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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食堂客餐管理办法(5)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公司食堂客餐管理办法(五)

为使客餐接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更好地为企业各部门工作服务,本着诚恳、热情、周到、细致、安全、节俭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客餐工作的基本原则

1、在招待客餐中,各级领导、有关部门要带头执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严掌握客餐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客餐费用支出。

2、招待客餐一般安排在食堂2楼餐厅就餐,特殊情况可在公司外就餐。

3、在食堂2楼餐厅接待客人,陪餐人数应控制在2人以内;如来客人数较多(6人以上),陪餐人数可放宽到3人。超标准安排的,由安排人员自理。

4、公司内部上下级之间及各部门之间,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公款宴请。

5、公司办公室、资产财务部每季度将客餐接待支出向厂务会汇报一次。

二、客餐工作分工

1、食堂客餐工作由公司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

2、来公司视察、考察、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及兄弟单位的领导,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接待。

3、来公司各部门进行公务往来,由相关部门负责接待。

4、系自主经营的部门及市场部,接待工作由其自行安排。

三、客餐工作的审批程序

1、使用公司统管经费接待客人,应提前到公司办公室填写《客餐审批单》。

2、在食堂2楼餐厅接待客人需经各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公司外就餐需经总经理审批。

3、接待部门应严格按照《客餐审批单》指定的地点、标准就餐。

四、结算办法

1、每项接待任务完成后,接待人员要对开支款项认真核对,并在食堂开具的《客餐结算单》上签字,同时注明接待单位、事由,交公司办公室审核。

2、接待费由公司办公室每月月底与食堂进行结算,办公室主任签字后,经各部门主管领导和总会计师签字报销。

3、在招待客餐中超出标准的费用由各部门自行承担。

五、就餐标准

原则上中餐每人每餐分10元、20元、30元三个档次;晚餐每人每餐分20元、30元、40元三个档次。中餐一律不上酒。凡有公司领导出席的由公司办公室自行掌握。

六、本办法从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EE第一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6日

篇2:公司房产管理办法(5)

公司房产管理办法(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公司房产的统一管理,科学合理使用,提高房屋的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房产是指在公司属地上的一切房屋建筑物,主要有行政办公用房、生产用房、后勤服务用房以及各类附属用房等,其产权属于公司所有。

第三条房产管理必须符合公司总体建设发展规划,根据需要科学合理安排使用。

第二章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四条行政管理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房屋维修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以及公司房产管理办法。

第五条行政管理部是公司房产管理、维修、改建及扩建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拟定用房分配和调整方案,提出房屋建设维修的意见。

第六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房屋建设、验收、房屋土建(内、外墙、地面、屋面、门、窗)、上下水管道及供暖设施、环保、工艺水管线、消防管线设施的维修、维护。

第七条行政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房产管理总台账,负责新建工程立项报批,组织新建工程各项验收,办理资产产权登记手续,房地产档案管理。

第三章房产管理

第八条公司房产实行统一管理,由用房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总经理审批,行政管理部统一安排调配使用。

第九条用房单位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占用或调换用房,不得私自出租用房、不得私自改建、扩建,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和改变用途。因机构调整,用房单位要按时办理用房退交及调整手续。

第十条行政管理部随时检查用房单位房产使用情况,发现闲置用房及时调整,或有权收回另行调配。

第四章房产维修、维护与改造

第十一条为保证房屋正常使用,延长房屋使用寿命,行政管理部负责编制年度房屋维修计划、施工方案和项目工程预算,并对大、中、小维修项目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分别提出维修计划和施工方案,上报公司立项,待批准后,通过招标或邀标的方式,确认维修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实施。

第十二条用房单位房屋需要进行局部维修项目时,由用房单位到行政管理部登记,并填写《维修项目报告单》。行政管理部根据《维修项目报告单》到现场实地察看,确认维修设计方案和预算维修资金。

第十三条单项维修项目金额在500元以内的立项工程预算,需经用房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批,报行政管理部主管领导签字审批,由行政管理部直接安排维修。

维修项目金额在500元以上的立项工程预算(涉及房屋主体结构的要由设计部门论证),需经用房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批,报行政管理部主管领导签字审批,最后报总经理、总会计师签字批准,由行政管理部负责预算及组织施工,施工结束后对维修项目组织验收,并由用房单位签字认可。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由用房单位申请,由行政管理部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批,经主管领导签字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管理部负责预算及组织施工,并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验证、企业信誉审核、审核工程预算、施工过程的检查和竣工后组织施工结束后验收,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质量监督。

第十五条维修项目结算单据的审批,在正常情况下,经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字,资产财务部负责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并同时计入使用部门成本。

第五章损坏房产的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使用单位凡人为损坏的,由行政管理部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使用单位和当事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七条行政管理部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定期公布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某中学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

E中学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

一、传染病防控制度

1、学校做好晨检。发现异常,立即排查。如发现传染病早期症状(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等)及时上报,并做好检查记录。学校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追查病因及时掌握情况。

2、学校对每日的消毒、通风等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落实。

3、学校对防控人员、防控物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及时掌握情况。

4、如有发现同一班一天有1例或连续2天有3名学生患病的应及时上报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5、如有多名学生(3人以上)发现不明的高烧,呼吸急促、腹泻等症状时相关学部(或年级)要及时上报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6、医务室应在第一时间将疑似病情的学生电话上报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292540)。

7、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防治领导小组组长。

8、组长有权启动任何级别应急预案,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救援组、救护组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9、医务室有权立即隔离师生,诊断排查,并对现场消毒,开窗通风。

10、领导小组及时与当地医院联系,对疑似师生进行进一步诊断治疗。

11、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应立即会同各学部对整个校园进行彻底消毒。

12、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该立即开展工作,深入细致调查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上报领导小组。

二、传染病报告制度

校委会责成政教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普法教育,并要求卫生队执业医师严格执行该法,做一名医德医风高尚责任感强的医生,严令卫生队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执业医生必须做到: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详细记录学生情况,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务必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4、小组办公室必须每日定时对门诊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和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2004年9月1日起实施

篇4:某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E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五种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6)劝其退学;(7)开除学籍(仅限于高中)。

第五条: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各教学部并签署处理意见交学校政教处。处分决定后,由政教处会同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后,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主管副校长会同政教处、各教学部集体讨论通过,然后由主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依法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的;(八)勾结校外人员违法违纪,败坏学校声誉的;(九)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十)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第三章处分程序

第十条处分材料包括:(一)学生违纪事实的记载材料;(二)违纪者本人的检讨

篇5:初中文明班风评比制度

初中“文明班风”评比制度

为了更好地强化本年级的班风、学风建设,培养学生集体主义思想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有效地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特制定本年级“文明班风”评比制度。本制度为三部分,常规考核(50分);班会课考核(10分);班级学风、成绩考核(40分)

第一部分班级常规考核

一、违纪评分细则(20分)

1、到校情况评分

(1)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5分(早、中)

(2)逃学、旷课每人次扣2-4分(半天为2分,一天为4分)

2、课堂纪律评分细则

(1)课堂上有个别学生讲话或做小动作扣1分

(2)课堂上1人睡觉点名批评,2人睡觉扣0.5分,三人睡觉扣1分,依次类推。

(3)课堂上看与上课无关的书籍者每人次扣0.5分。

(4)上课期间教室纪律较差扣2分,教室秩序很乱,学生离开座位大声吵闹扣3分。

(5)*纪律依据课堂评分细则进行。

3、严重违纪评分细则

(1)、破坏公物视情况扣2分,并照价赔偿。

(2)、学生爬窗进入教室每人次扣0.5分。

(3)、在校园里追打每人扣0.5分,打架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扣1-10分。

(4)、带校外人员到校寻事、敲诈者,每人次扣5-10分。

(5)、学生在校园里吃酒、吸烟、赌博每人次扣2-5分。

(6)、学生偷盗他人财物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7)、学生之间吵架每人次扣1-2分。

(8)、学生进出三室两厅者课外每人次扣3分,课内每人次扣5分。

(9)、考试作弊每人次扣3分。

(10)、学生夜不归宿者扣3分,若夜不归宿且上网、按两项论处。

(11)、有乱丢乱扔、乱涂乱画的视情况扣2-3分。

(12)、学生出现其它违规违法事件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扣2-10分。

以上情况除扣分外,并依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处以开除学籍等处罚。

二、两操、升旗评分细则(10分)

1、广播操评分细则:

(1)缺席按每人次扣0.5分,本项每次限扣5分。

(2)班主任迟到、早退扣0.5分,班主任不在现场督促每次扣1分。(请假除外)

(3)做操质量差,有1-3个学生不做或做操动作不到位每次扣1分,有4-7个不做每次扣2分,有7人以上不做扣3分。

(4)不能按时整好队的班级扣1-2分。

(5)无故不参加课间操的班级扣5分。(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做操,班主任在做操前向年级组请假,否则按无故不做操处理)

2、眼保健操评分细则:

除实验课、体育课及其它需要在室外上的课,全班学生均需认真做操。

(1)、任科老师讲课造成不做操扣1分,无故不做操扣3分。

(2)不认真做操者每人扣0.5分,扣完3分止。

(3)做操有人讲话每人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升旗评分细则:

(1)、班主任迟到扣1分,不在现场督促每次扣2分。(请假除外)

(2)、不能按时整好队的班级扣1分。

(3)、有学生升旗讲话每人次扣1分,扣完3分为止。

三、卫生评分细则(20分)

1、室内卫生评分标准(每天分早、中、晚三次检查)

(1)教室内桌椅摆放不整齐的扣1分。

(2)教室内外墙有蜘蛛网、灰尘扣1分。

(3)地面不干净有较多纸屑扣2分,教室内瓷砖有污渍扣0.5-1分。

(4)中午、下午箩筐垃圾不倒掉扣1分,黑板乱涂乱画扣0.5分。

(5)门窗灯电扇没关的按每项每次扣0.5分。(课间操、中午放学、下午放学)

(6)教室内讲台上下不干净扣0.5分。

(7)走廊两边的瓷砖、教室前的栏杆上有灰尘和乱涂乱画现象和教室窗台不干净

扣1分。

2、包干区卫生评分细则(每天下午、第二天早上两次检查)

(1)、地面有纸屑、杂物较少扣1分,较多扣2分,很多扣3分。

(2)、包干区未扫或未按时扫,纸屑、杂物很多扣4分。

第二部分班会课考核

四、班会课考评细则(总分10分)

1、班会课无主题扣1分,有较多学生不听而做其它事情的扣1分。

2、班会课班主任不在教室里,扣3分(以检查为主)。

3、班主任利用班会课讲文化课扣3分,班会课上成自习课扣2分,室外活动的班会课视效果给予打分。

4、在年级里进行主题班会公开课教学另加1分,参加学校主题班会公开课教学的另加2分,代表学校参加校外主题班会公开课教学的另加6分。

5、班会课开校会或年级会,其得分视会议纪律情况和班主任到场情况而定。

好人好事及参加活动奖励的加分情况,参照政教处发布的评分细则,由年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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