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值日路队护送制度(5)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小学教师值日路队护送制度(5)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小学教师值日路队护送制度(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有效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日教师必须在值日期间加强对学校卫生、纪律等情况的管理,按时到位,并作好记载,值日教师一次不到位,扣其工作量化中考核分1分,并扣款10元。

二、最后一节课的当班教师须督促学生按时站队,并帮助维护路队纪律,缺一次扣0.5分。

三、路队护送当班教师须站在护送路队前,值日教师方可让学生离开,否则视为缺勤,缺勤一次扣其工作量化考核分1分,并扣款10元。

四、实行路队护送责任追究制,如在学校指定护送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路队护送教师相应的经济赔偿处罚,并扣考核分1-5分.

篇2:中学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及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喧哗。

五、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若违反纪律的,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逐出室外。

六、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七、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篇3:镇X小学教师听课制度

镇小学教师听课制度

为了推动我校教研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形成以老带新、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相互促进的教学氛围,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艺术,激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制订听课制度如下:

一、教龄不足三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其他教师不少于10节。

二、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学校行政人员每学期不少于20节。

三、听课前要先了解教材内容要求,听课过程有记录,要标明听课日期、授课人、教学班级、教学课题、学生活动过程、板书、简评等,要有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

四、听课时,听课教师要提前进入教室,不讲话,不走动,不中途离场。上下课应与学生一齐起立,以示对执行者的尊重。

五、班主任尽可能多听本班课,任课教师以本科为主,并注意吸收其他任课教师的长处。

六、青年教师要多听课,特别是多听每学年的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教师见习期间,每学期听课20节。

七、教研组长每学期至少统计、检查一次教师听课情况,上报教务处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八、去听课,原则上应该先调好自己的课程,不能因听课而耽误学生学习。

严禁实际未听课却有听课记载的现象。

篇4:小学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管理办法

小学关于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教育公平和教育行风建设,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规章和县局相关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偿家教”是指在职教师(包括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以小学生为对象,以营利为目的,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以外组织的校外教学活动。

第三条严禁本校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也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第四条严禁学校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第五条教师之间不准相互推介,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得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组织提供家教生源而从中获利,更不得利用所教学科不同,在家庭或在校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有偿家教。

第六条严禁本校教师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也不得为社会针对中小学生的补习活动提供任何便利。

第七条未经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本校教师不得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代课。

第八条学校的校舍、场地、设备等教学资源,不得出租、出借给本校、校外人员或机构,供其举办有偿培训补习活动。

第九条严禁学校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也不得以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合作的形式,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第十条凡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学校查实后,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议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一)本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退回全部违规所得;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晋职晋级资格;

(三)对未满见习期从事有偿家教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对已按前(一)、(二)、(三)款处理仍不改正的,除给予此三款处理外,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且三年内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己评定为高级职称的降职聘任。是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给予免除职务处理;

(五)对于明知故犯、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除给予前款处理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是*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是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入的,建议并报县教育局,取消其相应称号。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县ZZ中心小学。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5:县Z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

县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局精神,进一步规范骨干教师管理,发挥各级骨干教师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进一步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根据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对骨干教师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

我校县级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下发文件为准)。

二、考核内容

主要从师德修养与工作表现、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示范作用等方面,对骨干教师进行定性及量化考核。

(一)定性考核

由学校根据参加考核人员的师德修养与工作表现进行定性考核,考核结论为优秀或合格格次的人员,方可参加量化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出现不服从学校管理、拒不完成学校分配任务、拒不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经批评教育仍未及时改正的。

2.出现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组织学生购买非学校规定的教辅资料,向家长索取钱物,出现言语、人身攻击行为造成较坏影响,受党纪或行政处分或有其他损害教师形象被上级点名批评等情况的。

(二)量化考核

对定性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格次的人员,由学校从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示范作用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积分。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校统一组织,一自然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

2、被考核对象要对照考核细则,认真提供相关材料(各类证书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材料时间为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所有材料均为同一学科)。

四、学习培训

1、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活动。原则上是参与该课题研究的实验教师优先参加。

2、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与科研相关的讲座或研讨活动。

3、教科室组织好教师的科研培训工作,教师要积极参加科研培训,增强科研意识,提高科研能力。

五、监督指导

1、教科室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要定期检查、督促,对各课题组制定的方案、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对原方案或计划中的不妥之处及时调整,对遇到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在研究到一个段落时要进行系统的分析总结,并对今后实验加以指导。

2、各课题组长负责对本课题的全面组织、管理工作,定期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六、档案管理:

1、做好科研工作,尤其是课题工作的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包括计划性资料(申请表、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课题组计划、科研室计划、活动计划等);过程性资料(研究活动记录,研究课、示范课、实验课的教案、课件、录像、光盘等);总结性资料(专题总结、阶段总结、论文与心得、研究报告、工作报告、课题组总结、结题证书及其他科研成果等)分档保存。

2、所有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做好备份,以防丢失。管理要有条理、有序列、有记载,查看方便、系列清楚,便于检查整理。

七、推广运用

1、课题结题后,通过学校及广大教师鉴定后,再向全校推广,让科研推动学校的发展。

2、学校创造条件让一些有较高价值的科研成果通过宣传媒体得到更广泛的宣传。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