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门卫会客制度范文
工厂门卫会客制度
一、门卫人员当值时,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准看书看报,不准喝酒闲谈。
二、热情接待来客,搞好出入验证和会客登记。对会见领导的要首先与其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三、接待来访者须热情有礼貌,服务周到,有问必答;查验证件,履行登记手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有活动时,必须提高警惕,对出入人员要注意盘查,对携带公共财产出公司者,没有手续一律不准放行。
五、职工当值时间一律不会客,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到指定地点会客。
六、公司职工带物品出公司,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说明情况。属公司财产必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出入证明”。否则,门卫人员有权追问并扣留。
七、对不听劝阻、寻衅闹事,威胁公司安全,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人员,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值班处整洁美观。
九、值班人员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发生案件,使公司、个人财产遭受损失的,视其情节,分别给予必要的处理。
篇2:Z机关门卫会客制度
一、机关门卫会客工作由传达室具体负责。
二、机关工作人员出入办公区域必须随带有效证件,临时人员出入机关办公区必须携带局办公室发给的出入证。证件、出入证不得借给他人。
三、机关以外人员来局联系工作,凭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经传达室联系同意后,填写会客单后,方能进入机关。
四、机关以外人员来局找人,由传达室联系,经同意,办理会客手续后,方能入内;如经联系,我局工作人员未在或不同意会见的,不得入内。
五、上级机关领导或其他党政机关人员来局,由办公室及时通知传达室,或由门卫人员及时向办公室领导请示。
六、来客携带贵重物品进入机关的,须在会客单上注明,以便出来时由门卫核对。
七、来机关办理公证、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等事务的人员不得进入机关办公区域。
八、各种推销人员、收废品人员以及社会闲散人员不得入内。
九、外来各种车辆禁止入内。
十、来客应尊重门卫人员,主动出示证件,接受门卫检查。
十一、会客应在机关办公时间内,下班后以及节假日期间不得会客
十二、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