷道停风后,通知掘进队长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出。

2、检查完最后一遍瓦斯,将瓦斯浓度和停风影响地点及撤出人员所在位置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3、监督当班维护电工将所有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4、在巷道回风口每5分钟检查一次瓦斯,并将瓦斯情况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5、风机专用电送上后,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20米的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同意维护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时,控制全风压混合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使全风压混合风流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7、当瓦斯浓度稳定后,将瓦斯浓度和所排放的巷道报到调度室。

8、到接到瓦斯排放小组组长指令后,通知掘进队人员工作。

四、排放瓦斯步骤

(一)当全矿停电停风时:

1、在恢复供电后,调度室立即通知风机房开启地面风机向井下供风。

2、在恢复供电后先恢复主风机动力电,开启主风机将主副井内瓦斯稀释到0.5%以下,再恢复进风井提升系统供电,在井口设置警戒。

3、通过监控监测系统观察主要进回风巷道内瓦斯情况,在主要进回巷道内的CH4、CO2浓度小于0.75%并稳定30min后,瓦检员、安全员及参加瓦斯排放人员入井检查瓦斯情况,

4、人员进入井下后先由瓦检员检查全风压风流中瓦斯情况,在全风压风流瓦斯及二氧化碳情况正常且无局部积聚情况下方可进行工作面瓦斯排放工作。

5、瓦检员首先检查机电设备处10m范围内瓦斯浓度,在机电设备处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逐级送电。然后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向调度汇报。

6、在得到调度室排放命令后,给局部通风机送电,开启局部通风机,进行工作面瓦斯排放工作。

7、在排放瓦斯前,在受到瓦斯排放影响的巷道口10米处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瓦斯排放系统中。

8、排放瓦斯时按由近到远顺序进行瓦斯排放,一个工作面瓦斯排放没有结束,严禁下一个工作面开始瓦斯排放工作。

9、排放瓦斯时根据现场情况,利用掘进工作面原有供风风机,供风距离短的巷道可采用控制风机风量法排放瓦斯;在原通风机上的第一节风筒前结一节三通,采用三通法调节风筒风量,实现低瓦斯浓度排放。

10、如巷道供风距离长,瓦斯浓度高,要采用分段排放法排除瓦斯。采用分段排除法排放瓦斯:当风筒出风口瓦斯浓度下降到0.8%以后,将风筒出口缩小,加大射程,排出出风口前方的瓦斯。当风筒出风口前方一段的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接上一节短风筒,加大射程,排出前方的瓦斯,将前方的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降到1.5%时取下短风筒,接上一节10m长的风筒,依次逐段的排放,直至风筒接到距巷道迎头煤巷5米处、岩巷10米处,。

11、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全风压处设一瓦斯检测报警仪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过程中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

12、瓦斯检查员在巷道口检查瓦斯情况,在瓦斯降到0.8%、二氧化碳降到1.5%以下稳定30分钟后,以此方法进行下一个工作面排放。直至排放完全矿井瓦斯。

(二)当工作面发生停电、停风时:

(1)一级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0%。

1、当工作面停风时瓦斯浓度不超过2.0%,由通风队负责人调度指挥现场人员排放。

2、在排放瓦斯前,在受到瓦斯排放影响的巷道口10米处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瓦斯排放系统中。

3、瓦检员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10米巷道内的瓦斯情况,在确定瓦斯浓度在0.50%以下时方可人工开启风机排放瓦斯。

?4、确保排出混合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停风时间不超过8小时。

(2)二级排放:停风巷道瓦斯浓度超过2.0%,但不超过3.0%时。由主管通风矿领导调度指挥,通风部门及辅助救护队负责组织现场人员采用风筒拆节法配合控制风量法(挡板法)进行排放;

(3)三级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3.0%,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必须向处总工程师汇报,并由矿山救护大队统一指挥瓦斯排放工作。

各工作面排放瓦斯流往巷道入口必须设专人警戒,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五、排放瓦斯原则

1、排放瓦斯的局扇严禁发生循环风;

2、排出瓦斯途径路线停电,排放瓦斯风流路径各工作地点停电撤人,并在巷道口设警戒;

3、排放瓦斯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4、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一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瓦斯工作;

5、同一区域严禁多头同时排放;

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中有关排放瓦斯规定。

六、排放瓦斯时注意事项

1、由总工程师在矿调度室统一指挥下,现场负责排放瓦斯工作。

2、排放瓦斯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原则,严格控制风机风量,严禁“一风吹”和高浓度瓦斯排放,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汇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0%。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0%以下时,才能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3、控制风量人员要听从指挥(由瓦斯排放小组指派专人负责),统一行动,严禁不听指挥,擅自调节风量。

4、在排放瓦斯的巷道内使用的光瓦仪,必须经过全面检测,更换药品﹑确保气密性完好,严禁使用飘零﹑精度不准仪器。。

5、加强瓦斯排放系统内回风流的瓦斯检查,当回风流内的瓦斯浓度超过1.5%时,立即调节风机风量来降低瓦斯浓度。

6、停电区域内严禁人员入内,机电科人员必须切断受排放影响所有电器设备电源,严禁在排放瓦斯期间恢复动力供电。

7、排放过程中,掘进队维护负责启动风机,跟班队长、班长配合瓦检员排放瓦斯,如停电时间过长需解开风筒控制工作面风量降低排放瓦斯浓度,掘进队跟班队长、班长配合瓦检员工作直至整个排放结束。

8、在瓦斯排放期间所有施工单位严禁下井作业。

9、当排放瓦斯区域的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0%以下,经全面安全检查,情况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并实验风机切换是否正常,稳定30min后方可结束排放瓦斯工作。

9、排放瓦斯结束后,所有受影响地点,都必须经过瓦检员检查,无局部瓦斯集聚现象,所有电器设备地点附近10米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0%时,瓦斯检查员向调度事汇报申请恢复动力电,得到恢复送动力电命令后,才可以恢复送动力电(恢复送电命令由指挥长下达)。当工作面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时,才能恢复正常施工。

七、通风系统管理措施

1、井下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新鲜风流一侧。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3、将通风机的运行情况纳入安全监控系统,对其实施进行监控管理。

4、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必须按照潞安矿和处的通风质量标准化施工和管理。

5、井下所有风机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确保局扇风机的可靠运行。

6、定期对风机切换、瓦斯和风电闭锁试验,并有记录可查。

7、按规定定期测风,并上报一通三防办公室。确保达到设计风量,井下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严禁超通风能力施工。

篇2:主扇停风停电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我矿十五万吨技改要求,我矿需安装两台2×75KW主要通风机。一台已到位,现准备着手安装另一台以及扩大原引风硐断面,在这一期间,需另一台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为了确保在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的全矿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1、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前,由调度室下令停止井下一切作业,各区域瓦斯员、安全员、班长及跟班矿长负责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并在各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并设置“严禁人员入内”的警示牌。2、由井口检身员核实出井人数,绝对确保无一人停留于井下。在主要通风机停运及排放瓦斯期间,主要通风机附近一百米范围内严禁吸烟、有明火、存在带电的电器设备及电子设备,此项工作由安全矿长负责。3、主要通风机停运期间,没有总工程师的命令严禁向井下送电,由机电科科长严格把关。打开防爆门使井下自然通风,并派遣专职瓦斯员不间断的在回风斜井口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停止回风斜井口的一切作业。4、准备给主要通风机送电运行时要严格按照如下安全技术措施执行:①主要通风机启动前,由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安全矿长、通风科长及机电科长必须亲临现场参加瓦斯排放工作。主要通风机附近一百米范围内严禁吸烟、有明火②排放期间主风机扩散塔口排出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均不得超过0.75%,否则将防爆门打开,利用风流短路的方法稀释有害气体。待主要通风机扩散塔口排出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低于0.75%,并且其浓度稳定半个小时以后,方可由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带领通风科长、瓦斯员、安全员等率先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其它人员不得入井。③主要通风机排放瓦斯期间,严禁向井下送电。④待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带领通风科长、瓦斯员、安全员等入井检查全风压通风系统中的风流瓦斯情况正常后,再由总工程师和机电矿长指挥逐级送电,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排放局部积存的瓦斯。待井下所有地点无瓦斯超限现象,通风瓦斯情况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由总工程师通知调度室作业人员可以下井作业。⑤上述排放瓦斯工作,安全矿长必须严格监督,严禁任何人违章作业,确保排放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5、扩大引风硐断面时,优先采用人工作业。如果确实需要爆破作业时,必须保护好主要通风机并且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工作。瓦斯浓度高于1%时,严禁爆破。织金县以那镇沙子井煤矿2008年7月7日

篇3:停风停电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根据生产的安排,决定于2008年5月18日时分停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电源。停电后至再次送电启动局部通风机前,各掘进工作面均会积聚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为确保安全生产,在恢复生产前,必须排放掘进工作面积聚的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方可恢复正常通风。

排放地点:

排放时间:2008年5月18日

预计瓦斯含量:m3

排放瓦斯负责人:王永亮、王亮生、张治文及掘进队长

安全措施:

1、排放各掘进工作面积聚的瓦斯之前,首先将全风压风流处的风筒拆开并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其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此项工作由瓦斯队长王永亮、掘进队长负责。

在距风筒出风口5m处、以及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各安装瓦斯传感器并由瓦斯员检查回风流中瓦斯,必须检测三点,每点测三次,选最大的瓦斯浓度值。浓度小于1%时,方可延伸下一接风筒。此项工作由瓦斯队长王永亮、监控队长杨建亮负责。

2、排放前,必须将排放出的瓦斯所流经线路(20m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全部断电,此项工作由机电科长刘艳军、机电队长张廷文负责。

3、在排放前必须设好警戒,严禁人员及车辆进入危险区。此项工作由瓦斯队长王永亮、掘进队长负责。安监站监督执行。

4、在排放过程中,先送一节风筒,必须派专职瓦斯员检查距此节风筒出风口5米处回风流中瓦斯,瓦斯浓度不超1.0%、二氧化碳不超1.5%时,方可接下一节风筒进行排放,每节重复操作。严禁“一风吹”。

5、测回风流中瓦斯浓度时,必须每次测三点,每点测三次,选取最大的瓦斯浓度值。

6、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1%时,将最前面风筒与后一节风筒连接处拆开半节或少半节,调节风量。一部分风量稀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一部分风量送至排放点进行瓦斯排放。

7、在排放过程中,当回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浓度超1%时,按第7条所述操作,减少排放量。

8、按第8条操作后,排放回风流瓦斯浓度仍超1%,或汇合处瓦斯浓度超1%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9、瓦斯排放工作由瓦斯管理人员现场指挥,至少配备两名瓦检员参加,并实行分级现场指挥。需排放地点的瓦斯浓度最高处达1%-2%时,由瓦斯队长现场指挥;2%-3%时由矿通风科长与瓦斯队长同时参加并现场指挥;3%以上由矿总工程师、矿通风科长与瓦斯队长三人同时参加并现场指挥。

10、瓦斯排放完毕,经检查证实,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时,才可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

11、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掘进工作面的电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各掘进工作面的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

12、瓦斯排放完毕,由掘进队清理自己掘进工作面内的所有杂物、积水,搞好现场标准化工作。

通风科

2008年5月18日

篇4: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1

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李村矿井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

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为了保证井下发生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现场工作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点及回复送电时井下能及时安全顺利排放巷道内聚集瓦斯,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特编写本措施。

现我项目部负责施工巷道有:集中进风巷、1#进回风联络巷、1#进风石门、1#集中回风巷西翼、1#集中回风巷东翼、2#集中回风巷、轨道运输大巷、南翼轨道运输石门、内水仓、外水仓,井下共安装风机28台,其中副井重车线安装10台、副井进风通道安装8台、副井北马井下急救站安装2台、主井北马安装2台、主副井临时水仓安装4台、1#进风石门北安装2台。

风机使用情况详细如下表:

巷道名称风机型号功率台数备注

集中进风巷FBD9.62×30KW42台运转2台备用

1#进回风联络巷FBD9.5

FBD5.62×30KW

2×15KW2

21台运转1台备用

1台运转1台备用

1#进风石门FBD8.02×45KW21台运转1台备用

1#集中回风巷东翼FBD9.62×30KW21台运转1台备用

1#集中回风巷西翼FBD8.02×45KW21台运转1台备用

南翼运输石门FBD9.6

FBD5.62×30KW

2×15KW2

21台运转1台备用

1台运转1台备用

2#集中回风巷FBD7.12×30KW21台运转1台备用

内水仓FBD5.6

FBD2×15KW

2×11KW2

21台运转1台备用

1台运转1台备用

外水仓FBD5.62×15KW21台运转1台备用

轨道运输大巷FBD9.52×30KW21台运转1台备用

二、组织机构及各成员职责

组织机构

总指挥长:刘现功

副总指挥长:王建永陈前林郑兴龙

指挥中心成员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掘进队主管

各成员职责

总指挥长:项目经理,是处理停电停风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负责人、副经理、各科(队)长协助下,制定回复供电后瓦斯排放措施。

1、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是项目经理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组织制定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2、各有关副经理:根据事故处理措施,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3、安监站站长:根据批准的事故处理措施,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事故处理措施落实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

4、工程科科长:向指挥部提供发生事故前掘进生产部署情况,具体制定处理事故的措施,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5、通风队队长:在发生停电停风时,立即要求各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当全矿发生停电事故时,按照项目经理命令,负责恢复供电后瓦斯排放工作,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6、机电科科长:当发生无计划停电时首先要确认停电事故原因和可能的停电时间;根据停电事故原因,确定供电应急办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快尽可能的恢复井下正常供电;若为故障停电,组织人员立即抢修,尽快安全恢复供电;工地必须有电工人员值班,值班电工人员须具备处理常见供电故障的能力;联系项目部,做好电工人员配备和变电所人员配备工作;做好相关供电人员的各种电气培训工作;提前做好线路巡查、各用电设备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电气设备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修工作;同项目部联系,提前做好避雷器、变压器、高压柜、高压电动机的预防性试验工作;根据项目经理命令,负责检查、

篇5: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2

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检修停电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保证恢复供电后正常运转。

7、供应科长:负责保障排放瓦斯时所用设备材料。

8、有关的科队长、班组长:负责采取措施将巷道内所有施工人员有组织地带领撤退至安全地点,并将现场停电停风事故性质、范围、发生原因和人员撤出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调度室,并随时接受项目经理命令,完成有关事故处理任务。

9、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处调度室及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项目经理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临时指挥部设在项目部调度室,所有人员在接到通知3分钟内必须到达。井下在回复正常供电后,项目部通风队、机电科、安检站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下井,现场指挥并参与瓦斯排放工作。

三、停电、停风后汇报程序

(一)、井下一但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立即停止作业,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带:

1、当发生全矿无计划停电,主风机停机运转时:地面调度室立即通知到井下各工作面并组织人员将回风井风道打开,使进回风井形成自然通风;井下各工作面所有施工人员一但发现工作面无风或是微风时,立即停止施工撤到副井南北码头门处,由调度室统一安排人员上井;工作面瓦检员、掘进队跟班干部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并在上井后清点本班人数。掘进队维护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巷道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及时开启地面风机向井下车场送风,供井下人员使用。

2、当主扇发生停电(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时:立即打开回风井防爆门,形成井下自然通风,井下所有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并撤到副井南北码,工作面瓦检员、掘进队跟班干部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掘进队维护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巷道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人员立即命令把所有人撤到副主井自然通风处。

3、当工作面发生局部通风机停电事故(主扇正常运行)时:工作面施工人员立即撤到新鲜风流内;工作面跟班瓦检员、掘进队跟班干部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掘进队维护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4、当发生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时,调度室都应立即通知各组织机构成员,尤其是相关电气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调度室或发生地点,协同机电人员做好事故判断工作,并就相关问题及时和甲方调度或上级变电所联系,尽早恢复正常供电。若停电时间过长(有计划停电时),井下工作人员须在瓦斯检查员的监护下,做好井下各开关架高及其它电气设备的防进水工作;通风队人员要保证风筒不超距煤巷双道风筒、第一道风筒距迎头不大于5米第二道风筒距第一道风筒不的大于3米、岩巷单风筒距迎头不大于10米。

5、相关机电人员发现突然停电后,无论是否接到调度通知,均须立即赶往地面临时变电所,或用电话同调度联系,明确停电原因,积极参与恢复正常供电的工作。机电科长或技术员应就可能的停电原因或排除故障所需的时间或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时同调度室联系,使调度室清楚事故情况,以便汇报相关领导,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6、恢复正常供电后,各处的送电均须依照瓦斯排放小组的安排依次送电,每恢复一处正常供电,相关操作人员必须向指挥人员汇报,恢复正常供电工作半小时后,参与该工作的机电人员方可离开;

7、计划停电,依据相关停、送电措施执行。

8、工作面瓦斯未排完之前不得往工作面送电。

(二)、停风后跟班队长、掘进班长、瓦检员的职责

跟班队长职责:

1、工作面停风后,及时将工作面所有的人员撤出。

2、撤人时,安排专人将就近的电话移到人员所在位置。

3、人员安全撤到安全地点后,清点人数报到调度室,并将所在位置及电话号码告诉调度室。

4、守在电话旁等候调度通知,协调相关事情。

5、风机专用电源送上时,不能马上开启风机,要按瓦斯排放顺序进行排放,等调度室通知开启风机时,安排当班维护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完毕,掘进队长、通风班长同瓦检员进入巷道全面检查瓦斯。

7、瓦斯排放完毕,接到调度室通知送动力电时,安排当班维护将动力电源送上。

掘进班长职责:

1、停风后命令当班维护将所有动力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2、通知沿途工作面撤离,并在瓦斯流经路口设置警戒。

3、在回风口处设置警戒,瓦斯未排放完不得让任何人进入停风巷道。

4、在回风口处搭设栅栏,揭示警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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