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厂计算机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工厂)计算机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归口管理单位:
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
以下内容不包括实时控制用单板机
第三条管理员职责:
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
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
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与教育部门使用,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
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硬件使用:
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第五条软件管理:
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三)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编制依据:
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
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
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第七条任务书内容:
软件名称;
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
软件的操作环境;
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工作进度计划;
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经费预算。
第八条任务书的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四)软件鉴定
第九条鉴定的基本要求: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鉴定。
第十条鉴定资料:
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级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
设计任务书;
软件实现的功能;
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
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源程序清单;
数据库结构;
标准化室审议报告;
用户意见书。
第十一条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
鉴定小组成员由厂长、企这科、计划科、财务科、总师办、标准化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厂长担任组长;
鉴定的议程:
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
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
用户代表发言;
操作示范;
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通过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
第十二条鉴定后的工作:
整理资料、存档;
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软件的维护与完善。
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
五)操作证管理
第十四条操作证由企业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五条办理操作证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通过应知应会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发给操作证。
第十六条申请操作证的人员应掌握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计算机语言,了解计算机的结构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操作人员能按操作证规定的机型、外设操作。
六)机房管理
第十八条凡与计算机有关的业务联系由企管科负责人接洽。
第十九条进入机房工作,要认真填好上机申请表,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上机操作。
第二十条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必须由企管科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一条参观机房由企管科安排,进入机房后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乱动机房内设施。
第二十二条进入机房必须换鞋,严禁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
第二十三条软件复制经有关软件人员批准,方可进行。
篇2:某工厂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工厂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负责督促、检查行政部门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厂长办公会、厂务会决议及厂长决定的贯彻执行。
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全厂生产、行政各方面的情况,主动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及时向厂长汇报、请示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书面汇报。
根据厂长指示,负责组织厂长主持的工作会议,安排做好会务工作。
负责起草厂长授意的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报告,主动为厂长当好参谋。
组织起草厂部文件(对各职能科室以厂部名义起草的文件负责审核),做好全厂文件的编号、打印、发放以及行政文件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组织做好厂部印鉴、介绍信使用保管、函电收发和报刊收订分发工作,及时编写工厂大事记。
会同党办负责协调安排涉及多部门领导参加的各种会议。
组织做好来客接待和小车的管理工作。
指导做好电话话务与机线维修工作。
根据厂长方针目标要求,及时编制本室方针目标展开,并组织检查、诊断、落实。11.负责全厂公办用房的分配调整及办公用品用具标准的制订和管理,并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及各科室文明办公进行检查督促。
负责完成厂长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有权向全厂各部门索取必要的资料和情况。
对厂部会议决议和厂长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权检查督促。
有权催促各部门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
有权督促各部门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有权按厂长的指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有权安排调度小车的使用。
对各科室以厂部名义起草的文件有审核和校正权。
对不符合上级规定,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大的文件、资料有权拒绝打印发放。
对要求多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有综合平衡或精简压缩的权力。
有权根据厂长的指示,对办公用房进行分配和调整,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进行检查、督促。
三)职责
对得知生产行政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向厂长反映,以致造成重大损失负责。
对厂部行文发生差错,收集与整理的资料失实造成严重后果负责。
对机密文件和文书档案管理不严,发生失密、泄密或丢失、损坏负责。
对公文、函件、报刊、电报传递不及时,或发生丢失、误传现象,影响工作负责。
对印鉴、介绍信管理不严,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后果负责。
对所属服务工作质量差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对本室所属岗位发生设备、人身、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对未及时根据工厂方针目标要求,编制好本室方针目标未及时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
篇3:工厂防火制度(5)
工厂防火制度(五)
(1)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原则,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2)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及主管,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时行一次大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
(3)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时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操作;应给各关键部位、生活区配置消防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4)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凡是涉及到易燃、易爆品,都要严格按章管理。
(5)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放参加扑救,保卫部门按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6)全体职员在宿舍一律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外来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严格办理申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篇4:公司工厂保安管理制度
公司(工厂)保安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3.权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及执行的监督,总经理核准执行.
4.内容:
4.1工作守则:
4.1.1保安人员为公司形象的代表,必须做到:
1.精神饱满.
2.纪律严明.
3.礼貌待人.
4.反应迅速.
4.1.2主要任务:
1.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2.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维护公司内正常秩序.
4.协同人力资源部处理相关事宜.
4.2保安职责:
4.2.1共同职责:
1.值班时,应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
2.督导公司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作服,带工作证.
3.上班时间,员工凭放行条外出,车辆凭派车单外出,无单者保安有权阻止其外出.
4.不准在保安室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不定时巡察公司内各区域,对公司内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6.公司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人办资源部处理.
7.不定时巡察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
8.保持保安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
9.监管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定期举行消防演练.
4.2.2值班规定:
1.各岗位保安必须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3.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4.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听收录机,监守自盗.
5.保安人员应穿制服,配戴工作证,并纠正违纪人员,维护公司内秩序.
6.保安人员应按时打开公司大门,维持员工的流通的畅通性.
7.加强对办公室,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4.3门禁制度:
4.3.1人员进出管理:
1.员工出入公司时,应将工作证戴于左胸前.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2.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没加班,保安员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
3.员工上班时间离开应持部门主管核准的放行条,有携带物品时,须有副总以上检核,无放行条时,保安有权限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4.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室及宿舍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在厂内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5.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核准后的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公司物品离开.
6.外来人员因公进入公司,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后发放访客接洽单进入.
7.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门保安室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下班后如需在公司前门保安室会客者,会客时间为:17:30-21:00,节假日8:00-21:00.
8.员工须从公司前门出入.前门放行时间:17:30-23:30,节假日8:00-00:00.
9.所有须进入宿舍楼的来访人员须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后方可进入.非本公司人员一律不准在公司宿舍住宿,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核准.
4.3.2车辆进出管理:
1.本公司车辆外出,须持副总经理以上签核的派车单交保安登记.
2.外来车辆入公司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副总经理或代理人在放行条出厂货物内容一栏上注明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3.所有车辆入厂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出入厂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4.3.3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须有副总经理以上审核,在放行单据携带物件一栏上注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3.如有单位到公司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员接洽.
4.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5.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4.3.4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4.3.5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边吃东西边走者.
3.不戴厂证者.
4.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5.衣帽不整,形象太差者.
6.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7.已离职者.
4.3.6严禁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1.人员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2.货物出厂无出门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符合者.
3.虽有放行条,但放行条注明货物未经副总以上或职务代理人签核者.
4.本厂车辆外出,无派车单者.
5.员工上班外出,无放行条者.
6.员工外出,携带物品,放行条上无副总以上签核者.
7.员工携带物品有放行单据,但物单不符者.
>4.3.7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可触及人身.
2.主要是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为主.
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谅解.
4.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4.4突发事件的处理:
4.4.1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遇台风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着.
4.4.2遇打动,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它保安联络,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
4.4.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发展,员工与外厂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
4.4.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和人力资源部,以便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4.5工作交接:
4.5.1值班状况交接:
1.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值班情况.
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3.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4.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
5.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4.5.2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2.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于无关人员玩耍.
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放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4.6查勤及巡逻
4.6.1目的:为了加强保安勤务管理,做好相关的工作.
4.6.2内容:
1.队长对保安岗哨及人员坚持不定时查岗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2.查岗查夜的时间由队长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于2次.
3.在查看时发现有违纪行为,应及时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日报告上,次日交人力资源部审查.
5.查勤内容:
a)保安仪容仪表
b)当班保安日志.
c)物件签收事宜.
d)人,车,物出厂稽查.
e)异常事件的处理.
f)保安的巡逻事项.
6.保安巡逻内容:
a)员工着装穿戴及厂证佩带.
b)上班员工有无睡觉,抽烟,闲聊等违纪现象.
c)员工的上下班打卡.
d)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压力是否够,有无超过无效期.
e)消防栓是否供水.
f)防火标志,疏散方向标志是否正确.
g)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h)作业现场有无隐患.
i)水电设施是否正常.
j)洗手间卫生.
k)楼梯,通道,公共区域卫生.
l)办公室卫生.
m)房间卫生.
n)餐厅卫生.
o)地面,水沟卫生.
p)门窗安全及卫生.
Q)有无其它异常情况.
4.7考核办法:
4.7.1考核目的:对保安人员工作的评定,督促保安人员执行厂规,厂纪,履行保安职责,保证公司财物及人员的安全.
4.7.2考核内容:
1.服从执勤日程安排,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及填写好值班日志.
2.按规定着装,穿制服,打领带,扎腰带,戴帽子,配带警徽标志,注重仪容,仪表的整洁及保安室周围的卫生.
3.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注意接电话的礼节.
4.自学遵守厂纪厂规,随时督导员工遵守制度,与同事之间互相协助及团结.
5.坚守岗位,当班期间对责任区物资的巡视检查,值班时不饮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遇紧急情况的处理和其他岗哨的支援.
7.积极参加有关保安及消防安全的训练,组织活动和部门主管指派的其他义务活动.
8.对公司规章制度及保安有关规定的了解与执行.
9.对公司物品的保护及警具警械的保养,爱护与配带.
10.品行端正,言行诚信,忠于职守.
4.7.3评分标准:
1.依据考核内容,对保安人员执行力,保安职责情况作出评定.
2.考核内容每条10分,总分100分,根据工作表现列出分数高低,并排出名次.
3.每月考核一次,连续三次前三名者,给予嘉奖一次,连续三次第一名者,给予记功一次,连续三次名列最后一名者,给予记过处分.以作为年终评核加薪的参考.
4.8奖惩条例:
4.8.1奖励:
1.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或发放奖金:
a)维护公司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b)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足可为其它员工楷模者.
c)工作尽心尽责,阻止公司财物被盗者.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或发放奖金:
a)遇有意外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拼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
b)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损失者.
c)维护本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d)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他人表率者.
4.8.2惩罚:
1.凡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除名或记大过.
a)工作不交接,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者.
b)当班酗酒或睡觉者.
c)监守自盗者.
d)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者.
e)对来宾言语轻浮,下流或粗暴无礼者.
f)对来宾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或故意刁难者.
g)暴行犯上,不
服从管理,工作不认真,造成失误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或罚款50元.
a)值班时看小说杂志,写私人信件者.
b)利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c)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
d)不请假外出,晚上不归者.
e)对员工言语轻浮,下流,粗暴无礼或故意刁难者.
f)值班时间,电话及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者.
g)未经许可,擅自调班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或罚款20元.
a)不穿制服,不戴工作证或仪容不整者.
b)满口污言秽语者.
c)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检查,未发放访客接洽单而放行者.
d)对违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人员,未加制止,视而不见者.
e)对员工不戴工作证不加询问而放其进入者.
f)未能按时打扫保安室内外卫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乱者.
g)不执行本办法者.
4.9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5.工作记录
5.1《**员工进出登记簿》
5.2《**访客登记簿》
5.3《**保安值班日志》
5.4《**保安查勤日报》
6.相关/支持性文件
6.1《卫生,秩序和安全管理制度》
6.2《人事管理制度》
6.3《宿舍管理制度》
6.4《办公室管理制度》
篇5:公司工厂保安管理制度2
公司(工厂)保安管理制度(2)
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条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员工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条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第三条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记录,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
第四条员工下班后,保安必须检查办公区和车间、仓库等的电源及门、窗关闭情况,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
第五条保安夜间值班要高度戒备,做到每小时至少要在厂区巡逻1次以上。
第六条外来人员无法表明身份或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厂区内。
第七条保安人员须注意本身礼貌与涵养,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
第八条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时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九条来访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十条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总经理陪同时,不必办理入厂手续,单保安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贵宾出厂后,保安须注明贵宾离厂时间。公司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须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须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第十一条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公司会面,有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者在厂门口见面。
第十二条非本公司车辆入厂,车中人员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才可入厂,车辆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三条货运车辆进出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明或《物品出门证》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第十四条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未遵守公司进出厂区规定的,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厂。
第十六条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灵活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