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矿立井把钩工安全行为规范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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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矿立井把钩工安全行为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1)把钩工在绞车运行期间内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视指示信号、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安全门、罐门、钢丝绳设施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2)升降爆炸材料时,严禁乘人。人员上下井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严禁在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爆炸材料。

(3)升降人员时,严禁使用罐座,不得超员,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4)提升人员时,当罐停稳后,必须由把钩工打开安全门和罐门。升降人员上下罐时必须是一侧进罐,另一侧出罐,不准两侧同时上下。

(5)提升人员时,开车信号未发之前,必须检查乘罐人员肢体或携带工具有无伸出罐外,如有以上情况,必须纠正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6)升降物料时,要认真检查装车数量和重量是否符合规定。

(7)推车时,把装罐的车放过挡车器后,立即搬回挡车器;任何时候不得把车辆提前放过挡车器。

(8)升降管子,轨道等长料时严格执行专项安全措施。

(9)遇到罐内卡车、在罐内掉道时,应与信号工联系后,使用绳索系牢的长柄工具处理。

篇2:H矿斜井把钩工安全行为规范

(1)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装置(一坡三挡)、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声光信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的完好情况,不符合提升要求及时汇报处理。

(2)详细检查绞车道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隐患,有无人员工作,如有上述情况,必须消除隐患和撤离人员后,方可提升。绞车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3)每次运行绞车前,必须挂好钩头和各车的连接装置。认真检查挂车情况及挂车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设备和材料的装载情况,经确认无问题后,发出开车信号。

(4)绞车道上部车场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5)绞车道行车矿车上必须挂红灯,红灯必须挂在行驶方向第一台车前端车帮上。

(6)上下坑木或其它材料尾部必须挂一档车。

(7)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的设备材料等物件,必须有安全提升措施。

(8)把钩工必须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

(9)摘挂钩时,严禁站在道心,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

(10)绞车运行时,发现散车或车掉道,上、下部把钩工必须联系好,通知绞车司机停车,进行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准提升。处理掉道和散车时必须挂好保险钩。

(11)往各车场甩车前,必须使用甩车信号(无甩车信号的大声口喊“放车”),警示车场及后方人员。

(12)挂人车时,首先检查人车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挂绳试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13)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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