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纪委职责范围
学校纪委职责范围: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
2、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4、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5、查处党内违纪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涉案党员的纪律处分。
6、经常展开遵守法纪、勤政廉政的教育。
7、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8、承办学校党政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应由纪检机关办理的工作任务。
篇2:学校纪委监察处服务承诺制
学校纪委监察处服务承诺制
1、按照学校建设“五型”机关的要求,纪委监察处对全校师生员工实行承诺服务。
2、纪委监察处将服务内容、程序、标准和依据等对全校公开承诺,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
3、实行承诺服务应做到:
①首问服务。对来人来访、来电、来信等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办理。
②即时服务。要求对符合规定的拟办事项及时办理,不准借故拖延。
③高效服务。要求积极主动,提高办事效率。
④全程服务。要求全过程参与,跟踪服务。
⑤规范服务。要求按照规范程序服务。
⑥文明服务。要求热情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服务周到。
⑦廉洁服务。要求工作按照政策法规办事,廉洁奉公,不准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4、服务监督。对服务事项、服务人员、服务过程、服务结果进行监督,纠错查误,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违诺处理。违反承诺服务的工作人员,经查证落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评先资格和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篇3:学校纪委监察处工作职责
学校(院)纪委监察处工作职责
1、检查监督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2、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对党风、校风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集中力量管好党纪政纪,检查和处理本校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违*纪政纪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4、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及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增强抗腐蚀能力。
5、协助党委搞好干部、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素质,在干部任用、职称评聘、选派出国等工作中就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的问题提出意见。
6、根据学校的实际,领导纪检监察工作。
7、完成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