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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防空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防空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控制业务招待经费开支,根据上级有关公务接待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公务接待的原则

我办的公务接待应本着符合规定、勤俭节约、热情周到、有利公务的原则进行,既要符合廉政建设规定和财务管理要求,又要从实际出发热情周到地做好接待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开支的范围

指本办接待上级机关人员在贵港开展公务活动、各市同行到贵港公务往来及本办人员为执行公务(市内、外)按规定需要开支的住宿、餐饮、交通等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的开支标准

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市财政局规定。特殊情况须经办主任批准。

1、住宿:省级及以上领导住套间,厅级领导住单间,处级及以下人员住双人间。一般不放鲜花、水果等。

2、餐饮:视情况尽量安排自助餐,围桌用餐,标准参照相关规定及做法,不上高档菜肴,突出地方特色。

3、一般不宴请,安排工作餐,原则上不上烟酒。

4、出差补助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务活动实行定点接待

市内公务活动接待应到我办指定地点安排,特殊情况应经办主任同意。

办接待定点单位:z。

五、公务接待审批

1、按规定必须有接待对象公函或相关文件材料。

2、所有公务接待事先要报告办主任,经批准后由对口科室进行接待。

六、公务接待的报销程序

(一)公务接待前经办人要填写“接待报批表“,报主任审批。

(二)公务接待完毕后,经办人按有关规定刷公务卡结账,如不能刷卡的,或挂账或持填写好的报销单和正式发票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审(核)批程序为:经办人核验、签字―出纳核验、签字―办主任审核。

七、接待管理要求

(一)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掌握公务接待标准,禁止借工作之名吃喝。

(二)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把关,加强监督,公务接待费的开支手续要合法完备。

(三)实行对口接待客人为4人以内的,陪同人员不得超过客人人数,客人为5人以上的,陪同人员不得超过客人的50%。

篇2:F防空办公室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防空办公室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控制办公用车成本,确保车辆出行安全,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保养和保险业务办理统一由综合科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本办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综合科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放回本办停车场。

(二)因工作需要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和综合科报告。

四、关于车辆油卡管理

(一)单位所有车辆统一使用中石化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每张加油卡限定车辆车号。

(二)单位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加油卡,不得因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报财务、车辆管理员备案。

(三)车辆加油卡办理后,车辆管理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员及时修理。

(四)一车一卡,一车一表,车辆管理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加油分配表)上报财务审核。内容包括:车辆加油卡余额、充值金额、上月行驶里程数、车辆总里程数及车辆油耗。

(五)单位车辆加油卡由综合科统一管理,车辆管理员负责给单位车辆加油并按规定分配加油费。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单位车辆由综合科统一维修,发现车况有问题的及时向车辆管理员反映。

(二)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由车辆管理员提出申请,小故障由车辆管理员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维修?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经综合科审核并呈经办主要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维修。

(三)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综合科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下班后车辆停放在办停车场,因特殊情况异地停放需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二)上班时间综合科调度车辆,要保证公务活动用车。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车辆保险由综合科车辆保管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

篇3:W医院招标管理规定(9)

医院招标管理规定(九)

一、医疗设备采购招标管理规定

(一)科室(部门)需购置的医疗设备,由科室(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报请主管部门、主管副院长签署意见后转交设备科。

(二)设备科负责将科室购置设备申请,报主管设备副院长签署意见之后,再将全院各科申购的计划汇总,呈报有关领导审批。

(三)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做好可行性论证,要进行市场调查、资料分析、检索专利标准、厂家对比、质量价格优选。必要时由院领导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参考三个品牌制定招标技术参数。

(四)预算在一万元以内的医疗设备,由主管设备副院长审批,设备科负责购买。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院长审批,设备科负责购买。

(五)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项目,必须经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院长审批同意后,呈报区卫生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组织招标采购,区卫生局派人监督招标全过程。

(六)十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是列入年度计划内项目)经院长审批同意后,报区卫生局、区计划局、区财政局审批通过,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或委托)公开招标。

(七)设备科按中标通知书办理合同及相关手续。

(八)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科组织使用科室负责验收并办理入出库和财务手续。

(九)万元以上医疗设备,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建立专件档案。

(十)大型医疗设备实行问责制,认真做好月、年度效益分析报告。

二、药品招标管理规定

(一)新药购进

1、新药是指在我院没有使用过的药品。

2、新药申请购进时必须使用通用名,由提出申请的临床科室充分讨论,科主任签名后向药剂科提交书面申请,需有详细的申请理由,包括与同类药品的比较信息。

3、药剂科负责对申请购进的新药进行书面评价,并将申请书汇总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

4、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对决定购进的新药以书面形式呈报院长审批,同意后向药剂科下达《新药购进通知》。

5、药剂科按《新药购进通知》进行采购,并通知提出申请的临床科室。

6、申请购进的新药若属紧急用药(指急救用药、特殊用药,包括保健用药),按特殊情况审批:一万元以内由分管药事副院长审批;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内由院长审批。之后,由药剂科立即进行采购。

(二)药品招标根据当时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基建招标管理规定

(一)科室(或部门)需装修改建的项目,由科室(或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报请主管部门、主管副院长签署意见后转交总务科基建办公室。

(二)基建管理人员做出预算后,报主管基建副院长审批或签署意见,再呈报有关领导审批。

(三)预算在一万元以内的零星项目,由主管基建的副院长审批落实;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院长审批;五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经院基建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院长审批同意后,再呈报区卫生局审批。

(四)区卫生局审批同意后,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医院基建委员会组织招标,参加招标的工程队必须有三个建筑装饰公司以上。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项目,必须报区卫生局委托区采购中心进行招标。

(五)基建和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各个项目的预结算工作,特别要避免超预算施工的现象。

(六)基建项目竣工后,由基建科组织相关科室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按合同协助办理财务手续。

四、供应商评估准则

(一)目的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确保采购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多次为我院提供供应服务的供应商及人员。

(三)职责

1、供应商应认真执行投标中的服务承诺,做到服务态度诚恳,供应及时,数量准确。

2、使用科室应对物资的质量实行监督,及时提出质量意见。

3、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其供货的准确性、及时性进行监督和信息分别反馈于科主任和供应商。

4、采购员每季度负责收集汇总供应商的服务情况,并进行原因。

5、药剂/设备/总务负责人综合供应商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和与供应商沟通。

(四)工作程序

1、药剂/设备/总务负责人应设立供应商名册登记及沟通制度。

2、采购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如发现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或服务态度不好,要收集原因及时汇报。

3、采购人员应向供应商提出具体要求,规定供货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药剂/设备/总务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有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服务评估,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和与供应商进行沟通。

5、供应商如在年内出现供货不及时或服务态度不好者,按如下规定处理。

(1)违反规定一次者给予批评教育。

(2)违反规定二次者给予警告。

(3)违反规定三次以上(含三次)取消下年度的投标资格。

(五)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1、验收登记本。

2、供应商服务评估表。

3、供应商名册。

篇4:医院财产物资报废赔偿规定

医院财产物资报废及赔偿规定

一、报废:

(一)凡医疗器材因使用年久,自然老化不能修复;因技术落后、无使用价值;损坏后无修复价值时,可按程序及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

(二)需报废的各种器材,必须经维修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出具证明方可报废。

(三)大型设备仪器报废时,由使用科室写出设备仪器使用后效益分析及报废理由的书面报告,由设备科、总务科组织鉴定作出评价,经财务科、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后上报上级部门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四)报废时由科室填写报废单,一式二份,随同物品一起送交设备科,总务科办理报废手续。如因责任事故造成器材报废时,还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二、赔偿:

(一)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工作中不慎损坏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原价的50%赔偿。

(二)由于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损坏机件价值千元以上,按10%赔偿;千元以下按30%~50%赔偿;万元以上者酌情研究赔偿;丢失者按原价赔偿。仪器损坏后,非维修人员擅自修理,致使损坏加重时,均按此规定处理。

(三)凡故意损坏低值易耗品,应按原价加倍赔偿,仪器设备的赔偿价格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

(四)各类物品发生损坏后,对隐情不报者加倍处罚。

篇5:医院院务公开管理规定(9)

医院院务公开管理规定(九)

为进一步在医院实行民主管理,保障广大职工对医院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一、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医院的党组织、工会等部门按照各自权责对院务公开工作履行监督和保障职能。同时,建立院务公开登记制度,凡是在各类会议上公开的院务,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并由主持人签名;凡是以文字形式公开的院务,有关资料应妥善保存;院务公开内容要及时存档,以备查验。

二、院务公开的原则

院务公开主要包括决策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两个方面,凡是需要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情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予以公开。

(一)主动性原则。单位领导班子主动向职工或社会公开有关院务,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及时性原则。凡需公开的院务,根据院务性质分别采取事前讨论、当时通报、事后公告等形式,及时向职工或社会公开。

(三)全面性原则。单位的一切重大事项均予以公开,增加单位工作的透明度,力戒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等不良现象。

(四)实效性原则。注重工作实效,做到决策、过程、结果三公开。

(五)科学性原则。科学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在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础上,支持院长行使管理决策权,维护院长依照有关规定实施管理的权威。

三、院务公开的程序

医院按《zz区卫生系统院(站、中心)务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准备好公开资料→经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以不同的形式公开→认真按照所公开的承诺办事→在公开过程中收集群众意见并改进工作→将公开后的资料建档保存备查。

四、院务公开的内容

(一)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改革与管理方案、全院性的规章制度和整改工作汇报等文件资料印发到各科室。

(二)评先及奖惩。评选先进个人或集体,按照评选有关规定执行,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理,视不同情况而以不同形式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布。

(三)干部选拨任用。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执行。

(四)人员调配。按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医院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五)职称评审和聘任。职称的评审按国家、省、市职称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对人员的聘任要在单位内公布,临时聘用人员的聘用和管理,按市、区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年度考核。按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组织对职工进行考核。

(七)晋级增资。由单位人事部门按照上级有关工资政策规定执行。新制订的职等工资标准要向职工公开。

(八)单位财务收支(年度总收入及主要收入项目、创收项目、年度总支出及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单位财务管理审批制度、重大财务开支、接待费予以公布。不私设小金库,不搞帐外帐。所有单位收支情况,都进入单位财务总帐。

(九)职工福利、津贴的发放标准、发放对象、发放金额、金额计算方法以及有关政策依据予以公布。

(十)安居房分配。按照区分房有关规定,将程序、手续、计分、排名、结果等全部予以张榜公布。

(十一)医院基建维修、重大设备购置及重要经济合同签定等事项,提交职代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十二)医院领导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五、院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院务性质的不同,分别以不同的形式实施院务公开:

(一)主要通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院周会、医院发文、《院刊》以及张榜等形式公开。

(二)对于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院务,采用社会监督员会议或书面通知、宣传栏、媒体等形式。

(三)设立院长信箱、意见箱、投诉电话、网站咨询邮箱等,及时答复职工及群众对各类院务问题的质询。

(四)在3栋行政楼7楼会议室开辟院务公布栏和财务公布栏,定期或不定期地摘要公布院务公开事项的有关情况。

(五)根据需要,也可以就一个或几个院务重大事项,采用院情发布会形式,向职工公开。

(六)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通报院务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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