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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三防整改措施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一、概况

**矿段地面广场东临公路,南北方为平地,西靠山坡,山坡边坡比为1:1。一条暗涵穿过工业广场,在工业广场范围内有三个入暗涵口。井下施工斜井预计在各施工至250米左右为采空区。采空区有无积水,尚无探测,预计有水。为保证2008年安全施工,特编制雨季“三防”专项措施。

二、工业广场水灾的预防:

1、防洪对象:一、二号施工斜井井口;变电所;主、副井提升机房、压风机房等。

2、防洪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防洪领导小组,组织防洪抢险队伍,并搞好超前训练。

(2)雨季前彻底疏通工广内所有排水沟,保证水大时能及时排出工广。

(3)雨季来临前,备足防洪抢险专用物资和器械,并妥善保管,不得挪用。

(4)雨季前组织1~2次防洪演习,以检验队伍及指挥系统,保证发生洪涝灾害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防洪物资用量计划:

铁锨200张麻袋300条雨衣50件黄土300m3

镐50把编织袋600条高筒胶靴50双砂30m3

杠子50根粘土100m3手电筒20只(3节)

抬筐30个开关、水泵各4台棕绳50kg(18mm)

三、井下水灾的预防:

1、根据对一、二号施工斜井周边的窑咀煤矿、谭韩煤矿、长咀湾煤矿的调查,2﹟煤煤基本无水,*=3962600-3963000,

Y=-范围内的2﹟煤上分层全部采空,中分层和下分层均已破坏。

根据乡宁县枣岭乡长咀湾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及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初步设计(修)2号煤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C1287G-105-1)推测一、二号施工斜井遇2﹟采空区时的采空区底板标高为+718,顶板标高+724.6。遇采空区时预计二号施工斜井里程在262-292米(不包括冒顶范围)。预计采空区内有积水,水量大小不祥。对安全生产可能会有一定的威胁。

2、防治水措施计划安排

(1)、工作面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骨气,或产生裂缝,出现渗水,水色发混,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调度室,发出警告,撤除所有人员。

(3)、钻机时,发现煤岩变软,片帮,来压或钻孔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由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发出警告,撤出所有人员。

(4)水仓及时清理干净,保证各税仓容量不小于设计的80﹪。

四、水灾的处理计划

(一)、地面水灾的处理

1、加强疏通和排水措施,保证雨水泵正常运转,能力不够可临时增加水泵及管路。

2、在防洪对象周围砌筑挡水墙,并随时观测水势的高低,及时加高挡水墙。

3、尽量减少事故的损失,紧急情况下,可放弃一些次要的设施,以换来重要防洪对象的安全。

(二)、井下水灾的处理

1、撤出灾区人员。所有受水威胁区域,均必须将人员按指定的安全撤离路线撤出。

2、保证迎头水泵及水仓水泵的正常工作。

3、各水泵房发挥全部设备的能力,积极排水,在现有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时,应增加水泵和管路。

4、查清出水点情况,采用疏、堵、泄、排等手段,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

5、必须保证排水设备不被淹没,其中当水和泥沙威胁至泵房安全时。

6、加强水位、水量的测定,并分析水质,确定水源,以便采取对应措施。

五、防治灾害事故扩大措施

1、发生水灾时,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外,应发挥临危不惧的精神,在班、组长或老工人指挥下,迅速组织抢救。

2、首先要尽力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设法堵住出水点。如果水势很猛,无法堵住,则应有组织的沿这避灾路线(避开压力水头)迅速撤至上水平或地面。

3、领导接到透水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矿山救护队出动援救,同时根据水灾可能波及的范围,通知有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4、多人遇难时,应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共同克服一切困难,要坚信上级组织一定会设法营救,能够安全脱险。

5、井下排水设备,在透水后应全部启动排水,水泵司机和维修工必须发扬高度负责精神,坚守岗位,精心看管和维护排水设备,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在巷道被淹没后,各级领导应准确查核井下人员,如发现有人员堵于井下,应首先制定营救人员的措施,正确判断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并根据涌水量和排水设备的能力,估计排除积水的时间。

六、对弱水者的急救

水灾发生后,首先应抢救弱水人员。人员弱水时,水大量滴灌如弱水者肺部,可造成呼吸困难而窒息死亡。所以,对弱水人员应迅速采取下列急救措施:

1、转送:把弱水者从水中救出来以后,要立即送到比较温暖和空气流通的地方,松开腰带,脱掉衣服,盖上干衣服,不使其受惊。

2、检查:以最快的速度检查弱水者的口鼻,如果有泥沙和污物堵塞,应迅速清除,檫洗干净,以保持呼吸道畅通。

篇2:上仓皮带巷防突补充措施规程

一、上仓皮带巷施工按照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管理。

二、煤与瓦斯突出预测预报,采用△h2、q值和S值三项指标法:

临界值为:△h2=200Pa,q=4.5l/s,s=6kg/m。所有指标不超时,采取远距离放炮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达到或超过临界值时,严格按照防突措施执行。

三、防突措施

1、打排放孔,采用卸压浅孔抽放防图措施,设计为先用防突钻机打2排大直径排放孔,钻孔直径89mm,间排距1.0m,孔深在巷道投影方向10-12米,每排10个,第一排距顶1.2米。排放孔施工结束,进行效果检验。若措施有效,△h2≤200Pa,q≤4.5ml/s,s≤6kg/m时,不再打小直径排放孔。若措施无效,以上三项指标超过要求,则再采用风动钻机打小直径排放孔,间排距1m,直径42mm,孔深8m,具体见附表。并封孔注水,使用封孔器封孔,封孔长度1米,注水压力为3~5mpa,每孔注水时间不少于15分钟,注水速度以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大于1%为准。临近钻孔出水后即完成该孔注水工作。注水期间,现场人员撤离到避难硐室内。开一队必须有专人负责注水工作。

2、施工方式:每天8点班打排放孔,4,0点班掘进。减小循环进度,一次循环进度为0.8m,炮眼深度不大于1.0m。

3、钻孔布置:采用扇形布置,见附图。要有不少于4个排放钻孔打进顶、底板0.2-0.5m,2号、8号打进顶板,13、18打进底板,1、10、11、20号钻孔打到巷道轮廓线外2-4m。

4、瓦斯排放孔必须预留5m超前距。既每次释放孔施工结束后,最大进度不超过5米。

5、通防队跟班人员必须清楚记录好当班钻孔情况和瓦斯情况,并填写到记录报表和施工牌板上。

6、突出预兆有

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分为无声预兆和有声预兆两类。

(1)无声预兆①煤层结构变化,层理紊乱,煤层由硬变软、由薄变厚,倾角由小变大,煤由湿变干,光泽暗淡,煤层顶、底板出现断裂,煤岩严重破坏等。②工作面煤体和支架压力增大,煤壁外鼓、掉碴、煤块进出等。③瓦斯增大或忽小忽大,煤尘增多。

(2)有声预兆煤爆声、闷雷声、深部岩石或煤层的破裂声、支柱折断等。

每次突出前都有预兆出现,但出现预兆的种类和时间是不同的,熟悉和掌握预兆,对于人员及时撤到避难硐室,向矿调度室汇报。

四、效果检验措施

1、打检验孔4个,进行效果检验,见附图。

2、效果检验指标;△h2≤200Pa,q≤4.5ml/s,s≤6kg/m时,可以进行掘进工作,否则重新施工排放孔,并按照“防突措施”中的要求进行瓦斯释放。

3、措施有效方可掘进施工。

五、安全防护措施

1、架棚:棚后喷浆,巷道顶一定要背实。

2、交接班时U形钢棚螺栓必须紧固一遍,不能空帮空顶。

3、自救器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要对所有使用自救器人员进行培训,并签名,保证人人会使用隔离式自救器方能下井。

4、避灾路线必须畅通,不得有杂物。

5、压风自救必须随时有风并保持完好,压风管路主干线上的阀门不得关闭。

6、设避难硐室一个,内配备压风自救装置12个,电话1部,自救器12个,位置在变坡点以下10m处。

7、瓦斯断电仪必须保证能正常使用,断电灵敏可靠。

8、瓦斯超限时人员全部撤到避难硐室、断电。

9、东大巷每100m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10、每次放炮前必须对排放孔用炮泥封孔,长度不小于1.5米。每次放炮前迎头20米范围内都必须进行洒水降尘。放炮地点设在主井底反向风门以里,由安检员检查现场所有措施达到要求后,撤人放炮。断电范围为井下除变电所、风机外电源。

11、打钻时,钻孔上方吊挂便携仪,超限报警时撤人到避难硐室。打钻喷孔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不得拔出钻杆,人员全部撤到避难硐室内,并汇报到调度室,由领导组研究制定其它防突措施。

12、迎头禁止使用扒矸机,采用人工装渣。

13、上仓斜巷、东皮带巷、东轨道巷三处各设置隔爆水棚一组。

14、过煤门放炮必须先通知调度室,其它掘进头、大巷内停止作业,除和放炮有关及安全人员、井底信号工外,全部升井。

15上仓斜巷过煤期间,其它地方严禁揭煤。

16、本掘进头每一位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施工措施图、效果检验图、避灾路线图和瓦斯突出预兆。

17、井下杜绝任何电器设备失爆,所有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

18、成立过煤施工指挥部。

组长:洪木银

副组长:何永胜常鸿运

成员:筹建处副科级以上干部及有关技术人员

19、每天早8点组织一次协调会,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协调所需要的人、财、物。

20、每班有一名副处级领导和一名科级干部现场跟班。

21、有专职瓦检员现场跟踪检查记录。

六、当班下井人员名单必须报到调度室。

七、出现瓦斯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篇3:水灾事故预防措施规程

1.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工作,认真执行《梁北矿巷道施工防止误揭二1煤层、杜绝透水事故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摸清采掘区域内断层、含水层赋存状况及准确位置、标高情况,及时做出水文地质分析报告,提出防范措施,不失时机的做好防水、治水工作。

2.坚持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的原则,工作中要制订出安全可靠的探放水措施,报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工程部、安监部审核后执行。

3.坚持定期测水制度,每次测水结果,必须报总工程师审阅。针对井下每一出水点,特别是二1煤层底板和布置在灰岩群中巷道内的出水点,都必须建立测水台帐。经常观察井下涌水变化情况,发现水量增大或异常时,要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4.下山巷道掘进中,必须配排水设备,并经常检修,保证正常使用。

5.接近可能发生灾害水源时,必须查明水头压力和充水情况,根据煤、岩硬度系数,确定合理的防水煤岩柱尺寸;

6.遇到下面任何一种情况必须进行探放水:

1)接近含水层;

2)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构造。如:断层、密集裂隙带等;

3)接近地质钻孔,特别是封闭不好的地质钻孔;

4)接近可能积水采空区、老巷;

5)有透水预兆采掘工作面。

7.探放水钻孔的布置要科学合理,全部工作要有专门施工组织设计,放水阀、止水塞必须满足要求,放水时应按放水试验所预计的涌水量准备好排水设施;

8.采掘工作面穿越破碎带时,应制定专门措施,确定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支护方式;

9.砌碹巷道的工作面必须有可靠的临时支护,碹胎支柱必须支在实底上,支柱间要有撑杆以增强其整体性;碹胎的拆除要满足规程及规范的要求;

10.承压含水层存在时,隔水层厚度所能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必须进行疏放降压的专门水文地质工作,将水压降至安全水头以下后,方可进行采、掘工作;

11.疏水降压钻孔应布置在富水地段。钻孔孔口的固定方法及安全控制等要进行工程设计,做到安全疏放水;放水巷道要修建必要的防水闸门和排水设施。

12.在巷道穿过含水断层时,要确定探水警戒线,探水超前距离要大于30m。当穿过断层时要加强支护,严防冒顶;穿过后,应及时进行永久支护、灌浆,防止“滞后突水”。

13.在工作面接近透水构造或隔水煤、岩柱前,要核查防隔水煤岩柱的可靠性。

14.各采掘工作面人员,必须熟悉各地区的避灾路线,掌握透水征兆时,若遇到巷道或煤壁发潮、“挂汗”、发暗、挂红;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用手触摸煤层时有发凉的感觉、空气变冷;出现压力水流、裂隙发生涌水;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水味发涩或有臭鸡蛋味或其它异状时,必须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工作人员。

15.雨季到来前,要充分做好防汛工作,对排水设备(包括水泵、管路、供电路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水泵台台完好,管路趟趟管用,截水门个个灵活可靠,备足防汛物资。井田和工业广场内要做好疏排水工作。

16.定期清理水仓和检修排水设备,确保水仓的有效容量和排水能力。

篇4:上仓皮带巷放炮补充措施规程

为安全起见,《上仓皮带巷防突补充措施》规定,放炮地点选择在主井底新鲜风流中,放炮时井下其他所有人员撤到地面。

1上仓皮带巷施工按照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管理。

2采用△h2、q、S三值两种预测指标法,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预测预报。△h2、q、S三值分别采取远距离放炮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

3防突措施

采用打排放孔,卸压浅孔排放防突措施,采用风动钻机打小直径排放孔措施和注水措施等。

4效果检验措施

打检验孔4个,效果检验指标采用△h2,q,s;有一个指标超都必须重新施工排放孔,直至效检指标都符合要求。每个循环效检孔超前距不小于3米。

5采取安设“三专两闭锁”,安设瓦斯断电仪,设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实现不间断供风等一系列安全防护措施。

14日放炮后风流中瓦斯在0.2-0.22%之间,没有出现瓦斯超限和动力现象;15日放炮后风流中瓦斯在0.23-0.27%之间,没有出现瓦斯超限和动力现象;16日放炮后风流中瓦斯在0.26-0.30%之间,没有出现瓦斯超限和动力现象;17日放炮后风流中瓦斯在0.31-0.38%之间,没有出现瓦斯超限和动力现象。从07年9月14日-17日,4次放炮情况来看,防突措施采取有效。放炮后风流中瓦斯在0.2-0.38%之间,均没有出现瓦斯超限和动力现象。为既保证安全,又便于施工,减少不必要的放炮程序。

经筹建处领导班子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决定,放炮地点选择在避难硐室。

1放炮时上仓皮带巷的全部人员撤到避难硐室。

2放炮时其他各作业地点人员停止作业,撤到压风自救处。

3放炮后有瓦斯超限等现象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4放炮后无瓦斯超限等现象时,30分钟后开始作业。

5其他零散作业人员,放炮时撤到主井底新鲜风流中。

6放炮时停电范围仍执行《上仓皮带巷防突补充措施》规定。

篇5:排放瓦斯技术措施规程

1、排放瓦斯前,现场负责人(副组长)必须检查断电、警戒、撤人措施的实施情况,确认无误后,报调度室允许后,方可进行排放瓦斯作业。

2、局扇运行前,必须事先检查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送电开启风机。

3、局扇运行前,通风工必须事先做好风量调节工作,杜绝开启局扇时排出大量高浓度瓦斯,引起全风压汇合处瓦斯超限(不大于1.5%)。

4、瓦斯检查员要按措施中指定位置(详见附图)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

5、排放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应随时观察排放风流瓦斯浓度变化,及时发出调节风量指令,调控送入停风区内的风量大小,保证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5%。

6、排放过程中,通风工、瓦斯检查工要密切配合控制好送入瓦斯超限区风量大小,有效防止高浓度瓦斯窒息、熏人事故发生。

7、排放过程中,全风压以外地段出现风筒脱节、风筒吹破情况,应及时停风处理。

8、排放过程中,独头巷道以内出现风筒脱节、风筒吹破、冒顶等情况造成排放瓦斯尾巷时,应根据巷道内风筒脱节、风筒吹破地点以外瓦斯浓度情况,先处理外段巷道内瓦斯,在保证工作地点20m范围内及外段巷道风流瓦斯均不超过1%,且由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测瓦斯的情况下,采取对接、更换、缝补、错口调风等方法进行处理。然后,再按规定继续组织排放瓦斯。

9、当独头巷道中排除风流瓦斯浓度小于1%时,排放瓦斯负责人和瓦斯检查员可进入巷道进行检查。进入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在前,另一人在后,保持不少于5-10m距离,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边检查、边进入”的原则,禁止长驱直入,防止窒息事故发生。

10、排放瓦斯结束、恢复供电等工作要落实本措施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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