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实验守则(8)
中学学生实验守则(八)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按规定位置就座。未经老师同意,不要擅动仪器。
二、实验前,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手册及课本有关内容,充分了解实验目的、内容和方法,并事先检查实验器材、药品是否齐全、完好。在准备工作就绪后再开始实验。
三、实验时,必须听从实验老师的指导,做到操作正确、步骤科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切忌草率从事。
四、实验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请示老师协助解决。
五、爱护仪器、设备、材料,一切仪器、材料未经实验老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不得擅自挪用其它组内的仪器、材料。
六、认真、独立地分析实验结果,据实填写实验报告。
七、实验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实验器材并摆放整齐,搞好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放好桌椅,经实验老师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八、如遇意外事故,应沉着、镇静,及时报告老师,妥善处理。
篇2:某卫生学校学生实验室守则
卫生学校学生实验室守则
实验室是开展教学实验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为加强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生进入实验室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进入实验室必须穿白大衣(护士着护士服)。
二、创建安静、安全、整洁的实验环境:
1、禁止在实验楼内打闹、高声喧哗。
2、禁止在实验室楼内吸烟、随地吐痰、吃零食、乱丢纸屑等;
3、临床和护理实验室如同病房,学生禁止坐在床上。
4、不得缺课、迟到、早退,途中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教师请假并获准许。
三、实验前应预习实验内容,提高实验效率;实验中服从授课教师和实验指导教师的指导,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授课教师和实验指导教师。
四、爱惜实验仪器和物品:下列情况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模型等物品者,在上面乱写乱画者;私自将其带出实验室者。
五、节约水电和实验材料。
六、实验结束后,各组将实验器具归放原位,擦拭或清洗干净,清点实验器材和物品数量并记录。值日生做好实验室清洁工作,关好门窗、水电,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能离开。
z卫生学校
篇3:实验室安全守则上墙制度
上墙制度:实验室安全守则
一、认真搞好实验室安全防护,做到安全实验、文明实验,切实保障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二、实验室对易燃、易爆、有毒及辐射等有害物品要分类放置,并指定专人保管。
三、实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因为操作不当造成仪器损坏、药品泄漏及其它危害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
四、严禁任何人在实验室内烧水、做饭、就餐、就寝、洗衣服及存放任何私人物品。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特别是失火、失盗事故要及时报案,以便迅速处理。
六、严禁与实验无关的人员随便出入实验室,不准学生在实验室自习,不准随便将实验室钥匙、仪器设备等交予学生管理,防止失火、失盗等意外事故发生。
七、下班前,值班人员要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关闭门窗,认真检查有无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篇4:学生实验守则上墙制度
上墙制度: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实验室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无故旷课、迟到和拖延实验时间。
二、进入实验室后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要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三、实验前要认真预习指导书及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原理,认真回答教师的提问。未经教师许可,不准开始实验。
四、实验时要听从教师指导,严肃认真,做到万无一失;出现事故,要立即报告。要爱护仪器设备及其它公共财产,节约使用材料,认真地观察和分析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认真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结果。
五、实验中要保持安静,保持实验室和桌面清洁整齐。废纸、火柴梗、碎玻璃和各种废液倒入废物桶或其他规定的回收容器中,严禁倒入水槽内;凡涉及到有毒气体的实验,都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六、不准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不准随便串走,不准擅自换组使用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拆卸仪器,不准将仪器设备擅自带出实验室。
七、实验完毕后,要及时整理好仪器、药品和台面,清扫实验室,关好煤气、水、电的开关和门窗,将仪器设备恢复到实验前的状态和位置。经指导教师检查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凡违反此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篇5:市实验幼儿园教师守则
市实验幼儿园教师守则
1、教师不得侮辱、训斥、恐吓、体罚、及变相体罚幼儿的语言和行为。
2、教师不得接受和索要家长请吃饭及各类物品、现金、购物卡等物品。
3、教师不得与家长发生语言谩骂及肢体冲突等行为。
4、教师不得吃、拿幼儿食品;也不得在幼儿面前随意吃零食。
5、教师不得在工作中挑拨是非、互相争吵、乱传闲话、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和不利于团结的语言行为。
6、教师不得与家长有暧昧不清的关系。
7、教师不得做违法乱纪、有损幼儿园名誉的事,且幼儿园保留对教师诉诸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8、教师不得有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拒绝工作擅自不到岗或遇紧急情况不服从上级指派工作的行为。
9、教师不得对出现事故故意推脱或谎报真实情况,影响事故调查。
10、教师不得对幼儿对家长服务态度恶劣,致使家长上告、上报、被媒体曝光的事件发生。
11、教师不得有偷窃家长、同事、园所财务的行为。
12、教师的违纪行为给幼儿园造成经济损失的,幼儿园有权追缴。
以上员工守则,教职工违反第一次罚款500元处理,出现第二次直接予以辞退。
教师承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