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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生宿舍人、财、物的安全,特做以下规定:

1、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要熟悉本楼学生的姓名、房号、院系情况,确保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学生上课时间概不会客,严禁外人和异性进入楼内,不准留宿外人。

3、来客会见学生必须出示证件,经审核登记暂押证件后方可入楼。

4、学生带贵重物品出楼必须登记,否则不准出楼。

5、学生离舍必须锁门关窗,钥匙不准交给外人,借用备用钥匙应出示学生证。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失换锁,不准私自配制。

6、学生宿舍禁止酗酒、划拳、打麻将,禁止骂人、打架。

7、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台灯、电炉、煤油炉、酒精炉和各种电热器,严禁在宿舍做饭、点蜡烛、挂床帘。

8、严禁在楼内公共区域和垃圾道焚烧废弃物。

9、学生宿舍楼要留有紧急安全通道门,门锁钥匙放在值班室,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通道门锁,保证开启方便,畅通无阻。

10、学生宿舍楼每层配备灭火器,钉挂在走廊墙上。值班员要能熟练操作,并经常检查,保持灭火器正常使用。

11、各楼值班员要坚持佩带袖章或胸章在门口值班,不准在值班室内做私活,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要做好“值班登记”“会客登记”“晚归登记”“维修登记”等登记本齐全,交接手续要完备。

12、各楼管理员、楼长和门卫值班员要经常在楼内进行检查和巡视,提高警惕,防火、防盗、杜绝事故发生。发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时报告,保护好现象,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篇2:大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制度(2)

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制度(二)

1、宿舍管理中心主任**是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董立刚、姚波具体负责宿舍消防工作,宿舍采取逐级管理制度,各带楼老师负责所带楼的消防工作,对宿舍的消防安全各负其责。

2、宿舍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由宿舍安全管理员专门负责管理,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中心主任报告并沟通保卫处、总务处解决。

3、宿舍管理员、门卫、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4、加强对全体住宿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5、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6、严禁在宿舍存放、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7、宿舍内禁止点蜡烛、点蚊香,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张杂物、燃放烟花爆竹、玩弄火种,禁止在宿舍内吸烟。

8、学生宿舍允许使用的充电灯、充电器等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人离开房间要切断一切电源。使用的导线、插头、插座要合格,电器设施要远离易燃物。

9、禁止随意挪动消防器具,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0**年9月

篇3:酒店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5)

酒店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五)

1、所有寝室的电源、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准使用超过1千瓦电器,严禁使用没有保护功能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热的快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要有人在场,用不燃烧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禁止携入或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品;

8、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如在手机充电器在床上充电等。充电器不允许未充电,长期插在电源插座上;

9、使用电开水器时必须有人守候;

10、人员离室必须锁门、抽取电牌,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空调、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篇4:某小学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安全值日生制,每天有一名学生负责本楼层的门窗关锁、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私拉乱接电源。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篇5:某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制度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保证住宿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制度》。

一、规定

(一)宿舍楼内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负责人为负责该楼宿管员。

(二)学生宿舍每层配置消防器材,由保卫科派人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三)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

(四)责任区负责人要经常性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采取紧急疏散措施。

(五)责任区负责人要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帮助学生养成安全用电的良好习惯,爱护用电设施,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六)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酒精炉等)。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蓄电池式应急灯和电源插板等电器及非安全器具及其他电器设备。

(七)严禁乱动总电源开关、保险及楼内的消防器材,不准私安电器插座,严禁擅自拉电线或改装、拆除宿舍配套电器及线路。

(八)宿舍楼内禁止存放酒精、煤油等易燃危险物品,不许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

(九)宿舍内禁止吸烟;熄灯后不得点蜡烛。

(十)宿舍楼内禁止燃烧废纸,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处罚措施

(一)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油炉、烧酒精炉等)或乱扔烟蒂的,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放射性物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学校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二)公寓内有违章电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应急灯、电源插板等),一经查出,没收违章电器设备,并根据学生手册及宿舍有关规定对使用的同学进行处分。由于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火灾,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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