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手册:考勤管理规定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公司员工手册:考勤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有限公司员工手册:考勤管理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考勤、加班和请假纪律,请阅读以下内容:

一、考勤

1、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对工作时间作相应调整。中午有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休息时间为由,拒绝工作。

2、工作卡

公司的在册员工每人配备IC卡一张(卡号在员工个人信息中登记),此卡做为该员工在公司考勤及内部消费结算的工具和有效证件。不得转让,如有遗失须到人力资源部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新卡,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做为处罚。

员工上班必须将工作卡配戴在前胸。

3、考勤流程

在公司总部上班的员工使用IC卡刷卡考勤。如项目工地或售楼处安装了刷卡机,即刷卡考勤。未安装刷卡机的项目工地和售楼处,在员工到岗后登陆到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上点击考勤。每天上午考勤一次和下午考勤两次。

上午刷卡时间为:8:00--8:30

下午刷卡时间为:上班13:00--13:30

下班17:30--18:00

4、考勤处理

根据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延误15分钟以内的视做迟到一次,未经上级领导批准提前15分钟内下班视做早退一次。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者视做旷工半天。迟到和早退扣除工资20元/次;旷工一天扣除日工资的200%;一个月内迟到和早退累计三次(含)或旷工一次须作书面检查。书面检查存入公司人事档案中。

由于系统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考勤,本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相关表单说明情况,报上级领导签字确认。考勤系统故障未能考勤的表单必须经网络管理中心核实签字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做出勤登记。未考勤的员工未在三个工作日填写表单说明情况,逾期按旷工处理。

严禁请他人代为刷卡考勤,一旦发现类似情况将对当事人处以双倍于旷工的处罚(注:当事人指带他人刷卡者和请他人代为刷卡者)。公司考勤员如在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将一并予以处罚。

每月工资结算前,由人力资源部对当月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核。员工考勤,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监督管理。

5、对于在网上考勤的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的网络系统在家或除公司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登陆考勤。人力资源部将随时进行抽查,如有发现则在公司通报批评并按旷工处理。

6、公司副总经理以上岗位不参照此规定。

二、加班

加班是指,确因工作需要进行额外工作时段的工作。

1、申请和审批

1.1确因工作原因员工需要加班时,须由本人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提出申请,注明加班事由和加班时间,报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后生效。人力资源部须根据加班申请单对加班过程进行抽查。

1.2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由部门经理提前安排,主管副总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1.3特殊工作原因临时加班的人员,须在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报上级领导审批。

1.4未按以上规定进行的加班,人力资源部可不做加班登记。如员工在加班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处以双倍于旷工的处罚。

2、加班程序

2.1加班人员在加班当日,登陆公司办公系统,点击"加班开始",系统将自动记录了该员工的加班开始时间。加班结束后,再次进入系统点击"加班结束",系统自动记录了加班结束时间。若无加班开始时间或无加班结束时间,系统便无法累计加班时间,则该次加班无效。

2.2因办公系统原因或其它情况无法在办公系统上点击加班时,须在加班时向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并于加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补办相关表单说明情况,注明实际加班日期和加班工时以及未点击加班的原因,报相关领导审批。

2.3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审批生效后的加班申请单或相关表单,方可做加班登记。

3、加班审核

人力资源部会定期核对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和系统内实际加班记录,统计员工每月加班总工时,无上级主管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或无实际加班记录,则不作为加班登记。

4、外出加班

外出(出差)人员无法登陆到公司办公系统,须在外出(出差)回到公司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相关表单注明外出期间的实际加班工时,报上级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方可作加班登记。

公司安排的外出培训、考察和学习,不予加班论。

5、驾驶员加班

驾驶员加班则以驾驶员加班申请单为准,但经用车人、总办主任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方可登记加班。

6、加班时间结算

6.1按照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7:30,工作时间8小时。加班超出8小时或不足8小时,人力资源部将相应增减。

6.2加班的基本计算单位为小时,低于一小时不予统计。

6.3各人员加班,每月加班总工时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7、销售人员根据销售业绩提成奖金,不予核算加班。

加班检查

员工在额外工作时段加班时,人力资源部会作不定期的抽查,如发现加班人员在加班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时,人力资源部可不予登记该人员当日加班,并在办公系统上作通报批评。

8、注意事项

对于在公司办公系统上点击加班的人员,不得利用公司的网络系统在家或除公司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登陆系统考勤,如有发现则在公司通报批评,并作相关处罚。

三、请假

1、员工请假必须说明理由,提前办理请假批准手续。若因特殊原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而紧急请假时,须于上班前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且应于假后上班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若无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则视为旷工。

一个月内旷工达三天(含)以上或一年内旷工达七天(含)以上者,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2、员工请病假:无论时间长短,须持医保定点医院的病历和医生诊断证明,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批准手续。病历和诊断证明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3、员工请事假或请病假一天(含)以内,部门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核实;一天以上至三天以内(不含三天),须报主管副总批准;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需提前两天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由总经理直管的部门,部门经理请假时须总经理批准。

>5、员工请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结算。

篇2: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15)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十五)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1、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和驻公司机关大楼内各子(分)公司所有员工(除下列人员外),上下班均需打卡考勤。

①公司总监以上领导

②公司司机

③总经理批准的特殊情况者

2、员工作息时间及打卡时间:

冬季:8:00----12:0013:30----17:30

夏季:8:00----12:0014:00----18:30

打卡时间

早上:8点以前

晚上:17:20(18:20)以后

作息时间如有调整,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3、员工每天打卡两次,公司员工未按规定时间打卡的视为迟到。员工迟到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以上罚款10元;当月累计5次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4、员工请假必须严格执行请假手续。集团公司员工请假一至二天需经部门领导批准;请假三天需经集团公司行政总监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各子公司人员请假需经各子公司经理批准)。请假条必须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未执行公司请假手续,又未打卡则视为旷工,按旷工办法处理。

5、如员工按时到岗漏打考勤或员工直接因公外出未能打卡,应及时报告其所在部门领导,经核实后,填写考勤调整表。但每位员工每月调整不得超过三次,三次以上必须经主管副总审批。考勤调整表应在当日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6、员工因出差、业务外出等原因,未能回公司打卡,需填写考勤调整表由主管副总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7、对于公司规定的节假日与公休日仍上班的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主管副总或子公司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给予计算考勤或安排轮休。

8、公司将员工迟到、早退次数作为公司人才储备、人才晋升晋级的一项考核项目。3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5次,取消本人公司储备干部评选资格。3个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20次,在公司的晋升晋级及工资调整时取消资格。

9、迟到罚款将直接在本人工资中予以扣除。罚款总额的30%作为公司奖励基金,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台帐,用于奖励劳动纪律好的单位。其余70%由各单位集中管理,可视本人下月表现依据公司纪律银行管理办法返还本人,亦可作为各单位的活动经费,由各单位自行支配。

10、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执行。

篇3: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7)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七)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每位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随意离岗。

2.按规定时间打卡,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为迟到。

3.中途离岗超过10分钟须向管理批准,否则视为早退。

4.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下班后30分钟内打好考勤卡,提前打卡视为早退,公事外出时,在门卫处作了登记,由门卫代打。

5.有事必须先请假,写了请假条,无请假条视为旷工,请假条一律交厂部存档。

6.每月迟到累计达到2小时作旷工天,早退累计达2小时作旷工半天。

7.考勤卡不准随意打,不准他人代打(公事外出者除外)代打无效,门卫作好记录。

8.考勤卡、考勤表、请假条每月由厂部统计汇总,交财务部存档,作为工资结算处罚依据。

二、考勤奖罚规定

为了更好地执行考勤制度,严肃厂纪厂规,体现有奖有罚,使大家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制定本规定。

1.部门主管、组长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考勤,以便上级主管部门督查不严或作假考勤者,将追究部门主管、组长的责任。

2.每位员工每月无旷工、无迟到、无中途离岗现象,所有请假时间每月总和不超过4小时,视为全勤,全勤奖励30元/月。

3.员工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罚款5元,超过30分钟罚款10元,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半天罚款30元,连续旷工3天或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工资。

4.打卡人员严禁为他人代打,一经发现,罚款50元。

5.门卫督查打卡,发现有人代打卡,应及时扣留打卡人的考勤卡和代卡人,并报厂部处理。

6.员工上下班时出厂,门卫凭主管以上签字的请假条或出门单放行。

篇4:K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经济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3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4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5.6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经济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5.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6.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6.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7.4.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7.4.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7.4.4突发经济、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7.5.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3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经济社交场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间。

7.5.6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7.5.7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7.6加班工资计算

7.6.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7.6.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7.6.3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7.6.4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8.2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8.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篇5:Z公司员工请假考勤制度

虽然说不同的公司,性质不同,公司的员工请假考勤制度也不同,但是其目前的是一样的,就是为规范行为,加强考勤管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篇关于公司员工请假考勤制度的文章,欢迎大家浏览。

1、考勤规则:

一、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须有部门领导批准签字,把备忘录交考勤员处。

二、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10元,违纪2次以上除罚款外,给予书面警告,并保留此标记警告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三、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次扣1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扣半个月基本工资,八次停发当月工资,十次以上(包括十次)工资延后3个月发放。迟到早退半小作旷工100元/次处理。

四、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办理任何手续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为:工人200元/次、管理人员300元/次、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属于自动离职不给予结算工资。

五、凡遇停电、断料等特殊原因,员工不许离开公司,等处理好后员工必须照常上班。

2、请假规则:

一、车间员工有车间主管负责考勤请假,请假条为2联,一连交人事部入档,一联留底。

二、管理人员由部门经理负责考勤请假,请假条为2联,一连交人事部入档,一联留底。

三、部门经理由直属领导考勤请假,请假条为2联,一连交人事部入档,一联留底。

3、请假权责:

一、车间3天以下请假由主管审批,3-7天之间由部门经理审批,10天以上必须由直属领导审批,但必须要有下属负责人书面报告。

二、管理人2天以下由部门经理请假,3天以上由直属领导审批,必须安排好本车间生产工作或指定代理人后请假才有效。

三、部门经理2天以上请假必须向直属领导请假,1天以内只要工作安排到位无须请假。

四、人事部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上交财务方可计算工资。

4、考勤、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报有关领导签字后,送人事部处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须持有医院出具的病历休假证明,报车间管理与人事部考勤员处。

2.如病重不能到岗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领导说明病情,事后补交病历休假证明。

3.员工因病请假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十五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

(二)事假

1.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岗位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上报负责人,得以安排才有效。

(三)公假

1.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2.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到人事部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出差回来必须到人事部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作事假处理。

五、以下不作请假考勤管理:

1、任何人员不许电话请假、口头代信请假,在外公差因假期无法按时到岗,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报部门领导与人事部。

2、员工请事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6.事假期间遇有法定节日,应将节日假扣除。事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如当月请事假超过1周者,当月福利取消(伙食费补贴)。

7.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