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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移动公司控烟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0

zzz县移动公司控烟制度

为了提高我公司文明办公程度,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成立控烟领导小组,由刘纪松总经理同志担任组长,宋健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和各部门经理为成员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控烟工作,定期研究安排控烟工作,检查考核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计划的拟定、实施检查、考核工作,总结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有考核。办公室主任由郭庚荣同志兼任,负责具体工作。

二、大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参与控烟活动,利用会议、集中学习、宣传栏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控烟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努力创造无烟办公、禁烟场所的文明办公环境。

三、每个干部职工都要较好地履行劝阻职责,不主动敬烟,同时,劝阻外来人员不吸烟。

四、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不吸烟,做控烟工作表率。

五、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不摆放烟具,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六、保证工作场所环境整洁,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地面无烟蒂、烟灰和桌面无烟灰缸等;

七、积极参加市爱卫会组织的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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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Z公司移动存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六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第七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涉密计算机。

第八条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上交局办公室,由技术人员对要报废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进一步确认,并与领取时的类型、电子(产品)序列号、编号等进行核对,填写销毁登记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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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六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第七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涉密计算机。

第八条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上交局办公室,由技术人员对要报废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进一步确认,并与领取时的类型、电子(产品)序列号、编号等进行核对,填写销毁登记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篇4:电话移动电话保密管理制度质监局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了维护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情况下,使用电话、移动电话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在公共场所使用电话、移动电话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禁止将移动电话带入涉密场所。

四、县政协领导及保密人员不得使用他人赠予的移动电话。

五、严禁使用移动电话传输秘密信息。

六、对擅自用移动电话传输信息,造成国家秘密损失,按《保密法》给予严惩。

篇5:F公司移动存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六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第七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涉密计算机。

第八条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上交局办公室,由技术人员对要报废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进一步确认,并与领取时的类型、电子(产品)序列号、编号等进行核对,填写销毁登记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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