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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格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秩序,落实管理责任制,优化固定资产资源配置,促进学校事业改革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业的精神,积极开展修旧利废,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物尽其用,减少闲置和浪费。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四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参与全校范围内固定资产采购,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入库、供应、调配、报废、清查、分类账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校委会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综合部门。

第六条建立全校固定资产管理网络和各使用部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到责权分明,层层负责。

第七条对专用设备,建立健全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技术管理制度,对操作人员要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员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工作人员退休、辞职、调出时,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必须办理相应资产清退手续。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范围

(一)一般物品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标准,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如桌凳、家具、图书等)。

(三)符合本条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的学校自制、外单位捐赠、上级调拨的物品。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包括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围墙、道路、设施等。

(二)一般设备。包括课桌椅、黑板、办公用具、床铺、被服、水电表、消防设备。

(三)专用设备。包括教学仪器、电教设备、教具、模型、挂图、音体美劳技教学设备等,直接用于教学教育的设备和医疗器械、交通运输工具等。

(四)图书。

(五)文物及陈列品。

(六)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上述类型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职责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一)全面掌握学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无缺。

(二)严格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三)编制固定资产目录,科学核定固定资产需要量,合理调配固定资产。

(四)做好全校固定资产各类明细账的建立和各使用部门分户账的登记。

(五)参与固定资产采购,及时办理验收、入库、编号、供应、调配、报废等相关工作。

(六)协助组织全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七)定期与各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账。

第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综合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的核算,每学期与固定资产明细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二)全面掌握学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三)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四)指导、监督学校各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及固定资产台账的账务处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报废资产的上报审批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各部门是学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到账物相符。

(三)参加相关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

(四)对破损经维修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时提交资产报损、报废申请。

如:图书室

(一)负责图书和期刊的购置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装订、入库等工作。

(二)设置图书明细账,并定期和总账核对相符。

(三)装订后的期刊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四)捐出或陈旧、损坏的图书与期刊及时核销或报损。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管理及报废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

(一)选购固定资产的原则为“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经济实用,价格合理”,同时考虑到适用性、节能性、环保性、耐用性、成套性、灵活性等指标。

(二)学校提出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应详细注明物品的规格、型号、参考价格、使用期限等。经全体教师会或教职工代表会通过。

(三)固定资产购入后,购置、财务、保管等应及时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入、出库手续。

(四)学校新建房屋、建筑物,在交付使用后,应凭经过审计的建筑工程造价文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五)贵重设备的说明书、技术操作规程、图纸、照片、合格证书等资料,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报废

(一)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名或多名专职或兼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责权明确,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第一责任人,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各使用部门或个人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保管、维护等方面对校长负责。

(三)每学期与总账核对,如有不符,双方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调整账务。

(四)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学校领导批准。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需正常报损、报废的固定资产,经学校报废资产鉴定小组鉴定,学校领导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对上级部门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学校处理,及时进行变价出售或拆零维修。售出款如数缴给学校。同时,做相应账务处理。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十八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12月份进行一次。

第十九条使用部门每年对固定资产台账进行年中、年末两次核对。年中核对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年末核对一般随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进行。

第二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和固定资产管理员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对工作。

第二十一条清查、核对中发现与账面不相符或已毁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查明原因并填制《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分别列出名称、数量、原价、报废原因等),按前面规定办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z乡中心校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篇2:师大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师大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的暂行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省、市政府对推进高校后勤社会改革工作的要求,按照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后勤原有固定资产和经营服务中新增的规定资产,都是国有资产,所有权属学校。

二、学校后勤固定资产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勤发展总公司对资产具有经营使用权。

三、学校根据公司承担的经营服务范围,集中后勤资源优化配置,结合校内市场实际,确定交付公司归口使用和管理的资产(房屋、设施、设备等)。

四、产业后勤管理处行使对公司管理资产状况的监督、检查职能。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上述资产进行清查明晰,按资产功能与类别,进行产权登记,纳入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五、公司有义务确保固有资产不流失,并承担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公司经营使用资产时应确保资产安全,在经营服务过程中负责做好上述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

六、公司对资产没有出让、抵押、租赁、变卖等处置权利。资产发生损毁、丢失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申报处理。资产报废按学校有关审批手续进行。

七、公司经营使用资产属纯服务型的,学校负责其更新、维护、维修费用;属纯经营型的,由公司负责更新、维护、维修费用;属经营服务型的,经核算、协商,在协议中明确双方责任。

八、公司出资采购大型设备和设施大型维修,都应由学校职能部门按相关部门规定,通过论证、招标、验收,结算等程序办理。

九、公司的资产维护、保养状况及新增资产数额是考核其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

篇3:会馆固定资产易耗品管理制度

休闲会馆固定资产(易耗品)管理制度

签发部门:财务部

1.洗浴部各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及盘点工作,并负责其帐目的登记管理,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帐目了如指掌。

2.在财务人员的配合监督下,设立固定资产帐本,并详细登记所有物品、存放区域、品名数量、使用期限、进店使用时间、并要用洗浴经理与财务人员的签字认可。

3.对固定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对新增及报损、调拔、损耗等要及时上帐登记。

4.凡客人所赔偿、员工赔偿、自然损耗(经报损同意)的要及时从帐上减去并注明日期、原因并签字证明,调入的固定资产也要进行登记入帐。

5.凡固定资产需维修或改造时要立即上报,并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

6.固定资产若因发生重大损坏造成价值明显降低,需经总经理裁决后进行处理。

7.各部门设立的备查簿要如实登记,不得虚瞒,备查簿及卡片要妥善管理,不得随意更改丢弃。

8.各部门要定期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审点后出现的盈亏根据情况分别处理。

篇4:职业学院固定资产添置验收配置制度

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的添置、验收及配置制度

1、固定资产的添置,必须按照学院发展规模、专业设置、教研方向等进行全面规划。要根据勤俭办学的方针,从实际与需要出发,精打细算,合理配备,分别缓急,逐步解决。尽量避免无计划性的各类需求。固定资产的添置首先由使用部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年度构建总计划表,经分管院长同意后,报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

2、资产的验收:低值易耗品入库时,仓库保管员凭院总务处采购部门下达的订货单验收,核对送货商、品名、品牌、规格、数量、单价是否一致;对购入的精密仪器、工程物资、车辆等以及设备涵盖有一定专业技术含量的资产或大宗资产,必须由采购员、专业技术人员、资产管理员三方到场共同参与验收,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对不符合要求和质量低下的产品,坚决不予入库。

3、对购入的精密仪器、车辆等设备涵盖有一定专业技术含量的资产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建立管理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4、资产配置的内容包括资产调剂、资产调拨和配置安排。学院资产配置的职能部门是总务处。任何资产设备的使用部门均无权自行进行资产的调剂。

5、根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的原则,使用效率不高或闲置的资产,经院领导批准,由总务处牵头,协同有关部门可在院内使用部门之间进行调剂或调拨。资产设备调拨由总务处对原使用部门直接下达调拨单,由调拨和被调拨部门双方的资产管理员到总务处办理资产设备调拨的账卡物转移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学院资产调剂或调拨任务。

篇5:中学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制度

(中学)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制度

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生产顺利进行和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学校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和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并促使其规范核算,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要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做到购建、转移、租赁、调出、大修、清理、报废有审批制度,手续齐备;使用、维修、保管有责任制度,定期考核。

2、保证学校固定资产账目记录健全、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3、属于下列条件的为固定资产:

⑴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能独立使用的一般设备。

⑵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能独立使用的专用设备。

⑶单位价值虽在规定起点以下,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如桌椅、图书等。

4、凡是自制、捐赠或调拨的财产,符合上述条件的都相应计价列入固定资产。

5、固定资产的增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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