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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妇幼保健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妇幼保健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部门:医院行政机动车辆由院办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建立车辆管理档案,负责车辆的统一调度、运行费用的使用、考核及车辆的保险、年审、事故处理等工作,保证车辆安全、卫生、舒适,提高使用效率,降低运行费用,保证医院领导和行政公务活动正常用车。

(二)车辆使用范围:行政车辆原则上服务于医院党政领导、职能科室科长(正职)的公务用车及医院有关会议活动、接待用车等,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擅自调用车辆。除医院主要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外,其余人员不固定专车。

(三)车辆使用程序:公务用车需提前一天报院办室(紧急用车除外),院办室根据“先急后缓,先上级后下级”的原则统筹安排。医院领导用车,由本人向院办室直接要车;其他人员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院办室负责人签批后,凭派车单用车;公休日、节假日或下班时间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用车,值班领导可随时调配车辆,由出车司机于下一个工作日补办出车手续。

(四)车辆维修及管理

1.车辆维修和更换新件,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报院办室主任同意、1000元以上的须主要领导审批后,到指定地点维修,凡不按规定擅自维修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由院办室统一做好车辆油耗管理,根据不同车辆、车况制定单车百公里耗油定额,每月给予定额用油,每月统计单车公里数及耗油量,报分管领导审核。

3.院办室要做好维修登记,保留维修价目明细表。

(五)驾驶人员纪律管理

1.驾驶员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保证准时出车。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照章驾驶。

3.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不得私自出车或擅自将车转借他人驾驶,如有发生,按医院《行政管理奖惩条例》严肃处理,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4.严禁酒后驾车,因“酒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5.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向院办室及医院主管领导报告,由院长办公会根据交警责任认定及车辆损坏程度,按照医院《行政管理奖惩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6.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服务热情、周到。受到用车人投诉,按照医院《行政管理奖惩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7.发生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医院《行政管理奖惩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篇2:妇幼保健院住院须知制度

妇幼保健院的住院须知

以下条例请假病人及家属仔细阅读并严格执行:

1、住院病人请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医院的治疗、护理工作。

2、患者(患儿)住院期间,一律不准外出和在外留宿。如确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批准并以签字为准。

3、住院病人及家属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看护好自己的婴儿,贵重物品不要存放病房,以免丢失,否则责任自负。

4、住院患者或病儿家属须在床单位上加床护栏防止患者(尤其是患儿)追床。

5、病人及家属等非本科室人员不能随意进入病区办公室、治疗室,不得擅自翻阅医疗文件。

6、请各位病人、家属及陪人等不要在病区高声喧哗,保持病房的整洁、整齐,不准吸烟,不乱丢纸屑、果皮和随地吐痰。

7、衣服凉在指定的位置,不得让患儿随地大小便及乱丢垃圾。

8、病房内绝不允许使用电饭煲、电炉等。

9、若手机需要在病房充电,请不要在床头的设备带进行充电,可在病房门口墙壁的插座充电。

10、本院规定每天早上8点30分左右医生开始查房,为了不影响医生查房,请各位住院者在医生查房前吃完早餐或者在医生查房后再用餐,同时查房时段请陪人离开病房。

11、本院下午一律不准办理出院手续,如有不便,敬请原谅。

篇3: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工作制度

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工作制度

一、离退休工作制度

1.根据中央及省有关文件规定,工作人员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年龄后,不需要本人申请,由人事科负责掌握,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在其到达退休年龄一个月内,按规定办完有关手续,在办毕手续的次月起领取退休工资。

2.正常离退休年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干部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五周岁,工人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周岁;

3.本人的出生日期,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但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更改出生日期的要严加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4.人事科将离退休手续办完后,证书要及时转交本人,并向离、退管处介绍其关系。

二、岗前教育制度

1.岗前教育是对新分配到医院工作人员在上岗前进行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和岗位特点的短期培训教育,一般新职工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少于一周;

2.岗前教育由人事科负责组织,党办、院办、医教科、护理部、保健部、保卫科、总务科、工会、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3.教育内容:

①院领导介绍医院发展情况,进行院史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

②由各职能科室作相关介绍、学习礼仪等知识;

③参观各科,熟悉各科负责人、医院环境、参加义务劳动;

④学习医德规范、各级人员职责、医院工作制度、医院规章制度;

⑤学习爱婴医院、母乳喂养知识,质量管理知识等;

⑥其它需要教育的内容。

4.岗前教育实行集中培训,聘请相关人员授课、考试、考核;

5.岗前教育结束前交流心得体会;

6.考核考试成绩合格者,签署试上岗合同,不合格者继续学习,直到合格为止,签署合同;

7.举行上岗仪式;

8.建立试上岗手册后,落实到各科轮转学习;

9.调入人员和职务变动人员上岗教育由人事科负责;

10.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11.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轮转学习期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篇4:妇幼保健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药品价格的有关政策,确保医院药品价格的准确性,我们建立了十分严格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1、本院执行所有药品零售价格都不得超过国家计委或物价部门定期公布的最高药品限价。

2、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公布的药品价格,工作中及时加强与物价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从而使药品价格准确无误。

3、严格执行药品中标后的零售价格。

4、新的价格标准一经确定,立即通过全院计算机网络进行发布,确保在同一时间全院执行的药品价格一致,减少不必要的价格投诉。

5、严格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优价廉,物有所值。通过公开标示等形式,严格药品进货渠道,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和价格的公开性。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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