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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内部创业规定执行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公司内部创业规定执行标准

签发人:责任人:

签发日期:执行阶段:

*目的

1.激励员工的凝聚力,以使企业向国际化经营水平发展。

2.利润共享,为企业员工创造福利。

3.为企业员工提供自行的创业机会。

*创业管理

1.统一采购。由总公司统一采购,以获得规模采购的优惠。

2.统一企划。由总公司做整体经营企划方案,从而以最低的费用,取得最佳的业绩。

3.统一配销。由总公司统一配销,可节省配销人力及财力。

4.统一管理。由总公司统一管理,达成内部创业的合理化和制度化的企业经营管理目标。

*创业员工职务要求

1.担任公司营业部门经理两年以上,且表现优异者。

2.担任公司营业部门副经理三年以上,且表现优异者。

3.担任公司其它部门经理三年以上,且表现优异者。

4.担任公司其他部门副经理四年以上,且表现优异者。

*创业员工能力要求

1.具备领导、组织及执行能力。

2.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及销售、财务、人事等管理能力。

3.具有总体意识及经营观念创新的能力。

4.具有配合总公司政策与行动的能力。

5.具有成为超级经营者的雄心。

6.具有旺盛的体力与顽强的意志。

7.具有提高工作业绩、增加收益的明确构想。

8.具有调动别人来为自己工作的能力。

9.积极从自己或他人的错误与失败中吸取经验教训的能力。

*申请要求

1.提出内部创业申请书。

2.拟定营业计划书。计划书的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潜力、市场结构与目标消费群。

(2)组织规划与能力需求。

(3)经营方式与目标。

(4)损益预估。

(5)营运地点及时间。

*内部创业部的设立

1.设立地点。通过调查分析依据市场概况决定地点。

2.设立规模。月平均销售金额100万元及200万元之间。

*内部创业的组织

1.职务。由企业委托经理、副经理负责。

2.财务。由总公司统一管理。

*资金

1.初始资金。总公司负责初始投资,包括房屋、押金、装潢、展示品及第一批员工的培训等。

2.营运资金。

(1)营运资金由创业人自行筹措。

(2)创业部成立前,应将营运资金一次性交于财务部。

*营运方式

1.公司总经理担任本标准的最高执行主管,负责实施营运目标,并进行实际督导。

2.创业部经理负责实际执行工作。

*竞争规定

1.创业部的设立区域,不得与现有的创业部相冲突。

2.创业部应配合总公司的经营政策和目标,不得与总公司恶性竞争。

3.创业部须在必要时,以人力、物力、财力支援总公司。

*工作调整

创业部负责人如需调整,应于申请核准后,将工作移交清楚,并负责培训新接任人直到其胜任工作为止。

*摊销管理费用

创业部必须分摊总公司的人事管理费用,即管理人员的奖金、红利。其金额为营业额减去进货成本余额(即销货毛利)的20%。

*业务会议

总公司定期举行创业人员业务会议,以扩大营运业务。创业人员应准时参加。

*营业收入

创业部的营业收入统一存入总公司帐户,货款由总公司统一支付。营业部应将收支日报表送总公司,但可以保留必要的流动资金。

*会计核算管理

各创业部须由总公司建立独立的会议核算制度与损益计算制度。各会计单位要于次月10日前向总公司提交当月的财务报表。

*预、决算管理

创业部营业年度自当年元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于本年12月30日前提交下一年度的预算方案,并于次年元月20日前提交上一年度决算报表。

*借调资金

1.正常营运资金不足时,可按当时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向总公司借调,但借款总额不得超过各部成立时自筹资金的总额。

2.向公司借调营运资金,必须以资金使用计划书的形式向总公司提出申请,经核准后调拨。调拨的资金不能用于营运计划书外的项目支付。

3.创业部不得以总公司名义举借外债,其外债均由创业部负责人承担。

4.创业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款给个人或其他企业。

*利润分配

各创业部的盈余(即税后利润)中,35%为公司的股息和投资报酬,25%为个创业部的保留盈余,40%为创业部的红利。

*亏损的弥补

1.创业部的税后盈余,应优先弥补亏损及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方可分配。

2.不足数额从保留盈余中提出弥补。

*保留盈余分配

1.保留盈余为弥补亏损及转增资本用。

2.盈余转增资本不得超过保留盈余的80%。

3.保留盈余超过资本额一半时,其超出部分可由创业部负责人自行处理或保留以备增资。

*分配红利

创业部的红利由负责人自行分配。

*转增资利益

创业部的增资额视为其负责人的投资额,按增资额占总资本(增资后)的比例来分配。

*经营不善的处理

创业部经营不善或违反法令,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程度,分别做下列处理:

1.纠正错误。

2.限期整顿、改善。

3.派员辅导。

4.撤换负责人。

5.解散。

*撤换负责人规定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总公司撤换创业部负责人:

1.违法失职,纠正无效果。

>

2.经营不善,被提醒后改善效果不佳的。

3.有书面辞职报告,经总经理核准的。

4.无法胜任工作的。

5.不能执行总公司政策及不服从指挥的。

*资产清算

1.创业部如果资产小于净值时,总经理可以决定其是否追加投资或解散。

2.创业部经核定解散时,由总公司派人员进行清算。

3.清算扣除一切负债和成本后的盈余归创业部负责人。

4.上项的盈余由总公司将其转变为创业部负责人的股份,或以现金形式于一年内拨付负责人。

5.清算后的亏损由保留盈余及转增资额优先弥补。

6.清算后有资金不明、资金减少、私人负债或挪用、盗用公款等事项,一概由创业部负责人全权负责。

创业部更换负责人后的清算,也适用于本条的规定。

*人力资源管理

1.创业初期,各部的负责人以在总公司担任职务的高低来确定其权限。职位高的为经理,职位低的为副经理。

2.经撤换的营业部经理,不再为总公司人用。

3.创业部负责人不得要求调动。

篇2:某公司改善提案制度执行标准

公司改善提案制度执行标准

签发人:责任人:

签发日期:执行阶段:

*总论

1.为了挖掘员工的聪明才智,发挥经营管理的才能,以提高其参与经营意识,从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为公司创造更大的利润,特制定本提案制度。

2.凡公司职员(含子公司),均依本标准的规定提出方案,并受奖励。

3.提案制度实施的方式,原则上以个人方式提出(但需经过质量小组编组、组织及主管开会签报后,才提交承办单位处理)。

*组织及承办单位

1.提案的承办间接由各个部门经理室办理,提案的内容牵涉其他部门单位时,则通过协理室及企划室协调处理。

2.各部门内各项目均须组成质管团队,每一质管团队原则上以五至十人为限。

3.原则上每一组均组成一个质管团队,并推派团长。

4.每一部门设一评审小组,由部门主管为召集人,部门副主管为副召集人,各组组长为评审员。

5.各评审小组设执行干事一人,由经理室人员担任,承召集人之命执行有关提案的处理业务。

6.评审小组的职责如下:

(1)提案受理与否的决定。

(2)提案评审与奖励的决定。

(3)提案试行与否的决定。

(4)提案试行的交办与成效追查。

(5)提案成绩的汇总统计。

7.跨部门的提案,由企划室或协理室协调处理后,承总经理或协理核实。

*提案内容

1.提案内容属于下列各款之一者,应予受理审核:

(1)有关总务、人力资源、财务、会计、营养、生产、服务、生管、质管、采购等管理方法或管理制度的改善事项。

(2)有关提高员工工作士气和提高工作效率方法的改善事项。

(3)销售推广业务和服务方法的改善事项。

(4)作业事务方法的改进事项。

(5)提高产品质量和设计的改善事项。

(6)工作简化和事务简化的改善事项。

(7)制造技术和操作方法的改善事项。

(8)制作程序和机器配置的改善事项。

(9)改进机器、工具的设计、制造与维护保养等事项。

(10)物料仓储管理及厂内外运输搬运方式的改善事项。

(11)旧废料的利用、原料的节省及其他降低材料成本的改善事项。

(12)工作安全的改善事项。

(13)工作环境与卫生的改善事项。

(14)防止灾害危险方法的改善事项。

(15)加工不良及降低生产成本费用的改善事项。

(16)员工福利的改善事项。

(17)新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和改善事项。

(18)非职务范围内的错误纠正方法的改善事项。

(19)虽属职务范围内的工作,但有重大突破性的改善建议者(视提案内容状况而定)。

(20)其他有利于公司并且有可能实现的提案。

2.提案内容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审核:

(1)仅提出缺点或问题,而缺少具体改善内容及方法者。

(2)业务上被指令改善者,或上级指示其他人开始进行的提案改善。

(3)已被采用过或事前已有的提案(但其有更佳方法或更大效果者不在此限)。

(4)个人的诉苦或类似的事情者。

(5)业务上应作的工作,不得以提案方式提出受奖(视提案内容而定)

(6)已受奖的提案,统一性质的改善应在业务上同时进行,若再提出则视提案内容而定。

(7)政治性的问题。

(8)对他人私生活的攻击。

(9)各种不满的怨言及批评。

(10)有关人事变动及任免、调薪等问题。

(11)其他对公司没有利益且无实现可能的提案。

*提案的改善与处理

1.改善提案原则上以个人名义提出,每人每期(三个月)至少需要提出一件,并列入个人及该单位的绩效考核。

2.提案需以书面形式,填写"改善提案建议书"并于需要时附具图式、模型或样品,以利于评审。

3.提案一经提出后,提案人不能再收回提案。

4.同一内容的提案,以先提出者为准,后提出者不予受理但其有更佳办法者,可予接受(案件提出的先后认定,以承办单位签收的时间为准)。

5.提案的处理程序如下:

提案人拟案→送质管组员会签登记→送组长会签→送主管会签→提交评审小组登记提案→执行人员登记编号并存查→提案书上半联送有关单位会审(可签具建议奖别及资金)→确认提案效果→呈报评审小组检查决定受理或不受理或奖别奖金→颁发提案奖金。

6.各提案评审小组人员需对提案内容详加了解,若提案内容不充足时,可要求原提案人或与其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作为案件评审的参考。

7.有关提案的评审处理时限,原则上需在第二天内提出会签意见后,送还承办人,以利于提案处理的时效。

*提案的奖励

1.提案的奖励分为下列五种:受理奖、绩效奖、优越奖、专利奖、纪念奖。

2.非职务内的错误纠正提案,经评审小组受理者,给予发放纪念奖(品)。

3.提案经评审小组决定受理者,即颁予受理奖奖金20元。

4.提案经实施后确有成效,但无法以数字来衡量其效益金额时,依下表评分标准颁发优越奖奖励。

有表1(评分标准表)

2(优越奖点数及奖金)

5.提案经实施后,确有成效,且可计算其获益金额时,以实施后一年间的获益金额乘以奖金分配系数为绩效奖,但最高以10万元为限。其标准如下表所示。

有表(提案获益奖金分配表)

6.提案经公司提出申请专利获准时,除依本标准规定的五种的奖励外,并给予专利奖金如下:

新式

样专利奖金额--10000元。

新型专利奖金额--20000元。

发明专利奖金额--30000元。

7.职务范围内的提案应按下表区分。

有表(职务内外提案区分)

*提案绩效竞赛办法

1.竞赛期间以3个月为一期。

2.竞赛对象一个人、质量小组及部门为主,分为初赛、复赛阶段。

3.初赛由部门主办,复赛由公司企划室主办。

4.竞赛项目如下页表所示。

*提案的实施与报告

1.提案实施与否,依据职务权限表的规定由总经理或各部门主管核定。

2.经核定实施的提案,于实施满一个月至三个月后,应由实施部门做成报告及获益计算书,送评审小组评核后,先发绩效奖的半数,另半数待一年后视绩效另议。

*附则

本工作标准经承总经理标准后自××××年××月××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有表(提案绩效竞赛一览表)

篇3:某某电影总公司办公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某电影总公司办公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一、为确保公司“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安全,根据《湖北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二、办公大楼的“四防”保卫工作,由办公室和值班人员共同承担,实行24小时值班;各实体的“四防”工作,由实体经理负责。

三、对进入办公大楼的外来人员,值班员必须验证,问明来意,方可放行,不允许委托外单位人员来办公楼取物品。

四、禁止收旧货、推销物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从办公楼内取走物品,值班人员应索取放行凭据后,方可放行。

五、工作人员最后离开办公室、会议室者,应随手关闭冷、暖气、电灯、电扇、电脑,切断电源,锁门。

六、认真落实下列防火措施:

1、不许在办公室使用电炉及超负荷电器;

2、不许自装电源插座,自接电源;

3、不许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带入办公室;

4、办公室内的各种电器暂不使用时,要切断电源,妥善保管;

5、会议室、办公室的空调机、热水器等电器,下班或会后,使用人要负责切断电源;

6、不得随意搬动灭火器材。

七、三木内不许存放“三密”文件和现金,凡属“三密”文件,应送机要室保存;严格管理文件、公章、重要资料、文书档案,及时妥善处理打印废纸。

八、财务室保险柜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和有价证券。

九、各部门、各实体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认真整改,防患未然。公司的“四防”工作由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评比。

十、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发生事故的,要逐级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篇4:企业公司办公室管理规定

企业(公司)办公室管理规定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建设企业文化,树立公司形象,形成团队精神,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请全体同仁自觉严格遵守:

1、建立文明、和谐、有序的办公秩序,每人各司其职。下级服从上级,上级尊重下级。不得形成小团体,不得打听他人隐私,不得传播小道消息,不得在背后议论他人;

2、三楼所有区域内严禁吸烟、喝酒。如外来人员在三楼区域抽烟,请受访者予以制止;

3、坚守岗位,不无故串岗,人离开时,将坐椅靠拢桌面;

4、办公区域内文明用语、轻声讲话,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摆放杂物;

5、接待来访和业务洽谈,请在接待室或会议室进行,外来办事人员请不要进入办公区域;

6、每日报纸、杂志必须上报架,阅读完后及时归位。每个部门负责各自区域内的保洁,坚持每日自觉维护办公室环境及卫生。桌面上除放置办公所需的文具、书籍、资料等办公用品及电脑外无其他杂物。接待室和会议室哪个部门使用后由哪个部门做好保洁工作。接待室和会议室不得用作午休场所,午休期间,请不要平躺着休息。在外点菜进餐后的用具不得放在三楼区域;

7、工作时间私人电话尽量避免,确需处理时,力求简短,并避免影响他人;

8、在办公区域保持良好得体的着装、仪容、职业态度与精神风貌。体现出对事业、对公司、对自己、对同事应有的尊重;

9、下班后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要关闭办公设备、电脑、灯具和其他不用的电源。注意工作信息的保密,注意防火、防盗;

1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并根据需要做相应修订。凡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篇5:电器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电器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PMC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PMC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车辆使用范围

4.1.1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车辆使用程序

4.2.1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PMC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PMC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车辆名称

车牌号

负责司机

5.1.3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生产部总经理生产助理负责统一管理。

5.1.4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PMC部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保安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厂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车辆损坏情况详实报告车辆管理员;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时,应先征得副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并将更换下之零配件带至公司核备。

7、司机管理

7.1.1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和养路费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

7.1.2司机在运送货物时,应仔细核对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严格按照送货、接货时的交接手续办事,保证货物的安全运送。

7.1.3司机在接送人员时,应热情主动,尽量满足用车人员的公务用车要求;严禁中途甩人。

7.1.4司机因公务驾车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时,属个人过失的,其罚款由当值司机自行承担20%;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罚款由公司承担。司机如被扣证不能驾车时,在扣证期间应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处理

8.1.1司机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派人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8.1.2司机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经财务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5%,个人承担5%;

②司机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③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8.1.3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包括须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8.1.4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8.1.5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车辆管理员的领导责任。

9、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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