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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医院医德医风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第一医院医德医风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卫生部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每月至少对医务人员开展一次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2.将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科室工作的重要标准。

3.制定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办法,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每年底进行考核评价。

4.机构新成员必须进行医德医风岗前教育,未参加培训不得上岗。

5.建立医德医风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制度。经常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区群众监督。

6.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应作为应聘、晋升评优的重要条件。

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篇2:新华医院医德医风教育考核奖惩制度

附属医院医德医风教育、考核、奖惩制度

1、医德教育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结合不同的岗位,采取各种不同的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开展。

2、每年度组织不少于二次全院范围的"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及职业道德教育,组织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八项行业纪律"和省、市有关卫生行风的规定。

3、结合医院具体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每年组织一次对职工的医德医风考核和评价,建立职工医德医风档案。

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5、医德考核的结果和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聘任、工资调整、干部任免等挂钩。对于违反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有关规定者,按医院《奖惩条例》及《"一次投诉待岗制"暂行实施细则》处理。

篇3:新华医院医德医风群众监督制度

附属医院医德医风群众监督制度

1、医院医德医风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各种形式征求社会和各界群众的意见,不断改进医院的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2、通过每周的院长接待日听取和了解职工、群众对医院医德医风的反映与意见。

3、在门诊和各病区设立意见箱和公布举报电话,由专人负责定期开启、登记,及时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尽可能地予以反馈。

4、每季度向病友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不断改进工作。

5、聘请社会义务医德医风监督员,每年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调查和整改的意见要及时进行反馈。

篇4:卫生院医德医风奖惩制度

卫生院医德医风奖惩制度

为保证医德医风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德医风考核

㈠实行院、科两级考核制。科室每月对照医德医风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自查,即负责对本科人员进行考核,并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奖惩打分;医院每季根据考核标准对各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结果与质控挂钩。

㈡健全个人医德医风考核档案。每人对照医德医风要求自我评分,每年由院、科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小组分别评分,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晋级和评先的依据。

㈢通过医德医风办监督、举报电话、院长信箱、意见箱、抽查等形式进行核实和考核。

二、医德医风奖惩

㈠奖励

1、参加突发卫生公共事件抢救,被上级认为表现突出者,一次奖励20元。

2、科室或个人受到病人及其家属和有关部门赠送锦旗、匾牌、表扬信者奖质控分1分/次。

3、被新闻媒体点名表扬,事迹突出者,按地市级、省级、国家级的新闻媒体标准分别奖20、50、80元/次。

4、科室或个人拒收病人或有关单位赠送红包、财物,经核实者奖50元/次。

5、工作认真负责,杜绝或避免差错事故和人员伤亡;发现并制止医院财物损失,挽回医院信誉者,经主管部门认定,医德医风考核小组确认,视情节奖20―200元/次,并予以表彰。

6、因医德医风表现突出,受到上级表彰的个人,如职业道德标兵、白求恩式的医务工作者等,其中县级的将50元,市级的奖100元,省、部级的奖200元,国家级的奖300元。一年内获得多次表彰的,只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㈡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无故迟到、早退、串岗,上班做私活、脱岗,值班看小说,上班吃东西,一经发现扣个人30元/次。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扣当事人1―3个月效益工资。

2、对患者不一视同仁、服务态度差、冷落服务对象者,除批评教育外,扣发当事人一个月效益工资;工作不负责、敷衍了事、推诿、刁难、训斥服务对象,与病人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象的,除批评教育外,扣当事人2―3个月效益工资。

3、有意回避和上交矛盾、扩大事端者,扣发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扣发2―3个月效益工资。

4、工作时间着装不整、不修边幅、不佩戴胸牌者扣发效益工资10元/次;酒后接诊病人或上手术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的50―100%/次,情节严重者另加重处罚;在医疗区故意损坏植被或树木者,一经发现扣20元/次。

5、缺乏科学态度,滥造医疗文件、出具假诊断证明,视情况扣发当事人1―3个月效益工资。

6、未经单位同意,私自从事业余或兼职服务者,除上缴全部非法所得外,首次出现扣发当事人当季度效益工资,再次出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7、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将病人转院者,扣发责任人一个季度效益工资,并通报批评。

8、科室或个人私收现金(不出具正式发票或者变相收取现金),一经查实,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双倍罚款,另罚交1000元现金,若有举报人奖励举报人。以医谋私、索贿受贿者,除按以上处罚外,待岗三个月并降职使用一年,性质严重者,将责令下岗。如是科室行为,则按上述办法处罚科主任。

9、搭车开药、搭车检查等其它搭车行为一经查实,对责任人除责令退还所占经费外并处以二倍罚款,扣发当月效益工资。

10、暗(或明)示病人请吃博得者,一经查实按宴请价值二倍从参与者效益工资中扣除,造成不良影响者,另扣发当事人1―3个月效益工资。

11、缺乏协作精神,闹不团结或不服从领导影响工作者,扣发当事人一个月效益工资,严重者将对有关当事人调离岗位或使其待岗;本院职工之间争吵影响工作者扣发当事双方一个月效益工资,若发生斗殴者(现病人家属或本院职工)除扣发当事人1―3个月效益工资外,并通报批评。无故不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或医院派出的社会活动者,扣当月效益工资的50%/次。

12、违*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扣发当事人一个季度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扣发2―3个季度效益工资,或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13、科室负责人对职工违纪行为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分别扣发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当月效益工资和管理津贴。

14、不按政策办事,打击报复举报人,经查实后,视情节扣当事人1―3个月效益工资,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理。

三、有关说明

㈠以上处罚,对无效益工资科室或科室工资低于院平均数的科室,按院平均效益工资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㈡对于违犯上述规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除上述处罚外,当年考核为不合格,并责令其下岗,延缓一年晋升;降职处理者如为岗位最低职称,则在正常晋升时延缓一年晋升。

篇5:医德医风工作制度办法

医德医风工作制度

一、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努力学习,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二、八条行业纪律:

1、医疗机构和处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2、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处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3、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4、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5、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6、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7、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8、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三、医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六不准规定:

1、不准违规诊治病人、索要或收受病人及家属"红包"。

2、不准在药品、医疗器械和其它物资购销中收受回扣。

3、不准私自收取病人现金、收受开单费、统方费,以及向患者推销药品、医疗用品。

4、不准违规出具医疗证明。

5、不准推诿病人、无故拒绝诊治或将本院病人私自介绍到其他医疗机构。

6、不准对法定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瞒、缓报、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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