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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师范大学校内停电应对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师范大学校内停电应对方案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障全校正常用电,规范校内电力管理工作,特制定停电应对方案如下:

一、电力管理部门应努力做好供电设施和线路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保障学校电力供应和师生员工生活、工作、学习的正常秩序,尽最大努力降低供电故障率。

二、对校内电网的维修、管护应按规范进行,并做到管理规范、维修及时、管护到位,努力避免和减少大范围停电检修。检修和管护都必须按照行业规范进行,保证人员安全。

三、加强与地方电力部门的工作联系,对主供电源计划性检修停电必须做到事先掌握情况、及时通知用户、启动备用电源、保证基本用电。

主供电源计划性检修或因突发事件需要停电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教学科研活动的影响(教学区停电检修应安排在节假日进行),并提前在校园网上通知所涉及的用户;停电前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到位等待,做好电源切换和检修准备;物业管理部门提前关闭电梯、打开电子大门;停电后,迅速进行电源切换,必须在10分钟内将备用电输送到相关实验室等重点用户,在30分钟内将备用电输送到其它普通用户。

计划性检修或因突发事件维修,都必须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缩短维修和停电时间。

四、校内主供电源发生突然停电时,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物业管理部门迅速检查电梯内是否有人员被关闭,发现有人员被关闭时,立即实施解救,确保电梯内人员安全脱离;

(二)电力管理部门所有负责运行及维修人员迅速到位,立即查明原因,向分管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向后勤集团、后勤管理处领导报告,后勤集团、后勤管理处领导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如短时间内主供电源无法恢复供电时,应当分别按照本方案第七、第八条程序,迅速启动自备发电机或切换至备用电源,如出现意外情况无法及时切换备用电源时,应及时报告;

(三)后勤管理部门通知公安处、物业公司等,加强相关区域安全巡逻并开启电动控制大门;

(四)后勤集团、后勤管理处分管领导到达现场,指导协调抢修工作至恢复正常供电;

(五)查明停电原因及故障情况,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故障抢修;

(六)恢复供电后,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并在校园网上将有关情况向用户进行说明。

五、外网发生突然停电时,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物业管理部门迅速检查电梯内是否有人员被关闭,发现有人员被关闭时,立即实施解救,确保电梯内人员安全脱离;

(二)电力管理部门所有负责运行及维修人员迅速到位,立即与地方电力部门联系,询问停电原因及相关情况,向分管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向后勤集团、后勤管理处领导报告,后勤集团、后勤管理处领导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如短时间内外网无法恢复供电时,应当启动自备发电机或切换至备用电源,分别按照本方案第七、第八条程序,迅速启动自备发电机或切换至备用电源,如出现意外情况无法及时切换备用电源时,应及时报告;

(三)后勤管理部门通知公安处、物业公司等部门加强相关区域安全巡逻并开启电动控制大门;

(四)地方供电部门需要配合时,电力管理部门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配合;

(五)恢复供电后,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并在校园网上将有关情况向用户进行说明。

六、校内确需大范围停电维修时,必须事先按以下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停电维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需停电时,应当立即切断电源,对伤员进行抢救,并迅速报告):

(一)需要对整层楼(住宅楼为单元)停电且时间较长(1小时以上)时,报后勤管理处基础设施管理科科长审批;

(二)需要对整幢楼停电时,报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批;

(三)需要对两幢楼或更大范围停电时,经后勤管理处处长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七、**校区应当按照下列次序输送备用电:

(一)重点用户:高层住宅电梯及楼道照明、水泵房、对用电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路灯(夜间);

(二)普通用户:学生食堂、网络中心机房、校办公楼及其它用户。

八、长安校区应当按照下列次序输送备用电:

(一)重点用户:实验楼相关实验室、高层住宅(含学生宿舍楼)电梯及楼道照明、水泵房、路灯(夜间);

(二)普通用户:学生食堂、校务楼、网络中心机房及其它用户(自备发电时根据功率情况确定)。

九、启动备用电源后,应当加强值班,保持与地方供电部门的密切联系。当主供电源恢复供电时,应当及时关闭备用电源并切换为主供电源供电。

十、维修、维护电力设施和线路及进行电源切换时,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十一、相关部门因不负责导致发生事故时,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本方案经分管校领导批准,于20**年5月1日起实施。

篇2:附小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多媒体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篇3:X附小校内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校内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出教工宿舍的人员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接受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文明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能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篇4:小学校内安全管理规定(5)

小学校内安全管理规定(五)

一、严格执行市镇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的规定,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实行分工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正常上课期间,学生进校后不能随便走出校门,确有需要应由班主任或授课教师同意并告知门卫;正常上课时间之外和假期,学生一般不能进入校园,教师组织活动需先征得家长的同意,由家长负责接送孩子到校并负责校外时间段的安全。组织活动的教师承担学生参与该活动时在校内外的安全责任。

三、学生在校内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不能追逐、打闹、喧哗,不能敲击物品;有秩序上下楼梯,不要拥挤、追赶;不要带危险品进入校园。

四、学生身体不舒服应及时报告老师;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有关集体活动的,应主动向老师请假。

五、学生不要在楼房墙边玩耍,当心窗户玻璃或悬挂物品落下伤人。教室电风扇任何时候都不要开到最高档速,以防风扇掉下;学生清洁教室、擦黑板等不要站到课桌椅上,防止摔伤;不要乱动教室电路,防止触电。

六、除上级领导和教师邀请的家长外,其他进校办事的人员需经请示同意,否则门卫不能随便放入校内。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将收破烂者领进校内和宿舍区,否则需承担校内偷窃事件的连带责任。外来货车一般不能进入校园,特殊情况进入后出门时需主动接受学校门卫的检查。

七、教室、功能室和办公室等,每天必须锁好防盗锁和报警器,并确认报警器能正常工作。如有遗失钥匙的需及时主动汇报,否则需负偷盗事件的主要责任;教师要保管好自己所负责的各类公共财产及私人物品,对因不慎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或责任人负责。

八、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应经常检查自己分管领域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以便妥善解决。

九、校内住宿教职工要做好个人及财产安全防范工作,外来客人要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不得留宿客人,特殊情况需留宿的应向学校分管领导请示批准。

十、教师办公室晚上使用一般不超过10:30,假期使用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由使用者承担安全责任。外来客人一般不能进入教学楼和综合教学楼内的各场室和教师办公室。

篇5:体育学院校内橱窗报栏悬挂物张贴物管理规定

体育技术学院校内橱窗、报栏、悬挂物、张贴物管理规定

为了保持整洁美观的校容校貌,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优化办学环境,规范校内各种橱窗、报栏、广告悬挂物及各类张贴物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内各橱窗、报栏、悬挂物、张贴物是指在校园内公共场所设置的各类橱窗、广告牌、悬挂的横幅、标语、张贴的通知、海报、铭牌、招贴画等等。

二、校内各类橱窗、铭牌、悬挂物、张贴物等统一由学校党委办公室(即宣传管理部门)管理。

三、校内各单位的铭牌,须按统一规格制作,在指定位置设置。各类橱窗、报栏、悬挂物、张贴物等均应在指定地点设置、悬挂、张贴。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在校内建筑物、电杆、树木等处张贴、悬挂、设置广告、通知、招贴画、横幅、铭牌等。

四、凡在校内张贴、悬挂各类横幅、标语、招贴画等,应由悬挂、张贴单位到学院党委办公室申报,批准后制作、张贴或悬挂。

五、宣传橱窗的负责单位,要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并保证宣传内容的正确、健康,维护橱窗的完好、整洁、美观。根据活动需要活动举办单位可以申请采用移动报栏进行宣传,活动结束后及时撤回。

六、校园内各类悬挂物必须根据活动需要拟定宣传内容,提出计划悬挂的时间地点,经批准后方能悬挂。

七、各类招贴画、海报、启事、宣传画等张贴物必须在指定公告张贴栏中或移动报栏中张贴,不得随意张贴。

八、校园内严禁张贴大小字报、传单、非法印刷品;严禁损害国家利益、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各类悬挂、张贴物出现。

九、校园内不允许设置永久性商业广告。张贴或悬挂的宣传品要在活动结束后一天之内及时收回,严禁只贴或只挂不收。各单位的临时性展板、指示路标、铭牌等,按指定位置摆放,用后及时撤回。

十、本办法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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