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学院教师行为规范格式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卫生学院教师行为规范格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卫生学院教师行为规范

一、爱国爱岗、献身教育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gg开放,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

2.热爱祖国,保持民族气节,增强民族自信心。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4.奉公守法,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以德立教,不拿考试成绩做交易,不为自己谋私利。

5.热爱学校,关心集体,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二、刻苦钻研、精益求精

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精通专业知识,熟练专业技能。

2.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探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

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专业实践,使自己成为优秀的“双师型”教师。

4.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切实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5.以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科学态度组织教学,精心备课、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组织考试,以自身的精益求精和勤奋敬业精神教育和影响学生。

7.树立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职教理念,在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及综合职业能力。

8.积极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坚持相互听课,交流教学经验,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9.勇于创新,积极从事学术研究,提高参与课程改革与教材开发的能力。

三、热爱学生、教书育人

1.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教书育人,把德育教育与所教课程内容有机结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能力素质的全面发展。

2.以热情、和谐、宽容的态度全面关心学生、了解学生、爱护学生,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3.言传身教,教学相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建立民主、平等、正常的师生关系。

4.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妥善处理好学生中的各种问题,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5.积极承担并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

四、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1.增强法制观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

2.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尊重同志,团结协作。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虚心向优秀教师学习,帮助经验不足的教师,教学上互相切磋,共同进步。

4.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衣饰整洁得体,举止端庄大方,语言文明礼貌;不参与赌博与迷信活动,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5.不在教室抽烟,不随地吐痰,保持办公室与教室的清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6.建立正常的师生关系,不准与在校学生谈恋爱;不与学生相互敬烟喝酒;不接受学生与家长的馈赠物品;不在学生面前讲不负责任的话。学生经费要专款专用,账目清楚。

7.坚持正义,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篇2: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行为规范

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行为规范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采购员、炊事员、分餐员、仓库保管员及帮工等,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并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后,方可参加工作,否则不得擅自上岗操作。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由食堂卫生管理员对其进行日常健康检查,发现有咳嗽、腹泻、发热、呕吐、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病症的从业人员,不得让其上岗操作,如果在上岗过程中发现的,应责令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制售直拉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戴口罩,不得佩戴手表,首饰等物,男同志不留长头发、长胡须,女同志长头发应置于帽内,不得化妆,涂指甲油。

四、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应注意个人卫生,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接触食品前应先洗手,严禁在操作间内吃东西、抽烟或随地吐痰,不准边工作边挖鼻子、掏耳、剔牙、不许对着食品打喷嚏或用勺子直接尝味。

五、食堂分餐人员分餐时应戴口罩、手套,不得边分餐边收款,分餐与收款应分开进行。

篇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务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务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1、文明行医、礼貌待人,优质服务;

2、不在病人家打电话,如有急事使用电话,应自觉交纳电话费;

3、不在病人家就餐,如因守护病人需就餐,应按实付费;

4、不在病人家吸烟、高声喧哗,干私活,自觉维护社区医护人员形象。

5、不能向病人索要物品,红包或暗示其给予好处。

6、不能与病人拉关系或要求病人为自己做私事。

7、社区服务所发生费用,均应出具发票,必须帐、钱相符,不得多收或私收现金,违者按相关规定重处。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