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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会议中心使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市会议中心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市会议中心是为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会议服务的场所,为搞好会议中心的使用管理和会议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中心在市建设局和投资办的领导下,开展会议服务工作,以"用户至上,信誉第一,服务周到,安全可靠"为服务宗旨,根据市建设局的统一安排,为使用单位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会议中心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为:一楼会议室600元/次,制冷(暖)费59元/小时;二楼会议室1600元/次,制冷(暖)费80元/小时;接待室200元/次。

三、对所有会议只提供音响、灯光、冷暖、开水、茶具等硬件设施服务,会标、茶、饮料、水果、香巾及会议服务人员等,由使用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四、所有会议使用单位,均需持市建设局办公室填发的《**市会议中心使用通知单》,于会议召开前一天,到会议中心管理办公室联系会务事宜。会议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在《使用通知单》上填写意见,办理结算手续。

五、对未持《**市会议中心使用通知单》联系会务的单位,会议中心管理办公室不予承接,建议其到市建设局办公室办理会议承接手续。

六、会议使用单位和所有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进入会场请勿吸烟并关闭通讯工具,自觉爱护服务设施和用品。若服务设施和用品在会议期间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的,由使用单位按价赔偿。

七、会场灯光、音响控制室为设备重地,除会议中心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非请莫入。

八、使用单位和与会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会议中心。与会车辆要按指定地点停放并自行管理。

篇2:公司劳保办公用品配额使用制度

公司劳保、办公用品配额使用制度

一、本着加强劳保、办公用品使用管理、促进节约使用的原则和理念,养成个人良好习惯而制订本制度。

二、污水处理站劳保及办公用品实行定额管理。

三、污水处理站在月初3天内根据本部门的劳保用品和办公用品配额,向后勤仓库领取。

四、污水处理站运营主管负责劳保及办公用品在部门内配发,并登记存档,每月上报核对。

五、临时增加的劳保、办公用品需临时申报,经主管批准后方可领取。

六、各人员领用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应妥善使用与保管,不可浪费,秉持以坏(旧)换新的更换原则。

七、劳保用品配额和办公用品配额见本办法附表一。

篇3:饮食中心公用餐具使用管理规定

饮食服务中心公用餐具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大餐厅的公用餐具由中心洗消间统一回收、清洗、消毒。餐碗、餐盘每餐开饭前各单位派专人到洗消间领取,开饭期间个别餐厅、小吃点临时短缺的餐具,由洗消间负责送货上门。筷子由洗消间负责放入筷子消毒车内,开饭前推到指定地点,由就餐者自行取用。馨园餐厅的公用餐具由本餐厅负责回收,交洗消间统一清洗、消毒,并只能领取不锈钢餐盘和本餐厅委托洗消的餐碗。

第二条各单位每餐按规定数量领取餐具,只准少领,不准多领,每件餐具收取0.03元的洗消费用,计费数字以实际领取数字为准,当餐未用完的餐具由洗消间统一回收,重新进行清洗、消毒、,退回的餐具不退费用,并对数量经常过多者提出批评、通报、直至罚款。

第三条公用餐具只提供给就餐者使用,所有炊管人员(包括二线人员)不得使用,对违反使用者,第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加倍罚款10元,第三次罚款20元,以此类推,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并处以相同数额的罚款。对私自将公用餐具带出餐厅或改做他用的个人或单位,一经发现处以5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对于屡犯者,进行辞退,情节严重者,交校公安处处理。

第四条洗消间的服务要热情周到,准时按点的发放清洁餐具,开饭时派专人看管餐厅大门,防止就餐者把餐具带出餐厅,每月底清点餐具数量,分析损耗原因,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并将结果上报中心备案。对人为失职造成的餐具丢失或损耗,追究卫生组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洗消间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心《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洗消餐具,中心按洗消餐具的数量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公用餐具启用后,各单位原有的自备餐具全部停用,学生一餐厅、学生二餐厅等单位小炒组原有的自备餐盘,可以继续使用,但必须交回洗消间,由洗消间统一回收、清洗、消毒、分灶发放。

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篇4:学生公寓水电设施水电使用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水电设施及水电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生区水电设施及水电使用的管理,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增强学生的节能意识,依照《西北大学水电管理办法》结合学生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生宿舍安装限电装置及电表,供电采取限时限量管理。每天早上6时―8时,中午2时―14时,晚上18时―23时30分,节假日延长到晚上24时。研究生宿舍限量250W内,本、专科学生宿舍限量150W内。

二、已安装电表的宿舍,专、本科生宿舍每楼第一层每月每舍免费使用电18度,二层以上宿舍每月免费使用15度,超过部分电费自负。有电脑宿舍电费由电脑持有者交纳。

未安装电表的宿舍,使用电脑交纳电费每月30元,一学期交一次,一学期5个月,共计150元。

三、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使用电炉、电褥子、台灯和各种电热器。违章宿舍和个人罚款100―500元,并对违章造成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学生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插座上无插头,因超量用电造成断电,应到公寓中心找修理工进行维修,并交纳配件费1元。严禁学生私自维修。

五、学生要有节约意识,用水要做到人走龙头关,打开龙头无水时要关好水龙头,谨防来水后出现长流水现象。对故意破坏用水设施者酌情予以处罚100―500元,并通报批评。

六、教工5-6楼住宿学生水电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七、水电费按月交费,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收费,不得拖欠。无故拖欠者,停止供电供水。

八、宿舍楼内供电、供水设施出现故障时,学生应及时反映到公寓管理中心,便于修理和维护。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电话;维修值班室电话、。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篇5:大学学校车辆使用规定范本

(大学)学校车辆使用规定范本

一、车辆使用范围

1.学校党办、校办的接待、会议及公务用车。

2.职工上下班交通车。

3.各院、系、部门重要、特殊和紧急的公务活动用车。

4.各院、系学生外出实习用车。

5.离退休办公室丧葬用车。

6.新生入学接送及军训用车。

在不影响上述用车的情况下,由运输中心统筹安排其他用车。

二、申请用车程序

1.除上下班交通车外,各院、系、部门如因公务,需要使用学校车辆的,必须派专人向运输中心提前提出申请,认真填写《派车单》,运输中心审核符合规定的用车范围后,下达出车任务,迅速调度车辆。如遇到紧急情况,可先安排车辆,用车单位须随即至运输中心补办手续。

2.未经车队队长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

3.大批量的学生进行校外实习、校外考试等重要的教学活动如需用车,在不影响上下班交通车的前提下,可酌情安排。如无法调配本校车辆,可通过租车等其他途径解决。

三、服务标准

1.正点准时、车容整洁。

2.热情周到、语言文明。

3.安全运行、平稳驾驶。

4.遵章守法、文明驾驶。服务宗旨

5.态度和蔼、仪表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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