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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学生晨检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小学(学校)学生晨检工作制度

为加强学校对学生疾病预防和对传染病工作的监测管理,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本着“高度警觉、毫不松懈、严把关口、狠抓落实”的原则,各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每天入校前的晨检工作。为做到疫情早发现、早送诊、早治疗,确保学生身体健康,特制定学校晨、午检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提高晨检工作质量。校长是晨检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是晨检的第一责任人。

二、严把学生进校关

各班班主任和每天第一节课老师要认真负责,两人一起在班门口进行晨检。做到一看、二问、三记录、四跟踪、五报告。一看学生手、口是否有疱疹;二问学生是否有身体不适现象;三是记录在晨检中对有身体不舒服,出现疱疹或发情况的学生做好详细的询问病情记录;四是对未到校或有病学生的病情通过电话或家访等形式进行询问追踪,了解病情做好记录。五是及时填写“班级晨检记录表”向学校报告每天晨检情况。学校领导每天要逐班对班级上报的晨检表进行复查、核查工作并作好学校的统计记录。

三、做到及时隔离、诊治和上报

1、学校对有疱疹或发热、身体不舒服情况的学生,要立即电话通知家长、隔离学生并及时安排到医院诊治。并对患病学生教室、桌凳,接触过的物品进行彻底消毒。

2、上课教师在上课期间随时观察学生的上课情况,发现有异常的学生要立即反映给学校,对有异常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并由家长送往医院诊治,突发的病情由学校直接送往医院诊治并通知家长。

3、每天值班的教师也有义务在巡查时观察学生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隔离、诊治并报告给学校。

四、各班要认真做好晨检详细情况记录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学校晨检情况记录统计表”上报到中心校,中心校汇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时上报中心校,同时做好学校资料的存档备查。

五、各班一定要严明学生晨检工作的责任和任务,一定要做到措施得力、保障到位,及时切断传染源,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学校

20**年8月

篇2: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教师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5、因工作需要教师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的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门卫消防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上班时间不准在门卫室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6、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向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5、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校业余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校业余消防队员应在消防工作日常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3、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的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器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章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障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他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按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于处罚。

除以上制度外,各单位可根据自身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制定相关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学校门卫出入登记管理制度5

学校门卫出入登记管理制度(5)

1、学生上课时间禁止学生外出,学生请假凭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出校.

2、外来人员办事出入校门必须经被访人员同意,持有效证件到门卫办理出入登记手续。禁止推销、散发广告和闲散人员进入学校。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宠物进入校园。

4、携带物品出校须持相关部门的证明,经检查后方可放行。下班后和节假日禁止携带公物出校。

5、禁止外单位车辆和出租车进入校园。进校送货的车辆,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门卫登记方可进校,并接受门卫检查。

6、废品收购人员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园内收购废品,并接受门卫的检查。

7、校大门在晚22:00时关闭,禁止住校学生外出,对晚归住校学生要进行登记,按校规校纪进行教育并处理。

篇4:某小学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整齐美观、秩序优良、清洁卫生、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使宿舍成为体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各宿舍选一名舍长,负责检查宿舍日常卫生和内务秩序。

2、宿舍管理实行规范化、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调换宿舍及床位。宿舍作适当调整时,应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拖延或拒搬。

3、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作息进间,早上6点30分准时起床、晚上8点30分准时就寝。

4、注意安全,学生离开宿舍内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和贵重物品,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必须及时关锁好门窗、电灯等,如发现失窃或可疑迹象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5、住校学生晚上不得随便出校门。

6、严禁将易燃易爆及违禁物品带回宿舍。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7、宿舍公共财产不得损坏、丢失,舍长负责监督,如损坏或丢失无责任人,由本宿舍全体人员赔偿。

8、应服从老师和舍长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告、不讲卫生、不按规定执行、无理取闹者,严肃处理,留记档案,重者取消住校资格。

篇5:某小学学校宿舍消防制度

小学学校宿舍消防制度

1、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人人高度重视。

2、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挪动、使用。

3、要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帮助学生养成爱护用电设施,杜绝火灾隐患。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生宿舍。

5、来访人员在宿舍区内一律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打火机、火柴等。

6、每月检查一次照明线路,及时维修、更换电线、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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