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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区教学楼实验楼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大学校区教学楼、实验楼管理规定

教室、实验室是学校进行教学和实验活动的主要场所,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文明、舒适、宁静的教学环境,规定如下:

1、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教学楼、实验楼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2.每幢教学楼、实验楼按其布局设立管理室。配备管理员、清洁员,负责安全、清洁工作。

3.管理员管理本楼的安全和清洁卫生工作。按教学需要开关楼门,并对本范围内清洁员的工作进行指导与检查。管理员负责教学楼内设备的报修。清洁工负责教学楼,包括教室内的地板、墙面、黑板、桌面、椅子的清洁以及公共的走廊、楼梯、厕所和所有玻璃等的卫生清洁工作。

3.教学楼设有教师休息室。

4.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安排。未排课的教室由物业管理部门管理。

5.上课时间,教学楼内严禁大声喧哗,违者给予劝告、教育,情节严重者,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6.教学楼、实验楼年内一切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挪动,不听劝阻者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7.节约水电。管理员按规定管理电源开关,做到晴天不送电,晚间随季节开启晚自修用电;晚自修结束后,全楼关灯,同时检查水龙头是否关好。

8.借用教室,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物业管理人员凭有效批条提供教室。

篇2:B大学校区办公楼管理规定

大学校区办公楼管理规定

办公楼是学校领导以及各部门进行日常工作的重要场所,为确保正常的办公秩序,维护文明、舒适、安静的办公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1、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办公楼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2.保护好楼内一切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拨弄消防、电气、煤气等设施。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一经发现,按规定处罚。

3.确实需要移动、搬迁室内电话,需向通讯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不得私自拆装。

4.不得在楼内或向窗外乱泼污水,乱丢杂物。茶渣倒入厕所内的塑料箱,垃圾倒入塑料垃圾箱内。

5.大楼内设有水、电、门、窗、锁、桌椅等零星维修,报修者请到图文信息中心值班室登记。维修结束后需经管理人员确认。

6.保持楼内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自行车不得入内。

7.办公楼开关门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调整。

8.加强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防止闲杂人员入内,发现可疑现象应及时报告公安处。

篇3:B大学校区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大学校区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后勤管理处全面负责zz校区后勤服务与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全面负责校区动力系统的运行、维护与管理。主要包括,变配电设施、设备;锅炉运行设施、设备;换热站设施、设备;燃气设施、设备;电梯运行设施、设备;制冷设施、设备;防雷设施、设备;开水器设施、设备。

二、全面负责校区水、电、气、供暖、制冷等能源的管理,主要包括,使用、节能、收缴费用等。

三、全面负责教学、试验、科研、行政办公等楼馆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四、全面负责校区师生生活的服务与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师生餐厅、师生公寓、留学生公寓、内部招待所、学生浴室、开水房等。

五、全面负责校区的绿化与保洁工作。主要包括,绿化养护与补种,校区楼宇内外卫生保洁等。

六、全面负责校区基础设施与有关设备的养护与维修工作。主要包括,日常零星维修与专项维修。

七、全面负责与后勤有关乙方履行合同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确保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有关合同,维护学校利益不受侵害。

八、全面负责后勤涉外关系的协调与处理,积极创造条件为学校争取优惠政策。

九、全面负责新生进校、毕业生离校以及学校有关重要活动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十、全面负责校区后勤深化改革与管理工作,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全面负责后勤管理处全体干部与管理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起草zz校区后勤方面和后勤管理处有关管理规定,并负责落实。

十三、负责协调两校区通勤车辆、医疗服务与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协调收发室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完成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篇4:大学校区环境管理制度(5)

大学校区环境管理制度(五)

为了创建高标准、现代化,充分体现具有大学文化内涵的校园环境,先将有关制度规定如下:

一、校区绿化管理

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校园,为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

1.总务办公室在zz大学绿化委员会和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总务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绿化与保洁工作。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2.综合管理部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以及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责任区的维护。

(二)、保护绿化成果要求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时,必须与综合管理部联系,报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违规。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在树上晾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倚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

7.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8.不准污损园中绿化小品及建筑设施。

(三)、损坏校园绿化的处罚

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3~5倍罚款。

2.采折花朵,每枝以1~3元不等罚款。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100罚款。

4.采摘花果,以每枝5元罚款。

5.损坏园林小品设施者,按修理价两倍赔款。

6.无发票或出门证将花卉、盆景、苗木携带出门者,门卫有权扣押,并处以市价5~10倍罚款,由校区公安处协助执行。

7.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已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接受处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处罚外还要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四)、爱护绿化人人有责

望全校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积极制止一切损坏绿化的行为。

本办法由总务办公室综合管理部监督执行。

二、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成活。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8%。

2.植保状态。防治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每年不少于4次。无病害率达到85%,无虫害率达到90%以上。

3.草木花卉种植。常年定型花坛,指令性草花种植区,全年更新两次。树苗由苗圃供给,种植后要及时管养,要求长势良好。

4.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女贞球、绿篱等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

5.除草。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

6.浇水施肥。按树木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排涝,全年冬春施肥不少于两次。

7.清理。绿化区域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砖石不超过3立方厘米,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8.种植及临时劳动。及时完成当年树木种植,搬迁任务,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校庆、节日、会议会场的绿化。

9.检查评比。按照每个所承担的绿化种植、养护责任,每月检查评比一次。

三、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校园环境卫生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一)、环境清扫

1.工作量:每个环卫清扫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及其中小径。

2.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两遍,并全天候保洁。

3.环卫清扫人员还负责房屋下明沟的清扫、冲洗,并要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倾倒路边废物箱垃圾。

4.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5.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上级管理部门处理。

(二)、沟、路疏通

1.环卫组必须备有地下管道及大小窖井,化粪池分布图,并对各个窖井编号管理。

2.沟路工的固定任务指标,大窖井每学期清掏一次,小窖井两个月清掏一次。

3.工作程序先保污水道(特别是粪便管),然后废水道,再次雨水道。

4.做好化粪池窖井的密封工作。

(三)、日常管理规定

1.禁止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

2.禁止在食堂、教室、宿舍、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违者责令其就地清除,并进行批评教育。

3.禁止向校园丢弃废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捞出,并根据不同性质处以5元以上罚款。

4.禁止在各种建筑物、设施、树木上张贴大小字报和乱刻画,各部门的通知、海报、广告、启示等必须在指定的广告栏内张贴。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擦洗干净。

5.禁止在办公楼、宿舍楼、走廊、盥洗室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违者罚款10~20元。

6.禁止在室内、走廊、门厅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并处以每人2元罚款。

7.不准在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的门厅、走廊、盥洗室、教室、办公室、宿舍等非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校内不准乱停放各种车辆。违者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1元。

8.不准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不准在树杈枝、树干上挂晒衣被等物。违者根据情况处以1元以上罚款。

9.不准破坏校园内的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对任意堆物堵塞交通、未经许可自行搭建、影响观瞻或损坏花木和公共设施者,除责令其立即清除外,如有损坏,按原价5~10倍罚款;对屡劝不听或清除不力者,虽无损坏公物,亦应处以10元以上罚款。

10.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并处以2元以上罚款。

12.不准在校内外、门口等地任意设摊。如经职能部门同意临时设摊,摊主应保持摊位周围场地的环境整洁卫生。违者就地清理,并处以10元以上罚款。

13.垃圾箱内只准倾倒生

活垃圾,并保持垃圾箱周围的清洁,垃圾不准倒出垃圾箱外,乱倒生活垃圾者处以5元以上罚款。建筑垃圾不准倒入生活垃圾箱内,违者除责令其立即清除外,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14.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场地围栏整齐,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临时工棚和堆物不得有碍环境卫生和阻塞人、车进出的通道,违者就地清理并处以20~100元罚款。

15.施工现场要有指定的材料和垃圾堆放点,不准乱堆乱放。施工结束后在两周内要清理好材料和垃圾,如过期不清,物业管理部将派车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同时追加罚款费(清理费的10%)。

16.对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物业管理部门工作量增加,物业管理部门有权收取适当的费用。

17.对拒不交纳罚款者,将由物业部请财务部强行扣款,并将姓名、单位公布于众。如有辱骂、围攻、殴打执勤人员者,予以纪律处分;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行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此条例适用于zz校区各部门和个人,希望师生员工自觉遵守。

篇5:B大学校区浴室管理规定

大学校区浴室管理规定

为了管理浴室,服务好师生,现将有关制度规定如下:

一、浴室管理

(一)本校教职工、学生,或经批准在校区工作的临时工,均可在浴室洗浴。

(二)有资格洗浴者必须凭一卡通刷卡洗浴。

(三)浴室的开放时间:周二~~周日15:00----21:00。

(四)浴室管理应严格按照总务办公室有关浴室达标的标准执行。主管浴室的部门应定期对浴室的设施、使用、服务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浴室工作人员自觉维护好浴室的管理工作。

(五)浴室的各种设备必须配备齐全,并应保持完好率在98%以上,保证教职工、学生洗浴方便。

(六)浴室的各种照明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损坏的应及时修理,保证浴室的正常照明。

(七)浴室工作人员要佩、穿戴明显标志,加强浴室的保卫工作,防止偷盗等各类案件的发生,如有发现可疑现象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充分利用浴室现有条件,搞好环境建设,努力把浴室建设成为文明、清洁、舒畅、安全的场所。

二、浴室罚款规定

(一)洗浴者一律使用一卡通洗浴,如有不执行此规定无理取闹者,拒绝其入室。

(二)有损坏浴室设备和公用设备及用品者,酌情按原价1至2倍赔偿或罚款。

(三)发现有偷盗者,送交公安机关或校区公安处处理。

(四)罚款要有收据,罚款的现金,上交校区财务资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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