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安全监察员
1、对煤矿企业、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瓦斯防治岗位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参与安全规划,安全规章制度、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制定。
3、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4、参与组织领导安全大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风,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5、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6、调度安全情况,组织安全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向所在单位和上级提出安全工作对策和建议。
7、督促企业领导按《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及时参加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原因,追究责任,督促事故单位按期上报,并对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监督管理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9、监督检查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定期检查矿山救护队的战斗能力。
10、配合和帮助群众团体做好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开展安全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意见。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而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
11、负责安全监察人员的思想教育,政治与技术业务学习,开展安全监察系统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监察与安全工作经验。
篇2:监察员之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参与安全监督及安全大检查工作。
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
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篇3:安全监察员岗位责任制范本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履行安全监察员的义务和行使权力。
二、对煤矿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巡回监察,检查路线不受被检查单位约束,规定标准做到过程细、项目全、无死角、不漏项。每到一处必须全面细致地进行检查。避免图形式,走过场。
三、帮助被检查单位解决问题,能办的立刻办;不能及时解决的限期解决,以消除隐患为目的。
四、发现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隐患,要立即责令其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五、对属于安全责任不落实,人为造成的隐患,当面追究责任,令其改正。
六、对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项目或单位,要停一处查改一处搞好一处,并及时回头进行复查。
七、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或有重大隐患的地点盯住不放,帮助想办法订措施,督促整改,直至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八、对疑难或认识不统一的问题;请有关单位及领导出面处理,不能悬而不决影响生产。
九、坚持井下规定地点交接班,不脱岗、不漏检。
十、定期接受岗位培训。
篇4:通风安全监察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站长的领导下,负责所在矿通风方面的安全监察工作。
二、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参与审查通风方面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一通三防”安全工作,对通防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检查解决情况,对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要停止作业,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参加“一通三防”工程验收、交接和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
五、督促检查“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参与“一通三防”事故的调查、追查处理工作,督促防范措施的制订与落实。
篇5:掘进安全监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站长的领导下,负责所在矿掘进方面的安全监察工作。
二、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参与审查掘进方面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经常深入井下,盯住现场,检查掘进工作面的安全质量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有权执行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参加掘进方面的竣工验收和安全质量检查工作。
五、监督检查掘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参与掘进事故的调查、追查、处理工作,督促防范措施的制订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