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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风中学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规章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海路中学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规章制度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体育局关于本市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特制定我校体育场馆开放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学校管理

为确保学校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的安全、有序、长效,学校成立设施资源开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承担相应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责任,并对本规定作解释。

管委会组长:z

副组长:z

管委会成员:z

电话:z

二、开放对象及相关规定

1)、开放时间

双休日:全天(8:00---16:00)

2)、接受预订的项目及时间规定(大型活动场所)

1.接受预订的项目为:篮球场、球类馆、乒乓房及电脑房、图书馆、教室等。

2.预订请至少在使用前一天。

3.各类场地的预订时间最多半天,如遇冲突,则以先预订为有效。

3)、使用各类场地的相关规定

1、严禁传染病患者和无行为责任能力者进入。

2、进入学校请主动向门卫出示有关证件(活动卡)进行登记。

3、使用者请自觉听从各场馆管理人员安排,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4、使用者较多时,应互相谦让,与其他使用者共同分享开放的设施。

5、使用者应注意文明礼貌、团结友爱。请勿在场馆内大声喧哗、赤膊或穿拖鞋入内。

6、请勿在场内吸烟、乱扔、乱丢杂物,自觉保持场内整洁。

7、请勿携带宠物进入体育馆。

8、运动完毕时,应主动将器械放归原位,关闭电源等。

4)、安全健身相关规定

1、使用者请负责个人安全,训练过度和不正确健身造成伤害的,学校概不负责。

2、学校声明不接纳身体不达标人士,所以在您进入健身场馆后就表明您承认您的身体健康,可承受健身锻炼,如发生情况与学校无关。

3、在训练之前和训练中如有以下症状请不要进行或立即停止锻炼:头痛、头晕、心率不齐、胸部不适或疼痛、呼吸急促或虚脱。由此而造成的人身意外,学校概不负责。

4、私人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学校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5)、损坏赔偿相关规定

1、使用者因使用不当而损坏校内设施、设备或器材的,应当进行原价赔偿。

2、致第三人伤害的,使用不当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3、学校不提供任何有关健身辅导、医疗、医学、医药方面的建议。

篇2:某卫校团委规章制度

卫校团委规章制度

总则

学校共青团组织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是党联系青年学生的纽带,党关于青年工作的路线、方针,主要是通过共青团组织贯彻执行的。因此,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全面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独立活动,真正代表和维护学生利益,为青年学生办实事、解放实际问题,使青年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为卫生事业的发展而贡献力量。

一、例会制度

部长工作例会:团委部长例会定期每周召开一次,团委干部必须出席,例会由秘书处负责通知。例会上学习上级文件,通报工作情况,探讨近期工作计划,学习团的工作知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理论水平,能正常开展各项活动。例会由团委书记主持,由秘书处负责记录。各团干部须做好工作笔记,有事须向主管副书记请假。事假、病假要有假条。

各部门例会:各部门例会定期召开一次,由各部部长或副部长主持,各部门委员参加,进行工作经验交流,部长指导委员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各部门的团干部培训。地点与时间由各部门机动决定,秘书处负责监督。

二、档案管理制度

1、新生、插班生团员的组织关系必须在校团委规定的时间内转入。

2、团员、团干在校期间的表现、所受的奖惩,必须建立档案,归入团员档案。

3、组织部要定期整理团员、团干档案。

4、评选优秀团干、团员的各种资料均由团委管理,存档。

5、团员、团干部档案随学生毕业离校转入工作单位。

三、团干部考核制度

(一)如有以下违纪者,将直接取消团委干部资格。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多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服从组织分配。

2、不支持团组织工作,挑拨离间,搬弄事情,在同学之间造成坏影响。

3、不尊敬师长,待人不礼貌、学习不认真,学期内成绩达3科不及格者,考试违纪者。

4、不响应学校号召或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不遵守公共秩序,起哄闹事。

5、搞迷信活动,吸烟、喝酒、打麻将、赌博,看黄色刊物、录像等。

6、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爱护学校公物,男女间过分交往影响大者。

7、每月内扣分达10分者或受到学校处分者。

8、自由散漫,不求上进,不敢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反而给予庇护的。

9、在校团委的随时抽查中不符合要求者。

10、科任老师、班主任、各班级同学多次反映不良行为者。

(二)日常考核制度

1、按时参加各部门例会,迟到、早退扣1分,事假扣0.5分,病假扣0.3分,无故缺席扣5分。

2、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活动,迟到、早退扣3分,事假扣0.5分,病假扣0.3分,无故缺席扣5分。

3、日常工作评分制度由各部部长考评,工作散漫、不听从安排扣3分不按时完成工作、工作效果不理想扣5分、出现工作失误、造成不良结果扣7分,故意拖拉工作、刻意不完成工作扣10分。

4、言行举止不符合规定扣5分,仪容仪表不符合规定扣3分,团徽、胸卡佩戴不规整扣3分,不佩戴扣5分,服装不整洁扣5分。

5、学期内考试不及格1科扣5分,考试满分1科加10分。

6、学期上交工作材料迟交者扣2分,缺少者1项扣3分,不交者扣5分。

7、不按时缴纳团费、少交团费者扣5分。

8、学校扣分与团内扣分单独执行,团内扣分为学校扣分的2倍。

9、受学校通报表扬加3分,荣获校级荣誉加5分,市级荣誉加10分,省级荣誉加20分。

10、好人好事有表扬信加5分,扶老、济困、救助、帮扶有证明加10分。

11、积极献言建策,并被部门在活动中采用每次加1分。

12、学期内评为"三好学生"加10分,"优秀团、班干部"加5分,"优秀团员"加3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3:外语中学摄影社团规章制度

外国语中学摄影社团规章制度

一、宗旨

学校摄影社团是为了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激发学生对摄影艺术的爱好为宗旨,通过普及摄影知识,提高学生的摄影技术和艺术修养。

自觉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有一定摄影基础的学生优先。

二、参加对象

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要求上进,自愿参加社团活动,对摄影感兴趣的本校学生。

三、活动方式及内容

1、服务学生、服务学校。

2、开办摄影讲座,学习理论知识及基本操作。

3、组织外拍活动,以老团员带新团员,现场指导。

4、与外校摄影社团共同参与活动,扩大本社团影响。

5、举办校内摄影作品比赛,组织社员参加校内、校外各种摄影大赛。

四、活动时间

每周五放学后下午15:40-16:25

五、活动管理

1、责任制

本社团为社长负责制。

社长:负责社团及社员职能和工作的协调以及整体事务的安排。负责与校德育处、校团委、外校社团联系,以取得支持,寻求帮助,负责管理社团设备,有关相片、底片、文件等。

六、权利和义务

权利:可参加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参加社团组织各种摄影比赛或图片展览。

义务:(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本章程,维护社团声誉。

(2)接受社长领导,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协助社长开展各项工作。

(3)自觉学习基本操作及理论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

七、退团情况

(1)对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的社员做出记录,当缺席次数达到社团开展活动次数的70%,将开除其社团社员资格。

(2)对严重违纪影响恶劣的社团社员,开除其社团社员资格。

八、成果呈现方式

举办摄影佳作欣赏会,与摄影社团社员进行技术及经验交流。

九、需要报学校审批的活动

1、两个或两个以上社团活动。

2、与校外社团或个人举办的活动。

3、从校外邀请来校举办的摄影讲座、组织的摄影沙龙、研讨等活动。

4、面向全校举行的活动。

5、社团的外出活动。

z外国语学校摄影社团

篇4:某大学后勤处宿管部规章制度

大学后勤处宿管部规章制度

宿管部管理职责

1.代表后勤处行使相关的管理权,服从后勤处的领导和管理,完成后勤处交给的各项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始终坚持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师生员工服务的宗旨,辨证地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4.制定和实施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和计划,确保各项管理、保障、经营或服务活动的正常运转。

5.负责学生宿舍的安排、调整和管理服务工作,为学生提高安全、干净、周到和温馨的生活环境。

6.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好中心员工(含在在编、非在编员工)的聘任、培训、上岗、考核、待岗、解聘和酬金发放等人力资源工作。

7.遵守财务制度,一切财务活动依法进行,抓好中心的廉政工作,并接受财务处监督和审计处的审计。

8.加强学校资产管理,有效地保管、使用和维护学生宿舍的固定资产和配套设施,并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中心对学校提供的房舍、设施设备等具有使用权和经营权,但不能随意改建和拆除,如需变动,须向后勤处报批。检查宿舍家具和配套设施的使用情况,损坏及缺失及时办理资产报损、报废手续。

9.负责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

10.抓好精神文明建设,鼓励和引导学生参与宿舍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11.接受学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12.开展相关的服务工作。

值班记录本的使用规定

一、记录的主要内容

1、值班员姓名、值班时间。

2、来客(陌生人)姓名、时间、证件(身份证)号找哪位学生、离开时间。

3、搬大件物品(如:电器、大包、行李等)进出学生宿舍的学生姓名、班级和物品名(验学生证或身份证)。

4、好人好事、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上报。

5、楼内发生的违章问题和违章人(如:乱涂、乱画、乱贴、乱倒、乱扔、乱搬、乱放、烧纸、放炮、酗酒、打麻将、破坏公物等)并及时上报。

6、每次交接班时,上岗人员要先逐层巡视完楼层再接班,并记录巡视的情况(如:几号房有人,几号房没锁门等等异常情况)。

7、记录值班员岗位职责的内容。

8、其它重大问题(如:失窃、打架等)。

二、要求

1、按主要内容逐日认真记录。

2、字迹要端正,记录要整洁,做到勤观察、勤记录、勤汇报。

3、要保管好值班记录本,不得有损失、缺页、乱涂乱画等现象。

4、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上午上班时交宿管服务部办公室检查讲评使用记录本情况。

5、管理员阅后签名。

三、扣分标准

1、没逐日记录每日扣1分

2、字迹不端正不整洁每查到一次扣0.5-1分

3、值班不在位每抓到一次扣2分

4、观察、记录、汇报不及时不详细每次扣1分

5、记录本损失、缺页每页扣1分

6、乱涂乱画每页扣0.5分

7、管理员没按期讲评签阅每次扣0.5分

8、记录内容不完整每次扣0.5分

9、值班举止不端每见到一次扣1分

10、值班着装不合要求每见到一次扣1分

篇5: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部规章制度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学生宿舍生活秩序细则

1、学生宿舍只供本校学生住宿,不准留宿外人;学生及来访者原则上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如确有需要,须说明事由,并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2、学生之间要团结互助,相互尊重,以礼相待,遵守纪律;不粗言恶语,不吵架斗殴,不酗酒闹事。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学校试行学生宿舍24小时供电,学生必须安全用电,并按规定:星期天至星期四每天晚上11时,星期五、星期六及节假日晚上12时30分统一关照明灯、并按时就寝;学生必须在关灯之前回宿舍,熄灯后回宿舍者视为晚归,晚归者一律进行登记,说明原因,无充分理由者按违纪论处。

4、关灯后禁止使用台灯和电脑,对于第一次不按时关台灯和电脑的宿舍,进行口头警告,并张榜公布;对于一个月内累计两次不按时关台灯和电脑的宿舍,进行断电处理,宿舍有关同学必须写出书面检讨,作出改正错误保证方可继续通电,并取消其评选文明宿舍的资格;对于一个月内累计三次不按时关台灯和电脑的宿舍,对该宿舍的有关同学进行通报批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年度综合测评中扣分。

5、学生应自觉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不准在室内、走廊或其他公共场所生炉煮东西、烧杂物、放鞭炮、点蜡烛;不准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宿舍;不准传播淫秽书画。违者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试行条例》和《治安管理条例》严肃处理。

6、休息时间在学生宿舍内或附近吹、拉、弹唱、喧哗打闹、玩电脑、打电话或早起、晚归等影响他人休息,经教育不改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7、注意保持宿舍卫生及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倒剩饭、剩菜和污水;不准在宿舍饲养宠物;不得在走廊上乱扔或放置鞋、鞋架、水桶、热水瓶等其它杂物。

8、走廊、楼梯、过道不得停放单车,单车一律放在单车棚内,并自觉摆放整齐。

9、严禁在学生宿舍打麻将、赌博。违者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试行条例》严肃处理。

10、不准在学生宿舍张贴推销广告、从事经商活动。违者没收所售物品,并报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1、对于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劝阻,无理取闹,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同学,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宿舍房产管理细则

1、学生应爱护学校公共财物,养成良好的公德意识。学生使用家具应交押金50元,毕业时经验收无缺损者,退回押金;有损缺则酌情扣除。有意损坏家具、门窗、玻璃、栏杆等,按2-10倍的价格处罚。

2、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私自更换床位。如确需更换床位,须征得辅导员和宿管服务部同意;不得转让床位和擅自留宿校外人员。如因转让床位、留宿校外人员或带校外人员进入宿舍造成不良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保持宿舍整洁、美观,不准在墙、门、窗、桌椅等公共设备上乱图、乱画、乱写、乱张贴。经教育不改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坏的,需赔偿材料维修费。

4、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移动、私拆、改装风扇,严禁攀拉挂风扇的铁管;不得固定风扇的吹风方向;不得在风扇叶及周围挂蚊帐、晾衣服等。违者批评教育;造成事故的,承担事故责任。

三、学生宿舍水电管理细则

1、学生宿舍每人每月免费用电量为:本(专)科生、双学位生和港澳生4度,硕士生7度,教委生8度,博士生9度;每人每月免费用水量为:有独立卫生间的5吨,公共卫生间的9吨(注:上述用水量、用电量寒暑假期不免,超出部分按规定水电价收费)。

2、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热杯、电饭煲、电茶壶、电烫斗、电热棒、电炉等高功率电器,违者没收,并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事故的,追究事故责任。

3、不得私自改装电路、私接电源。违者没收违章用品,赔偿相应损失,并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查处;对屡教不改、造成事故的,承担事故责任。

4、学生应节约用水,爱护消防安全设施;不得私自使用消防用水;不得擅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违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外,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严禁用风扇电源拉接电脑、音响、台灯、插座等。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造成事故的,承担事故责任。

以上条例解释权归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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