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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应急处理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初级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zz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二、学校成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建立高效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体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传染病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对病人采取隔离治疗措施,防止疾病进一步扩散和蔓延。

1、早预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各种隐患。加强校园内厕所的卫生保洁和灭“四害”工作,断绝传染病原体的传染途径;教师办公室和教室门窗每天要经常开启,气温适宜时全天开启,确保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减少感染病原体的机会;重视健康课教育,利用健康课、宣传栏、黑板报和将配置的多媒体网络、闭路电视系统等载体和形式对师生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相关知识;加强师生体育锻炼,每日开展师生健身操锻炼,科学设计体育课,增强师生对疾病的抵抗能力;每年对全体师生开展体能测试,每年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根据师生体能测试和体检情况,针对性地采取健身锻炼和预防疾病措施;完善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储备一定数量的口罩、防护服、消毒液和预防药品。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严格控制师生外出参加活动,取消春秋游等集体活动。对广大师生要做到疫情信息准确、公开、透明,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加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力度;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为师生准备必要的预防药品并适时提供。

2、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关注学校每位师生的健康状况和情绪倾向,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掌握师生出勤动态。

3、早报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信息;学校设立24小时值班及疫情监控报告情况。一旦发现突发性事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向公安和医疗、防疫等部门发出求助信息。组建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体系。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在一小时内向县教育局和县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一旦学校出现突发恶性事件,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人员,全力投入事故的处理工作。在报告的同时,学校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任何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早救治早隔离。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求执行谁发现谁先受理的制度,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应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有关人员或配合卫生防疫人员对事件发生的原因、涉及的人群、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初步判断事件的类型,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进行现场控制,实行师生分散隔离,防止事态扩大;

(3)组织救治突发事件致病人员;

(4)对教室、食堂、电脑室、图书馆、办公室等人群密集的地方,按规定进行消毒。具体办法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四、责任追究

学校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具体情节和责任大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行政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等严重危害后果的,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

(1)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必须落实的工作;

(3)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等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拒不履行其他应急处理职责的。

五、组织领导:

zz县第二初级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六、各小组分工职能:

1、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小组:z

职能:

(1)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公安、医疗、防疫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

(5)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医疗救援人员: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职能:

(1)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

(2)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3)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3、信息资料人员:同年级组教师

职能:

(1)采集突发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

(2)撰写有关突发事故的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

(3)作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

4、通信联络人员:z

职能:

(1)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办公室通报情况。

(2)做好学校内部的通信联络工作。

各职能部门人员由校长负责具体落实,并做好培训工作。

zz县第二

初级中学

二0**年三月

篇2: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7

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7)

为了提高本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共公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等。

四、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班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回访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伙房、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7、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五、突发事件预防

1、学校要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卫生隐患。

2、增加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①、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②、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

③、食品贮存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④、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病症传播;

⑤、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⑥、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⑦、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①、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②、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及相关知识,提高师生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③、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④、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1、突发事件监测

①、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②、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市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2、突发事件报告

①、建立(学生小组→班级→学校→中心校→疾控中心)的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实行24小组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②、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班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班主任应立即向本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③、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④、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篇3:小学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6

小学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6

为了提高本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共公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等。

四、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班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回访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伙房、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7、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五、突发事件预防

1、学校要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卫生隐患。

2、增加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①、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②、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

③、食品贮存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④、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病症传播;

⑤、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⑥、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⑦、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①、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②、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及相关知识,提高师生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③、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④、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1、突发事件监测

①、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②、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市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2、突发事件报告

①、建立(学生小组→班级→学校→中心校→疾控中心)的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实行24小组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②、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班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班主任应立即向本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③、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④、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1、传染病

①、一般突发事件

若发生属

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检查疫情发生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②、重大突发事件

若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③、特大突发事件

若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学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④、校内疫情

校内若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①、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②、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③、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④、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⑤、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⑥、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①、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②、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③、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④、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八、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务和物资保障

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九、责任追究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龙子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学校要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学校一把手是本地本校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4:高级中学处置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传染病应急预案

高级中学处置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传染病)应急预案

学校是传染病蝗感人群集中的场所,也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因此为了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进一步做好学校流感、集体性发热、水痘、流脑、非典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加强相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防止疾病在学校中传播,保护青少年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预防传染病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为落实应急预案要求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设备条件。

2、学校建立卫生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传染病流行季节,卫生室医护人员和班主任老师要密切配合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3、学校要利用健康教育课(初中)、健康知识讲座(高中)黑板报、广播台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教会师生一般的防病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生活习惯。

4、传染病流行季节,对学生的学习场所、生活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学生要注意经常开门开窗,保证教室、宿舍空气的流通。

5、一旦发现学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做到及时到卫生室诊治并通知家长,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由学校派员带领学生进行就医。

二、等级划分与应急处置:

(一)第一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一个班级病例在5例及以上或全校病例在15例以上,30例以下。

(2)集体性发热事件: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一个班级病例在5例及以上或全校病例在15例以上,30例以下。

(3)水痘: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30例以下。

(4)流脑:学校出现有发热、头痛、淤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校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2、应急处置:

(1)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形式向市教育局计财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病情况。

(2)马上协助学生家长把病人送医院进行就诊,同时严格控制患者病愈返校的隔离期限。

(3)学校及时了解和掌握疾病的发生情况及发展趋势,进一步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

(4)卫生室医护人员加强对校内消毒隔离工作的指导,并立即组织人员对重点班级(场所)进行重点消毒,同时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学校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5)学校进一步做好对相关疾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广播、出专题专栏、组织课堂宣讲、张贴或向学生家长发放宣传资料。

(6)在疫情期间有病例发生的班级停止使用学校公共教室,同时在这段时间学校不再组织师生进行集体活动,以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7)在控制疫情期间卫生室医护人员应与班主任密切配合,坚持每天驿学生进行症状检测,如发现体温在38度以上并伴有相似症状的学生,要及时送离学校并进行就医。

(8)在控制疫情期间学校认真做好对疾病的检测工作,建立进校晨检制度及逐级上报疾病制度,力争在第一节课时前掌握师生疾病续发情况。

(9)卫生室医护人员每天追踪发病动态,认真做好每日传染病发病情况登记、统计工作,并在每日上午9:30前把前一日9时至当日9时学校师生员工的发病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疾控中心,以完成传染病发病续报工作。

(10)当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在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时才可以结案,并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结案小结工作。

(二)第二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例在30例及以上。

(2)集体性发热事件: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病例在30例及以上。

(3)水痘: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30例及以上。

(4)流脑:学校出现有发热、头痛、淤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校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2、应急处置:

在执行第一级传染病事件第一至第九条处置措施的基础上:

(1)配合市疾控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整,认真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督查,并积极修正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2)当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在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时,按照要求认真进行结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完成结案小结工作。

(三)第三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例在100例及以上。

(2)集体性发热事件: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病例在100例及以上。

(3)水痘: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100例及以上。

(4)流脑:学校出现有发热、头痛、淤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或有经医院临床确诊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校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症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3、应急处置:

在执行第一级传染病事件第一至第九条处置措施的基础上:

(1)配合市政府、市疾控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认真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督查,并积极修正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2)当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在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时,按照要求认真进行结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完成结案小结工作。

三、处置传染病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校长:z:8zz6

副组长:副校长:z:86zzz

成员:教务主任:z:86**0

政教主任:z:8**0

工会主席:z:***

总务主任:z:86**28

卫生室主任:z:86**82

生活指导组长:z:8**8

篇5: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格式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病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地震、水灾、恐怖袭击、生化袭击)等不同事件类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组织机构:设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救治队伍。救治队伍三个小组分别为:重大传染病疫情救治小组,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救治小组,重大创伤事故救治小组。

三、工作职责及任务:

1、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预案措施,督促预案的贯彻落实,评价预案工作效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的修订、补充,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2、办公室具体承担预案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各部门落实预案应急处理方案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定期对医疗卫生人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并将其列入继续教育考核内容,负责开展突发事件日常监测与报告工作,按规定汇总、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3、救治小组:负责突发事件救治、报告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四、应急处理:

1、应急准备:

(1)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开展公共卫生知识、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及技能的培训,增强应对能力;

(3)做好突发事件日常监测和报告工作;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所需药、试剂、医疗器械、救护设备、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制度及目录。

2、报告程序:

有下例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接诊的同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接到报告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一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或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的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科室、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突发事件类型和特征,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范围,涉及的人数、临床表现,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根据突发事件的进展和新发生的情况,及时按程序进行后续报告。

3、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或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时间。

4、应急处理:

(1)突发时间后,应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下列事项的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综合评估工作:

突发事件的类型、性质、等级;

突发事件发生强度、县级范围及发展趋势;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科室和个人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指定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进行现场救援。

(3)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预案规定,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对就诊的突发事件致病、致残人员,医务人员应当及时接诊治疗,不得推诿、拒绝;接诊医生应当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医学观察的病人,应当立即收入专门的观察室;对需要转诊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疾病历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院。所收治突发事件致病、致残人员,应实行先收治、后结算办法。

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收治或者拖延治疗。

(5)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依法做好医疗废物和其他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储存、消毒、处置工作。

(6)收治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对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解除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对需要转诊的,应当严格按要求做好转诊工作。

(7)医务人员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8)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如果是发生在院内的中毒事件,应当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容器,并进行清洗消毒,配合市卫生局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9)发生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后,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10)发生重大职业中毒事件(放射源泄漏),应立即采取:

1停止作业,保护和控制现场,保留可能导致职业中毒事件的材料、设备;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配合市卫生局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落实卫生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11)群体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后,应当按照:

初步判断具有传染性或者不能排除具有传染性的,可先比照传染病应急处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初步判断为中毒但其原因不明的,可按照有关中毒应急处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2)对因生物污染、化学污染、放射源事故等引起的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事件,在经调查核实判定事件性质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13)突发事件消除或者被有效控制后,应当适当解除应急处理状态。

解除应急处理状态的程序与启动应急预案的程序相同。

五、法律责任:

未按照预案规定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的处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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