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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1、生产调度室在指挥安全生产时,要认真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必须保证不少于200米的探水距离。立足先安全后生产,对采完上分层的工作面,采下分层时都要在作业规程中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工作,对于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清楚工作面的断层、陷落柱、左邻右舍、上分层下分层、老空等情况,并写出水文地质情况报有关部门后执行。

2、探放水与采掘发生矛盾时,必须先探放水,消除水患后再生产,在探放水地区,必须明确定出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探放水过程中,严格掌握钻孔超前距离,进钻时发现煤质松软,片邦、钻孔中水位、水量突然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探,不准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并采取有效的防透水措施,如发现情况危急时,立即撤出受水灾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处理。

3、加强地面地质勘探工作,采用地面充填裂缝、塌陷、查堵老小窑口的常规办法,对已采区的裂缝、老小窑的深度、广度进行调查,并在雨季前充填处理完毕,预防降水危害矿井。

4、在矿井的边界开采时,必须留设距矿界边至少20米的保护煤柱,确保矿与矿之间40米隔水保护煤柱。

5、相邻采区之间至少保证留设20米的保安煤柱

6、机电科保证井底主水仓水泵经常保持完好,水泵工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对水仓淤泥的清理工作要定期进行,保护水仓正常容积。保证主、付水泵能够同时正常运行,两趟管路完好无损。

篇2:加强防治水监督管理安全措施

为了吸取各地煤矿水灾事故教训,遏制重大水灾事故发生,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我矿特制定加强防治水监督管理的安全措施。

一本矿的水患基本情况及计划:

1、我矿北大巷东部与左岭煤矿相邻,矿区南部与皇城煤矿、郭峪煤矿相连,且分别与邻矿都有贯透现象,在生产过程中要严密监测水情,防止水患从高标高区域流入我矿。

2、矿区西部往西、往南是润城宝泰煤业。宝泰煤业偷越我矿矿区范围较大,由于偷采范围不太明确,为了确保安全,预防透水和瓦斯事故发生,在开采西部矿区时各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加强监测水情,有异常情况要立即调查处理。

3、对所有的掘进工作面实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坚持对掘进面的每项一个掘进头进行钻探,保持掘进头掘进时有不少于30米的超前距离。

4、成立本矿专门的防探水组织,并制定相应的探水、防洪防汛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透水事故,杜绝地面积水、老空水等涌入井巷。

二、成立防治水领导组及探水组织:

成立专门的防治水领导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全矿长***、总工***担任;成员由各科室科长及安监、质检现场跟班人员,探水队由吉志高负责。

组长负责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及钻探工具的准备工作,并要组织调查摸清本矿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区内水患情况,全体成员要认真负责监督执行并积极协助配合,安监、质检要重点检查,技术科负责探眼方法的指导及需要钻探的详细安排,探水人员要依照本安全措施要求严格进行钻探工作。

三、打钻探水要求及安全措施:

需要钻探的各个掘进头必须用专门的探水钻在掘进头进行钻探,钻探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保证探眼数量和质量,每个掘进头要探够六个眼,中眼一个,边眼两个,辅眼三个,中眼在掘进头距底板1.2米处正中向正前方探200米,两个边眼分别在距离中眼两侧0.5米处向两侧偏1度探200米,左右辅眼在距左右煤帮中部0.5米向两侧偏10度探40米,另外在掘进底板巷道时在距中眼上分0.3米处向上偏5度探40米,掘进顶板巷道时在距中眼下方0.3米处向下偏5度探40米(详细情况见附图)。

探眼时的安全措施如下:

⒈钻探地点随时可能涌出CH2、H2S、CH4等有害气体,因此必须加强钻探地点的通风和对有害气体的检查。

⒉探水地点和避灾线路,要加强支护,背好顶邦,安监科在班前会上要经常向工人特别是有水威胁的工作面人员讲清避水灾路线。

⒊准备好木塞及充足的封堵物,以便必要时堵塞钻孔。

⒋在钻进中如发现孔内显著变软,沿钻杆向外流水等透水征兆时,应立即停止钻进,但不能取钻,以防有害气体和大量积水突然涌出,人员不准直冲钻杆站立。

⒌钻探人员要认真负责,保证探距,在钻探过程中有可疑情况,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并上报调度室及有关领导研究再作处理,不得擅自处理和玩忽职守。

⒍有涌水和空区征兆时,坚决禁止放炮。

⒎以上安全措施各钻探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查出漏探、不探、少探和探距不够等情况时要严加惩处。

⒏雨季要对我矿采空区的地表裂缝情况进行调查,挖排洪沟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设施,备好充足的防洪物资,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对井下有水患威胁的地点加强水文观察,疏通排水沟,加强排水设备、管路的检查,要始终保持完好。

篇3:综放面初次放顶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一、说明:

工作面是一次采全厚综采放顶煤工作面。本面开采山西组3(3上)煤。工作面走向长633m,倾斜长为194.5m,平均采放厚度8.5m,工作面煤层直接顶为泥岩,厚0.5-2.0m,老顶为中、细砂岩,厚度为18.8~19.7m。根据工作面地质构造和邻近工作面3112面开采实践,初步确定本面初次放顶来压步距为20-30m,来压显现明显。为确保初采及初次放顶期间的安全生产,特提出如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有关施工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正式生产前,必须按本面规程规定上齐通风设施、安全检测设备及防尘隔爆安全设施,并保证其正常使用,以确保工作面风量、风速、气体监控、防尘及隔爆措施符合标准要求。

2、加强工作面电气设备维修,杜绝失爆现象。

3、初次放顶前,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完善和维护好排水系统,配齐备用设备,疏通泄水通道,确保中切眼初放期间涌水正常排放。

4、工作面生产前,轨道运输安全设施、运输机安全设施、电气开关保护、通讯照明设备、矿压监测仪器等必须齐全可靠,正常工作。

5、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要求,配齐所有支护材料,否则不准生产。

6、生产前,工作面两巷从切顶排向外支护达到规程设计要求。

7、将安装剩余的设备部件以及杂物转运到指定地点或上井。

8、煤机开机前,应将煤壁机道所有杂物清理干净,割煤时,一旦发现铁器等,应立即停机处理。

9、设备试运转期间,设专人认真观察煤机、三机及胶带运输机等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处理,否则不准生产。

10、加强设备检修,电缆全部捆扎,电器绝缘全部测量一遍,各部电机、减速箱冷却系统,油位要达到要求,设备零部件上齐并紧固一遍,全面设备布局调整合理。

11、工作面每向前推进一硐,应将每架支架、每节运输机槽体存在的问题全部记录在案,并及时整改,确保工作面推采2硐后,设备整修完好。

12、本面初次放顶期间,区队成立以队长为组长,技术员为副组长,跟班副职、班组长、验收员为成员的初次放顶领导小组。要求领导小组成员跟班现场。具体负责措施的现场落实兑现。直至经矿领导小组确认放顶工作结束为止。

13、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应加强来压的预测预报工作,由矿压部门在轨道顺槽挂牌标明来压位置和工作面推进距离,以便及时掌握工作面来压情况。

14、初放期间,三班进行矿压观测,及时进行预测预报。工作面要设专人全面巡视顶板情况,发现来压预兆时及时撤人,并向调度室及区队汇报。

15、初采放顶期间,工作面范围内严禁爆破作业,避免产生电气机械火花、明火等。

16、初放前,应加强液压系统、支架的维修,确保泵站压力30MPa,乳化液液配比3-5%,支架初撑力不小于24MPa,保证正规循环作业。

17、初采期间,应加强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采高控制在2.6-2.8米,严禁超高,沿底开采,确保工程质量班班达到“三直、两平、两畅通、一净”。

18、加强端头顶板管理,严格按规程支护方式支护并确保支护质量;两巷切顶排及时回撤放顶,做到收一峒后溜回撤一峒切顶排,并严格执行“先支后回”制度。

19、每班必须安专人对工作面所有支架和两巷所有使用的单体支柱进行二次注液,确保支架初撑力不低于24MPa,单体支柱初撑力不低11.5MPa。支架不准出现漏、窜现象,不准使用失效的单体支柱,柱、排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0、工作面若出现空帮、空顶现象或端面距大于340mm,必须及时拉好超前架接实顶,保证护帮板护实煤帮,否则必须使用单体支柱支设好临时支护,并栓好防倒绳,柱距0.75m,初撑力不得低于11.5MPa。严禁出现空顶、空帮。

21、工作面顶板严禁出现台阶、伞檐。正常情况下人员不准进入煤壁机道内作业,若需进入作业时,工作面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等设备开关要停电闭锁,工作地点左、右10架严禁动作,并设专人观察顶板和煤壁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找掉危矸伞檐,并打好贴帮柱,腰好帮、背实顶,拴好防倒绳,柱距1.0m,初撑力不得低于11.5MPa。

22、若需要更改支柱时,必须严格执行先支后改制度,确保人员在有支护的安全条件下作业,严禁空顶作业。

23、初次放顶期间,严格控制割煤速度在2m/min以下,并且每割煤一小时停机十分钟观察顶板,以防突然来压。

24、若顶板突然来压时,工作面内人员必须迅速进入架箱内,抱住大立柱;端头人员要及时离开端头处,必要时卧倒,等到顶板稳定后方可继续工作。

25、当采空区顶板冒落高度达到采高的1.5倍、长度达到工作面长度的2/3以上时,视为初次放顶结束。

26、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要提前做好防治水工作,两巷排水能力设计施工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要求进行,排水能力不得小于最大预计涌水量要求,并确保排水设备、管路完好。

27、两巷水仓均准备充足的排水能力不低于最大涌水量设计的备用水泵。

28、轨顺和运顺水仓泵要有双回路电源。

29、初次放顶期间,做好清淤工作,每班设专人及时清理巷道中淤煤,确保排水管路畅通。

30、一旦发生水淹巷道事故,要按既定避水灾路线撤人,同时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

31、加强矿压观测和水文地质观测,做好预测预报。

32、其它有关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仍按原规程要求严格执行兑现。

篇4:煤矿防治水安全检查规范

详细内容:

矿井水害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首,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长平矿井下开采深度的不断加大,受奥灰承压水影响的威胁越来越严重。为搞好2011年度长平公司长平矿井防治水工作,使井上下防治水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特编制2011年度矿井防治水计划如下:

1、公司成立防治水组织机构:

2、职责划分

3、防治水工作总体安排

3.1、编制依据: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山西长平井田矿井防治水总体规划》、《带压开采防治水专项措施》和2011年采掘衔接计划。

3.2、工作原则及流程

防治水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承压区采掘工作面承总体防治思想是“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治后采”。一是对承压区开展地面三维地震勘探,探测地质构造发育情况;二是开展地面瞬变电磁勘探,对地质构造的含水性及含水层的含水性进行探测;三是井下开展直流电法、音频电透、高密度电法仪等物探工作,进一步探测富水异常情况;四是对物探结果显示的富水异常区,进行钻探验证;五是巷道掘进、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对物探、钻探结果再次验证。六是综合收集地质、水文资料,提高预测预报的精度,更好的指导生产。对出水点水质进行化验分析,判断水源及该块段富水性特征,以及通道性质。若涌水水为奥灰岩溶水则需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3.3水文地质补充调查

地面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包括:气象资料搜集;地貌调查;地质调查;地表水体、河流调查;调查工作面回采造成的地表塌陷,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调查钻孔的封孔情况。

井下水文地质补充调查有:对断层、节理、陷落柱,观测含水情况、导水情况、水温、水质、含砂量等;对突水点详细观测记录突水的时间、地点、确切位置、出水层位、岩性、厚度、出水形式、围岩破坏情况,测定涌水量、水温、水质、含砂量等;定期对井下的一级涌水点进行观测,建立建全观测记录,完善水质分析数据库;按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

以上工作由地测部牵头,其它单位配合,完善防治水基础工作。

3.4、防治水工程设计

3.4.1、根据采掘衔接计划围绕1311、1312、4304、4306、4307、4308工作面的圈定,编制工作面异常区和构造探测设计、顶板疏放水设计和工作面防治水措施。

3.4.2、根据三维地震勘探资料对4304工作面D*77陷落柱、D*96陷落柱,4306工作面D*76陷落柱、D*23陷落柱,4308工作面D*22陷落柱、D*19陷落柱、D*93陷落柱、D*94陷落柱、D*95陷落柱、D*75陷落柱,1311工作面D*48陷落柱、D*105陷落柱、D*103陷落柱、DF16断层,1312工作面D*104、D*109陷落柱、DF25断层等构造进行钻探设计并组织实施。

3.4.3、对各巷道掘进和各工作面回采过程中遇到的构造或异常区域,进行必要的探查或钻探验证。

3.4.4、根据各种物探结果中推测的构造或异常区,编制钻探设计进行探测。

3.4.5、其它防治水工程(探放水)设计。

3.5、掘进工作面防治水工程

3.5.1巷道掘进过程中,掘进队组按照措施要求施工水仓,及时铺设排水管路,形成排水系统。疏放顶板水的巷道掘进时,要及时施工钻场硐室及水仓,加铺排水管路。

3.5.2、超前探测

各掘进队组必须在掘进作业规程、措施中明确掘进工作面超前探测的方式方法、留设足够的防水煤柱。地测部、安监部监督施工队组超前探测探眼施工,不认真执行超前探测的队组要重处,拒不执行超前探测的队组必须停工。

3.5.3、充分利用物探手段,对带压掘进的巷道利用直流电法仪、地质构造探测仪、防爆探地雷达等物探仪器进行物探,根据探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3.5.4、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利用钻探手段,对巷道掘进前方三维地震资料中的断层、陷落柱和电法勘探的赋水异常区进行钻探,经过钻探查明前方是否存在导水威胁。

3.5.5、巷道在掘进时,要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执行《带压开采防治水专项措施》规定。

3.5.6、巷道掘进期间,按照“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原则,对掘进巷道进行物探,对物探异常区进行钻探验证。

3.6、回采工作面防治水工程:

3.6.1、对1311、2302、4304、4306、4308工作面顶板水进行预疏放。

3.6.2、随着巷道掘进及时对4304、4306、4308工作面进行物探。

3.6.3、回采工作面利用坑透仪、音频电透仪进行物探对物探异常区进行钻探验证。坑透过程中,必须精确控制坑透点位置,与导线点附合。坑透结束后及时处理坑透数据,划分坑透异常区,与采掘实际揭露的地质资料相结合,提供坑透结果报告。音频电透要查清工作面导水性,查清工作面内富水区域。音频电透主要利用电磁波在介质中传播时,其电流强度随着介质层电阻率的大小而有规律性变化的特征,做出反映探测区域富水性强的等视电阻率平面等值线图,推断出富水区域大小、空间形态及分布范围。对于坑透、电透异常区,必须采用钻探方法进行验证,查明异常区属性,包括构造性质、发育范围、分析对工作面的影响程度。

3.6.4、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制定工作面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防治水工程,督促排水系统在工作面回采前形成。

3.6.5、回采工作面设计专门排水巷道,保障排水通畅。

3.6.6、对1310、2307、4305、4307、2302工作面的地表裂缝进行调查,总结裂缝塌陷规律,预计调查面积860亩。

3.6.7、2307、4305、4302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提交采后总结。

3.7、地面防治水工程

柳村西南部三维地震补充勘探,勘探面积2.5km2、长平矿井井田西部电法勘探,勘探面积7.36km2、长平矿井井田南部电法勘探,勘探面积5.365km2、长平矿井井田西部三维地震勘探,勘探面积7.36km2、西部地面水文观测孔施工工程,按照计划对这些工程进行上报审批并组织实施。

3.8、井下水文孔工程

在4210正巷出煤横川内施工水文观测孔,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

4、防治水重点工作

4.1、防治水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主、支、子三级排水系统建设。

4.2、芦家峪井底水仓建立潜水电泵排水系统。

4.3、督促釜山井底沉淀池、盘区集中水仓建设,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4.4、强制推行顶板疏放水工程。对阻扰工作开展,不配合疏放水的队组进行重罚。

4.5、强化超前探测监督检查,采用突击检查、抽查验孔等手段保证探测工作落实到实处。

4.6、强化钻探队管理,重视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钻探质量和钻探结果分析能力。

4.7、重视岗位技术比武工作。采用师带徒,自学和重点辅导相结合、内部考试等办法,同考核分挂钩,提高技术水平,力争拿名次。

5、开展防治水课题研究

5.1、深入开展物探新设备、新技术应用以及钻探新设备和新工艺的应用研究。同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煤科院合作,引进瞬变电磁仪,开展超前探测研究。

5.2、同河南理工大学合作编制《长平矿井防治水规划》。

5.3、同山西地宝能源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地质报告修编工作。

5.4、引进矿井水源自动识别仪,建立水源水质识别图谱,达到快速分析水源的目的。

教学后记通过学习,使大家对长平矿的水患危险有一定的了解,掌握一定的水患知识及预防常识。

收货部制度

篇5:防治水安全检查规范

一查防治水机构是否到位。

是否建立防治水领导机构,

是否成立了地测防治水专门机构并做到“三定”(定机构、定人员、定职责),

是否成立了专职探放水队伍,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是否配备齐全,

防治水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齐全。

二查防治水基础资料是否健全。

是否编制了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是否编制完成了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并进行审定,

是否建立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气象资料、探放水成果、水害预测预报、积水区域、井巷出水点等相关基础台账。

三查探放水措施是否落实。

是否严格执行探掘分离制度;

是否配备了不低于200米的探水钻,

探水超前距离能否保证30米以上;

探放水作业是否有专职探放水队进行,

探放水队专业人员是否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是否编制了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

是否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探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制度。

四查隐患排查是否到位。

是否制订了隐患排查制度并执行到位,

是否严格执行一周内由矿长组织不少于1次的隐患排查,

是否做到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实现闭合管理

五查是否深入开展防治水培训。

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相关培训记录档案是否存档;

培训内容是否涉及《煤矿防治水规定》、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

培训内容是否有本矿水文地质情况、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

是否制定了水害应急预案,

是否开展救灾演练。

六查防治水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是否严格执行矿领导、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入井带班跟班,

是否严格执行煤矿矿长、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外出请假;

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到位,

施工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是否配备齐全,

施工项目部经理及班子成员相关资质是否有效,

劳动用工是否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三方会审是否到位;

监理工程师是否配备齐全,

监理工程师相关资质是否有效,

监理日志、监理相关记录是否规范。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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