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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用电管理规定(范文)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学校用电管理规定

本着规范使用、严格管理、健康节能的原则,学校对用电管理作如下规定和要求:

1、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勤俭节约、用电安全意识。

2、各室要严格控制空调的开启温度:夏季室内温度达29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6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

3、为了节约能耗,延长空调使用寿命,各室开空调时应将门窗关上。空调开启后设定温度要适中,制热温度应设置在25摄氏度以下,制冷温度应设置在25摄氏度以上,不得连续开关。

4、各室空调仅用于办公期间使用,室内无人的情况下应关闭空调。

5、各室的照明灯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6、各室电脑、饮水机、打印机等,外出或下班后要关闭电源。

7、各办公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各班教室班主任为责任人,实验室实验员为责任人,电脑教室电脑老师为责任人,会议室、空闲教室、体育馆相关保洁管理人员为责任人,学生公寓管理员为责任人,路灯传达室值班人员为责任人。

8、为了确保安全,未经许可各办公室不得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用电器。

9、不得利用值班室、办公室为私人烧开水。教师宿舍水电按实计收,在工资中扣除。

10、电工要加强巡查,及时提醒,做好节约用电、安全用电预防、排除和维修。

备注:各室包括各个教室、各类办公室、各种会议室、各科实验室,以及传达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体育馆、健身房、舞蹈房、老干部活动室等。

篇2:安全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安全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为保证居民正常用水,安全用电,遵照本规定。

一、住宅区内居民或商铺,施工队需接用水、电时,应向管理站申请,经查核获准后由技工监督实施。

二、住宅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物业管理站同意,私自接驳水、电者,以偷水、偷电行为处理。

三、室内装修时,电线的敷设应由专业人员施工,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将电线直接埋入墙内、地下。线路的改动要在装修申请表中注明,批准后方可施工。

四、电线、开关要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电线的截面满足用电负荷的要求,室内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楼房设计时分配给每户的负荷。提倡居民在室内配备漏电保护开关,因居民违反安全用水、用电的规定而造成事故,居民应承担责任。

五、室内电线不得乱拉乱接,开关跳闸、保险丝熔断时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合闸或加大熔丝容量。

六、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熨斗、电烙铁等时,要特别小心,防止短路,同时使其远离易燃物,人要离开时,注意断开电源。

七、居民长时间外出时要关闭房间内电闸和水阀。

八、居民应爱护公共用水、用电设施。不得有意损坏水表或电表。

九、对公共管道、线路和居民房屋内管道、线路进行维修时,居民有义务提供方便,对因装修或居民使用不当而导致的管道阻塞或线路损坏,物业管理站有权要求责任者疏通或修复。

篇3:学生公寓宿舍用电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宿舍)用电管理规定

第1条为保证学生正常用电,规范宿舍管理,维护宿舍区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规定:

1.用电应本着安全、合理、节约的原则,不开无人灯、长明灯。

2.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配给免费用电量为每生8度/月,每年以10个月计。为提倡学生养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免费指标按学期配给,当学期有效,寒暑假不补贴。用电超过补贴数由学生自付电费(由本宿舍成员分摊)。寒暑假用电单独结算,用电为有偿使用,采用预付费制假期结束后结算,多退少补。

3.周日到周四供电时间为6:00~21:30;周五、周六供电时间为6:00到22:30。

4.学生公寓用电管理使用智能用电管理系统,购电方式采用预付费制,当宿舍电量≤5度时,所在楼栋值班室将及时张贴通告,需要购电的宿舍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及时购电。

第2条学校将根据不同时间天气、温度等气候变化的实际情况调整供电时间,遇重大节假日供电时间也将作适当调整。

第3条禁止私接电源及使用各种违禁电器。发现电器设施损坏,及时到楼栋门卫处登记报修。电器设施不得擅自修理,否则后果自负。非学生公寓(宿舍)配备的家用电器(如饮水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不得搬入宿舍。

篇4: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为保证业主正常用水,安全用电,遵照本规定:

一、接到市政供水、供电部门的停水、停电通知后或小区计划内停水、停电,管理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通知中注明停水、停电的时间、范围、原因。

二、对于突发性停水、停电,管理处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查明原因,若为市政停电,要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若为事故性停电,应迅速组织人员排除故障,恢复供电,并向业主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三、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的紧急停水、停电,应立即断开有关闸阀或开关,修复后恢复水、电供应,事后要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四、住宅区内业主或商铺,施工队需接用水、电时,应向管理处申请,经查核获准后由技工监督实施。

五、住宅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管理处同意,私自接驳水、电者,以偷水、偷电行为处理。

六、室内装修时,电线的敷设应由专业人员施工,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将电线直接埋入墙内、地下。线路的改动要在装修申请表中注明,批准后方可施工。

七、电线、开关要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电线的截面满足用电负荷的要求,室内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楼房设计时分配给每户的负荷。提倡业主在室内配备漏电保护开关,因业主违反安全用水、用电的规定而造成事故,业主应承担责任。

八、室内电线不得乱拉乱接,开关跳闸、保险丝熔断时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合闸或加大熔丝容量。

九、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熨斗、电烙铁等时,要特别小心,防止短路,同时使其远离易燃物,人要离开时,注意断开电源。

十、业主长时间外出时要关闭房间内电闸和水阀,或知会管理处。

十一、业主应爱护公共用水、用电设施。不得有意损坏水表或电表。

十二、对公共管道、线路和业主房屋内管道、线路进行维修时,业主有义务提供方便,对因装修或业主使用不当而导致的管道阻塞或线路损坏,管理处有权要求责任者疏通或修复。

篇5:商厦物业租户用电暂行规定

商厦租户用电暂行规定

为了商厦正常营业,安全用电,特作以下规定:

(一)按规定操作方法正常使用电气设备,严禁违规、违章使用电气。

(二)设备(如:木工车床、气泵、电饭煲、电炒锅等)在使用时,要检查设备外壳接地线是否良好,有金属外壳的设备没有接地线或未做可靠接地的禁止使用。

(三)严禁超负荷用电,所使用插头、插座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禁止使用伪劣产品,禁止使用二线变三线的变换插头(转换插头)。

(四)插销板所带的电气设备容量不得超出插销板上所标注的容量。所有租户采用移动式插座时,必须具有接地保护(PE线),长度不应超过2米,严禁串接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

(五)厨房或水房操作间配电箱、插销面板(要求使用防水插座)要保持清洁,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要便于操作。

(六)各种设备上的尘土油垢要随时清理,插头、插座禁止水浸。

(七)为了租户操作人员及顾客的人身安全,需要接地保护(有保护线)的设备有电饭煲、电炸锅、电扒锅、电饼铛、微波炉、电冰箱、柜,电烤炉、保温煲、电水壶等设备以及所有金属外壳的用电器,无接地保护线严禁使用。

(八)物管部(工程)巡查时,如发现插头、插座有烧痕、破裂、电源线过热、使用转换插头、违章使用电气设备等,危及商厦安全及正常营业,有权将其没收,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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