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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医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第一人民医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制度

推优入党,是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这项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要常抓不懈。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具体步骤是:

1、推荐前教育

普遍地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这是做好推荐工作的基础。

2、确定推荐对象

(1)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部在广泛征求上级党组织及团内外青年意见的基础上,对推荐对象认真考察,经团支委会讨论后,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填写《"推优"推荐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

(3)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由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3、协助党组织做好考察工作

(1)对推荐对象进行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教育;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怎样争取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教育。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党训班,对比较成熟的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和其他一些的活动,分配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

(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经常找他们谈心,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方向,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协助党组织促使被推荐的对象先从思想上入党,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篇2:市第一人民医院“推优入党工作细则

区第一人民医院“推优入党”工作细则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入党”),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党中央历来重视发展优秀团员和青年入党,为此*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今后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几年来,我科党团组织重视“推优入党”工作,能够积极从优秀团员中发展党员,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充实党的后备力量,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工作不深入、操作不规范等具体问题。为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增强共青团员意识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将“推优入党”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普外*区“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对贯彻落实此项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充分发挥“推优入党”工作在党员队伍建设和共青团建设中的作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员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加强共青团建设的需要。党政领导要站在巩固和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培养我科事业合格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优入党”工作的重要性,将“推优入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党的发展工作计划之中,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要帮助团组织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定期听取团组织的“推优入党”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经常汇报推荐和培养的情况。

二、把“推优入党”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和培养上

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和培养,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入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入党”工作的主要目的。党团组织要根据青年特点和成才需求,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使他们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远大理想。对于积极要求入党的团员,党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培养、教育他们,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

三、“推优入党”工作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推优入党”工作要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注重培养,慎重推荐”的原则,要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深入考察,全面衡量,做到成熟一个,培养一个,推荐一个。既要破除在团员青年入党问题上“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思想观念,又要防止追求数量、降低要求的现象。

四、进一步加强对“推优入党”工作的领导

“推优入党”工作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党团组织分工负责,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党团组织要结合我科实际,制定有关措施和制度,如推荐制度、沟通制度、培训制度、考察制度等,使“推优入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我科将此《办法》存档,组织团支部成员认真学习,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团员青年。

附件:1、普外*区“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2、普外*区推优入党登记表

普外*区团支部

二○**年**月**日

附件1

《普外*区“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一、《普外*区“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的依据和总原则

1、本《办法》根据《章程》、《团章》和*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

2、今后我科发展28岁以下青年入党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35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征求团组织意见。

二、“推优入党”的条件

3、在我科有正式团组织关系和临时团组织关系一年以上的团员。

4、本人已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5、入党动机明确,拥护党的领导,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艰苦奋斗,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6、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的团员个人,有入党志愿的,应首先向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在发展工作中应予以优先考虑。

三、“推优入党”工作程序

7、团支部委员研究提出初步推荐意见,经召开团员大会民主评议后,确定本支部初步推荐名单。

8、团支部将初步推荐名单报党支部审核,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委会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团支部,共同确定推荐名单。

9、团支部填写《普外*区推优入党登记表》一式三份,报上级团委,上级团委应在认真听取团员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团委会或团委扩大会议,及时研究,签署意见,将意见反馈给团支部,同时报部团委备案。

10、团支部要针对推优对象分别制定出较为详细的培养计划,经常性了解推荐对象的思想情况,帮助其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团支部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通过组织青年党课学习、参观学习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做好推荐对象的培养工作。

11、党支部在发展28岁以下团员入党时,上报党委的材料中原则上要具备本人的《普外*区推优入党登记表》,并随《入党志愿书》一同放入本人档案。

12、开展推优入党工作情况于每年12月中旬报党委。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篇3:新华医院共青团委员会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共青团委员会工作制度

1、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坚决拥护、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稳定局势和深化改革发挥助手作用。

2、积极开展增强团组织观念教育、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教育、法纪教育和艰苦奋斗、立志成才的思想教育,增强自身责任感和自豪感。

3、团的工作和重大问题要召开团委会讨论决定,并及时向医院党委汇报。

4、三年召开一次团代表大会,总结团的工作,改选共青团委员会。

5、团委委员思想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每二~三个月召开一次。

6、发扬艰苦细致的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抓典型,培养重点,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每个团委委员深入一个支部,经常参加他们的活动,密切与他们的联系,帮助支部骨干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改进工作方法。

7、根据青年特点,采用生动活泼的方式,经常组织报告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参观访问、文娱体育活动等,丰富团的文化娱乐生活。

8、坚持请示汇报制度,每季度向院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9、每年开展一次"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活动。

篇4:流出赏员流入党员管理制度(范例)

【应届毕业生党团制度网-讯】

⒈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分站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以及外出后与党组织联系的方式等。

⒉外出时间较长(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较短(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开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单位党组织。

⒊流动党员持党员证明信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⒋社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分站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支部的重要决定和工作。

⒌党员返回后,社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分站要听取党员汇报外出期间的工作和思想情况,了解他们外出期间的表现。

⒍流动党员原则上回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流入党员管理制度

⒈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工作或居住个月以上的外来流入党员,按属地原则纳入社区党组织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分站管理。

⒉社区党组织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分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按照十条标准可以确认其身份的外来党员。

⒊社区党组织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分站在验明外来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其纳入党支部、党小组,并登记造册,报街道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备案。

⒋对接收的外来党员要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按规定收缴党费,并分配做适当工作。

⒌社区党组织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分站应定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如实记录外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外出地点变更以及外来党员的先进事迹或犯有错误等情况。

⒍办理正式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流动党员,应在转入地社区党支部参加党员选举,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以及依据其他标准确认的流动党员,应在原单位参加党员选举,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篇5:X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管理考核制度

组织发展是高校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中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与管理、培养与考核,逐步将此项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管理的轨道,从而积极慎重地做好大学生的组织发展工作,依据《中国共产章程程》和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党支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组织与方法

1.考核工作由院学生党建办公室统一部署,全面负责,由其下设部门考核监督部负责具体操作。具体由学生党支部、党小组负责实施,各班团支部、班委会予以配合。

2.考核采取评分制,实行量化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迫切的入党要求,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gg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2、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秩序,敢于同不文明行为做斗争,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

3、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和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4、积极要求进步,自觉地履行思想汇报制度。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理论学习。

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良好学习习惯。一年级中各科考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综合测评在全班(标准班)的前10名以内,学习名次低于前10名者,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二、三年级中各科考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综合测评在全班(标准班)的前15名以内,学习名次低于前15名者,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考试成绩在班级前5名的,加0.5分/名次/人。

3、入党积极分子在校内外各级理论刊物上发表文章可酌情加分,在南湖新闻网或校广播电台上发表一篇报道加0.5分/人,在校级刊物加1分/篇,某某、某以上加2分/篇。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社会工作

1、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在学校或院里担任部长级学生干部且工作表现良好者加3分,其中主席团常委加4分;担任副部长级学生干部且工作表现良好者加2分;担任干事且表现良好者加1分/人;担任委员且表现良好者加0.5分/人。

2、积极参加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课外活动,且表现良好。获院级奖励者加1分/人/次,获校级奖励者加2分/人/次,获某某、某级奖励者加3―5分/人/次。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行为规范

1、遵守校纪校规,对于入党积极分子的违纪现象予以严肃处理。在按照校纪院规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院违纪通报处分对应扣考评分1.0分/人/次,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3.0分/人/次。

2、入党积极分子应该注重自身影响,行为要文明。要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凡在卫生抽查中不合格者,扣0.5分/次。

3、入党积极分子应该积极主动参加义务劳动,原则上一学期必须参加3次以上义务劳动(预备党员预备期必须参加5次以上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义务劳动的扣1分/人/次。

附:1、考评基准分为十五分,原则上每月对全体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评分情况进行整理,定期公布考评结果,考评成绩将作为把握入党条件的重要依据。

2、条例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植物科技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希望全院学生对我院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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