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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员工行为规范约定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富士康集团员工行为规范约定书

本人***系华为――富士康集团员工,本人愿接受公司赋予之**管理职责。本着履行管理职责,达成公司目标和各项交办事务。本人作如下管理承诺:

1、严格执行上级指示:严格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经营策略、上级主管指示,并及时向下传达和释疑。如EICC、ROHS、劳动法及公司加班政策。

2、严格遵守公司要求: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纪律要求,并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3、承担责任:对部门工作实施管制,并承担连带责任;不得隐瞒、掩盖、包庇各种已发生或潜在之问题与危险。

4、改善创新:积极谋求程序制度和作业方法的改善与创新,力求资源最优化,成本最小化,效益与品质最大化。

5、人才任用:选拔、培养、及督导部属,不断提升部门团队之战斗力与精神状态。

6、公正考核:强化各种考核手段,公平公正公开考核员工绩效。

7、廉洁奉公:不得借职务之便谋求不正当利益,或造成不公平竞争。不得向员工索取钱物,不得对员工进行性暗示或性索取,不得要求员工为自己做私事。对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福利,不得以各种理由截流和据为己有。

8、无歧视:不得因员工的国别、民族、籍贯、性别、年龄、身体特征、性取向、兴趣爱好和宗教信仰而区别对待。

9、积极主动工作作风:对上级交办事务,应积极主动完成,不得推委、敷衍行事;对未达成事项,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跟踪解决。

10、关心员工:关心员工生活,关注员工福利,培育训练员工,使员工以厂为家,增强对公司认同感。

11、教育培训:对新进员工必须完成岗前培训方可上岗,尤其是安全要点;对熟练员工亦应进行多能工培训和跨部门跨岗位跨组织学习,以满足员工的再教育欲求。

12、安全第一: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测试预演,和安全评估,并储备危机解决预案。

13、回避原则:在所管辖的部门内不得安排自己的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如有亲朋在本部门,应主动向相关部门汇报和说明,并配合转调。

14、加班:加班必须依公司要求进行管控,并不得违背当地法规,和员工连续工作6天至少休息一天的人道关怀。加班应以自愿为前提;并依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15、休息时间:每连续工作2小时,应至少有10分钟的休息时间。正午和晚班的就餐时间最短不得少于30分钟。连续工作最多不得超过12~14小时。

16、工作环境:应有足够的照明、湿度和空气流通性,及适宜的室内气温。必须有免费的清洁饮用水供给,和保障隐私的卫生间。除少数站立工种外,其它工种都应该有供员工休息的凳子。

17、员工请假:应了解员工请假的原因并酌情准假。

18、员工辞工:员工提出辞工,应主动了解根本原因,并从公司留才角度进行挽留;若员工执意请辞,应安正常程序办理,不得人为设置障碍;并作好工作交接。

19、员工工作手段:应多利用早会或晚会及时向员工宣传公司政策,实施员工教育。应主动积极、反复要求,多教导、少惩罚,禁止体罚、辱骂、威胁员工。

20、环保(ROHS)要求:应对ROHS要求进行管理。

本人以个人信用和职业道德保证,所有行为均遵守以上之条款,如有工作失当,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包括法律刑事责任),并接受公司处罚。

立约人:

身份证号:

厂牌工号:

部门、职务:

立约时间:

篇2:区某医院职工行为规范

区人民医院职工行为规范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管理,规范职工行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定发展,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和执业水准的职工队伍,特制定《岫岩县第三人民医院职工行为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规范、调整、约束全院职工的职业道德,行业作风,行业规范,执业水准的依据,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含借聘返聘职工)。

第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职工行为规范,职工违反本《规范》中的条例,一律严格按《规范》中的规定做出对应处理。

第四条职工违纪性质严重,认识态度不端正将报送卫生主管部门接受行政处分,违法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劳动纪律

第五条按时上班,挂牌上岗,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第六条工作时间不得干私活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玩电脑游戏,不得串岗或白天不得在值班室工作看电视,聊天、吃零食等,不得因带人看病而影响工作。

第七条工作时间工作场地必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得大声喧哗、穿便装、不得醉酒影响工作,诊疗过程中不得抽烟不得接手机。

第八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插队带亲戚朋友看病做检查造成不良影响。

第九条服从组织和领导安排和调配,积极参加医院或科室安排的院内院外活动及业务活动。

第十条职工请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休和请人代班,一般情况下不得临时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三、服务态度

第十一条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益,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举止端正,擅于与病人沟通。

第十二条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与患者发生争执,提倡文明用语,注重与患者沟通解释到位,杜绝服务忌语。

四、职业道德

第十三条关心医院、热爱医院,自觉维护医院的形象和声益,不说对医院不利的话,不做任何对医院声益有影响的事。

第十四条关心集体,正确处理同事之间的关系,互相学习,团结协作,互相补充,共同进步。

第十五条爱护公物,积极参与医院的民主管理,增加主人翁意识,增强成本意识反对铺张浪费。

第十六条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严谨求实。

第十七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不断钻研新的治疗方法,努力提高学术水平。

第十八条各级各类人员共同认真履行职责,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五、职业纪律

第十九条医生要坚持首诊负责制,要礼貌接诊,细心问诊,严谨确诊,不得推诿随意转诊病人,严格遵循治疗常规,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严防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二十条不得以工作之便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和礼品,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二十一条不得以工作之便收受患者的钱物和接受患者吃请,更不允许索要,暗示。

第二十二条未经医院允许不得擅自外出从事医疗业务活动或在家私自行医开业。

第二十三条不得介绍病人到本县范围内医院或诊所、药店做检查、取药。

第二十四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无发票收费,私设小金库,私自出售、代售药品。

第二十五条未经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做“人情”检查或减免费用。

第二十六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开具人情处方,不得违反规定开具病假条和病情证明单及与姓名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七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搭车开药,搭车退药和搭车检查。

第二十八条护士要热爱护理专业,对工作精益求精。对病人和蔼亲切,热情体贴,一切为病人之所急,帮病人

之所须。

第二十九条医技人员要积极为临床提供科学依据,作风严谨,实事求是,以及时准确安全为原则,不出假,报

告及慌报数据。

第三十条行政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党和政府制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带头尊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牢

固树立为病人、为临床、为基层职工服务的理念,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

分析各种信息,做到反映准确、决策科学、解决及时、讲究实效。

六、社会公德

第三十一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和以医谋私。

第三十二条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市民公约,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家庭、文明小区。

第三十三条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晚婚晚育、计划生育,踊跃参加抚贫救灾、捐款、义诊等公益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科学、宣传科学、及时运用和掌握

七、违反《规范》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经查或经群众患者举报,职工违反《规范》情况属实,将相应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经济处

罚、暂停职务晋升、当年不予评先进、待岗、报呈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等处理。

第三十三条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按《考勤奖罚办法》进行处罚,如造成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按《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进行处理。

2、违反请休假规定按《请休假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利用职务之便插队带亲戚朋友看病做检查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罚20元。

4、因饮酒影响正常工作,每次扣罚50元,当年不能评先进,引发医疗纠纷由当事人承担后果。

5、不服从组织分配,调动工作不到岗,经做思想工作后仍然未到岗按旷工处理,当年不能评先进。

6、无故不参加医院或科室事先安排的院内院外活动或会议及业务学习每次扣罚30元。出现两次以上当年不能评先进,科主任外出不报告,无去向,发现一次扣30元,出现两次以上当年不能评先进。

7、未经院办会研究未办理停薪留职手续擅自离院的报经县人事劳动部门给予除名处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服务态度第十一-十二条,因服务态度差或沟通不到位,与病人发生争执,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50-100元处罚,当年不予评先进,经常性发生因服务态度被投诉(3次以上)先待岗三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岗位工资,以下同),期满后视其认识态度再决定是否恢复岗位。

第三十五条违反职业道德第十三--十八条,视性质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当年不能评先进。

1、对不能正确处理同事之间关系,相骂、打架,影响较差的分别对双方当事人给予100元的处罚,担任职务的加

倍处罚。

2、工作责任心不强,缺少主人翁意识,造成正常工作不能衔接,每次扣罚相关人员50元,造成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3、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或违反技术操作规定造成事故,或购置伪劣物质,致使国家和集体利益遭受损失,提交院办会研究,按损失程度给予相应赔偿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违反职业纪律第十九--二十七条,当年不能评先进并相应给予下列处理,违纪性质严重或认识态度

不端正,不接受本院处理的报呈卫生主管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如引发医疗纠纷带来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1、未坚持首诊负责制推诿病人或未遵守转诊规定随意转诊病人按有关转诊规定进行处罚,引发医疗纠纷按《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进行处理。

2、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和礼品或收受“红包”的按照有关收受“回扣”或收受“红包”的规定进行处罚。

3、未经医院允许擅自外出从事医疗业务活动或在家私自行医开业,一经发现,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当年不能聘任职务,屡较不改,给予待岗三个月的处理。

4、介绍病人到本县范围内医院或诊所、药店做检查、取药,一经发现,每次给予200元的处罚,屡教不改的,给予待岗2个月处理。

5、无发票收票、私自出售药品和私自收费做检查,少收费、漏收费的,按《制止少收漏收费有关管理规定》给予处理。

6、利用工作之便开具人情处方,违反规定开具病假条或病情证明单或开搭车开药,搭车退药和搭车检查,每次给予100元的处罚,收费人员开具与真实姓名不符的发票造假,给予所开具发票金额2倍的处罚。

九、附则

第三十七条职工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按照医院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未尽事宜经院办会研究讨论。

篇3:区某医院职工行为规范(2)

区人民医院职工行为规范(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行为规范是医院加强医疗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广大职工素养,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

第二条本行为规范是医院各类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各类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三条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秉承大医精诚的中医精神,始终把患者利益放在首位,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

第四条文明行医,依法行医,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坚持在法律、制度、规范允许行为内执业。

第五条礼貌用语,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言语、举止和行为与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第六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不谋私利,严禁收受红包和回扣。

第七条尊重病人的人格,保护患者的权益,保守病人的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

第八条互尊互学,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维护医院和行业的社会形象。

第九条勤求古训,博采众长,精心钻研医术,对工作精益求精。

第十条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重大活动中按要求着装,并佩带院徽。

第十一条恪尽职守,遵时守责,准时到岗服务。

第十二条厉行节约,严格遵守节约型医院的各项要求。

第三章医师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各级医师认真履行规定的职责,尽职尽责为病人服务,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方便病人就医。

第十四条关心、爱护、尊重病人,不泄露病人的隐私,自觉维护病人的合法权利。

第十五条严格依法执业,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范,积极预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及时抢救急、危重病人。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各负其责,把好医疗服务质量关,做到及时准确地记录病历等医疗文件。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第十七条在诊疗过程中,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十八条在避免对病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如实向病人及其家属介绍病情。未经医院批准并征得病人或者家属同意,不对病人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

第十九条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病人涉嫌伤害以及非正常死亡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实事求是地出具医学证明文件。

第二十条遵守医师职业道德,不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病人财物或者牟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第四章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忠于护理事业,尽心尽责地履行护理职责,热情、细心护理每一位病人,为病人排忧解难,按照整体护理的要求,切实做好基础护理、心理护理和分级护理。

第二十二条尊重病人的信仰和风俗习惯,对病人一视同仁,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护理知识,学习新技术,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医护密切合作,认真执行医嘱,按时巡视病人,细致观察病情。协助医师向病人作必要的解释、说明工作,消除病人顾虑,使病人配合治疗。

第二十五条遵守各项护理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防止护理差错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差错事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

第二十六条主动向病人宣传卫生保健科普知识,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帮助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积极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为病人创造整洁、宁静、温馨的诊疗环境。

第二十七条在护理活动中,坚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稳重,语言文明,热情耐心。

第五章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八条树立为临床服务的观念,面向临床,主动配合临床各科室,为临床诊疗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十九条热情服务,病人至上,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及时出具检查报告,缩短病人诊疗时间。

第三十条作风严谨,一丝不苟,认真履行职责。检查前向病人详细交待检查注意事项;检查时细心检查可疑部位,避免差错;检查后认真登记检查结果,及时发送检查报告。

第三十一条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开发诊断、治疗新项目,满足临床医疗发展的需要。

第三十二条建立技术档案,管好医疗设备,认真做好医疗器械的供应、保养和检修工作。

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保管、销售制度和制剂操作规程,保证药品和制剂质量,管好麻醉、剧毒和贵重药品。

第六章后勤人员行为规范

第三十四条热爱后勤工作,努力学习有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职业务技能,主动为临床第一线及医院各部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到下收、下送、下修,保证水、电、气正常供应。

第三十五条厉行节约,堵塞漏洞,严防浪费。认真做好设备和物资的计划、审核、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报废、清点、回收等工作,为医院当好家、理好财。

第三十六条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严格执行污水污物处理规定,保持医院环境清洁整齐优美。

第三十七条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保卫工作。

第七章行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带领职工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十九条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办事公道,带头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第四十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任人唯贤。平等待人,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注意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第四十一条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责,真抓实干,密切配合。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各种信息,做到情况心中有数,决策科学正确,解决问题及时,工作讲究实效。

第四十二条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学习,更新思想观念,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医院工作水平。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行为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4:某中心幼儿园家长在园行为规范

中心幼儿园家长在园行为规范

1、家长出入幼儿园要仪表整洁,谈吐举止文明礼貌,堪为幼儿表率。

2、遵守园内各项制度,按时交费,按时接送儿童,幼儿有事或因病缺勤要及时请假,家长及幼儿患传染病时,必须及时通报幼儿园。

3、尊重幼儿,尊重教师、积极与幼儿园配合,主动与幼儿所在班级取得联系,及时反映,了解儿童情况,提供建议,共同教育好幼儿。

4、遇到儿童之间发生矛盾,纠纷,采用正确方法给予引导,教育或向本班教师反映,恰当解决,不训斥,恫吓任何一方儿童,以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5、家长与幼儿园各工作人员保持正常关系,不请客送礼,协助幼儿园树立良好园风。

6、爱护公物,不随意采摘花果,并教育儿童,协助保护幼儿园设施和各种玩具器械等。

7、讲究卫生,不在园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骑自行车入园,不乱扔杂物。

篇5:幼儿园幼儿行为规范(3)

幼儿园幼儿行为规范(三)

1、热爱祖国,尊敬国旗,升国旗时立正,行注目礼。

2、对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会使用礼貌用语(早上好、再见、谢谢、对不起、请原谅、没关系)。不说粗话,能注意倾听别人说话,不插嘴,不经允许不随意动别人东西。

3、爱父母、爱老师,尊敬长辈,关心他人,会让吃、会让座,不任意发脾气,愿意帮助别人做力所能及的事。

4、喜欢幼儿园,爱小朋友,能与同伴友好地在一起游戏,共同分享快乐,愿意帮助有困难的同伴。

5、爱护眼睛和牙齿,不用脏手擦眼,不长时间看电视,早、晚刷牙,饭后漱口,睡前不吃糖和其它甜食。

6、讲卫生,饭前便后洗手,爱洗澡、爱理发、剪指甲、保持手、脸干净,衣服整洁。不吮吸手指,不挖鼻孔,会正确使用毛巾、手帕和纸。

7、爱惜粮食,不挑食、不剩饭菜,爱惜衣服物品,不挑穿,上街时不随意要大人买东西。

8、爱学习、爱提问、爱动手动脑,喜欢参加体育活动,看书、握笔姿势正确,物品用后放回原处。

9、爱劳动、不懒惰、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认真做好每件事。

10、爱护园内的一切设施,不攀摘花草树木,不涂画墙壁,不乱扔果皮纸屑,不损坏别人东西。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拾到的物品要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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