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办公室医疗行政管理制度范本
离退休办公室医疗行政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行政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我办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行政管理主要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疾病预防和医疗保健工作。各工作处医务室业务上接受行政医疗处指导,行政工作由所属工作处领导。
二、医疗行政管理以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公费医疗的各项政策、规定为原则,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医疗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
1、负责办理“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登记”及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审定等相关手续。
2、组织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
3、按照市、区公费医疗报销各项规定,严把审核关。
4、协调与合同医院的关系,协助各工作处解决住院难等问题。
5、做好年度健康体检工作。由行政医疗处负责、各工作处具体组织老干部进行年度健康体检。
(1)每年年初,各工作处将参加体检的一般干部人数及保健干部的姓名、性别、病历号制表交行政医疗处。
(2)行政医疗处负责与各相关医院联系,确定各批次体检时间与地点,通知各处室;并根据各工作处室的要求(乘车人数、发车时间、地点、带车人等)安排体检用车。
(3)各工作处(室)负责组织本处(室)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本人复查或治疗,并把追访结果报行政医疗处。
(4)各工作处负责医疗的医务人员要及时进行病种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交行政医疗处。
(5)行政医疗处汇总全办体检结果,报告办领导。
6、药品管理
(1)根据北京市公疗《目录》规定购药。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的购入。
(2)药品存放要注意防火、防丢失、防霉变等。库存药品要经常检查并做必要的调整。如有过期、变质药品要及时清理,交药监局处理,并报主管领导。
(3)药品库存额原则上以两个月药品消耗量为限。
(4)年终(12月20日前)盘库,盘库结果报行政医疗处。
(5)进药:行政医疗处负责与药批公司联系,统一进药。每月进药一次。各医务室负责查对药品、规格、数量、有效期,严把质量关。
(6)结帐:各医务室核准药品与药费金额无误后报行政医疗处。医务室负责人与药批核对后,与行政医疗处处长共同签字,报办主任审批,财务处结帐。
(7)月报表:每月25日由各工作处医务室做药品消耗统计,月报表交行政医疗处,处方交财务处。行政医疗处汇总全办药品消耗,将月报表交财务处。
7、住院报告登记制度
(1)离退休人员住院,各工作处要详细记录住院者姓名、性别、年龄、原职务、诊断、所住医院等情况,并及时通知行政医疗处。
(2)副局长以上离退休干部住院,行政医疗处接到通知后及时上报办领导。
(3)每月25日各工作处室汇总本处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离退休人员住院情况,将住院报表交行政医疗处。
(4)年终由行政医疗处汇总全办住院情况,报上级领导。
篇2:离退休办公室作制度医务室工范本
离退休办公室医务室工作制度
国粮局离退办医务室是离退办的医疗机构,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疾病预防和医疗保健工作。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学习和掌握老年病特点及用药规律,全心全意为离退休人员做好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二、严格执行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认真审核医药费单据,对违反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并做好记录。
三、门诊工作要做到认真接诊、细心检查、合理用药。处方按规定填写,不开人情方、大处方。做好门诊登记。急诊病人应及时送医院治疗。
四、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立即隔离、妥善处置,呼叫“120”急救中心,同时报告西城区疾控中心和上级领导;对病人接触的物品及环境进行严格消毒。
五、离退休人员住院,医务人员当日要与活动站沟通,并配合活动站及时到医院探望,了解病情;病情危重者及时汇报主管办领导。
六、做好住院登记并及时上报行政医疗处。
七、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同志,坚持巡诊,送医送药上门。
八、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调换和补充工作,避免浪费。
九、开展保健知识宣传;完成春秋游等活动的保健工作。
十、按时上报月工作量统计表和住院报表。
篇3:离退休办公车队管理工作制度范本
离退休办公车队管理工作制度
为使车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安全行车意识和责任心,确保安全用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规定
(一)确保老部长用车,保证老干部的各项重大政治活动以及办领导和传送文件用车。
(二)严格控制一般性用车,各处(室)用车由处长或副处长提前一天通知车队队长,排队用车,以西单为中心两站内不派车。
(三)大型政治活动用车,由有关处(室)做出安排,车队负责落实车辆。
(四)车队队长负责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司机出车需经队长指派,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出车,车辆要当日入库,有特殊情况向队长报告,批准后方可带车回家,注意存放、看管好车辆。
(五)在保证完成我办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其他单位、个人用车,须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热爱本职工作,讲文明、讲礼貌,对乘车人服务热情、周到。
(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安全制度规定,加强安全学习、增强安全意识。车队负责人全面负责车队安全工作。要经常对安全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违章、交通安全事故。
(三)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病假需要有医生证明,有事必须提前请假。
(四)服从队长调度、分配工作,无出车任务时,不得擅自离岗。驾驶员如有事外出,应按规定提前请假,并须队长批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不做有损单位和集体声誉的事。
(五)车辆实行专车专人保管,未经处长报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驾车外出过夜,不准将车交给他人驾驶,车辆一律停放本单位车库内。
(六)驾驶员出车应按时准点到达指定地点,出车结束后应回车队报到。
(七)驾驶员上班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言谈、举止、待人、接物要规范,礼貌待人。
(八)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注意保养车辆,杜绝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如遇车辆机械故障须到指定修理厂报修。
(九)驾驶员如遇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车队队长及保险公司,并由交管部门鉴定责任,按有关处理办法办理。
(十)严格执行考核登记制度,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登记表,写明车号、出车事由、出车到达地点和用车时限。
三、驾驶员管理奖惩规定
为加强司机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1、安全奖每人每月100元。
2、获国家z、西城区、二龙路地区先进驾驶员称号或被评为交通安全积极分子的驾驶员每次奖励200元。
3、获北京市市级先进驾驶员称号每次奖励400元。
4、获国家z、西城区安全先进单位每人奖励300元。
(二)惩罚
1、不注意整洁及保养车辆,经多次抽查不合格者扣发当月安全奖。
2、因责任心不强,发生机械事故者,按所造成经济损失的10%赔偿。
3、无故迟到或上班不请假外出者,扣发当月安全奖。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度,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月安全奖,必要时停职检查,停职检查期间停发岗位津贴。
5、旷工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
6、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扣发当月安全奖;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三)交通事故赔偿
1、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扣发6―12个月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3%赔偿。
2、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扣发3―6个月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2%赔偿。
3、发生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扣发当月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1%赔偿或免于赔偿。
4、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或因其它原因被吊销驾驶执照的,调离司机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