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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高级中学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一、学生要自觉提高文明交往意识,建立平等、团结、互助、友善的同学关系。

二、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男女同学之间相互尊重,正常交往,珍惜同学之间的友谊。

三、严格禁止男女生之间非正常交往,更不准在校园内搂搂抱抱,违者由学生家长领回,学校给予劝退处分。

四、对因男女生非正常交往发生的打架斗殴事件,依据《zz高级中学学生违纪惩戒规定》予以加重处罚。

五、严禁学生在宿舍以外地方带MP3、手机和小灵通,违者将上述东西交学校政教处,由学生家长领回。

篇2: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总公司开源节流的精神,本着既提高办事效率,又节约费用支出的原则,现就总公司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作如下补充。

一、部门正职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

二、部门副职以下(含副职)人员出差,单程连续乘其它交通工具至少需要16小时方能到达目的地者,可乘坐飞机。

三、部门副职以下(含副职)人员出差,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应事先报请主管财务工作的总公司领导审批。

四、原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本补充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

篇3:正大房地产公司劳动人事制度补充规定

河口房地产公司劳动人事制度补充规定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使劳动用工机制更具有活力,现制定以下补充规定(试行)。

一、公司一般员工实行分年度应聘制,特殊岗位三至五年,参加应聘人员在年初应向公司提交书面应聘书和填写《入职人员登记表》。

二、公司员工工资实行按季考评制.

(1)、员工在遵守执行《老河口市新雄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资料)》文件汇编各项规定外,另补充以下规定:对上班迟到,下班早退,中途矿工10分钟以内者扣罚工资10元;对上班迟到,下班早退,中途矿工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扣罚工资30元;对上班迟到,下班早退,中途矿工1小时以上者,做矿工半天计算,并扣罚两天工资。

(2)、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进行工作无关的上网,微机实行专人设密码使用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开机使用。

(3)、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计酬兑现。

(4)、员工每月工资浮动20%按季度测评兑现。

其中一,10%的工资由公司总经理点评兑现。工作态度好坏,是否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团结互助,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的等点评占10%工资中的一半,按1-50分计算,能否自觉工作,创造条件完成工作,未给公司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的等,点评10%工资中的一半,按1-50分计算.给工作和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的负面影响者,自动引咎辞职或由公司做出辞退决定。

其中二,10%的工资由员工分季度按1至100分区间进行测评打分。工作态度占1至30分;工作效率占1至30分;团结员工、协助工作占1至20分;钻研业务、较好完成工作任务占1至10分;员工凭印象公平打1至10分。月工资2000元以下的员工,每少得1分扣罚1.5元;月工资2000元以上员工,每少得1分扣罚2元;月工资3000元以上员工,每少得1分扣罚2.5元;月工资4000元以上员工,每少得1分扣罚3元;月工资5000元以上员工,每少得1分扣罚5元。

老河口市新雄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篇4:房地产公司惩罚制度补充规定(1)

房地产公司惩罚制度补充规定(一)

为推进公司开发进程,堵塞公司管理漏洞,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发生,经公司临时股东会研究决定,对公司原《奖励与处罚规定》进行补充,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法务部与审计部联合实施,并将检查惩罚结果汇总人力资源部记入当事人人事档案中,作为今后绩效考评、奖罚的依据。

处罚补充条款如下:

1、公司所有员工不得与工程施工方有宴请与被宴请行为(除特殊重大活动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外)。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记过处分一次,同时经济处罚1000元。有两次以上行为者,公司将予以记大过一次,经济处罚2000元。有三次行为以上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之便为自己、亲属、朋友向公司业务合作方包活、承揽业务。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同时经济处罚2000元。有两次以上行为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3、公司所有员工在职期间,包括工作时间之外的闲暇休息时间,不得有与地产行业有关的第二职业。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经济处罚2000元。有两次行为以上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者。公司予以辞退。

4、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无计划、无目标、无成果的,造成工作延误,轻微者给予警告处分,经济处罚500元。严重者给予记过处分,经济处罚1000元。有两次以上行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经济处罚2000元。长期不能履行好本职岗位工作,经多次教育,换岗依然无法胜任或无故拒绝公司工作调派者。公司予以辞退。

5、工程监理单位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监理不到位,对直接责任人发现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罚款500元。有两次行为给予记过处分,罚款1000元。三次行为给予记大过处分,罚款2000元。四次以上行为责令监理单位换人。合同有约定按合同执行。

6、擅离职守,以致出现生产事故,使公司遭受较大损失者。以及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事故发生后不及时上报,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轻微的给予记过处分,罚款1000元。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罚款2000元。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7、泄漏公司经营秘密者;私自对外提供会计、技术等公司内部重要资料者。轻微者,给予警告处分,罚款500元。严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罚款1000---2000元。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8、擅自变更图纸、工作方法、程序、流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轻微的给予记过处分,罚款1000元。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罚款2000元。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在处罚同时,要追究包赔公司经济损失责任。

9、违反工程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其直接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给予记大过处分,罚款2000元,同时包赔公司损失。严重者给予辞退,同时追究包赔损失责任和法律责任。

10、利用工作之便,内外勾结使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者,侵占或偷盗公物价值1000元以上者,公司予以辞退。

1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经济、名誉受重大损害者。故意损坏公司形象,造成极其恶劣影响者,公司予以辞退。

12、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公司予以辞退。

13、本制度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公司法务部;之前与之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年六月二十二日

篇5:科技公司财务制度补充规定

文件编号:**财字[20**]第1号

*科技公司财务制度补充规定

财务报销制度经过一段时间的执行,随着实际情况的不断变化,现做如下补充规定:

1、工程人员在工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用属于市场行为,原则上不予报销。若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向工程负责人、当地市场负责人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发生,每月不得超过200元。经工程负责人、当地市场负责人签字后,财务予以报销,否则费用自负。

2、已经使用联通免费手机的人员,每月通讯费标准为150元。

3、手机费用报销必须使用电信营业厅电脑打印的话费专用发票,手机号码必须是员工联系表上记录的号码,否则一律不可报销。

4、本补充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与原制度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5、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

2003-2-27

附注:

1、现使用如意通和神州行的人员,如果确有困难无法更换可以打印手机话费专用发票的,请及时告知财务部。

2、如果手机号码发生变化,请及时于行政部联系,以便更新员工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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