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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生食堂膳食组考核条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初级中学学生食堂膳食组考核条例

一、部门:**县初级中学学生食堂

二、宗旨:在学校领导下,为创办一流学校服务,竭尽全力办好学生食堂,为学校的后勤管理工作排忧解难。

三、考核方法: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由食堂领导小组具体监督,每学期对学生食堂工作进行评定,找出差距,根据个人的技术水平、工作热情及服务态度,评出优良、及格、不及格三个等级。

四、奖惩方法:根据评定结果。对一贯工作作风优良的进行公开表扬并奖励,对一般同志应督促其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对于一些工作热情不高、不求上进的不及格者,按照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直至开除。

五、考核标准:

1、食堂所属的全体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有关的学习活动,认真领会学习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养。并指导日常的实际工作。

2、食堂小组成员,要加强自身的管理水平,按照建立一流食堂的制度要求,完善和规范食堂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工作抓实、抓牢。

3、食堂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应确保食堂工作的顺利开展,以职工规章制度为准则,严肃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会客,不串岗,厉行节约,爱护公共财物,杜绝私吃、私拿,私分、私送等不良现象,严禁拉帮结派,打击报复,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做好本职工作。

4、组织全体人员定期学习《食品卫生法》贯彻执行《食品卫生工作条例》,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三白"。食品严格把关,餐具未经清洗、消毒,不得重复使用,生熟要分开。环境卫生:把整体划为小区,以小组为单位,实行卫生包干责任制,坚持每天三小扫、每周一次大扫除,工作人员按时进行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5、根据《服务公约》,要求各服务人员必须做到,对待师生要热心,听取意见要虚心,处理问题要耐心,服务不看人头,供应不开后门,不强词夺理,不与人争吵。

6、严格把住采购关、验收关、操作关。做到:变质食品不采购,不入库;发现变质食品,立即销毁,防止食物中毒。

7、督促大家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在工作中比贡献,比技能,不断创造新花样,新品种,以适应"众口"的各种品味,在保证饭菜质量上乘、品种齐全的前提下,还要注意降低成本,尽最大努力做到"价廉物美",尽力适应各个层次的消费需求。

8、食堂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工作人员之间应团结友爱,互帮互学,同心同德,共创文明食堂。

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2:Q一中食堂管理制度

区一中食堂管理制度

食堂留样管理制度

一、留样有专人负责,建立食物留样记录。

二、留取当餐供应所有菜肴,每份留样不少于100克,有标签标明菜名,留样时间,置放规定位置,保存48小时。

三、配备专用留样冷藏柜。温度设置为摄氏0度一6度。

四、食品留样盛器采用带盖容器,每次留样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五、留样置放、相互间有一定距离,不叠放,避免留样食品相互间受感染。

六、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

食堂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时间与健康检查的时间同期进行,并且每年复训一次,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除了卫生部门有组织的培训以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不定期地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三、卫生知识培训必须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经常性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从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冰箱化霜、消毒制度

一、冰箱卫生、消毒、化霜有专人管理操作;

二、专管人员每日须查看冰箱运转情况及温度是否正常并及时做好记录;

三、半月进行化霜、清洗、消毒一次,消毒操作程序如下:

⑴进行彻底化霜,清除冰霜;

⑵用洗洁精将冰箱内外彻底擦拭,清除污垢;

⑶再用清水擦洗干净;

⑷最后用1%含氯消毒液擦洗一次。

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卫生检查制度:

一、学校要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二、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都不得参加接触食品工作。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五、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六、食用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刮、二洗、三过清、四消毒、五保洁。”

七、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八、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九、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菜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十、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十一、食堂要有防蝇、防鼠等措施,严防生物污染。

十二、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十三、要求食堂管理人员每日自查一次,管理小组每周检查一次,管理领导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篇3:Z学校食堂管理员安全职责

学校食堂管理员安全职责

1、食堂管理员为食堂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领导下全面负责食堂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卫生管理条例进行食堂管理工作。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体校师生的餐饮安全。

4、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搞好饮食卫生,严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5、严把进货、加工、出售关口,严格执行进货手续,严禁购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和无证商贩出售的食用商品。进货实行索证制度,记好进货台帐,对每天的食品要做到48小时留样。

6、做好食堂卫生防疫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做好食堂安全台帐。食堂餐具、炊具应及时消毒,并建立消毒记录档案。

篇4: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评价

1、按照层级管理原则,教育行政部门与各学校签订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校长与各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实行扣分和奖分的办法进行考核。

2、有下列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单位年度内不评优评先,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不评优评先,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发生校舍倒塌、火灾及因学校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3人以上重伤或1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

(2)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

(3)出现影响恶劣的重要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

(4)发生教职工对学生进行性侵害案件的。

3、学校有下列情形予以扣分。

(1)未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的扣4分;不按规定时间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安全工作有关材料的扣1分,未报的扣2分;学校未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的扣2分;未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的扣1分;未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扣2分;未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的扣4分,未进行演练的扣2分;参加相关安全工作会议应到人员缺席的扣2分,迟到、早退的扣1分。

(2)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每例扣5-30分;发生刑事案件和涉黄、涉毒等治安案件,受到机安机关处理的,视情节每例扣5-30分;发生群体性闹事或械斗的,视情节每例扣5-30分;发生公共卫生事件,视情节每例扣5-30分;发生重大失窃案件的,每例扣5-20分。发生亡人事故的,予以"一票否决"。

(3)特护期未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或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每例扣2-5分;汛期等时节未采取特别防护措施的扣2-5分;门卫室建设不到位,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扣2-10分。

(4)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反*警示教育、国安知识教育、毒品预防专题教育等,视情节每例扣5-20分。

(5)情报信处不畅,未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的每例扣2-5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缓报、瞒报、未报的,视情节每例扣5-20分。

(6)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月排查制度不落实及未建立工作台帐,每缺报一月扣5分。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每例扣5-20分。

(7)未对聘请的保安、门卫及职工进行定期考核或因管理不力,导致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况每例扣5-10分。

(8)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未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工作报告共同做好救援和调查处理的扣5-20分。

(9)出现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酌情扣分。

4、学校有以下行为的予以奖分:

(1)创建"平安校园"有突出成绩的加5-15分。

(2)安全工作抓得扎实或某项工作有特色、有成效的加5-10分。

(3)其他认定可以奖分的项目酌情加分。

5、市教育局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由教育局有关业务科室汇总,予以公布,年终纳入各单位的年度考核之中,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80-89分的为达标单位,70-79分的为重点管理单位,70分以下的予以"一票否决"。

6、县(市、区)教育局不定期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发现安全隐患,将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学校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向县(市、区)教育局有关业务科室书面汇报整改情况。

二、责任追究

1、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学校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防范制度不落实,导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到位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2、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负责人和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机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造成伤亡或重在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指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食堂及由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学校师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5、学校违反《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重要任例》中有关规定的,学校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程序对直接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附示例: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一、组织领导(5分)

1、机构健全,安全工作校(园)长负责制落实(2分)。

2、有一名校(园)长抓安全,其他领导按"一岗双责"要求落实(2分)。

3、设有专门的安全科室和门卫(保卫)人员(2分)。

实际了解,查看资料,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缺一种扣2分。

二、制度建设(27分)

4、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2分)。

查资料,校(园)长按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岗位职责要求与各部门,各部门与各岗位,学校与家长签订的责任书,缺一个层次扣1分。

5、各工作岗位是否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是否认真执行(2分)。

实地查看,有责任制度、有执行记录得2分,缺一种得0分。

6、有无安全工作会议制度,是否严格执行(2分)。

实地查看,有制度得1分,有会议记录得1分。

7、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认真执行(2分)。

实地查看,有制度,有执行记录得2分,缺扣2分。

8、有无实验室安全操作规定,是否执行(2分)。

实地查看,有制度,且有执行记录得2分,缺扣2分。

9、有无体育运动、社会实践、校外活动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及工作预案,是否执行(3分)。

实地查看,有制度,有执行记录得3分,缺一种扣1分。

10、楼道疏散值班守护制度是否落实,女生宿舍是否有安全的管理制度(2分)。

实地查看,看值班安排表和文件制度,缺一样扣1分。

11、校园网是否有防范*、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措施(2分)。

实地查看,有得2分,无扣2分。

12、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执行(2分)。

实地查看,有得2分,缺一样扣1分。

13、是否严格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分)。

实地查看,有制度,并执行得2分,无事故发生满分。

14、有无社会、家长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机制(2分)。

看资料,有得2分,无得0分。

15、有无家长接送幼儿、儿童或路队护送制度(2分)。

看资料,问学生是否知道护送教师人数、姓名。有得2分,没有有的扣1-2分。

16、有无安全月查制度,是否认真执行(2分)。

有制度并执行得2分,否则每样扣1-2分。

三、安全教育(22分)

17、安全教育课程的课时安排是否符合要求,教学内容是否充实,形式是否有效(3分)。

看计划,查讲稿,备课本,根据要求得1-3分。

18、是否开展了安全教育宣传活动(6分)。

查本年度教育行政部门下发文件的执行情况,少一个文件扣1分。

19、是否开展疏散、安全自救演练,师生能否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和掌握自救方法(4分)。

抽学生回答,报警电话的种类(110、122、119、120)及呼叫内内容;抽查教师使用灭火器材;看学校演练、讲解资料,错一处或无资料得0分。

20、师生是否了解并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3分)。

抽师生回答学校的部分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实际得分,差的0分。

21、对不良行为的学生有无帮助措施(3分)。

查资料,有措施、有记录的得3分,差的得0分。

22、是否有对教职工严格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违反其要求的处理办法,是否有体罚和侮辱学生事件发生(3分)。

了解学生,查信访件,有适合本校实际的要求和处理办法的得3分,有体罚等事件发生的得0分。

四、校舍、消防安全(20分)

23、楼梯、走廊、护栏和体育设施、玩教具、住校生床具、学生寝室安装的线路、电器等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安全要求(2分)。

实地查看实物,大型玩具查看制造厂家、地址、售后服务合同,铁床购买查是否通过采购认定。材料齐体的得2分,不符合要求和有明显质量问题的得0分。

24、楼阁、走廊及其他通道是否安全、畅通,照明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是否有应急照明灯(2分)。

实地查看实物,试开各处路灯,正常照明得2分。有一处不正确的得0分。

25、有无D级危房服役使用,围墙、门窗有无安全隐患(2分)。

有D级危房使用的得0分,有一处险情隐患的扣1分。

26、食堂、厨房、建筑、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2分)。

查验厨房"四池"设置使用情况,环境卫生情况好的得2分,差的酌情扣分。

27、校内电路、电气设置障碍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2分)。

线路未穿管的扣1分,教室插座离地不足1.20米的扣1分;有一处裸线、绞线的得0分。

28、燃气管道、用具是否做到定期检查,防止泄漏措施是否完善(2分)。

农村学校主要查教职工的液化气炉灶、瓶的使用情况。措施不完善的扣1-2分。

29、取暖设施是否安全,有无相应的措施(2分)。

主要指教师办公室、教室包括用炭火取暖的制度措施,未设该设备的得2分,有设备无制度的得0分。

30、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并按要求更换,防火档案是否建立(2分)。

查购买日期,看使用说明,查检查日期,好的得1分,差的得0分。有防火档案的得1分,无此档案的得0分。

31、实验用危险物品是否有专人保管,专门存放(2分)。

按规定要求有专管、有记录得2分,无得0分。

32、锅炉等特殊设备是否按规定定期年检(2分)。

查年检报告,及报告指出的整改项目是否已整改,有报告的得1分,已整改的得1分。

五、卫生及健康(21分)

33、学校有无专(兼)职医务人员,专职人员是否有从业资格,常备药品是否安全有效(3分)。

专职人员无资格的得0分,学校无常备药的得0分,有常备药无人保管,过期无效的得0分。

34、食堂的食品购买、运输、储存和加工是符合卫生要求,是否坚持试尝、留样制度(3)。

有索证得1分,查看留样及试尝制度的执行记载情况。有试尝、留样的得2分,无得0分。

35、食堂、小卖部是否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从业人员是否穿戴工作衣帽(3)。

缺一处扣1分,证件过期或无证,健康证缺1分扣1分,直至扣为负数与总分一并加减(按当时在岗人员数)。

36、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消毒液是否是卫生部门规定的品种(3分)。

查看消毒记载资料,无记录的得0分,消毒液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7、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3分)。

乍备水源的查验疾控中心的检测报告,不符标准的得0分,饮用集中供水的自来水用户得3分。

38、有无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3分)。

有重大疫情应急预案及措施的,得2分,出现流行病传染的或无预案的不得分。

39、学生是否做到定期体检(3分)。

查每期体检资料,预防针、接种情况,有体检报告的得2分,幼儿有规定的接种卡的得2分,按规定组织注射预防针的得1分。

六、交通安全(5分)

40、学校是否经常开展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是否对学校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自备校车和其他车辆有无定期保养、维护等保证安全的规定(2分)。

查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记录,有得1分,无得0分,车辆定期维护记录,有得1分,无扣1分

,车辆保险费的购买票据有得1分,无扣1分,得负分的计入总分加减。

41、租用车辆和其他交通工具是否有合法手续和符合安全要求(1分)。

查集体外出时安全出行的审批文书,无此类事宜的得1分。

42、是否做到校车不超载或学生放学、放假实行分时段制、签单制,是否组织学生到公路等危险场所*或活动(2分)。

查学校措施及记录,按规定做的得2分,有到公路上活动的得0分。

篇5:ZX小学教师工作考核评估细则范文

中心小学教师工作考核评估细则范文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促进学校管理和教学改革,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2、评估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过程性评价是指年级组、教研组、教总两处根据平时检查情况作出的评价,终结性评价是指学校每学期末对综合检查的情况作出的评价。

3、评估细则体现“注重工作,突出实绩”的原则,即对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数量和实绩进行全面考查并做出客观评价,使评估成为鼓舞士气、促进团结、引导教师积极进取的措施。

4、评估的实质是把竞争机制引入学校管理,破除论资排辈,激励进取心和创造意识,力争客观、公正、公平、合理的评价教师工作。

5、评估结果记入教师本人档案,作为评先树优、教师聘任各类考核及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6、评估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7、评估总分为100分。各方面的分值分别为:德(10)分;能(30)分;勤(10)分;绩(50)分。

8、兼职加分、奖励加分等不在100分内。

第二章评估细则

一、德(10分)

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意见规定的内容由值周校长负责检查、记录。

2、期末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3、考核实行百分制(固定部分20分,评议部分80分),按10%折算记入教师工作考核。

4、评议部分80分,由考核小组评议和教师民主评议,两者比例为6:4。

5、固定部分为20分,教师无违反以下规定的记20分,若违反规定,酌情扣除考核分(固定部分)。

6、固定部分具体规定:

(1)作风不正派、不遵纪守法、不服从组织安排,每次扣3分。

(2)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活动或学习,有事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扣0.5分,迟到者扣0.1分。

(3)按学校要求参加政治学习、认真记笔记,不按要求学习或记笔记的酌情扣0.1――0.3分。

(4)严格遵守学校《考勤规定》,有病有事要请假并按《考勤规定》要求履行相应请假手续,违规一次扣0、5分。

(5)酒后上课、上课吸烟或接听手机每次扣0.3分。

(6)不按要求布置课外作业,因作业超量造成影响的扣1分。

(7)体罚、变相体罚、讽刺、打击学生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3――5分。并根据责任大小进行经济赔偿。

(8)向学生推销、强迫订购未经批准的各种学习资料的扣3分。

(9)不注意教师仪表、着装奇特、浓妆艳抹、语言粗俗造成社会影响的扣0.1――0.3分。

(10)不爱岗敬业、拉帮结派、搞有偿家教或第二职业的扣1――3分。

(11)暗示或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不完成规定的教研任务的扣3分。

(12)上课或办公时间上网玩游戏看小说的每人次扣1分。

(13)不服从学校分配或临时性指派的各项工作的扣1分。

(14)不认真践行《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若干规定》其他条文的酌情扣1――5分。

二、能(30分)

按照《**镇中心小学教学目标考核奖惩制度》记分。

三、勤(10分)

按照《**镇中心小学考勤规定》记分。

四、绩(50分)

(一)工作量:(10分)

1、几项基本工作量的核定:

(1)一个班的语文10分,一个班的数学9分,两个班的数学11.5分。

(2)一年级语文、数学加0.2分。

(3)其他统考科目:10节10分。

(4)非统考科目:14节10分。

(5)专职工勤人员8――10.5分。根据其工作表现等差排序得分。

2、教师上课节数超过核定节数,统考科目每课时加0.3分,非统考科目每课时加0.2分。上课节数不满核定节数但超核定节数的3/4并无其他兼职的,每少一课时,统考科目减0.3分,非统考科目减0.2分。

3、兼职赋分:

(1)文印员、档案员4分。

(2)兼职工勤人员、图书管理员3分。

(3)少先大队辅导员、团支部书记1分。班主任记1.5分

(4)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科带头人、女工组长、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管理员1分。

(5)各功能室负责人0.5分。

(6)广播站辅导员0.2分。

(7)两种以上兼职记一个最高分,其余减半。

(8)各兼职教师不能按学校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酌情扣分。

4、行政干部的工作量:校级和中层分别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1.2倍、1.1倍计。

5、代课按教导处的记录适当发放补助。

6、代理班主任3周以上(含3周)2个月以内,每月加记0.3分,代理2个月或2个月以上者可获得班主任津贴和班级评估奖,津贴和奖金的分配,由代理班主任和原班主任双方协商解决,代理班主任不再另加工作量分。

7、工作量最低8分。

8、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如果出现本细则规定以外的其它兼职工作时,兼职教师的工作量计分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商定。

(二)工作成绩:(40分)

1、教师工作成绩的考核,依据教师所任教班级学生期末考试平均分计算。级部第一名记40分,每低1分减0.5分。一名教师任2个或2个以上平行班教学的,各班之间的平均分差在2分以内的依据平均分最高的班计算,超过2分的按所任教班级平均分计算。

2、一名教师任一个级部课的,级部班平均分差在3分以内的记40分,大于3分的每1分减0.5分。

3、奖励分:教师所接新班级平均分与级部第一名的分差在5分以上的每缩小分差1分奖励1分,加至教师工作成绩考核分满40分为止。

4、级部平均分与镇平均分相比分差在5分以内按以上办法计分,第一名记40分;分差在5―10分的第一名记39分;分差10――15分的第一名记37分,分差15分以上的第一名记35分。

5、体育教师工作成绩,镇春运会(或冬季越野赛)获团体总分第一名记35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10分。期末学生体能抽测合格率达90%以上记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学期内不召开镇春运会(或冬季越野赛)时体育教师按非统考科目教师的教学成绩评估办法进行考核,成绩占90%,学生体能抽测成绩占10%。

6、一名教师任两科统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各占50%,如果任语、数、外和其它统考科目,语、数、外占80%,其它统考科目占20%。

7、任非统考科目教师的教学成绩评估办法如下:以统考科目教师的考核成绩为基础上下浮动。最高分:统考科目专任教师前30名的平均分。最低分:与统考科目最后一名相同。由考核领导小组和班主任根据其工作表现按10分、9分、8分(2:6:2)打分(去掉3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将此分数等差排序,核定非统考科目教师的教学成绩。

8、因学校工作需要学期中间调整工作的教师,按工作调整前后分两段归相应类别进行考核,两段考核成绩各占50%。

9、因休产假工作时间不满一学期的教师,有统考科目成绩的按统考科目教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无统考科目成绩的按非统考科目教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0、行政干部的工作成绩:校级和中层分别按教师平均工作成绩的1.2倍、1.1倍计。(注:中层干部的工作成绩按工作实绩及教师满意度适当拉开差距。)

11、学期内病事假合计超过2个月的工作成绩比最低分再降1分。病事假合计满一学期的不再参加考核。

第三章其它

1、为保证教师考核评估工作的正常进行,学校成立由行政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师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2、该教师工作评估细则实施后,原细则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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