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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为加强回采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

1.综采队必须高度重视支护材料管理工作,支护材料消耗既直接牵涉原煤生产成本,又直接影响安全生产。区队需加强对支护材料的投入,提高支护材料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促进顶板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2.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节奖超罚”。

3.区队必须建立健全支护材料台账,数字要真实准确,填写要实事求是,账面要整洁清晰,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帐物相符。

4.工作面的支架、单体支柱等均应编号管理。

5、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进行试验,符合标准方可入井。单体支柱原配或更新三用阀,必须使用“防飞”三用阀,否则,不许入井。

6.备用的支柱入井前必须将三用阀装配口密封,运至工作面使用时再安装三用阀。

7.必须加强乳化液浓度的配比工作,乳化液浓度不低3%—5%,有现场检测手段。

8.工作面必须配备10棵备用单体液压支柱,地面备用一定数量的支柱(支架),使用的支柱时刻要保持完好状态,确保完好率达到100%。

9.备用支柱入井前,必须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柱体有无弯曲、凹陷,柱爪是否齐全,支柱是否漏液。

10.不合格的支柱不得充当备用。

11.备用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必须按规程的规定使用,不得混用或串用。

12.支护材料标志牌齐全,材料存放点各种材料、设备备件应挂牌,标明材料名称、单位和负责人。

13.存放地点要求无积水、无淋头,支护完好。

14.所有备用材料配件存放均不影响运输和通风,不得混放,取用材料时按层搬取,不得乱拿乱扔。

15.长期没有使用的备用支柱,使用前应先排出空气。

16.严禁用锤、镐等硬物直接敲打、碰击柱体和三用阀。

17.不再使用的支柱必须将乳化液全部排出。

18.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备用支柱必须升井检修维护。

篇2:调度室大型设备配件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协助主任综合平衡矿井生产材料的供给,对分管范围内的材料供给负责。

4、熟悉各单位生产作业计划、材料消耗情况,跟踪管理,保证材料审批不失控,避免材料的浪费和积压,加快材料的周转,严格执行材料奖罚制度。

5、建立健全各单位主要材料的领用、移交、回收台帐,并深入现场,实现现场管理,月结月清,每月考核一次。

6、矿月度计划下达后,根据生产需要,下达设备配件、小电器及大型材料的月度检修计划。

7、矿月度计划下达后,汇总各单位设备配件、小电器及大型材料的使用计划,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调配,科学安排,做月度生产需求计划。

8、辅助做好矿井小电、设备配件的收发和材料交旧领新工作。

9、负责升井材料及矸石山废料场的管理。

10、负责井下损坏管路、信号电缆等材料的修复利用工作。

11、材料分配调整时,优先做好生产材料、支护材料及设备配件的现场交接工作。

12、辅助做好全矿支护材料的调配、监督检查、现场清点工作。

13、负责矿井小电器、刮板输送机(除电机、减速机外)配件、胶带输送机(除电机、减速机外)配件的检查、现场调配工作。

14、负责检查矿井文明生产卫生工作。

15、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篇3:机电设备配件检修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设备、配件检修验收管理,保证设备及配件的检修质量,满足生产需要,减少设备、配件的投入,减少资金占用,降低吨煤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全面推行岗位价值精细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矿成立设备、配件检修验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电运输部。

组长:王泽宽

办公室主任:孙发云

成员:毛焕琪马文张铁军刘耀民李新辉王军红赵信国李宝来王奇王奎杰皇刘芝

二、考核时间及验收程序

1、每月22-25日由机电运输部牵头,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并填写验收报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进行工资结算,结算时间为上月26日至下月25日。

2、验收的主要内容,以当月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矿临时安排的项目为主要内容,日常验收由业务主管负责进行,并填写验收记录,每月相关部室组织验收,每少完成一项扣0.5分,质量不合格影响生产扣1分。当月计划项目累计考核。

3、本部室负责人及矿所在区队负责人对该项工作要重视,对不负责、造成当月计划任务完不成的,在《三矿2008年经济目标及政策管理办法》第三款经济激励政策的奖励不予兑现。

三、设备、配件检修验收办法

1、机电设备、配件检修质量由机电运输部负责。

2、检修验收标准按《设备安好标准》的要求执行。零配件的检修质量应达到配件原有技术性能或满足设备要求。有防爆性要求的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3、检修质量应达到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法规的规定。

4、验收时检修单位应出具“设备、配件检修单”和检修记录,检修单上必须注明设备、配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检修编号、检修负责人、参加检修人员名单、检修日期等。

5、验收合格的检修设备、配件应粘贴检修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设备、配件不得使用和入井。由于完不成检修任务或检修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和罚款的项目报人力资源部从检修单位当月工资中扣除。

6、经验收合格的检修设备、配件在车间应码放整齐,挂牌管理,能入库的小配件入本单位库房,并办理有关的出入库手续或记录,以便管理使用。

7、各检修单位应尽力建立健全设备试验装置,凡能做试验的设备必须进行试验,如:液压胶管必须进行打压试验,潜水泵必须在水箱中进行12小时的浸泡并空转15分钟,以检验其防水性和绝缘性。

8、设备检修必须建立健全设备检修台帐,记录检修所耗配件、材料及各种技术数据。

9、设备、配件检修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人员应现场签字。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篇4:设备备品备件配件出入库领用审批制度

为了使备品、备件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有效、合理使用设备设备,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全年设备配件费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下达指标,并结合公司09年经营指标,按计划使用,由公司机电部集中控制。

2、备品备件数量及金额必须根据合同、技术协议及设备总金额的百分数进行清点验收,并建立设备备品备件台帐(备品备件台帐必须有型号、单价、数量、到货时间及金额等),随机赠送的备品备件如果合同未标明价格的,按照验收日市场价格进行验收,并由机电部控制。

3、各基层单位使用配件,必须在每月10日前根据下月设备维修使用需要,将配件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站进行采购,计划必须准确,否则不予落实。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4、备品备件或配件到货验收,验收人员必须职责明确,严格把关,出入库手续必须齐全,且台帐清晰,存放地点必须做到卫生洁净,严禁露天存放。价值较大的备品备件或配件必须有专库、专柜存放,并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沙、防雨、防腐、防火等措施。

5、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备品备件及配件的规格型号、性能及存放地点,出入库必须手续齐全且有记录。还必须做到备品备件及配件入库多少,出库多少,还剩多少等情况,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在遇到设备损坏等紧急情况时,保证第一时间将备品备件或配件送到使用现场。

6、各单位在领用备品备件或配件时,必须使用领料单,领料单必须写明品名、规格型号,标明用途和使用地点,数量一律大写,不得涂改。备品备件领料单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无签字审核的一律无效,配件配件管理人员杜绝发放。发现有不正当涂改领料单或无签字发放备品配件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7、备品、配件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配件的使用情况,保证各类易损失件的库存和配件质量,防止积压,保证配件的及时准确供应。

8、备品、配件领取实行交旧领新,供应站和备品备件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当月领用配件,必须限期交旧,否则给予罚款处理。各单位更换下的备品配件应统一交矿供应站,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站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公司上报集团废旧物资处置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9、供应站将交回的旧件设专门库房管理,由专人建帐立卡,便于修复使用。机电部会同配件使用单位对交回的旧配件进行鉴定,对于能够修复的配件,通过计划下达给机电队,进行修复,同时月底负责修理费的结算,对于无法修复的配件全部归集到废品库。

10、机电队设专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检修好的配件交机电部验收后,统一保管,统一发放。

11、修旧利废的配件出库,按照配件出库手续办理,价格按照公司校定价格出库。

12、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备件、配件统一由机电队电钳班根据公司机电部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做出备品、配件领用计划,报机电部和机电副矿长及计划科、供应站审批后领用和保管。

13、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14、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备品配件,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备品配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机电部出大修理费。

15、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机电部配齐所有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使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

篇5:机电设备配件费用管理办法范本

为了使配件管理科学化、系统化、合理化,有效使用配件资金,控制配件费用指标,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全年设备配件费用,通过全年经营计划测算下达,由矿机电部集中控制。

2、各配件使用单位,每月20日前根据下月设备维修使用需要,将配件计划报矿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站采购,计划必须准确,否则不予落实。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3、各单位使用矿集中费时,需将使用的预备部位,规格型号,件数标注清楚,如因意外或计划外的急需配件,要有事故原因,矿按性质分配其配件费。

4、配件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配件的使用情况,保证各类易损失件的库存和配件质量,防止积压,保证配件的及时准确供应。

5、配件领取实行交旧领新,供应站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当月领用配件,必须限期交旧,否则给予罚款处理。各单位更换下的配件应统一交矿供应站,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站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矿上统一进行处理。

6、供应站将交回的旧件设专门库房管理,由专人建帐立卡,便于修复使用。机电部会同配件使用单位对交回的旧配件进行鉴定,对于能够修复的配件,通过计划下达给机电队,进行修复,同时月底负责修理费的结算,对于无法修复的配件实行报废处理。

7、机电队设专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检修好的配件交机电部验收后,统一保管,统一发放。

8、修旧利废的配件出库,按照配件出库手续办理,价格按照矿校定价格出库。

9、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配件统一由机电队电钳班根据矿机电部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做出配件购置计划,报机电部和机电副矿长及计划科、供应站审批后领用和保管;

10、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11、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配件,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配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机电部出大修理费;

12、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机电部配齐所有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使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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