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医院打字室速印机管理制度
医院打字室速印机管理制度
1、送到打字室的原稿要在后面写上科室、纸张规格、印数,并有科室负责人签名。
2、为了强化节约意识,文稿一经印成,成本便计入科室的当月支出。
3、集中印刷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下午,取印刷品时间为每周二、四、六全天。
4、请各科室遵照上述要求配合工作。
5、由于速印成本高(0.1元/张),且效果不佳,为了节约减排,建议职能科室下发文件时统一印刷,成本由各科分担,超过1000张可通过总务科联系印刷厂印制。
篇2:S人民医院探访慰问制度
第四人民医院探访慰问制度
为体现医院领导和工会组织对全体会员、职工及离退休老同志的关心,根据工会工作职能和医院的实际,参照现有的标准和办法,经工会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对象
1.患病住院的本院工会会员、职工、离退休人员及长期有病在家且行动不便的上述人员;
2.本院工会会员、职工、离退休人员的直系亲属去世,其家属也属慰问对象;
3.因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工会会员、职工、离退休人员。
二、慰问标准和人员安排
正科(含科护士长)或副高职称以上的慰问对象由院领导或工会主席按每人300元标准前往探视;副科(含科副护士长)及中级职称以下人员由工会副主席或工会委员按200元标准负责探视。
三、慰问办法
1.患病住在本院病房的慰问对象,按职级标准由慰问人员在探视时直接发给慰问金。
2.住院在外或患病在家的慰问对象,按职级标准由慰问人员购买水果食品等上门慰问。
3.本院职工、离退休人员的直系亲属去世,家住本市城区范围的,由慰问人员按职级标准领取奠仪款(含花圈款)前往家中探望;并征询家属意见,帮助解决交通工具,慰问人员同时参加其亲属的遗体告别会;家住城区外人员,只发奠仪款,一般不派员慰问和参加遗体告别会。
4.因病等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由工会领导共同研究,视情给予适当的疾病困难补助。
本制度从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起实施执行。
**市第四人民医院
工会委员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篇3:S人民医院总值班管理制度
第四人民医院总值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总值班管理工作,保证医疗安全,经医院研究决定,特制定总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地点
招待所**室。
二、值班时间
周一至周六,早上8:00~次日早上8:00;
周日,早班:8:00~下午14:30;晚班:14:30~次日8:00
三、任务和要求
1、按照《医院总值班安排表》执行总值班任务。
2、认真履行总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对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不能留下隐患。遇紧急重大情况,总值班要及时并向院总值领导报告。
3、加强急诊科的巡察、调度等工作。每晚20:00及22:00要进行2次夜间督促检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4、总值人员按时到岗值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空岗。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到事发地点处理。因不到位造成后果的,根据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5、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薄”和“急诊科值班记录表”,其中,“急诊科值班记表”次日由院办收回并存档。
6、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总值班宿舍管理规定
7、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办公室
二
篇4:S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1.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性能严重落后不能满足当时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维修价值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2.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经医疗设备科相关技术人员和报废鉴定小组审核鉴定,设备科或医院领导批准后(单价一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报废。
3.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科会计办理销帐手续,建立残值帐目,档案员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4.凡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必须送交医疗设备科,进价万元以上的设备须由设备科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理。
篇5:S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第四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遇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患者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患者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或严重并发症时。
5、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材、药品和剧毒药品时。
6、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及存在争议或不能确诊的患者时。
8、重大经济开支。
9、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0、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1、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业务进修人员时。
12、发生患者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
13、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时。
14、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15、发现失窍、火灾、爆炸或搬迁消防器材。
16、各科高级职务医技人员、科主任(含副主任、主任助理)、护长、科长外出参观学习、开会、因病住院、休假等壹天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