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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临床医学实习大学生教学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临床医学实习大学生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临床医学实习的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很好地完成学习任务,促使带教老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保证教学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在医疗业务科的领导下设立医院教研室及科室教研室,具体负责教学和学生的日常工作,医院安排多名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兼职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带教老师)具体负责学生教务工作。

2.进住医院的学生组织领导,一方面仍由学校的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另一方面归医院的业务科负责。

3.在教学过程中遇有重要工作,较大活动或疑难问题,医院的管理部门应及时与学校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各项工作,出现的突发事情和意外情况,医院负责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通报。

4.学生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学生手册的要求,学生请病、事假也应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请假三天(含三天)由指导老师批准,四天至一周(含一周)由指导老师审批并报业务科批准,一周以上回学校请假。

休息日或双休日回家(非当地学生)或离开市区外出游玩,均需向指导老师办理登记手续。外出游玩必须二人以上结伴同行,违者按旷课处理。

5.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学生在科室的考勤由科室带教干事处理。

6.学生在医院的学习、生活及其他各项活动应讲究礼貌,尊重老师,尊重同学,注意医德医风,培养对病人的爱心、细心、关心,努力使自己成为有用人才。

篇2:某技工学校生产实习培训处工作职责

技工学校生产实习培训处工作职责

生产实习培训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生产实习教学和社会青工培训任务的实施管理工作,其职责范围如下:

1、在以教学为主、教学生产相结合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组织制订生产实习培训处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努力做到既出产品,又出人才。

2、配合教务处负责实习教学的安排、管理和实施工作。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各种实习教学学年(学期)授课计划。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搞好备课、上课、指导作业、试件分析、成绩考核、信息反馈等各个教学环节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3、积极组织社会青工培训。加强社会调查,结合再就业培训、在职职工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力量开展培训工作,努力完成预定任务。

4、抓好各专业的技能考核和鉴定工作。开展初、中、高三级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5、积极探索生产性实习工作。协调教学与生产实习,教师与学生、教学与场地的各种关系,保证各项计划的实施。

6、加强设备管理,实行文明教学,搞好安全生产。制订和执行设备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实习安全,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实习教学环境。

7、抓好生产、实习、培训、鉴定的过程管理,做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保证安全”。抓好实习大楼的卫生工作。

8、加强对生产、实习和培训的管理人员、教学人员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校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劳动态度。正确处理好与其它部门的关系。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3:公司实习行政文员岗位职责5

公司实习行政文员岗位职责(5)

一、负责做好计算机打字、复印等行政工作。

二、负责公司办公设备的管理,计算机、传真机、签字长途电话、复印机的具体使用和登记,名片印制等工作。

三、负责公司邮件和报刊的收取、分发工作。

四、负责公司电话小总机的接线工作。对来往电话驳接准确及进、声音清晰、态度和蔼,恰当使用礼貌用语;对未能联络上的记录在案并及时转告;对紧急电话设法接通,未通者速报行政部经理处理。

五、负责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发放、使用登记和离职时的缴回。

六、负责各类办公用品仓库保管,每月清点,年终盘存统计,做到入库有验收、出库有手续,保证帐实相符。

七、按标准定额,做好添购办公用品的计划编制和申购手续工作,做到既不脱档又是不长期积存。

八、完成各项勤杂、采购工作。

九、负责公司办公场所的室内外绿化、盆景状况的检查监督,保证舒适良好的工作氛围。

十、负责下班时对整个办公区的巡视,查看门窗、水机电源、电脑电源等、关闭情况并做记录。

十一、完成行政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篇4:某技术学院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的规定

为明确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好上岗实习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条例,特制订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健全管理网络,明确工作职责

为确保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学院就业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构建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工处和各系部及班主任共同组成的学院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管理网络,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

1、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协同系部联系落实学生上岗实习单位;负责提前上岗实习学生的审批;制订学生上岗实习的有关规定,编印学院与用人单位及学生与学院签订的实习协议、实习学生月度考核表、学生实习鉴定报告等材料;加强对实习学生的跟踪管理,做好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联系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不定期检查各系部实习学生管理工作的台帐,定期汇总、通报学院学生上岗实习及预就业情况,督促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2、学工处工作职责:负责上岗实习学生奖惩情况的资格审核,协同系部做好实习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教务处工作职责:负责上岗实习学生学籍管理资格复核等工作;制订上岗实习学生的上岗实习、毕业设计等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安排实习学生不及格课程的重修和考务工作。

4、系部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系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工作计划,联系落实学生实习单位;负责系部上岗实习学生的资格审核;负责签订上岗实习学生与学院的实习协议书及实习单位与学院的实习协议书;负责组建各实习单位的实习队,确定实习队负责人;不定期检查各班级实习学生管理工作的台帐,定期汇总、通报系部学生上岗实习及预就业情况;做好系部学生上岗实习前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平时管理工作;负责上岗实习学生的跟踪管理,做到每月汇总一次,并于每月3日前交院招就处;定期检查上岗实习学生的毕业设计情况;及时传达毕业班学生上岗实习的有关精神,具体部署系部学生上岗实习工作;负责本系毕业班学生实习工作的考评、鉴定与择优推荐工作。

5、班主任工作职责:负责班级上岗实习学生的资格核查;密切保持与实习学生的联系,跟踪了解班级上岗实习学生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每两周至少与实习队或实习学生联系一次,并填写跟踪管理台帐,及时协调处理学生实习中的问题,认真做好实习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班级学生实习成绩的考评工作。

二、学生上岗实习的工作程序

1、对自找单位上岗实习学生,必须将单位实习录用证明和个人上岗实习申请(经家长签字)交班主任核准,并经系部审核同意、盖印后送交院招生就业处,招就处汇总后将名单报送院财务处、学工处、教务处,核查无误后,由招就处审核批准上岗实习学生名单,并通知相关部门;对由系部或招就处组织应聘录用的学生,系部或招就处应留存用人单位的录用函,并将录用学生名单经招就处统一报送院财务处、学工处、教务处,核查无误后,由招就处通知相关部门。

2、上岗实习学生,必须完成本专业前期学习任务,在校期间没有受到学校任何处分(受处分的学生需到班主任处领取“受处分学生民主评议”表,经班主任、系部、学工处民主评议同意),同时学生不欠学杂费(特困生须申请缓交款计划并经班主任、系部和学工处签字同意)。

3、学生在上岗实习前必须领取“离校通知单”,到学院财务处、学工处、教务处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与学校签订相关的实习协议书后,将“离校通知单”和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书交至班主任处保存,毕业时由班主任凭《离校通知单》等相关材料统一到教务处领取学生毕业证书。

三、明确学生上岗实习的具体要求

1、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后,要服从实习单位领导的管理,认真实习,踏实工作,刻苦钻研业务,虚心求学,加强实践技能的锻炼,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加强安全生产和居住安全意识,在工作中多创佳绩。同时,学院为了做好实习生上岗情况的调查,对三人以上在同一单位实习的学生,由系部成立实习组(队),并推荐专人负责,负责人每月月底前将本实习组(队)当月的实习情况“月度汇报表”邮寄到系部;学生本人每月必须与班主任主动联系1至2次,以便班主任能及时了解实习生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并于每月月底前将本月的“月度考核表”邮寄给班主任,无故缺交考核表二次者,毕业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计。

2、学生在上岗实习期间,应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进行或参与违法乱纪活动。认真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者一经查处,学校或实习单位按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学生在上岗实习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刑事处分的,由实习学生个人负责,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岗实习期间,应将安全文明生产放在首位,防止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同时学生也应该对自身的安全负责,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如学生因违规发生意外事故,由学生与实习单位协商处理,学校帮助协调,但不承担经济责任。

4、上岗实习学生应加强居住安全意识。对实习期间继续住在学校的学生,须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系部同意后报学工处,由学工处和相关部门批准后统一安排住宿,实习学生在住校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宿舍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对实习期间由实习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单位宿舍管理的有关制度;对实习期间需在外租房住宿的学生,须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家长、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及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租房,并要按租赁住房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在外租房住宿的学生,必须将经学生家长、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及班主任签字同意的个人申请和租房协议书交班主任,租房住宿期间的安全由学生个人负责。对擅自违反以上规定而发生的安全问题,一律由学生个人负责。

5、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原则上中途不得变更实习单位。凡因个人原因需中途离开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提前10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用人单位和学校同意后方可离开实习单位;对于擅自离开原实习单位的学生,毕业实习成绩按不合格计。

6、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完成经企业鉴定的上岗实习报告一份,完成学校布置的毕业设计课题(论文),并按期返校参加答辩,上岗实习报告必须于毕业当年的6月20日前交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的上岗实习报告和实习期间的月度考核情况,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经系部审核后记入学生学籍卡。学生实习成绩或毕业设计不合格者均不予毕业。

7、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结束前,要主动与实习单位协商签订省教育厅颁发的《双向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并于毕业当年的6月25日前交班主任,招生就业处凭学生签订的《双向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单位录用证明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学生《毕业生报到证》,同时由保卫处办理学生《户口迁移证》

8、凡在校期间有不及格课程或未通过规定的外语、计算机及专业技能等级考试的学生,实习期间应及时做好相关课程的复习,并按教务处规定时间回校参加课程重修和考试。

9、为便于实习学生更好地了解学院对实习学生的有关管理规定及要求,上岗实习学生应经常登录学院招生就业处网页一览,也可通过邮件与系部或招就处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学院网址z招生就业处邮箱z)

四、其他说明

1、未上岗实习的学生,必须在校内完成由系部安排的毕业设计课题,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已上岗实习后因故又中止实习任务的学生,也必须回校继续完成系部安排的毕业设计课题。

3、在校的毕业班学生仍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

4、招生就业处为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提供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或推荐就业。

5、本规定自2004届毕业生起实施。

篇5:某学校学生金工实习守则

学校学生金工实习守则

金工实习是教学计划中重要的实践环节,是工科学生的必修课。通过实习,使学生接触生产实际,初步了解机械生产工艺的基本知识。并通过钳工、车工、铸工等实际操作训练,培养基本工艺操作技能,以增强实践观念,使学生得到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的锻炼,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实习后继课程和今后工作奠定良好的实践基础。为保证金工实习的正常进行和实习质量与安全,特制定以下守则:

1、学生参加金工实习,必须明确实习目的、任务与要求,做好实习准备工作,认真参加实习,积极完成实习大纲和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实习任务。

2、严格按照实习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病假要有医疗单位证明),并交实习指导师傅登记,否则以旷课论处。。凡旷课8学时或缺课累计达实习总时间1/3者,金工实习成绩做补及格处理,必须重修。

3、在实习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操作制度及工厂其他有关规定。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干私活或做其他与实习无关的事。不准在车间内追逐、打闹。学生因不遵守纪律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对发生上述情况者在考核成绩时作扣分处理。

4、学生到工厂实习,应尊重指导老师,听从指导师傅的组织安排和指导,并虚心向他们学习。在指导老师讲解、示范时,应认真听、看,在实习时,应不怕累,不怕脏,培养良好的劳动态度。

5、学生实习期间,必须每天将实习内容、实习情况和收获体会认真记录在实习笔记上。实习结束后,要写出不少于1000字的实习总结报告,填写实习考核表,连同实习日记,在实习结束的一周内交指导教师阅评分。

6、要爱护国家财产和工厂财物,不准乱动与实习无关的机器设备,由于违反规章制度不听从师傅指导而发生各类事故者,要做深刻检查,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按有关规定赔偿。要妥善保管好向工厂借用的各种工、量具,凡损坏与丢失者,要照价赔偿。

7、学生在实习期间穿戴要符合工厂要求和劳保规定,不准穿拖鞋、凉鞋进厂上班。要注意文明生产,下班前要对使用设备进行保养和清理实习场地,保持设备的完好和生产场地的整洁。

8、凡违反规定有关条例,情节严重,经批评教育无效者,将取消其实习资格,成绩按不及格计,必须重修。凡重修实习者,由实习厂统一安排,并需交纳重修实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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