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股份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范本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食品股份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食品股份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总则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实现公司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公司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和管理局党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原则

1、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原则。以*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学习科学发展观,自觉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马列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决策问题,努力把中央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同公司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结合,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项目的投资、重大资金支出使用,在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全局性、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由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常委同志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不推、不靠,勇于负责。常委之间要互相通气、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理解、互相补充,不断增强“一班人”的团结。

5、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公司党委常委会讨论问题、作出决策,都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自觉依法办事。

6、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研究问题,制定决策要切实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认识,做出科学的决策。

第三条议事内容

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主要议定涉及全公司发展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和政策措施,党的建设和干部问题,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职工队伍稳定、企业文化建设、基层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重大问题。主要内容有:

1、研究贯彻执行中央、上级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一个时期的工作。

2、审议通过公司党委常委会向上级组织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党委常委会的重要决议、讨论通过公司党委负责同志涉及全公司政策性和原则性较强的重要讲话稿。

4、讨论研究公司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两个文明建设的年度计划、中期和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的投资、重大资金的使用以及公司改革、发展工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作中重大政策、措施的调整和制定。研究确定一个时期公司改革的指导原则、方针政策、总体方案和实施步骤。

5、研究公司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时期公司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等作出部署,讨论决定相关的总结表彰、奖惩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事宜。

6、研究公司机构的设置及变动。

7、讨论、决定公司党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奖惩和责任追究,研究决定公司所属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负责人的配备与调整,确定向上级机关推荐的重要干部。

8、研究纪律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对违纪干部的处理决定,就一个时期全公司的纪检工作作出部署。

9、研究公司两个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就全公司一个时期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宣传工作、基层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学习型组织建设、人力资源工作作出部署,讨论决定两个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和奖惩等事宜。

10、研究公司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决议。

11、研究油区工农共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时期的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12、研究工会、共青团、人武、统战、老年工作、计划生育中的重大问题,就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13、对三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提请议定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或提出指导意见。

14、研究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15、研究需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条议事程序

公司党委常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会方能举行。常委同志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常委同志参加的其他会议、活动如与常委会议有冲突,应服从常委会议。

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按下述程序进行:

1、确定议题。提交常委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常委同志如有提交上会研究的事项,应写出简明扼要的汇报稿,提前一至两天送公司党委办公室。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也可根据需要指定有关部门向常委会议汇报工作,有关责任部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门将汇报稿要提前2天报党委办公室,由党委办公室按程序送党委书记或分管常委审查阅批。党委办公室负责对提交常委会讨论的议题进行审核,根据轻重缓急提出初步安排意见,报公司党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审定后,列入常委会议程。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常委同志。有些议题材料应根据需要和可能,尽量于会前印发常委同志审阅并准备意见。

2、准备材料。会议主持人和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

3、提前通知。会议通知(会议涉及有关资料)由党委办公室在会前1天将开会时间、地点、议程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设法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

4、充分讨论。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党委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党委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5、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党委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如经多次交换意见,仍不能作出决定的,应将争议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示裁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到会成员应明确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意见,以常委会应到会成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决定,并对逐个人进行表决。如果原拟人选被否决,应按有关程序重新提报人选,下次常委会议再议,不在本次会议上临时动议,决定其他人选

6、作出决策。常委常委会决策必须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常委的半数为通过。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常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方可进行。

7、公布结果。表决后,会议主持人应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8、会议记录。党委常委会要有专人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的议题、每个委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属于表决的,须注明表决方式,并记录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票数,暂缓表决的意见。会议记录要有专人保管,并按有关规定存档。查阅原始党委常委会议记录,须经党委书记批准。

9、会议主持。党委常委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外出期间,党委一般不召开会议决定重大事项,遇紧急情况必须召开时,临时主持党委工作的副书记应设法与书记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后再召开。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委员,会后由书记或副书记向其转达会议议事情况及讨论结果。

第五条议事纪律

1、党委常委会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在议事中必须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问题,违规作出的重大决定无效,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党委常委成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对会议议题以书面形式表明意见。

3、党委常委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4、党委常委会议所列议题、讨论表决情况、个人发言及其它保密事项要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任何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向外泄漏。如有泄密造成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直至纪律处分。

5、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党委常委成员达不到规定人数无法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及表决的,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常委会汇报。

6、党委常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常委会汇报,接受公司党委监督。

第六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2:企业公司党委会议事制度

企业(公司)党委会议事制度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

依据公司章程和《章程》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程序,有效加强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公司各项事业顺利推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如下议事制度。

一、党委(扩大)会议制度

1、党委(扩大)会议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有关党委讨论决定问题的范围和公司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及有关议题召开的会议。

2、以党委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决议、决定或纪要等。

3、会议时间一般选定在委员都能参加的时间,具体由主持人确定。

4、参加会议的范围一般不扩大,如需扩大可由主持人确定。除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外,扩大人数一般不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以保证委员的发言条件。

5、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内部,书记同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委员的作用;委员要切实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6、党委会讨论、决定和参与决定以下问题:

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主要措施。

⑵参与决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企业的经营决策、长远规划、年度和季度的经营计划及主要措施;重大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计划及施工原则;重大人身、设备、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职工培训计划;企业自有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工资奖金调整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或废除;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

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女职工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计划生育等重要事宜。

⑷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设中的重要问题。

⑸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⑹干部的任免或报请上级任免、调动、晋升、奖励和考核及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⑺公司以上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的确定和呈报。

⑻党委认为必须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7、拟列党委会讨论和决定的议题,需经党政分管负责人审阅提出,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尽量做到会前交换议题,以便形成统一意见。

8、党委会议记录按会议内容确定密级妥善保管,定期立卷归档,不经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党委办公室主任同意,一般不得调阅。

二、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群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参加人。讨论研究和议定公司党委有关工作和党委书记、副书记分管范围内的专项工作及需报公司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纪要等。

三、政工例会制度

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校校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团委书记,必要时可根据主持人的指示通知其它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内容为:

1、公司党群各部门汇报上一季度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展、职工思想动态。出现的问题和难点;提出下季度本部门及系统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包括对公司党委整体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2、公司党委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情况,综合提出下一季度的工作要点。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纪要等。

四、党委书记例会制度

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

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校校长、团委书记;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书记。

会议内容为:

1、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汇报上一季度工作落实情况和下一季度的工作打算及措施。

2、公司党委总结上季度工作,对下季度工作提出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3、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

篇3:第一X医院党委院部议事规则

第一人民医院党委、院部议事规则

1、议事范围

(1)党委会议:

①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精神,研究决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②分析医院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和舆论动向,分析研究全院组织、宣传等工作情况,确定党务工作的重要部署,提出党务工作实施意见。

③审批医院党支部的任免;决定院管干部(职能科干部和临床医技科室医疗、护理干部)的任免、考核、奖惩等事项;研究医院工作人员的岗位变动、人事变动等事宜。

④研究决定医院党的建议、党员发展、法制学习和教育、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统战工作等重要事宜,并对业务建设和医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⑤分析研究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作出部署,参与重大来信来访事件的处理。

⑥听取重要工作的专题汇报,对专题工作作出研究、部署。

⑦研究工会、团委、老年协会和各民主党派支部(社)提交的重要事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作好部署和协调。

⑧研究决定其它工作。

(2)院长办公会议(党政班子联席会议):

①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的重要指示。

②负责研究医院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

③对上级领导机关布置的重要工作和医院的重大工作,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④研究决定医院办院方针、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科室设置、年度工作计划、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设备引进计划等。

⑤研究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重大学术活动、行政后勤等工作方案。

⑥制定医院经费预决算、大型设备配置及大型基本设施建设、维修等项目的实施方案。

⑦讨论干部、职工的奖惩。

⑧研究布置本阶段党政系统主要工作安排,并作好协调工作。

⑨分析、汇报近期职工思想、工作动态及医院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解决措施。

⑩布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及协调工作。

(3)行政办公会议:

①贯彻院党委、院部会议精神,讨论具体落实措施,作出工作部署。

②收集和讨论全院各科室、部门及职工对医院各项工作意见和建议,商议解决措施和方案,当好院领导的参谋。

③职能科互通前阶段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工作任务。

④协调各职能科之间、职能科与临床医技科室之间的关系。

⑤研究讨论其它相关工作。

(4)党支部书记会议:⑤⑥⑦⑧⑨⑩

①学习和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

②传达党委会议决议,布置阶段性党务工作,商议具体落实措施。

③反馈各党支部党员和所在各科室职工的思想、工作动态,并商议解决办法。

④汇报各党支部组织、宣传等工作情况。

2、基本制度

(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院长办公会议、行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院长委托副院长召集主持。党支部书记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召集并主持。

(2)党委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确定。院长办公会议(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院办主任、最高管理者代表、发展处处长列席会议;根据议题可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院长、副院长及各职能科正职干部,可安排职能科副科长参加。党支部书记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委成员、各党支部书记。

(3)党委会议每两月不少于一次;院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半月至一个月召开一次;行政办公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议每两月召开一次。

3、议事程序

(1)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或受其委托主持会议的副书记事先与相关同志酝酿后确定,会上一般不临时动议。党办、各党支部以及院部、纪委、工会、团委和各民主党派支部需提交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的议题,事先都须经分管领导审定,并提出书面意见交给党委书记。党委会议、党支部书记会议的日期、议题、以及参加人员由党委办公室提前一天至两天通知与会人员。

院长办公会议(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院长事先与相关分管院长和职能科干部酝酿后确定,也可由与会人员在会上临时动议,但力求简明扼要。院长办公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的日期、议题由院部办公室在会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准备,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事先请假。遇讨论与参会人员及其家属相关的个人问题时,该参会人员应予以回避。

(2)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党支部书记会议所需的材料由党委办公室、院部办公室或由两办提请相关处(科)、党支部负责准备。党委会议、党支部书记会议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行政办公会议记录由院部办公室负责,并视情况需要编发会议纪要。

(3)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讨论干部问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事先请假并将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告诉会议主持人。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决定问题应经过充分讨论,要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由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就议题作出说明,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

(4)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分别由党委办公室、院部办公室或相关处(科)负责督办,如需提请有关部门办理的,可以电话或《抄告单》等形式通知有关科室、部门。会议的决定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不能继续执行的,党委办公室、院部办公室或承办处(科)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

篇4:体育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体育技术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为充分发挥学院党委在学院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地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保证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一、会议召开

1.党委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一般两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由党委书记决定临时召开。

2.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委员参加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要预先向党委书记请假。

3.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4.根据需要,经主持会议的负责同志批准,可请各总支、各系(部)和学院直属部门的党员负责同志列席讨论工作问题的会议,必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二、议题确定

1.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或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确定。

2.党委委员、各党支部(总支)和办公室可直接向党委建议会议讨论的议题。

3.学院行政工作方面的议题须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后,由院长提出。

4.凡需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学院办公室要把有关情况特别是提请党委会议决定的问题搞清楚,根据轻重缓急提出初步安排意见,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

5.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要充分做好准备,拿出初步意见;重要议题要写出简明扼要的汇报提纲或文稿,经分管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审阅同意后,送学院办公室,必要时提前送各党委委员。

6.凡不属于党委会议事范围或虽属议事范围但未经调研、论证、准备的议题不议。

三、议事范围

1.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体育局和教育厅的重要决定、重要指示,并形成实施意见。

2.讨论审议学院的发展规划及其实施中的重要事项,对学年重要工作做出部署和总结。

3.审议通过学院党委的重要决定、决议和向上级党委的重要请示及报告,听取体校、各系、部党支部(总支)请示,讨论决定其请示的有关重要问题。

4.研究决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就一个阶段内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全院的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做出部署。

5.审议通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研究学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推荐,讨论决定院管干部的任免、奖惩。

6.研究决定纪检、学生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就一个阶段内的有关工作做出部署。

7.研究决定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包括审议通过学院重要改革意见和规章制度,专业设置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方案,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8.研究财务年度预决算及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预算内大笔开支。

9.研究决定20万元及以上的重要基建项目。

10.研究党委书记提议的和需要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议事原则

党委会在议事决策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坚持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自觉维护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权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把中央的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与学院实际相结合,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提倡求真务实,在各自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切合实际的正确决策。

3.坚持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党委会决定问题,必须经过充分讨论,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对集体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建议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4.要提高党委会议议事效率和质量。汇报人要突出重点,精练、准确,明确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提请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内容,并如实报告有争议的问题;发言的同志要开门见山,抓住要点,紧扣会议议题发表意见。

5.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学院的重要问题,都要由党委集体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对重要突发事件,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或有关委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6.党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一般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决定干部任免应当发表赞成、反对、弃权等明确意见,如原拟人选被否决,应按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下次会议再讨论。所讨论的干部中,如涉及委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时,有关委员应予回避。

7.列席会议人员对议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不参加表决。在其相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即可退席。会议材料,未经允许不得带出。

8.每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整理出会议纪要,学院办公室分别通知有关系、部和处室。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阅并确定存档或印发范围,未经书记或副书记同意,任何人不得翻阅。

9.对党委会议研究的内容,未经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不得向外泄漏。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发言,特别是不同意见,绝不能私下传播。

五、决议的执行

1.对党委会的决议,所有成员和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的问题或情况发生了变化、执行有困难的,党委成员、党支部(党总支)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党委书记提出复议请求,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任何人无权改变。

2.党委委员按照分工负责有关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各党支部(党总支)和有关部门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学院办公室负责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党委书记报告。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篇5:医院党委议事规则

医院党委议事规则根据市卫生局党委制订下发的《医院党委工作条例》和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1.议事范围(1)讨论和决定上级党委重大决策、指示和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意见。(2)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方案及实施部署。(3)讨论和决定医院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4)讨论和决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5)讨论和决定医院年度财务预决算及调整、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设备购置计划等。(6)讨论和决定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战、老干部、知识分子等工作及党的建设中的其他重要事项。(7)讨论和决定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事项。(8)讨论和决定应由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任免事项。(9)讨论和决定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10)其他需经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2.议事要求和程序(1)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延期或临时召开。凡须提交党委会讨论审议或决定的问题,应由职能科室或分管领导事先做好准备(包括不同方案论证,部门协调工作、有关文字材料等),做到有情况,有比较分析,有处理意见。(2)党委会参加人员为全体委员,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可指定组织、宣传、纪委、工会、团组织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3)凡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一般应有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考察情况,分管领导说明提名任职理由。(4)党委成员在讨论问题时,必须集中精力,坚持党性,独立思考,充分发表意见。要发扬党内民主,鼓励不同意见的争论。要慎重对待少数人的意见,凡要作出决定的问题,都要实行表决,党委成员一人一票,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即要把问题议深议透,力求在重大问题上取得一致认识,避免决策失误,又要避免因少数成员的不同意见而久议不决,贻误工作时机。3.其他事项(1)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党委会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记录。凡涉及全院性重大问题的讨论意见或工作部署,由党办整理会议纪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及向有关部门通报、贯彻(口头或书面),并做好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2)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对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决议,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允许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但在行动上和言论上要坚决按党委决议行事,不得在群众中自由散布个人意见,更不允许泄露党委会讨论时的不同意见。(3)上述党委会议事规划经党委讨论后生效。今后上级党组织如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办理。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