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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文化公司印章证照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文化公司印章证照管理规定

第一条:印章管理

1.各类公章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和保管。公章不得随意存放,任意使用。

2.需盖公章的部门或个人须说明盖章的目的、用途、范围,填写《发文审批表》,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

3.各部门新刻或改制印章,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并由行政部登记备案。

4.印章如遇丢失、损坏或被盗时,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予以备案,并及时办理补刻手续。

第二条:公司公章

1.因工作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上报材料或有关资料需盖公司公章的,须说明用途、范围,经有关用章审批人批准后方能加盖公司公章;

2.凡因特殊原因需借公章外出公干,须书面申请说明用途和特殊原因,并经用章批准人同意方可借出;归还公章时,须将借用公章所盖文件的复印件一并交付备查;凡发现借用公章加盖其他文件或空白纸张或因此而发生问题,将严肃追究借用人的责任;

3.公章保管人外出时,应将公章交给总务处指定的临时代管人保管,不得擅自交给他人代管代用。

第三条:公司公章、部门印章使用审批规定

1.以公司名义张贴、外发(公司以外)的各类文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2.以部门名义张贴、外发(公司以外)的各类文件需加盖部门印章。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对部门印章进行保管。

第四条:各类证照的管理

1.各部门在取得各类证照时,应同意交行政部进行存档管理,并登记在《公章、证照登记表》上。

2.如需使用各类证照,使用人需经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印章使用审批规定

印章的审批使用应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任何个人和负责人严禁私自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公司将从严从重处理。因私自使用公章为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并给予辞退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某工厂夜间值班管理规定

工厂夜间值班管理规定

1、目的:搞好厂区夜间值班工作。

2、范围:适用于夜班值班经理。

3、职责:公司办公室编制,值班经理遵照执行。

4、夜间值班人员统称值班经理,当班时负责处理厂内一切日常事务。要求按时上岗,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5、熟悉业务,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事项。

6、负责来厂留宿人员的处理。

7、负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和督导。

8、负责警卫人员服勤质量及检查督导工作。

9、负责各项制度的执行、检查和督导工作。

10、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地向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11、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12、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交班前整理好床铺和室内物品。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华、赌博、打架、酗酒。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13、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14、杜绝看守自盗,损公肥私。

15、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公司办公室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16、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17、本制度望自觉遵守,违者处50元以上罚金。

篇3:中学用纸规定

中学用纸暂行规定

根据目前学校用纸全部由学校公用经费承担的精神,总务处依据历年各年级学生用纸情况,制定本规定。

1、学校提倡教师本着环保意识,节约用纸的原则,要求全体教职工尽可能双面打印或复印,尽量减少浪费。

2、备课组长统一审批本组教师的油印讲义的申请单,妥善协调好各班的用纸情况,并控制好用纸指标总量。超指标部分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年级人均语、数、英各8张。

4、二年级人均语、数、英各10张,物理6张,史、地各4张

5、三年级人均语、数、英各15张,物理8张化学7张,政、史各5张

6、学校提供学生用于考试,告家长书等用纸,不含在以上用纸计划中。

7、从2011新学期开始,学校只提供教师打印教案、论文、总结和文件的纸张。一般初稿尽量以电子稿的形式修改。对学校校长室和行政办公室人员用纸由总务处统一管理,

8、本规定自2011年新学期执行。

篇4:公司食堂管理规定15

公司食堂管理规定(15)

总则:为维护公司正常的饭堂秩序,给全体员工一个优良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厨房管理

1.1厨工守则,卫生条例.

1.1.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要随地吐痰。

1.1.2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3工作时要穿工作服,严禁上班时吸烟。

1.1.4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1.1.5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

1.1.6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1.1.7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1.1.8每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1.2管理制度

1.2.1厨房之所有需购物品都必须呈报行政主管,再由行政部门指定人员采购,购回之单据按程序:行政主管签字―总经理审核―财务出纳处销帐

1.2.2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行政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重量。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1.2.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1.2.4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餐具拿走供私人使用。

1.2.5餐具必须每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2员工用餐公约

2.1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厂区内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

2.2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

早餐:07:00―7:40

中餐:12:00―12:30

晚餐17:30―18:00

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

2.3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厨房工作人员和保安的管理。不准插队,不准备、一人打多份。

2.4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桌。

2.5就餐时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

2.6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

2.7力行俭省节约,饭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

2.9餐厅内禁止吸烟。

2.10凡协力厂商来厂洽公人员,可在干部餐厅就餐,但必须在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通知厨房,由洽谈部门干部带入餐厅就餐。

2.11各部门如晚间加班至23:00或启动夜班,须在下午16:30前通知厨房,以便厨房准备工作,逾时报餐,所造成用餐不便,由各部门管理自行解决工作。

2.12每月一日及十五日实行加餐制,用餐者须持票进行加餐。

篇5:公司员工着装规定12

公司员工着装规定(12)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着装行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结合房地产行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着装,是指公司员工按照本规定穿着公司为员工统一量身定制的工作服装。

第三条着装管理实行“量身定做、统一制发、规范着装、执行简便”的原则。

第四条着装的管理部门为公司企管部。

第五条着装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但下列人员除外:

(一)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员工应着深色西服);

(二)配发保安制服的人员;

(三)保卫、保洁、勤杂工种的短期合同人员。

第六条工作服装按照现有的以下标准配发:

(一)女员工工作服装配备标准:

藏青色西装一套;白色长、短袖衬衫各两件;藏青色西装裙一件,领带一条。

(二)男员工工作服装配备标准:

藏青色西装一套;白色长、短袖衬衫各两件,领带一条。

第七条本套工作服适合春、夏、秋季节穿着,具体时间根据节气随时通知。

第八条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应按照本规定着装:

(一)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内;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之外参加公司各类仪式、会议和活动;

(三)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之外因公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重大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按照本规定着装,但必须得体大方,不得影响公司形象:

(一)星期六的工作时间内;

(二)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内;

(三)女员工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其他不宜着装的。

第九条员工统一着装时,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穿着:

(一)男性员工着衬衣时,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并扎系腰带;

(二)着春秋装时,扎系领带,衬衣内着内衣时,内衣不得外露;

(三)天气寒冷的,可在西装外自行加穿外衣;

(四)着装时,应在胸前配挂工作牌或者在上衣左胸处佩戴工号牌;

(五)工作服必须整洁,卫生。

参加重大仪式或者活动时的着装,由办公室按照主管或者主办单位的要求另行通知。

第十条员工统一着装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赤脚穿鞋(女员工夏季穿着凉鞋除外)或者赤足;

(二)化浓妆、奇形怪状妆;

(三)穿长袖衬衫时挽袖子和不扣袖扣。

第十一条员工统一着装时,应当举止文明,注意仪容仪表,不得在公共场所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追逐打闹。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工作服装,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当场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立即纠正;

(二)情节较重或者拒绝纠正的,每次罚款50元;

(三)屡教不改(违规着装并拒绝纠正达三次以上)或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后果的,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待岗反省。

第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统一着装范围内的员工。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企管部负责解释,并对公司总部予以执行监督;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或委派专人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协助企管部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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