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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避难硐室使用切割机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为了保证矿井的正常验收,避难硐室急需装修,因装修需要使用切割机,为保证作业安全特编制以下措施:

一、施工前准备

1、先检查切割作业现场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不得超过0.5%,否则禁止作业。

2、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性能,确保各部件的完好性。

3、电源闸刀开关、锯片的松紧度、锯片护罩或安全挡板进行详细检查。

4、使用之前,先打开总开关,空载试转几圈,待确认安全无误后才允许启动。

二、注意事项

1、切割机工作时务必要全神贯注,不但要保持头脑清醒,更要理性的操作电动工具,切割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

2、电源线路必须安全可靠,严禁私拉乱接,小心电源线摆放,不要被切断。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性能,确保各部件完好。

3、严禁使用已有残缺的砂轮片,切割时应防止火星四溅,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4、不得进行强力切锯操作,在切割前要待电机转速达到全速即可。

5、不允许任何人站在锯后面,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6、使用切割机如在潮湿地方工作时,必须站在绝缘垫或干燥的木板上进行。

7、设备出现抖动及其它故障,应立即停机修理,操作时严禁戴手套操作。如在操作过程中会引起灰尘,要戴上口罩或面罩。

8、作业完毕应关闭电源,并做好设备及周围场地的清洁。

三、施工要求

1、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2、切割机工作地点附近10内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建筑,必须配备两个专业灭火器。并应有供水管路,设专人负责喷水。

3、切割作业完毕后,并设专人现场监护1h,确无异常后才能撤离现场。

四、安全技术措施

1、安监科要抓好现场安全及质量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确保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2、其它仍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2013年10月7日

篇2:井下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保护整定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井下安全供电,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经矿有关领导同意,于4月1日开始对、采煤工区、开掘工区、运输工区、回收区所管辖范围内的井下高压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和继电保护整定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安全顺利,特制定本措施:

一、组织措施:

1、机电班负责人负责本矿设备试验期间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安排一名机电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及协调联系工作,尤其是停送电联系和设备搬迁联系、现场施工安全及瓦检工作。

2、安排专人负责井下所辖配电室、配电点所试设备的停送电操作和试验设备的接、拆电源及试验期间发现的电气故障、存在问题的处理工作。

3、井下各个地点的最终试验时间的确定,以及瓦检员、整定员、试验员的安排通知,机电班专职负责人逐日提前一天给予安排并通知本人或相关单位负责人,相关单位人员必须听从安排,统一工作。

4、现场负责人因故不能到场时,必须事先安排一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临时负责人到场接替其工作。原负责人必须向新任工作负责人交清工作任务、当前工作状况和安全注意等有关试验工作的其它事项。并在开工前将现场负责人变更情况通知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否则不准开工。实验期间,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按各自工种的要求遵章操作和监护,并做好自保互保安全工作。

5、维运工区试验组李六祥为井下试验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并负责协调试验联系工作。

二、安全技术措施:

1、机电矿长重新组织参加试验人员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贯彻学习本措施。

2、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防脱带;携带矿灯和自救器;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入井前喝酒。坚持做到,一同下井,同时开工,同时收工,一同上井。严格遵守有关运输规程,严禁趴、蹬、跳,严禁进入封闭大巷行走,严禁进入牵引区、封闭区等危险区域。

3、所有参加试验工作的人员,必须听从井区负责人的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同时,应合理安排好试验时间和班次,以确保试验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4、参加试验工作的所有现场人员到齐后,由试验负责人组织开好班前会,安排工作任务,明确人员分工,讲明主要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

5、试验整定地点,由各井区负责在施工现场准备两瓶灭火器和0.3m3消防砂及撒砂工具。

6、试验现场严禁存放油脂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每班开工前后必须整理、清洁现场,并在被试设备运行正常,确认无任何隐患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7、试验现场必须悬挂“试验场地,闲人免进”的标志牌。

8、试验现场必须有瓦检员实时监测试验设备仪器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要求不准超过0.5%,使用普通型便携式电气测量仪表时最大不准超过1.0%,否则,立即停止现场施工。并汇报井区调度站现场情况。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回风试验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待批准后方可进行。

9、试验设备搬迁时必须使用专车,严禁人货同车混乘,设备装车后必须捆绑牢靠。严禁带电搬迁设备,严禁超高超宽,严禁违章搬迁和运输设备。

10、参加试验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试验安全技术工作,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禁超越工作范围界限和内容,严格按计划时间和内容进行试验整定工作。

11、试验中所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测试,10KV系统绝缘电阻不低于10MΩ,低压系统不低于1MΩ。

12、试验设备的外壳,必须和配电系统主接地相连接牢靠。

13、试验中接线必须牢固可靠,试验大电流回路的导线,截面不小于95mm2。

14、每次送电试验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对所有接线和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联系送电试验。

15、试验中如发生异常应立即停电查找故障,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得送电试验,直到查明故障并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送电试验。试验时必须与试验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6、做无压释放试验时,调压器一次侧必须有保护装置,被试设备除无压释放线圈外必须全部断开,以防电压互感器反升压危险。

17、本次试验属于多单位联合作业,必须明确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各尽各责,严把安全关。

18、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程的规定值进行试验,不准擅自降低试验标准,特殊情况下需要降低试验标准时,必须请示有关负责人同意。

19、高压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台上。

20、本措施报批后,严格贯彻执行。

?金沙县城关镇祁兴煤矿

2012年3月28日

篇3: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确保井下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的安全,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下:一、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和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三、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四、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五、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六、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内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七、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时,工作场地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5m以上;在重点防火、防爆区焊接作业时,必须办理用火审批单,并制定防火、防爆措施。八、在电焊或气焊易燃、易爆物品或情况不明物品容器时,必须事先清理。九、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进行电焊或气焊作业时,必须在确认无易燃、易爆气体或物品后,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业。十、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十一、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必须良好。十二、其它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电气作业有关规定执行。矮岭头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审批单作业时间作业地点队伍负责人作业人员(签名)其它情况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为确保井下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的安全,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下:一、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和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三、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四、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五、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六、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内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七、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时,工作场地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5m以上;在重点防火、防爆区焊接作业时,必须办理用火审批单,并制定防火、防爆措施。八、在电焊或气焊易燃、易爆物品或情况不明物品容器时,必须事先清理。九、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进行电焊或气焊作业时,必须在确认无易燃、易爆气体或物品后,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业。十、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十一、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必须良好。措施贯彻人(签名)矿长审批年月日

篇4:煤矿井下电火焊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安全、高效的完成己二及明斜下延高强皮带的改造,保证皮带安装工作顺利完成,特制订如下电火焊措施。

一、施工地点:

己二皮带下山、明斜下延

二、施工措施:

1、烧焊施工现场要加强跟班,明确现场负责人,烧焊物件必须统一集中时间段,严禁零星烧焊,需烧焊施工时前一天晚17:00碰头会上必须把烧焊地点、负责人、时间,在碰头会上提出,经允许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结束后由安全负责人现场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烧焊设备施工完后及时升井。

2、每个地点必须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当班施工,措施现场贯彻,每个施工人员必须签字,并落实措施执行情况,当班必须有专职瓦检员现场盯班。

3、每个烧焊地点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跟班。

4、氧气、乙炔瓶必须分车装运。

5、烧焊火种必须到信息中心领取、退还。烧焊连班作业时,施工单位指定专人对设备进行交接班,火种当班使用完,当班退还给信息中心,下个班次工作人员重新领取火种,施焊人员所带火源不得丢失、乱放或转交他人,进行烧焊作业时,一人烧焊,一人监督。

6、各作业地点必须配置0.2m?以上的沙箱、2台完好的MFCZ/ABC2灭火器、充足的水源,清除烧焊地点20米范围内的易燃物,洒水灭尘,施工前后及时降尘。

7、每个烧焊地点烧焊前必须将施工地点范围内的电缆防护好。

8、烧焊前,施工负责人必须与瓦斯检查员联系,检查烧焊地点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施工。

9、烧焊期间每班要有专人携带便携,检查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0.5%立即停工。有问题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

10、便携每班入井前必须由通风部门校对准确,所有施工地点,便携必须挂在下风侧,距离作业地点5米,高度悬挂在1.5米以上,2米以下,并保证便携完好、数据准确。

11、施工现场氧气、乙炔瓶设专人看管,用过的空氧气瓶、空乙炔瓶必须及时回收。

12、施工时,氧气瓶与乙炔瓶应分开放置,两者之间相距5米以上。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绑扎牢固,防止倾倒、下滑。

13、乙炔瓶不得平放,必须装有防回火装置。氧气瓶也应有防护,以防损坏;氧气瓶严禁沾染油脂,氧气、乙炔瓶不用时,必须随时将阀门关严。

14、施工期间,施工地点周围设警戒线,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5、施焊人员应穿戴绝缘胶靴及绝缘手套等劳保用品,以防触电。

16、使用气割时,检查仪表和氧气带、乙炔带完好、安全可靠。

17、施焊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施焊时,割炬不得指向人,以防烧伤。

18、整个安装、拆卸期间,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必须对烧焊地点进行认真巡查,监督措施的落实情况。

19、被烧物件降温后,方可搬运,以防烫伤人员或引燃可燃物。

20、施焊人员登高和高空作业时,必须带好安全带,并固定在安全可靠的位置上。

2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将使用配件、备品放置牢固,必要时采取防滑措施,防止施焊点上方物件、工具掉落伤人。

22、拆、接电焊机电源由专职电工负责,并严格执行井下停送电“三票一表”制度,电焊机线路不得有接头,不用时必须拆除电源。

23、施工前,应认真检查施焊用电器设备及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漏电现象,如发现安全隐患,处理后方可使用。

24、电焊机把线应保持绝缘性能完好,并有防潮防水措施,电焊作业时,底线必须接在被焊物件上。

25、在使用交流电焊机时,由专人负责接线,接线后开关严禁失爆。认真检查所用设备及焊把完好,接地保护齐全,确保安全可靠,电焊机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26、需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搬移电焊机。

27、电火焊工作完毕后,必须认真检查烧焊地点及下方的物体,派专人负责留守监护一小时以上,确认没有引发火灾隐患后,方可撤离人员。

篇5:井下主要进风巷电氧焊安全技术措施

机运科:

根据你科室提出的请求报请矿领导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同意你科室对四号皮带机尾溜煤眼进行电氧焊工作,为了保证施工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你科室在操作作业过程中制定本技术措施。

一、由于施工点属于进风巷,但风量不能满足作业要求,故在作业前需安设一台临时局部通风机,通风机型号为DBKJNo4.5/2×5.5风机,并连接好风筒。

二、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及足够的消防沙。

三、作业前由专职瓦斯员杨常容负责检查瓦斯,只有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在0.5%以下时且作业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可下达作业指令,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随时检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若超过或达到0.5%时瓦斯员要立即下达停工指令,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待瓦斯、二氧化碳浓度下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

四、在电氧焊过程中,若出现焊接明火必须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五、现场施工完毕后,必须将所有高温热源清理干净并用水管喷洒作业点并派专人监察1小时以上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六、施工过程中,专职瓦斯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负责瓦斯及通风管理,机运科派专人负责指挥并安排人员,安监科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督查。

生产技术科

2010年11月16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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