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学校保卫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学校保卫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处长抓好全处工作。
二、制订分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负责分管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组织保卫处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督促检查分管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分管工作任务的完成。
六、提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意见,提交处长办公会研究,贯彻落实处长办公会研究事项,检查考核分管工作有关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七、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2:Z学校保卫处处长工作职责
学校保卫处处长工作职责
一、处长在校党委、校长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全处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公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确定保卫工作长远和近期的工作目标和规划,并根据目标和规划,制定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组织领导全处干部、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领导全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各职位人员完成工作情况。
三、主持处务工作会、处长办公会,传达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主持制定工作计划。
四、提出所属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意见,考核所属干部、职工的工作政绩,提出表彰、奖励、提职、晋级的意见。对工作出现失误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五、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员素质,提高整体战斗力。
六、坚持民主作风,执行集体决议,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和改进工作。
七、积极支持党、团、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解决干部、职工中的思想问题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八、主持制定重大活动的警卫预案。重大节日、纪念日、重要*和首长、外宾来校要要岗值班,亲临现场指挥。
九、主持制定敏感期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敏感日、突发事件时要亲自带班和指挥处理。
十、完成校党委、校长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3:Z学校保卫处工作职责
学校保卫处工作职责
一、依照《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条例》,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各级领导、师生员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保障校园安全。
二、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调解内部矛盾;
三、协助公安机关同用工单位一起,对校内临时工、施工人员、暂住人口进行治安管理;
四、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各单位加强易燃、易爆、剧毒、防幅射性物品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五、负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应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防患于未然;
六、负责学校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安全教育工作;
七、负责学校人防、技防、物防的安全管理和消防器材管理、购置、更新、维护工作;
八、负责校内职工、学生集体户口和办理身份证工作,院内职工及学生出国、出境、前往边境地区的办证审批工作;
九、负责学校重点区域日夜值班巡逻、严格门卫管理、交通管理;
十、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外事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4:Z武装部治安科副科长工作职责
学院武装部治安科副科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科长做好日常的工作。
二、做好监控室、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
三、协助科长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消防监督检查,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工作。
四、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协助科长完成其他工作,在科长离职期间,履行科长职责。
篇5:Z武装部保卫处综合科职责
学院武装部保卫处综合科职责
一、负责保卫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学院师生的户籍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院的政治保卫工作。
四、负责学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校园等工作。
五、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校园秩序管理中的审批工作。
六、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师生安全防范教育和法制教育。
七、完成处室交给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