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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1、在井下存放铁丝网、钢梁、坑木、背板等材料的地方,由专人负责打扫。做到干净、整齐。

2、泵站前后50m的卫生,由开泵工负责打扫。设备摆放整齐,做好卫生工作。

3、工作面上、下巷由各班组承包,保证宽度、高度、无危梁、无浮煤、无杂物。并按要求防尘洒水,确保巷道清洁卫生。

4、工作面保证采高符合规定,煤壁、支柱呈直线,溜子平直,无飘链、掉底链现象。

5、加强煤层注水,防止片帮冒顶,降低煤尘,实现文明生产。

篇2:煤矿班组学习培训工作制度

1、方式及内容

(1)周一安全会

①由队长或副队长组织并做好记录

②会议时间:下午4:00----6:00

③内容:贯彻周五例会精神,分析总结本队安全生产情况,剖析典型事例,通报本队一周违章及事故安全的分析结果,安排今后安全生产重点。

(2)周三学习会

①由队长或副队长组织并记录,技术员主讲。

②会议时间:下午4:00----6:00

③内容:学习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管理知识,月末周三组织考试。

(3)两天一题每月一考

由职教科负责出题,由班前会主持人带头学习,并抽考,每天抽考二人。每月月底组织统一考试,成绩与工资、奖金挂钩。

(4)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学习

每项工程开工前,要组织全员学习作业规程,并进行全员考试,考试不及格者,不能上岗,安全措施由队长或副队长负责在三个班前会重点贯彻。

(5)特殊岗位强化培训

机电维护工、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皮带机司机、溜子司机、泵站司机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强化培训,本人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然后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使用半月由组长考察,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6)新调入职工的培训学习

新调入本队的职工,必须脱产培训一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有关规定

(1)培训学习内容通俗易懂。

(2)参加开会或学习的人员,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否则按旷会论处。

(3)学习笔记本由公司配备,职工认真做好记录,不做笔记或笔记不认真者,视同旷会处罚。

(4)按时参加考试,凡不考试或不及格的职工一次扣50元,补考不及格的待岗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篇3:集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考核工作制度

一、概述

1.本实施细则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某某集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年检考核。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年检考核包括设备及机房、安装使用、机构人员及制度、资料图纸及档案管理四个方面。

4.申请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考核的矿井所使用的监控系统必须取得“MA”标志准用证。

二、设备及机房

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及机房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对安全监控设备的要求。

5.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取得“MA”标志准用证,仪器设备取得安全仪器仪表合格证,用于爆炸性环境的煤矿安全设备,还必须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认证的检验机构的防爆检验,并取得“防爆合格证”,属计量器具的取得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5.2系统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应明确规定,符合《煤矿煤矿规程》的要求。

5.3系统设备备用量不少于20%,系统主机必须双备份。

5.4设备主机必须与集团公司、省煤矿瓦斯信息网络联网运行。并且有集团公司的验收合格文件。

6.有专用机房,机房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必须有防雷接地、直接防雷、电源防雷设施,并且设施齐全可靠。

三、安装使用

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对系统设计、安装和使用的要求。

7.1传感器安装的数量、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中传感器安装的规定。

7.2传感器的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规定。

7.3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规定定期调试和调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保持故障记录。

7.4系统必须具备风电闭锁、瓦斯闭锁、故障闭锁功能。

四、机构、人员及制度

8.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要设置信息调度室,同时配备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有分管领导。

9.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上岗人员要按特殊工种对待,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持有山西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全省统一编号的《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上岗工作人员资格证》方可上岗,超过有效期后必须经过复训,复训不合格的按无证对待。

10.煤矿必须制定完善的各种规章制度,对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系统设备设施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系统运行管理等做出规定,这些制度应包括: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8)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五、资料、图纸及档案管理

1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机构应建立以下资料档案:

11.1技术资料,包括: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计方案(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控制断电接线图(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布置电子图11.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管理资料(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仪表台帐(2)安全测监控系统维护登记表(3)甲烷传感器校验登记表(4)甲烷传感器使用登记表11.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报告(1)操作员工作日志(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每班值班报表和瓦斯日报表(3)异常情况及处理报表(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定期测试报告11.4系统管理资料(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各工种人员上岗资格证书(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作业规程(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验收合格文件(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申请报告(6)集团公司监测中心年检意见书

六、考核评审

1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判为考核不合格:

(1)安全监控系统不具备“MA”标志证书;

(2)安全监控系统未按要求进行联网运行;

(3)安全监控系统不能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

(4)安全监控系统不具备风电闭锁、瓦电闭锁和故障闭锁功能;

(5)井上下无声光报警装置;

(6)安全监测工上岗人员未培训或者培训不足6人。

13.考核不合格者,应在1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不合格。

七、附则

14.矿根据《某某集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考核规范》对本矿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进行自检,自检报告(包括检查情况总结,山西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评分表)报集团公司监控中心。

15.各矿在每年的12月份以文件形式报集团公司监控中心申请安全监控系统年检。

16.集团公司根据矿安全监控系统年检申请在次年4月份之前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年检,同时出具《某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年检意见书》。

17.《山西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表》见附录。

篇4:集团瓦斯监控系统网络运行工作制度

第一条瓦斯监测系统的三级联网网络为煤矿瓦斯安全管理开辟了新的有效管理途径,它加大了井下瓦斯管理的透明度,有效遏制了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安全监控网络中心必须向省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测控数据,各矿必须向集团公司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测控数据,网络中心对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网络中心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测控数据,核对矿上传的隐患处理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详细查询,按规定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报警信息日报表,报值班领导审阅。

第四条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必须通知该矿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五条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讯中断或出现无记录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下达处理意见,处理情况记录备案,上报值班领导。

第六条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网络中心发出的报警处理指令后,要立即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网络中心反馈。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

第八条联网主机应装备硬件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第九条矿安全监控系统主机或显示终端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

第十条矿安全监控网络系统由矿信息中心、通风区共同负责管理,确保瓦斯监控网络24小时不间断正常有效运转。

第十一条瓦斯监控网络系统的各种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工作机)必须配备专线双回路供电电源或8小时制式的UPS电源,确保瓦斯网络设备的不间断正常供电。

第十二条瓦斯网络设备的全部IP地址由信息中心统一分配和设置,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得更改瓦斯网络系统任意一个IP地址。

第十三条未经网络管理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系统软件。

第十四条瓦斯网络系统任意一台机禁止播放与系统无关的文件,禁止通过媒体介质或网络复制和安装瓦斯网络系统之外一切无关资料。严禁瓦斯网络系统任何数据对外随意传输与复制。

第十五条瓦斯网络系统的全部计算机禁止任何人登陆国际互联网,禁止任何人对外的邮件传递操作。

第十六条未经矿总工程师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对瓦斯网络所有设备停止运行,任何人不得对网络相关软件进行中止操作。

第十七条瓦斯网络的每一台计算机应分别安装正版系统杀毒软件和正版网络实时病毒监控软件、并动态随时升级或动态更新杀毒软件病毒库。

第十八条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负责操作记录杀病毒结果,并将杀毒结果于每周一12:00之前汇报集团公司瓦斯监控中心。

第十九条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每天定期检查瓦斯网络信道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2小时排除网络故障。

第二十条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应及时发现矿井监测系统和集团公司瓦斯传输系统的运行情况、存在问题。

第二十一条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严格按集团公司瓦斯监控中心监测装置的命名规范执行。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通过集团公司瓦斯监控系统,随时观察系统网络运行情况,如有传输中断等问题须在10分钟内通知矿有关人员,有关单位解决,同时汇报集团公司瓦斯监控中心。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网络中心、矿安全监控系统网络中心对网络运行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5:集团信息传输工作制度

第一条通风调度是安全生产的指挥中心,是矿井通风瓦斯安全管理的基础。

第二条集团公司通风部监测中心通过网络监测或接到各矿汇报的“一通三防“异常情况后,及时汇报当日通风部值班长。值班长应及时查明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理或汇报相关领导。

第三条矿通风区调度必须24小时开启集团公司瓦斯网络监测系统,连续监测本矿的瓦斯监测动态,辅助本矿的通风调度管理。

第四条通风区调度收到或通过网络监测到井下“一通三防“方面严重问题或隐患后,必须立即汇报矿当日通风值班长,当日通风值班长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做出是否立即停产、撤人、采取措施进一步处理及立即汇报相关领导的决定。

第五条各矿井下瓦斯超限,矿通风区调度员应立即汇报矿通风当日值班长;对于确因监测系统故障引起的瓦斯超限,矿通风区调度应立即派人现场处理。

第六条通风调度必须及时而准确的掌握通风安全生产动态,随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迅速查清,及时汇报,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对巷道贯通、无计划停风、通风系统调节、瓦斯抽放异常、主扇运行异常、井下瓦斯异常涌出、一氧化碳异常涌出、井下火灾、煤与瓦斯突出、监测监控系统异常等紧急事件,矿通风调度应立即上报集团公司通风部监测中心。

第七条负责组织本部门与生产部门之间的协调平衡工作。

第八条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办法、措施、组织指挥生产,当发生各类事故时,负责组织、处理、汇报等业务事项。

第九条负责上传下达。通过调度汇报、原始记录、各种报表、通讯设备、统计、分析等业务手段,做好信息的搜集、传递、处理、贮存等管理工作。做到发现问题要迅速。信息反馈应及时,解决问题要准确、稳妥。

第十条通风调度员应熟悉通风系统、抽放系统、矿井的瓦斯等级、避灾路线、主要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的主要规定、《通风细则》的主要规定。

第十一条通风调度员要必须会看本矿通风系统、抽放系统、监测系统及防尘系统图;会画通风调度工作所需要的各种示意图;会运用计算机处理各种文档和各类调度报表、台帐;会填报调度工作的所有报表,台帐和图牌板,并会画简单的统计图表。

第十二条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第十三条通风调度员要提前进入工作岗位。掌握队组作业计划、出勤情况,掌握当班生产任务及重点工程。

第十四条与上一级调度员共同做好交接班工作,将生产情况。上班已办事项及待办事项全部接清、问明,重点情况的书面记录要签字交待。

第十五条接班后,首先将所属各队的通风瓦斯情况及重点工程情况全面了解,明确当班重点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第十六条认真查阅上一班情况记录。了解上一班通风瓦斯及三大系统上存在需解决的问题。掌握本班通风瓦斯和三大系统情况,及时处理交班遗留问题。

第十七条班中要按照通风作业计划的要求和领导安排内容,定时检查督促各队组的生产活动,记录相关汇报的数据。

第十八条要认真接好每一电话。作好每一项记录,及时上传下达。对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协助值班长处理好通风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对领导交办的工作。如通知开会、催办的业务等要做到件件落实,件件有回音。

第十九条紧紧抓住工作的重点进行调度。井下通风人员的各类出勤、通风瓦斯、风量、抽放量、重点通风工程进展等情况、重点工程落实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交班前要写好调度交班记录,把本班情况向下一班调度交清、交全、交细。

第二十一条值班调度在交班前,要对当班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总结,填写好调度交接班记录或交接班本。

第二十二条对于当班发生的主要问题,应有处理结果记录(包括时间、情况、过程和结果)待处理的重点问题,要进行详细交待。具体要做到“五交清”,交清当班重点工作面通风瓦斯情况和通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说明原因;交清安全生产情况及各类事故。重点环节部位的变化情况;交清正在处理或待处理的工作详细内容。交清领导指示、上一级通知、命令及执行情况;交清下一班通风重点工作。

第二十三条接班调度员要认真听取交班调度的情况说明。仔细查阅交接班本及上一班台帐和各类记录,并在交接班本上签字,切实做到交清接好,不清不接责任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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