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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2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2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

篇2:集团公司员工手册奖惩

集团公司员工手册:奖惩

奖励

公司设有"杰出员工","优秀管理者","先进员工","十佳风貌员工",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我们组织评选活动,对全年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感谢他们对公司付出的热情和有创造性的工作。你有以下之一的优秀表现,将得到及时的褒扬并有机会参加表彰先进的评选。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我们倡导团队共同进取和友好协作。评选每一工作年度的"业绩优秀团队"、"管理创新团队"也是我们隆重的奖励活动。业绩卓著或积极创造有效管理,并具有团结奋进精神的部门将被公司授以优秀团队的荣誉。

惩罚

我们相信每一位都能有条理地、高水平地从事自己的工作,规章制度不能完全概括或代替员工们的良好判断和合作。但是获得一流的管理,纪律也是不可少的保证。出于对公司和员工利益的需要,公司制定了规则和规定。如果你违反了规定,产生有损于公司、客户和其他员工利益的行为,公司将对你进行处罚。

惩罚包括批评、记过、降级或降职、辞退。

1、批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公司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任何时间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2、记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记过

1)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

2)损毁公司财务,造成较大损失

3)考核不公正,经查明属实

4)故意不服从主管上级的工作安排

5)累计受批评三次

6)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

7)其他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

3、降级或降职

员工有以下之一情形,予以降级或降职

1)年度考核列末等

2)有较大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3)一年以上记过两次

4)被确认不能胜任工作

4、辞退

员工有以下之一情形,予以辞退

1)连续旷工一日或累计旷工三日以上

2)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明属实

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损毁公司重要文件

4)对同事暴力威胁,影响公司秩序

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6)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在其他公司兼职

7)一年中受"降级或降职"处分两次

8)向第三方或未授权方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洛

10)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11)其他违反国家任何形式刑事法律、法规。

篇3:HT大酒店员工奖惩条例

某大酒店员工奖惩条例

为达到和保持高度工作效率及优良的服务,酒店特制定如下奖惩条例,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执行。

嘉奖晋升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或晋升;

1.对改革酒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奖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予以奖励:

1.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宾客表扬者;

2.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为保护国家财产,他人及宾客生命财产安全,能见义勇为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6.拾金不昧者。

7.就酒店的经营管理有改革创新贡献者;

8.在工作岗位有发明创造者。

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凡第一次触犯甲类过失,部门主管督导人员会发出口头警告,并视情节给予签"违纪单"处理。若重复再犯,员工将被发出书面警告,如此类推,最高处分为即时开除。

2、书面警告

适用于六个月内三次重复违反甲类过失,或第一次触犯乙类过失。《员工过失通知书》由部门经理,将列明员工犯规细节;《员工警告通知书》由部门经理提出,总办主任签发,并列明处罚细节,员工须于警告通知书上签名,代表知道此《警告通知书》的发出,《警告通知书》副本交受处罚的员工,正本由总办存档。若警告通知书发出半年后,该员工表现符合酒店要求,其部门经理可考虑取消该警告书。取消警告由员工本人提出,部门批准,最后由总办审核。

3、最后警告

经发出一次书面警告后,如六个月内再犯同样或其它过失,员工将被发出最后警告,若其仍不知悔改,可被立即开除。

4、无薪停职

(1)以不超过15天为限。

(2)以等待酒店决定是否开除该员工,并须于每天早8:30分下午16:30分到所属部门报到。

(3)以等待刑事案审讯的判决结果(在此情况下,酒店可延长停职期直至有审讯结果为止)。

5、即时开除

凡犯有丙类过失或在最后警告发出半年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酒店规定,便会被

即时开除,即时开除可在全无通知的情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甲类过失

(1)仪容不整;

(2)上班不穿整洁之工作服装,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号牌(实习证)或员工证;

(3)非特殊情况下使用指定之人员通道;

(4)非特殊情况下使用客用设施;

(5)不执行部门主管之工作指示或不服从工作调配;

(6)当值时间使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7)当值时间收听(看)广播、录音、电视、报刊等;

(8)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逗留;

(9)高声喧哗发出不必要之声浪;

(10)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

(11)当值时间扎堆聊天;

(12)工作效率或服务态度不佳;

(13)拒绝酒店总经理授权的有关人员检查;

(14)私自更换当值时间;

(15)轻度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常规;

(16)穿工服外出办私事;

(17)擅离工作岗位;

乙类过失

(1)当值时间睡觉;

(2)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记时卡;

(3)因疏忽不小心损坏、损毁酒店或客人财物;

(4)留异发、染发(非黑发);

(5)吵闹、污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酒店安宁;

(6)未经客人允许擅入客房;

(7)非法触动防火报警系统及动用防火设施;

(8)拾遗不报;

(9)拿取或偷吃酒店或客人之食物;

(10)不礼貌地拒绝上司的工作指示;

(11)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

(12)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13)在酒店内售卖私人物品;

(14)擅闯禁区;

(15)未经批准在酒店内派发任何种类之标语或印刷品;

(16)未经批准擅自休假;

(17)用不正当手段索取小费、报酬;

(18)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

(19)违反吸烟条例;

(20)严重违反保密规定。

丙类过失

(1)贪污、索贿、行贿;

(2)殴打他人,或互相斗殴;

(3)侮辱威胁他人;

(4)私换外币;

(5)涂改、假造单据、证明;

(6)作不道德或猥亵的交易动作;

(7)参加*组织或利用黑社会组织;

(8)组织及煽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

(9)危害酒店任何人士;

(10)携带、收藏、传播一切禁品;

(11)参与赌博;

(12)对顾客粗暴、无礼或服务态度恶劣;

(13)恶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

(14)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15)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16)连续或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

(17)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法规;

(18)偷盗酒店、客人或同事之物;

(19)未经批准,私自将工作锁匙带出酒店;

奖惩程序

1、督导部门发现员工符合奖励条件或违反酒店有关规章制度时,即找有关当事人进行谈话,然后将有关的奖惩事项通知至所属部门,并提出处理的意见建议。

2、部门在收到督导部门的有关奖惩通知后,应马上找当事人核实并了解有关的情况,于三天内将处理意见(必须符合《员工手册》有关的规定)答复督导部门,并与督导部门商定处理办法。

3、当事部门逾期不答复督导部门的奖惩通知,对有关当事人的奖惩处理即以督导部门意见以准,作自动生效处理。

4、如果奖惩事项是由当事部门发至督导部门,当事部门则需列明当事人的奖惩具体原因,开附上处理意见,由督导部门找当事人进一步核实并了解有关情况后,与当事部门商定处理办法。

5、当督导部门与当事部门对员工奖惩的处理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时,最后的处理办法由总办决定。

篇4:HT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某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第四条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五条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须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九条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第三章奖励

第十条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与行政奖励两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二)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五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嘉奖通报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四)其他对酒店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三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并通报全酒店。

(一)维护酒店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二)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三)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四)对维护酒店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五)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的;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全年累计两次,正常之外晋升两级工资。奖励及奖金在全体员工大会上颁布。

(一)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第十四条酒店对第十三条(一)款中新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五条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条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条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人为人力资源部,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第四章惩戒

第十八条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第十九条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或工资、降低工资标准。

(二)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第二十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元。

(一)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经劝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酒店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二)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三)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四)故意损坏酒店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第二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处罚款()元。

(一)偷盗、侵占同事或酒店财物经查事实者;

(二)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

(三)在酒店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四)造谣惑众诋毁酒店形象者;

(五)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酒店同类业务者;

(六)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七)伪造或变造或盗用酒店印信严重损害酒店权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构成犯罪者;

(九)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

篇5:企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考核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工作本身的奖励三种。

3.2.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3.2.2行政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奖励:授予先进员工、先进职员等称号、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记功、记大功、职务晋升。

3.3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嘉奖通报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4.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4.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3.4.4增收节支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4.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4.7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4.8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功通报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5.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5.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5.4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5.5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5.6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3.5.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5.8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5.9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5.10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5.11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3.5.1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5.13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6.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6.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6.3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6.4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者。

3.6.5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3.5.5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6.6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6.7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6.8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9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7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8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9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嘉奖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

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奖金)、减薪。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4.4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10元。

4.5.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5.2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厂牌者。

4.5.3在办公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4.5.4在车间吃东西者。

4.5.5上班时间闲聊说笑者。

4.5.6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4.5.7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4.5.8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4.5.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5.10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4.5.11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2参会人员迟到者。

4.5.1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堆放杂物者。

4.5.14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

4.6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20元。

4.6.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6.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6.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6.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6.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领导者。

4.6.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6.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五人次(含)违反4.5条规定者。

4.7对具有4.5条、4.6条所列行为(4.6.7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对具有4.6.7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人事部开具惩戒通知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写《惩戒通知单》。《惩戒通知单》一式三联,人事部留一联,转会计室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知达当事人。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8.1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或仪器、设备损坏,情节轻微者。

4.8.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4.8.3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4.8.4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4.8.5妨害现场工作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4.8.6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酗酒者。

4.8.7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者。

4.8.8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4.8.9培训旷课,或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8.10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4.8.11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8.12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4.8.14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4.8.15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4.8.16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4.8.17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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