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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全矿停电事故原因分析防范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2011年2月13日,我公司一矿井发生了一起全矿停电45分钟的事故。事故发生后,该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事故应急抢险救援,井下所有人员于36分钟内撤离上井。矿井停电期间,井下有4处瓦斯超限,其中94310综采工作面瓦斯浓度最高达1.55%。1.矿井供电系统接线及运行方式1.2系统运行方式川寺I回电源(435-421)经35KV母联400开关带35KVI、II段母线运行,401开关带1#主变经501开关带10KVI段母线向井下供电,402开关带2#主变经502开关带10KVII段母线向井下供电,川寺II回电源(439-422)热备用状态,10KV母联500开关热备用,井下中央变电所10KV母联开关在断位。2.事故经过2011年2时37分,井下中央变电所1#进线开关跳闸,引起西区变电所I段、15#煤变电所I段停电。3时27分,在恢复送电过程中,西区变电所I段再次停电。经检查发现两次跳闸均由西区变电所313#开关去94310工作面出线电缆连接器发生短路而引起,但未造成全矿停电。4时10分,井下中央变电所1#进线开关再次跳闸,继而川寺I回线路失电,地面35KV变电站全站停电,矿井全矿停电。值班员立即启动矿井停电应急预案,在检查全站设备均无异常后,拉开10KVI、II段母线上除通风机外的所有开关,检查35KVII回电源线路侧带电正常,于4时15分合上422开关给矿井送电,但II回线路瞬间失电,站内调度值班员立即与地调联系送电,直到4时55分,35KVII回线路带电,通风机恢复送电,随后按程序恢复了其它负荷供电。3.事故原因3.1事故发生后,经检查发现井下中央变电所9#开关出线电缆连接器发生爆炸,造成井下中央变电所1#进线开关跳闸。3.2井下中央变电所10KVI段失电后,井下机电人员在没有消除9#开关出线电缆连接器短路故障后,强送井下1#进线开关给10KVI段母线充电再次发生短路,使川寺I回线路越级跳闸,造成全矿停电。3.31#主变受到过大的短路电流冲击,且开关拒动,短路电流的热效应使变压器绕组绝缘击穿,变压器受到损毁。3.41#主变内部故障,是川寺II回线路送电时瞬间失电的原因。4.事故暴露出的问题4.1运行方式存在的问题矿井正常生产期间,供电系统运行方式为川寺I回电源经35KVI、II段母线分别带1#、2#主变带10KVI段、II段母线为矿井供电,川寺II回电源热备用状态,形成“一个电源,两回线路”的工作模式。这种“一用一备”的运行方式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当运行的电源线路突然停电时,需要操作开关切换电源,会出现短时停电现象,降低了矿井供电的可靠性。特别是当主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停电时,如果由于切换备用电源不及时,就可能因主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行造成井下瓦斯积聚,导致发生事故。4.2恢复送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用II回线路通过35KVI、II段母线向1#、2#主变送电,增加了不确定因素,一旦35KVI段母线及母联开关、10KVI段母线或1#主变有故障,将会导致恢复送电不成功,扩大事故范围,甚至发生事故。4.3该起事故发生了多次开关拒动、越级跳闸现象,说明矿井上下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装置选择性、可靠性差,动作灵敏度不高。4.3.1事故发生后对地面变电站下井高压开关进行了继电保护试验。见表1整定值(A)试验电流(A)动作情况其他0.270.1不跳闸0.2跳闸微机保护后台报文显示为0.53A从表1可以看出,地面变电站下井开关在没有达到继电保护整定值时即跳闸,且跳闸电流和微机保护后台报文显示不一致,说明下井开关继电保护整定值不准确且微机保护动作不可靠。4.3.2事故发生后检查1#主变微机保护后台报文,显示主变保护启动但是未出口,故开关未跳闸。这也说明主变微机保护装置动作可靠性差。4.3.3井下西区变电所313#开关去94310工作面出线电缆连接器发生短路,313#开关未跳闸而是越级到西区变电所I段母线开关和井下中央变电所I段进线开关跳闸。井下中央变电所9#开关出线电缆连接器发生爆炸,在短路故障未消除的情况,强送井下1#进线开关给10KVI段母线充电再次发生短路,地面变电站下井1号进线开关未跳闸,且1#主变高低压侧开关也未跳闸,最终越级到川寺I回线路跳闸,造成全矿停电。4.3.4事故发生当时,1#主变压器10KV侧C相短路电流为3586A,而正常情况下,1#主变压器10KV侧电流约为350A左右,在这近10倍的短路电流冲击下,1#主变保护装置未正常动作,短路电流的热效应使变压器绕组绝缘击穿,损毁变压器。事故发生后对变压器进行试验,见表2。项目标准值(μL/L)实测值(μL/L)其他油中溶解气体色谱分析氢气≤1501476.13严重超标总烃≤1504708.23严重超标乙炔≤51589.44严重超标绕组绝缘电阻二次绕组与铁芯金属性短接绕组直流电阻≤2%>10%严重超标4.4井下机电管理人员对机电设备管理维护不到位井下机电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开关出线电缆连接器存在短路隐患,说明在机电设备管理上存在漏洞。事故情况下的试送电加压,也加快了电缆连接器等设备薄弱部位的绝缘老化速度。井下空气比较潮湿,湿度一般在90%以上,且经常有滴水和淋水,电气设备很容易受潮。因此要求电气设备具有良好的防潮、防水性能,井下机电管理人员还要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消除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5.防范措施5.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双回路电源采用分列运行方式,并且延伸到井下采区变(配)电所和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川寺I、II回线路分别带35KVI、II段母线经1#、2#主变带10KVI、II段母线向井下供电。35KV母联400开关、10KV母联500开关、井下中央变电所10KV母联开关全部断开,形成两回路独立电源。矿井一类负荷分别从每一回路电源引进一趟供电线路。采用这种运行方式,即避免了故障情况下的全矿停电,又增强了矿井供电的可靠性。5.2针对现有的运行方式对川寺I回线路突然停电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在恢复II回线路送电时,断开35KV母联开关,通过2#主变向井下送电。系统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供电后重新制定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5.3针对矿井上下继电保护装置保护误差大,选择性、可靠性差、动作不灵敏的问题,完善保护设置和整定配合,确保矿井供电的安全可靠,必要时更换变电站综合自动化保护装置。5.4认真落实包机负责制和巡回检查责任制,加大对机电设备及电缆的巡检和维护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缆接头等关键部位的检查、检修及红外测温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理。

篇2:主扇有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因矿主要供电线路将于2013年1月9日进行倒线,需进行停电,骤时将影响全矿供电及主扇供风,时间暂定于6:30-7:00,具体时间由机电部门酌定。倒线完成后需对井下进行排放瓦斯,为了确保在停风停电及排放瓦斯期间安全无事故,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望有关人员必须执行。

一、领导机构:

组长:王玉柱、马中和

副组长:张忠智

成员:刘振平、薛月明

二、时间安排:

1、停风停电时间:2013年1月9日中班

2、排放瓦斯时间:风机线路倒线完成,排放瓦斯人员全部就位后。

三、关于有计划停风停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主风机停止运转前,由通风科长负责通知井下当班安全员、瓦斯员组织井下全部作业人员撤退至副立井井底,由当班安全员、瓦斯员负责清点人数,在停风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人员撤退完后,安全员汇报调度室,下令专职电工停止井下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2、停送电命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停送电过程必须由机电部门指定的专职电工亲自完成,不能由他人代替。

3、监控值班人员负责监测井下各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异常,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线路倒线完成后,由地面瓦斯队长负责检查主扇风机口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0.5%,汇报机电矿长,由机电矿长下令向主扇送电,准备排放井下瓦斯。

四、排放瓦斯地点及排放顺序:

1、排放瓦斯地点:主风机引风硐、6#东皮带巷、6#甩车场、10#轨道巷工作面、东轨道巷工作面,井下全风压通风大巷。

2、排放顺序:

排放主风机引风硐的瓦斯

②排放井下全风压通风大巷瓦斯

③排放各局扇供风工作面瓦斯

五、恢复主扇通风及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

矿井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后,矿井按如下方式恢复通风:

1、先自然恢复主要进回风大巷、采掘工作面、及硐室等全风压供风地点通风。由瓦斯队长负责安排瓦斯员检查10#回风大巷、变电所通道、西回风大巷、6503回风顺槽、总回风巷的瓦斯浓度,当瓦斯和CO2浓度都小于0.75%,当各全风压通风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且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稳定半小时后,由井下瓦斯员汇报调度室。

2、然后由瓦检员检查主斜井井底变电硐室、副立井机电硐室、6#采区变电所内瓦斯浓度,当各机电硐室瓦斯浓度小于0.5%后,通知矿调度安排优先恢复各变电所送电。

3、最后恢复各掘进工作面通风,严禁任何人在没有检查停风巷道瓦斯和CO2及局部通风机周围CH4浓度的情况下恢复通风,严禁“一风吹”。

恢复方法为:两名瓦斯员一前一后相距5m,边测边进入停风掘进巷道,如果停风区域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CO2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前后10m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瓦斯负责做好检查记录。

4、井下瓦斯员必须认真负责,测定主要大巷风流中瓦斯浓度,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5、当停风区域内瓦斯或CO2浓度达到或超过1%,严格按瓦斯排放分级管理规定,制定瓦斯专项排放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按制定措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6、当瓦斯排放完,恢复通风后,经瓦斯员检查,排放瓦斯风流流经路线瓦斯浓度不超过1%、CO2浓度不超过1.5%,工作面及其回风瓦斯浓度正常,且稳定半小时后,排放瓦斯人员向调度室进行汇报后方可离开现场。各工作面,只有恢复正常通风半小时后,方可送动力电源。

篇3:矿井有计划停电停风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矿井正常通风,不得任意停电停风。因计划检修和停电等原因造成矿井停止通风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如下通风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执行.

1、矿井成立停电停风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技术负责人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调度主任,矿调度值班员、各班队长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撤人、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方案和减少无计划停风管理办法。

生产矿长:负责清点井下各工作面地点的人员数量,做到每次临时停风停电后安全撤人,恢复通风后按措施组织恢复生产;

安全矿长:负责落实监督各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机电矿长:负责井下和地面电气设备的完好,安排查找和处理电气设备故障;机电队长协助机电科搞好供电及临时出现的故障处理工作,

调度主任:负责将领导小组的命令正确地传达给值班调度员,将井下情况及时报告领导,

通风科:负责制定瓦斯排放措施;通风队长负责现场排放瓦斯工作,落实临时停风打栅栏、挂警示牌,组织现场恢复通风和瓦斯排放工作。

3.凡属电网突然停电导致矿井停电停风,调度室必须及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达各自的岗位。

4、因计划停电作业时,作业单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停电作业。

5、安全技术措施

临时性停电停风分为局部性停电停风、区域性停电停风和全矿井停电停风。

(1)局部性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凡发生局部性停电停风,当班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负责立即撤出人员后打栅栏,挂禁入牌,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报告;跟班领导和班长必须立即将掘进工作面的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清点人数,不得擅自或个人单独行动,撤到指定地点后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2)停电停风工作面是否进行瓦斯排放,通风科负责安排有关单位和人员按措施执行。

(2)区域性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除按“局部性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外,按进风至回风的线路顺序逐个排放工作面瓦斯,严禁同一个区域两个地点同时排放瓦斯。

(3)全矿井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电网停电后,矿调度值班主任,机电矿长了解停电原因和时间、来电时间,并向矿总工程师或值班矿长汇报。

2)电网原因或地面配电所故障以及两台主要通风机均不能正常运转等导致全矿井停电停风,矿总工程师及时通知主扇司机立即将防爆门和回风井打开,进行自然通风。

3)受停电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中。井下通知撤人顺序为:第一、采掘工作面工作面人员;第二、机房硐室、车场等其它地点的人员。

4)送电时必须经机电矿长同意,采取逐级送电,严禁越级送电。

5)井下各变电所或配电点在恢复送电前必须先检查本所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在其浓度均在0.5%以下,并且本所内所有送下一级的馈电开关都处于断开状态时方可让电源送到本所。

6)撤人、断电、排放瓦斯按“区域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执行。

6、加强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对造成无计划停电停风者应进行追查和处理。

篇4:矿井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回风井安设梯子间施工期间利用主要通风机风硐两侧的安全小风门、同时在施工期间需要从防爆盖安设绞车钢丝绳和消防水管口,两处进行风流短路,达到在回风井安设梯子间施工人员和矿井不停产下作业人员所需。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当主要通风机

1、矿井主要通风机联合运转两台同时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一)有计划停电、停风措施

1.矿调度室接到供电系统停电通知后,立即向矿长、矿总工程师汇报有关停电原因和停电时间,由总工程师安排停电停风措施的编制及审批。

2.由矿长安排调度室通知各生产单位及其它井下施工单位在停电前将井下所有作业人员撤到地面,并安排安监、瓦检人员监督执行。

3.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在接到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通知后,由作业地点跟班领导和安监、瓦检人员共同组织将人员立即撤到地面,并切断工作面所有电源,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该区域瓦检人员负责在巷道出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待主要通风机恢复系统供风后,按排放瓦斯措施执行。

4.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期间:

①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期间,风机看护人员要及时打开回风井口防爆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形成通风系统。

②所有进、出风井都要由通风队设专人检查井口瓦斯和风流方向,并将记录资料整理保存;

③所有能够进入井下的通道,都要由安监设置警戒,揭示警标,防止人员随意进入;

④如果在有风的大巷需要做其他工程时,要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调度室签发特别许可证,方可入井。

5.主要通风机恢复送风前,由救护队员对主要通风机附近10米范围内、进出风井井口、井下主要进回风大巷等主要地点进行瓦斯检查并确保不存在超限后,方可通知送电,启动风机。

6.经检查发现存在瓦斯超限现象,需要通过主要通风机排除矿井瓦斯时,风机启动前应首先关闭防爆门,打开风硐行人小风门,提起备用风机控制闸门,然后采用风流短路的方法进行排放。

(1)当风机及附近启动设备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大于0.5%时,可先启动一级风机;待检查风机出口处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方可启动二级风机排放瓦斯。

(2)采用主要通风机排放矿井瓦斯时,在通风机出风口处检查瓦斯浓度不得大于1.0%,否则应采取加大短路风量的措施解决。只有在排出的瓦斯浓度小于1.0%时,再逐渐将控制短路风量的风门关闭。

7.通风系统正常后,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大于1.0%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

经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井下巷道内瓦斯浓度不大于0.75%时,其他人员方准入井。

8.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配电室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人员全面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经瓦检员向调度汇报后,方准由停送电人员恢复送电。

9.采煤工作面恢复送电和生产前,由瓦斯检查人员进行全区域性的检查,只有在证实所有地点瓦斯浓度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通知送电,恢复生产。

10.掘进工作面恢复送电、送风严格执行有关瓦斯排放措施。

(二)无计划停电停风措施

1.矿井正常生产情况下,遇到主要通风机突发性停电停风时,主扇司机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机运队;井下各区域安监员、瓦检员及作业地点施工负责人发现巷道无风或比正常情况风量明显减小时,要迅速组织所有人员撤退到主要进风大巷内,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在主扇停电停风但井下仍有电的情况下,由机电部门负责通知切断井下所有电源。安监、瓦检员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到主要进风巷中,并及时汇报调度室。掘进工作面瓦检员在撤退前还要在巷道出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防止人员进入。

2.矿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及时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问明停电原因及具体恢复送电时间,以便及时安排人员撤出、瓦斯排放和恢复生产等事宜。

3.在井下运行的各类内燃机车遇到主要通风机突发性停电停风时,必须就地停车熄火,司乘人员汇同本区域作业人员撤出。

4.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后,风机看护人员要及时打开回风井口防爆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形成通风系统。

5.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时间在10分钟内,矿调度室可通知井下人员在主要进风大巷内等待恢复送电、送风,并安排瓦斯检查人员随时检查作业地点瓦斯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6.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时间在10分钟以上,或无法掌握准确停电时间时,矿调度室要及时通知井下各区域人员迅速撤离升井,撤离时要在各地点安监、瓦检和施工负责人的指挥带领下全部有序撤出,避免混乱造成意外。

7.主要通风机在10分钟内恢复送电时,调度室根据各地点瓦斯检查人员的汇报情况确定是否启动风机,恢复送电、送风:

(1)各地点瓦斯浓度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调度室通知主要通风机控制人员立即启动风机恢复通风;

(2)如果存在瓦斯浓度超限情况时,首先采取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直到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通知恢复送电、送风。

8.系统瓦斯超限可按照利用主要通风机排放瓦斯措施程序进行排放;掘进巷道瓦斯超限,严格按照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

9.排放后经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瓦斯浓度无超限情况时,方可向调度汇报,通知机电部门进行送电、送风,恢复生产。

二、主要通风机联合运转时单台风机停电停风措施

康家滩煤矿矿井通风方式采取分区抽出式通风,参与联合运转的主要通风机为桥头工业广场回风斜井的两台风机(BDK60-10-NO32,2×400kw,一台运转一台备用)和刘家堰回风立井的两台风机(BDK60-10-NO38,2×900kw,一台运转一台备用)。两处风机均采用“双电源双回路”的供电方式,供电状态相对稳定。

但在矿井实际生产过程中,因地区限电、供电系统检修、风机运转异常、反风救灾等具体原因可能出现单台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的现象。为防止因风机停电停风造成事故,保证生产安全,特编制单台风机停电停风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1、预防性措施

为防止出现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状况,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供电系统的日常巡检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风机连续正常运转。

(2)按计划对风机整体和部件进行检查,做好维护检修工作。

(3)按照既定周期及时对两台风机进行切换,保证运转风机出现故障时备用风机迅速投入运行。

2、应急措施

单台主要通风机出现停电停风情况时,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矿井正常生产情况下,遇到主要通风机突发性停电停风时,看护风机工作人员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机电队;井下各区域安监员、瓦检员及作业地点施工负责人发现风量减小、风流反向时,要迅速组织所有人员撤退到主要进风大巷内,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在主扇停电停风但井下仍有电的情况下,由机电部门通知切断停运风机担负区域内的所有电源。安监、瓦检人员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到主要进风巷中,并及时汇报调度室。瓦检员在撤退前还要在巷道出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防止人员进入。

出现单台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状况,无论是刘家堰风机停运,还是桥头风机停运,停运风机供风区域包括井口防爆门在内的所有通风设施状态维持基本不变,该区域可由另一台主要通风机负责供风,只是风量减小,风流反向。

*人员具体撤出路线及注意事项:

①当桥头工业广场主要通风机出现停电停风的现象时,在二、三盘区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应立即按照本区域瓦检员、安监员和跟班领导的指挥安排,有秩序地迅速回撤到1#、2#主辅运大巷内。

②当刘家堰主要通风机出现停电停风的情况时,在一、五盘区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应立即按照本区域瓦检员、安监员和跟班领导的指挥安排,迅速有序地回撤到集中主、辅运大巷内。

③风机停电区域内,掘进巷道的电钳工在回撤前还要切断巷道内的一切电源,并在人员全部撤出巷道后及时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随后由瓦检员负责在掘进巷道出口位置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防止人员误入。

④井下运行的各类车辆在遇到主要通风机突发性停电停风时,必须就地停车熄火,司乘人员汇同本区域作业人员撤出。

(2)矿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查明停电停风原因及具体恢复送风时间,以便及时安排人员撤出、恢复生产等事宜。

(3)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时间在10分钟内,矿调度室可通知井下人员在主要进风大巷内等待恢复送电、送风,并安排瓦斯检查人员随时检查作业地点瓦斯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4)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时间在10分钟以上,或无法掌握准确停电时间时,矿调度室要及时通知井下各区域人员迅速撤离升井,撤离时要在各地点安监员、瓦检员和施工负责人的指挥带领下全部有序撤出,避免混乱造成意外。

篇5:煤矿矿井停电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目的

为矿井无计划停电事故做好应急工作,能够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无计划停电事故,最大限度减少煤矿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无计划停电事故,规范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矿井无计划停电下的行为,确保作业人员和矿井安全。我矿特建立矿井无计划停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并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应对和处理因主供回路、备供回路以及矿自身发生无计划停电事故,影响矿井正常供电,对我矿安全构成重大影响及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无计划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在矿井无计划停电事故下,矿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救援,事故抢险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供电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供电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检查工作,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理演习,提高对无计划停电事故的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理能力。

2、统一指挥。在矿领导和应急预案办公室(矿调度室)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供电恢复、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按照分工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体系。按照本矿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供电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避免在无计划停电情况下发生其它事故。

四、组织机构、职责

矿建立无计划停电应急指挥部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垂直领导:

总指挥:机电副经理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机电副总工程师、住矿救护大队

成员:公司所有部室及区队

技术分析组

?由机电运输部担任

(2)停送电作业及电力维修组

?由机电工区担任

(3)后勤保障组:

?由后勤保障部及供销部担任

(4)医疗救护组:

?由救护大队及办公室担任

(5)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固定电话:6282260、内部电话:611)

五、矿井无计划停电时的应急预案:

1、矿井因无计划停电时,主扇司机必须立即打开风井防爆门形成自然通风,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调度室值班员立即通知当日值班矿领导、机电副经理、机电工区、通防工区等矿井停电应急人员。

3、矿井停电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矿值班室集合待命。

4、调度值班人员立即通知井下各区队人员迅速撤到进风大巷,并注意清点和核对人数,同时加强停电事故原因调度,如停电时间过长必须撤到地面。

5、调度值班人员通知救护队员到井口信息站待命。

6、停电现场工作人员应急措施

1)、矿井发生停电停风后,带班矿领导和调度值班员立即通知各采掘工作面的跟班干部、瓦检员、安全员立即组织人员撤离作业地点,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2)、撤离前,各作业地点当班电工要按照《停送电操作规程》把开关手把打在停电位置并闭锁好,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3)、各区队的跟班干部负责督促落实机电设备的停电和撤离人员情况,安全员负责清点和核对人数,确保全部人员安全撤离。

4)、对各分散作业地点的作业人员,由分管区域的瓦检员、安检员通知撤离,只有在确认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后,瓦检员、安检员方可最后离开危险区域。

5)、所有人员到达到进风大巷后,向调度室联系,根据具体情况下达是否升井的命令。

6)、供电恢复正常后,必须经过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方可启动主扇。如停电时间超过10分钟且瓦斯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编制各工作面瓦斯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7)、主扇恢复正常通风后,调度室必须在经过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后方可下达逐渐恢复井下供电的命令。

8)、救护队员、瓦检员、测风员及时检查各区域风量,只有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不超过0.5%,停风巷道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9)、检查所有电器设备附近20米巷道内,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10)、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限,必须按照各区域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排放。

7、矿井地面35KV恢复供电后,总指挥立即通知通防工区负责人安排瓦斯员检查井下轨道、集中皮带、总回风大巷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按照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正常后方可汇报总指挥启动主扇,并随时掌握主扇运行情况,待主扇正常运行30分钟后,安排机电人员、救护人员入井,做好各头、面瓦斯排放措施排放瓦斯和送电的准备工作。

8、瓦检员检查井下变电所瓦斯后向矿调度室汇报,瓦斯浓度未超过0.5%时,由总指挥通知机电区长下达向井下配电点送电的指令。

9、井下各头、面,由瓦斯员仔细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严格按照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排放。排放瓦斯时必须控制风量,逐段排放,并严禁“一风吹”,同时按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设好警戒,严禁其它人员进入其回风系统,并切断工作面及排放瓦斯流经路线的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10、井下各头、面瓦斯浓度低于1%后,开关、风机附近瓦斯浓度低于0.5%,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恢复供电,并汇报调度室。

11、通风供电正常后,调度人员及时通报相关矿领导。

六、应急流程

?1、主供回路电源和备供回路电源同时发生供电故障后,矿调度室值班员要立即向应急领导组汇报。

?2、应急领导组下令启动矿井停电应急预案,并下令调度室通知井下各头、面人员立即撤出,同时通知主扇风机值班员查看防爆门打开情况,确保形成自然通风。

?3、应急领导组同时命令矿供电负责人查明无计划停电原因,需要停电大约时间,汇报应急领导小组,并联系供电部门,请求电力援助。

?4、供电线路故障排除,矿井检查瓦斯状况,符合供电要求后恢复供电。

?5、严格按停送电制度和停送电操作票作业。

?6、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七、停电事故撤离原则及相关单位责职。

一)撤离原则

1、矿井无计划停电主扇司机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和机电工区;井下各区域瓦检员、安检员及作业地点施工负责人要迅速组织所有人员撤到就近主要进风巷内,并及时汇报调度室。撤退时在巷道入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防止人员误入。

2、井下各队零散作业人员感觉停风时,就近撤到采区进风大巷,向调度室汇报撤离情况。

二)带班矿领导

1、到达每一个作业面或区域时应向调度室报告地点和去向。

2、当井下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时,带班矿领导立即下达撤人命令,并通知各区队跟班干部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3、随时调度井下瓦斯员、各区队安全员、跟班干部了解瓦斯浓度、风量和撤人情况。

4、协调组织井下人员做好预防营救工作。

5、负责井下所有单位出勤人数的核对落实,确保全部人员安全撤离。

三)调度室

1、接到发生无计划停电事故电话后,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带班矿领导同时调度井下各工作区域负责人带领所有人员进入主要进风巷道内,必要时撤到地面。

2、调度室在接到停电事故后,立即汇报值班矿领导,通知安监部、工程部、通防工区、机运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到调度室待命。

3、调度人员必须及时记录各种原始记录。

4、备齐发生灾变时所需的各种图纸和资料。

5、及时按总指挥的指令,指挥事故处理工作。

6、立即通知救护队整装待命。

7、通知井下作业人员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矿灯及金属物品,避免产生火花。

8、通知井下瓦斯员送电之前的瓦斯检查,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技术分析组

1、立即查明停电原因、波及范围,预计可能影响的时间。

2、分析停电的性质,备齐图纸资料、工具等。

3、分工明确,人员配备合理,确保完成任务。

五)机电工区

1、立即通知电工班所有人员到现场准备抢修,并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发生停电事故时,立即通知主扇司机打开风井的防爆门,保证井下形成自然通风。

3、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先对主扇恢复供电,并保证主扇供电正常,主扇正常运转。

4、待主扇正常运转供风后,方可向井下各采面配电点进行供电。

5、井下送电原则:在送电前必须由通防工区先逐级检查瓦斯,瓦斯不超的前提下,汇报调度室后,再逐级送电。

六)通防工区

1、当矿井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时,现场瓦斯员必须责令工作面停止作业,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及通防值班室。

2、井下恢复供电前,通知现场瓦斯员检查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可能瓦斯超限地点的瓦斯状况,只有确保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可能瓦斯超限地点的瓦斯浓度低于1%以下,方可汇报调度室恢复供电。一旦瓦斯超限时立即启动下一个大项“井下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3、负责停风及恢复通风期间“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井下有害气体检测及排放措施的落实。

4、认真调度、记录现场情况。

八、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矿井停电停风事故发生后人员撤出,通风系统恢复正常,瓦斯超限巷道得到及时排放后,并确保不会再次发生事故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布恢复正常状态。

地面供电恢复后,井下变电值班(巡检)人员,接到指挥部复电命令后,按以下原则执行:

先送高压,再送低压,送高压前,应拉掉各掘进头综采面的低压馈电开关。先送涌水量大的地区和瓦斯积聚地区。掘进头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经瓦检员同意后,汇报调度室方准对掘进头送电。

九、其它要求

?为了能在无计划供电故障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抢修工作,必须制定应急预案的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常识教育,落实岗位责任制,同时还应建立以下相应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矿级和科级负责值班如有问题及时调度。

(2)检查制度:每月由矿应急救援领导组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通讯联络:调度室电话(固定电话:6282260、内部电话: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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