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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广告传媒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一)消防管理规定:

办公室是公司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消防工作的宣传、传达、组织、布置、协调、监督、检查及火灾事故的善后协调处理。

1、各部门必须指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职责,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制定消防工作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应急方案。

2、各部门每季度对消防器材进行一次清洁检查,每年开展一次防火灭火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年组织一次消防训练和演习。

3、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以及消防通道的设置要符合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处和消防通道出口处,应当设有明显标志以及应急照明系统。

4、电源线路的布局走向以及电器设备放置的位置应当规范合理,各部门要定期对电源线路、电器、配电箱(板)、开关、插头、接线板等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禁止乱拉电线。办公室和其它工作区域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安装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饭锅、微波炉、空调以及其它大功率电器设备.

5、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存放在专门的位置或箱、柜内。

6、各部门应根据季节、气候特点,适时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公司办公室对各部门防火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违反消防规定者将严肃处理,当发生火灾时,要积极组织扑救,及时报警。事后应将火灾原因、教训、整改意见及处理结果报公司办公室。

(二)火警、火灾应急措施

为增强公司全体职工对突发火警、火灾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对各类火警、火灾实施有步骤、有程序地紧急扑救措施,保证公司工作生产的正常进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火警、火灾应急方案。

1、报案程序:

公司职工发现火警、火灾后,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按照火警、火灾应急措施,边扑救边报告。报告顺序是大楼消防中心、保安人员、部门领导、办公室、公司领导。

2、职责区分:

A、公司领导职责:公司领导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配合消防指挥抢救工作,疏散人员和物资,维护火场次序,保护好现场。当公安机关消防队赶到后,积极配合支持公安消防部门工作,并给予一切便利。

B、办公室职责:办公室接到报警后,除一人留守与物业安保和公安消防部门进行联络外,所有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投入扑救,并积极做好抢救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资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维护好火场秩序,限制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C、部门领导职责:部门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和现场抢救人员共同灭火,协助维护好火场秩序,保护和疏散人员、物资。当公安、消防队赶到现场时负责向导并一道开展灭火工作。部门领导为现场第一责任人。

(三)重大、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对本公司重大、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重大、大型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影电视大型、重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重大、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是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和“内紧外松”的原则,既要确保安全,又要方便工作。

3、公司办公室是本公司重大、大型活动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活动中安全工作的组织、布置、协调、监督、实施,并具体负责以公司名义主办(承办)的重大、大型活动的安全。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重大、大型活动,应由主办(承办)单位保卫部门牵头,建立安全工作协调组制度。

4、举办重大、大型活动的承办部门,应当向本单位保卫部门及时通报活动的有关情况,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在申报活动时将安全保卫工作的初步方案同时上报公司办公室。涉及需要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批范围的,承办单位应当在举办活动的30天前将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公司由公司报报公安部门批准。

5、重大、大型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由现场主管单位的保卫部门全面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现场主管单位无保卫部门的,可由主办(承办)单位的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

6、主办(承办)单位的保卫部门负责制作、发放、管理与活动有关的各种证(件)。

7、主办(承办)单位的保卫部门应当提前对活动的规模、现场、路线及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可对参与活动的有关人员进行政审。

8、经常举行大型、重大活动的场所应当制定永备性的警卫方案,建立健全有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安装必要的安全设施。

9、保卫部门应当在活动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在活动中及时果断地处置各种突发情况。活动中发生爆炸、火灾的,应当立即组织人员疏散,迅速撤离现场,组织救火,抢救并尽力控制事态发展,并将嫌疑人送交公安部门处置。活动中发生行凶、闹事和散发*宣传品、呼喊*口号等破坏行为的,应当采取果断措施将嫌疑人带离现场,稳定活动场所的秩序。活动中发生暴力侵袭,而用正常手段又不能制止犯罪的,现场值勤人员可采取非常手段予以制止。

10、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员工人身安全

1、保障全体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正常开展工作。

2、加强员工人身安全教育,提高员工人身安全意识。

3、公司为员工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保险,规定保额内的投保费用由公司承担,超额部分由员工自己承担。

4、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非员工自身原因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由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如因员工自身原因或蓄意、故意等原因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完全由该员工自负,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

5、员工应注意自身人身安全,严禁与他人斗殴或发生人身冲突,如因员工与他人斗殴

或发生人身冲突而导致的人身安全事故,完全由该员工自负,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6、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员工因公外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导致的人身安全事故,完全由该员工自负,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符合人身意外保险理赔范围的,由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但应优先由责任方或责任方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公司办公室可以给予协助。

7、员工工作中和出外景时,应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本安全规定执行,因违反工作规范和本安全规定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的人身安全事故,完全由该员工自负,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符合人身意外保险理赔范围的,由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五)突发性事故

1、突发性事故、事件及重大问题应急方案

为了提高全体职工对突发事故、事件和重大问题的处置能力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效实施各项紧急措施,确保公司的正常生产和工作,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1)、报案程序:在公司区域内所发生的爆炸、破坏、抢劫、盗窃及自然灾害事故,全体职工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及时采取边报告边排险的有效措施,一般按部门领导、公司办公室、公司领导的顺序报告,特殊紧急情况下可先报公司办公室,发现案犯正欲逃跑等危急情况,可先通知所在地大楼安保,采取封闭措施,而后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公安机关。

(2)、各级职责:

公司领导职责:A、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指挥办公室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现场保护。B、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抢救危难伤员。C、指挥办公室等部门人员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侦破工作。

办公室职责:A、接到报告后除一人留守办公室进行联络外,其余人员应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在公司领导的指挥下,组织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B、根据现场情况协助各级领导做好排险救难工作。C、协助公安部门作好案件侦破工作。

部门领导职责A、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发现其他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未到现场时立即通知,并与有关人员共同保护好现场。B、发生重大灾情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周围的巡逻防范。

事发现场人员的职责:A、发生重大事件后。在场职工不必惊慌,应立即报告各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办公室。B、听从现场领导指挥,做好现场保护,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等待领导和有关人员前来处理。C、积极做好对重伤员和贵重物品的抢救工作。D、积极协助领导,上级业务部门、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实事求是汇报、反映有关情况。

2、突发事故,事件及重大问题报告和处理办法

为了保证各类突发事故及重大问题发生后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办法如下:

(1)公司突发事故、事件及重大问题的应急组织与任务:建立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应急指挥小组是公司突发事故,事件及重大问题处理的领导机构,其任务是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故、事件及重大问题的处理工作,并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一旦发生事故和问题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快速果断地做出反映,迅速稳妥地解决问题,控制事态发展。

(2)突发事故、事件及重大问题报告和处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向公司报告。A、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内部安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和闹事苗子;B、违反法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C、人为或技术设备原因或设备被盗或遭破坏等,可能会引起重大损失的。

D、单位内部的火灾、爆炸、凶杀、自杀、重大盗窃、重大生产和重大交通事故。F、单位内部职工在社会上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和案件及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G、它按规定应该报告的突发事故、事件及重大问题。

(3)发生突发事故、事件及案件应及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事件及案件的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规模、起因、造成的影响和严重程度、采取的措施以及会进一步造成的危害、需要公司帮助解决的问题等。突发事故、事件及案件发生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事件和案件性质影响程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具体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事件和案件基本平息后发生问题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对情况进行调查,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办公室。

(4)公司领导和职能部门接到报告时应做详细记录,及时通知公司领导、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进行指挥。按照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措施得力,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及时稳妥的原则,力争将突发事故、事件及重大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把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5)公司所属部门发生事故、事件或案件都不得迟报、误报、瞒报或不报。因报告不及时或者避重就轻,报告不实,造成后果的要追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3、突发性事故,事件以及案件处理流程图

发生突发性事故、事件以及重大问题事发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事发15分钟内向公司报告→办公室经理和职能部门(到现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办公室或有关职能部门),公司分管领导果断处置,掌控事态→跟踪处理情况并及时反馈信息(办公室或有关职能部门)。

篇2:学生宿舍公寓治安保卫预案

学生宿舍(公寓)治安保卫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寓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秩序和育人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一)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治安领导小组

组长:中心主任

副组长:中心副主任

成员:中心内部管理人员

(二)公寓治安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为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公寓楼早6:00开门,22:30关门,晚归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

3、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4、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5、学生宿舍内禁止存放、使用蜡烛、煤气炉、火锅、电饭煲以及其他种类火源;

6、公寓楼内不准私拉电线,严禁存放、使用电炉子、电热壶、电热杯、电磁炉、酒精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热毯、床头灯及各类劣质电器,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的,须经楼长批准。

7、公寓楼内禁止从事经商活动,严禁酗酒、吸烟、斗殴、搓麻将等;

8、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三)公寓治安教育及检查

1、对公寓全体员工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包括消防安全教育、财产安全教育、人身安全教育。使员工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公寓的首要任务;

2、用简报、展板、网络等媒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消防设施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新;

4、各公寓楼楼长负责每周对楼内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重点为消防设施的完损状况、安全通道的畅通、公寓大门的开启情况,学生宿舍违章电器的检查等,并按时做好安全纪录和处理意见纪录;

5、设立安全检查组,对各楼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6、公寓中心主任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公寓治安预警方案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校领导,学生安全工作小组,公寓楼长或值班员,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扑救;

(2)迅速报告学校保卫处和公寓中心;

(3)根据火势情况,如需报警的立刻就近电话报告消防队(火警电话:119);

(4)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派员工在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消防车到来之前,保卫人员,校内消防安全员,公寓中心员工等均有义务参加灭火;

(2)消防车到达之后,公寓员工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并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的消防器具为:灭火器、消防栓、水桶、脸盆、水浸湿的棉被等;

(4)火灾扑救的原则为:①先控制,后消灭;②先救人,后救物;③分清主次,快速准确;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人员灭火。

4、扑救的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可使用各种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酒精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袋、浸湿的棉被等,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后,要首先确保人身安全,扑救工作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如果是电源或电器具引起的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以防火势蔓延;

(3)火灾发生后应一边组织救火,一边及时报警,先控制,后消灭;

(4)灭火后要配合消防和保卫部门,搞好现场保护工作,以便于火灾后的事故处理;

(5)如遇到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以避免报道失真;

(6)发生较大火灾时,要及时把学生疏散安排到安全地带,以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二)盗窃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保卫处、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公寓楼长或值班员。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后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报告;

(2)重大盗窃案件要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汇报;

(3)经给学校领导批准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到报告后,相关负责人要及时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大案、要案要向学校领导汇报;

(2)楼长或值班员要安排人员保护好现场,配合保卫或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工作;

(3)对盗窃数额大、价值高的案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处理,未经领导允许知情者不要外传;

(2)公寓楼长、驻楼辅导员要做好工作,不要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三)人身伤害事故

1、处置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保卫处、驻楼辅导员、公寓楼长或值班员,校医院医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生安全工作小组、楼长或值班员;

(2)学校有关部门领导;

(3)学校领导;

(4)上级主管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楼长或值班员要及时通知校医院和校内110进行抢救;

(2)大事故或较大事故要及时向有关学校领导汇报;

(3)如是食物中毒,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校医院或就近医院,没有汽车时可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救助;

(4)食物中毒事件,经向校领导请示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报告;

(5)如是校内学生打架,楼长或值班员要给与劝阻,不听劝阻的及时通知校内110和住楼辅导员进行及时处理并向公寓中心汇报;

(6)对外来人员在楼内闹事、打架或学生打群架的,楼长或值班员要及时通知校内110进行处理,严重的可立即拨打公安“110”报警。

4、注意事项

(1)稳定好情绪,不要以个人名义向外界扩

散消息,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事故发生后,如有家长来校探视,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好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4)如有新闻媒体采访,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以避免报道失真。

为进一步加强公寓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秩序和育人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一)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治安领导小组

组长:中心主任

副组长:中心副主任

成员:中心内部管理人员

(二)公寓治安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为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公寓楼早6:00开门,22:30关门,晚归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

3、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4、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5、学生宿舍内禁止存放、使用蜡烛、煤气炉、火锅、电饭煲以及其他种类火源;

6、公寓楼内不准私拉电线,严禁存放、使用电炉子、电热壶、电热杯、电磁炉、酒精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热毯、床头灯及各类劣质电器,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的,须经楼长批准。

7、公寓楼内禁止从事经商活动,严禁酗酒、吸烟、斗殴、搓麻将等;

8、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三)公寓治安教育及检查

1、对公寓全体员工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包括消防安全教育、财产安全教育、人身安全教育。使员工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公寓的首要任务;

2、用简报、展板、网络等媒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消防设施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新;

4、各公寓楼楼长负责每周对楼内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重点为消防设施的完损状况、安全通道的畅通、公寓大门的开启情况,学生宿舍违章电器的检查等,并按时做好安全纪录和处理意见纪录;

5、设立安全检查组,对各楼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6、公寓中心主任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公寓治安预警方案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校领导,学生安全工作小组,公寓楼长或值班员,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扑救;

(2)迅速报告学校保卫处和公寓中心;

(3)根据火势情况,如需报警的立刻就近电话报告消防队(火警电话:119);

(4)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派员工在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消防车到来之前,保卫人员,校内消防安全员,公寓中心员工等均有义务参加灭火;

(2)消防车到达之后,公寓员工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并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的消防器具为:灭火器、消防栓、水桶、脸盆、水浸湿的棉被等;

(4)火灾扑救的原则为:①先控制,后消灭;②先救人,后救物;③分清主次,快速准确;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人员灭火。

4、扑救的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可使用各种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酒精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袋、浸湿的棉被等,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后,要首先确保人身安全,扑救工作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如果是电源或电器具引起的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以防火势蔓延;

(3)火灾发生后应一边组织救火,一边及时报警,先控制,后消灭;

(4)灭火后要配合消防和保卫部门,搞好现场保护工作,以便于火灾后的事故处理;

(5)如遇到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以避免报道失真;

(6)发生较大火灾时,要及时把学生疏散安排到安全地带,以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二)盗窃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保卫处、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公寓楼长或值班员。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后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报告;

(2)重大盗窃案件要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汇报;

(3)经给学校领导批准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到报告后,相关负责人要及时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大案、要案要向学校领导汇报;

(2)楼长或值班员要安排人员保护好现场,配合保卫或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工作;

(3)对盗窃数额大、价值高的案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处理,未经领导允许知情者不要外传;

(2)公寓楼长、驻楼辅导员要做好工作,不要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三)人身伤害事故

1、处置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保卫处、驻楼辅导员、公寓楼长或值班员,校医院医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生安全工作小组、楼长或值班员;

(2)学校有关部门领导;

(3)学校领导;

(4)上级主管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楼长或值班员要及时通知校医院和校内110进行抢救;

(2)大事故或较大事故要及时向有关学校领导汇报;

(3)如是食物中毒,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校医院或就近医院,没有汽车时可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救助;

(4)食物中毒事件,经向校领导请示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报告;

(5)如是校内学生打架,楼长或值班员要给与劝阻,不听劝阻的及时通知校内110和住楼辅导员进行及时处理并向公寓中心汇报;

(6)对外来人员在楼内闹事、打架或学生打群架的,楼长或值班员要及时通知校内110进行处理,严重的可立即拨打公安“110”报警。

4、注意事项

(1)稳定好情绪,不要以个人名义向外界扩散消息,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事故发生后,如有家长来校探视,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好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4)如有新闻媒体采访,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以避免报道失真。

篇3:大学生参与民主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大学学生参与民主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学生在整个学生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主体性的作用,通过倡导学生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意识,对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完善相关政策,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成立专门机构,如学生自律委员会等。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做好管理职能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二)不断探索学生自我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协助公寓服务中心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的管理,促进学院学生工作的不断深化,真正做到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三)协助公寓服务中心做公寓的治安保卫工作,通过网络、简报、座谈会等形式对同学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同学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及时掌握同学们的安全状况,经常检查公寓内各种安全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公寓中心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四)配合公寓服务中心做好宿舍事务的管理。积极倡导宿舍内的安全、文明、团结氛围,配合公寓管理中心做好宿舍文明状况的检查和文明寝室的评比,努力为同学创造良好的生活与学习环境。

篇4: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3)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三)

一、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二、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领导,增加带队教师的人数,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四、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防止冒领。

五、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六、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

八、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

九、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十、幼儿在园发生意外,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医疗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篇5:学校学院保卫处治安消防办公室职责

学校(学院)保卫处治安消防办公室职责

1、在处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安保工作方针。

2、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防盗、防诈骗、防流氓滋扰、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3、深入基层,调查分析治安形势,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打架斗殴、流氓滋扰等突发事件或案件,调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的安全。

5、负责学院“四大部位”(要害部位、重点部位、机密机要部位及易发案部位)的安全检查,建立档案;掌握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建立完善各项安全防范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漏洞,及时进行整改。

6、负责做好基层基础防范工作。

(1)负责治保会的组建、整顿和治保人员培训工作。

(2)负责“三放”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监改和帮教工作。

(3)负责“三工三队”及临时培训人员的管理,作到底数清、情况明。

(4)负责对列管的重点、刑嫌人员建档监控等基础工作。

7、做好敏感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参与学院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8、负责做好押送款的有关保卫工作以及学院集中性收款、临时存款的安全守护工作。

9、负责电视监控室的技防管理工作。

10、负责开展专项治理,积极查处刑事、治安案(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协助上级公安机关查处重大案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11、负责武装部工作。做好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做好征兵、预备役登记和国防动员工作;做好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管理工作。

12、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级治安保卫组织,配合地方综合治理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3、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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