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中医院委员会制度
中医院委员会制度
一、每次例会都要有会议纪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整理会议纪要;
二、经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落实。
三、每次例会参加的委员人数达到半数方可开会。
四、对于委员会之间相交叉的事务,提交院务会等讨论。
五、对一些突发性事件,无法组织委员会开会讨论,可由医院领导先决定处理意见,事后提交委员会讨论备案。
篇2:区中医院廉政诫勉谈话制度
中医院廉政诫勉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特制订廉政诫勉谈话制度。
一、医院重点岗位上岗前进行廉政诫勉谈话。
二、医务人员被投诉收受“红包”的,及时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情况,找当事人廉政诫勉谈话。
三、有药品促销嫌疑的,找当事人廉政诫勉谈话。
四、被投诉的人员,除按相关规定惩罚外,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五、违反其它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必要的廉政诫勉谈话。
六、科室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诫勉谈话。
篇3:区中医院老干部老年工作实施细则
中医院老干部老年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老干部和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西双版纳州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院领导要经常了解和关心老干部的生活情况,及时解决老干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院党委副书记分管老年工作,日常事务由老年专干(党办主任兼)负责。
三、认真做好老干部走访看望工作。
四、退离休党支部每个季度要组织一次支部活动,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文件精神。
五、每年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邀请老干部、退休人员代表参加。
六、按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老干部离休金、各项专项经费。
七、按照政策,及时解决、落实好老干部反应的问题。
篇4:州人民医院会议制度
自治州人民医院会议制度
一、党委会议制度
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委员参加。党委会不定期召开,如遇重大或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
二、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由院长主持,副书记、副院长、院办公室主任、总会计师参加会议,其它职能部门根据需要参加。
(二)院长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主要传达上级重要指示,研究和部署医院重大和主要的工作。
(四)由院公室负责记录并保留文字依据,并负责落实会议作出的决定。
三、院务会制度
(一)院务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领导、职能部门,相关的临床、医技、后勤科室负责人参加。
(二)院务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会议决定或决议,由分管院长与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四)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记录并保留文字依据,并负责落实会议作出的决定。
四、科室联席会议制度
(一)科室联席会是医院领导实施医院管理、布置总结工作的重要管理形式。
(二)由院办公室主持,每月召开一次。
(三)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四)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地向全科职工传达会议内容,并认真完成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
(五)院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及考勤。
五、部门联席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院长或副院长召集并主持,相关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后勤科室负责人参加。重点是协调部门间事务。
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六、护士长例会
由护理部主任召集并主持,全体护士长参加,每月召开一次。通报医院近期护理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与措施,布置护理工作任务。
由护理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七、科务会
由科室主任召集并主持,科室全体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传达科室联席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总结、安排科室近期工作。
由科主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八、晨会
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或护士长召集并主持,全体在岗人员参加。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篇5:州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自治州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我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副书记
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负责院务公开日常事务。
二、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医院院务工作原则上应予全部公开。
三、院务公开的形式
(一)向社会和患者公开的形式
1、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
2、打印住院收费每日清单等。
3、设立投诉信箱等。
(二)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形式
1、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协调、监督作用,可以采用院务公开栏、科室联席会等形式公开。
2、编印、发放各类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