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某某村党务公开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镇某某村党务公开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某镇某村党务公开制度

为把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党内民主推进全村的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公开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1、党支部任期目标;

2、党支部基本情况及班子成员分工情况、联系电话;

3、党员发展情况;

4、党内民主评议结果;

5、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情况;

6、党员提案办理情况;

7、党员联系群众活动开展情况;

8、党费收缴情况;

9、党内重大决定;

10、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二)公开程序:“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三)公开时间和形式: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党务公开公示栏为主。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文件、新闻媒体、谈话活动、回复函询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监督与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并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切实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篇2:某中学党务公开制度

中学党务公开制度

为扎实推进“强基工程”,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和途径,特定制度如下。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2、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

3、党委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4、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组织活动检查、考核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党费收缴情况;

5、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情况;

3、校党委、各支部改选情况;校党委、各支部人员组成情况;

4、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5、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6、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落实情况;

7、后备干部推荐、党员应尽各项义务、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情况;

8、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采用固定的公开栏、网络信息、会议、文件等形式进行合并。更新公开的内容,以方便党员和群众查询;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条理清楚,并由专人负责。

三、党务公开的责任

校党委书记、各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量化考核标准,完善责任环节,严格责任追究。党委组织委员和支部组织委员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在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对不按规定进行党务公开或搞假公开的基层党组织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

四、党务公开的监督

1、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全程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权利:督促本单位党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公布党务内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义务: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单位党组织的有关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单位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设立《党务公开登记薄),及时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如实登记,归档备查。

篇3:幼儿园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幼儿园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

4、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

5、单位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

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

7、学校基建管理情况;

8、学校招生计划、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困难学生减免、招生结果等内容;

9、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

10、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

11、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2、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

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1、会议型:党员大会、党组织成员会;教代会、董事会、校务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

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标牌、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社会新闻媒体等。

3、文件型:网络文件、书面文件。

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学校应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须接受上级党政组织的检查和指导。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

篇4: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范例

石狮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暂行)党务公开工作是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及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探索和实践,切实建立、落实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逐步形成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泉州市委关于在农村、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及《*石狮市委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一、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要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要注意发挥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全市各级党组织都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第二条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兼顾广泛性和代表性。主要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代表,离退休党务干部或普通党员群众代表中选聘。聘期一任3年,聘书由聘用单位党组织颁发。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选聘条件:自觉践行“****”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在党的建设和党务公开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法律知识,以及与党务公开监督工作相关的知识,参政议政能力强,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原则性,善于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较高威望,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身体健康,有参加监督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坚持完成党务公开监督工作的各项任务。第四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第五条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互相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二、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第六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确保真实、可靠。第七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限由相关工作负责人提出,由分管领导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纳、整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党组织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的项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第八条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由提供公开内容的相关工作负责人负责。第九条党组织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督促相关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和时限准备好党务公开内容,根据内容的性质和事件的特点拟定合理化的公开方案,交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呈党组织负责人批准后公开。公开方案应根据保密原则,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做到内外有别;根据层级不同,合理确定公开程度,做到适度有别。需要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第十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三、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第十一条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分别负责市委及市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基层各级党组织负责同级党组织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第十二条各级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党务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可与原事务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合并使用。有条件的党组织,也可分设监督电话。第十三条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对揭发、检举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者奖励。第十四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的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第十五条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内容进行考核。四、党务公开资料整理归档制度第十六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应归档保存。第十七条归档内容:在公示栏、触摸屏、局域网、互联网上公开的内容,包括文字、图表、图片、音像资料等;通过各种形式收集、归纳、整理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意见;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的内容。第十八条党务公开内容归档保存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第十九条党务公开内容归档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除在党内文件中对保管年限有明确规定的外,党务公开档案的保管时限一般为3年。五、党务公开督查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第二十一条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事务公开检查,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常规性工作定期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总结典型做法,抓好工作落实。第二十二条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第二十三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创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装入个人档案。第二十四条对违*务公开规定的各级党组织和个人,要参照党内有关规定,针对下列违纪情形,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或给予组织处理:1、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2、未按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未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3、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或说明的;4、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本部门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领导不力的;5、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6、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对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1、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2、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3、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4、对管辖范围内严重违*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5、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三)因违*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恶性案(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对党群干群关系造成较大破坏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内除名、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石狮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篇5: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1、支部班子改进公开;

2、后备干部培养公开;

3、支部工作目标公开;

4、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制度和措施公开;

5、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公开;

6、发展新党员公开;

7、预备党员转正公开;

8、对违纪党员处置公开;

9、党员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公开;

10、评选“优、先、模”结果公开。

政务公开细则:为加强监督力度增强金融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资金管理部门要坚持贷款“三公开制度”。一要公开贷款原则、政策,明确贷与不贷的界限,接受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二要公开贷款审批程序,由使用贷款单位提出贷款申请,主办贷款的经办员了解情况,经初审同意后再经部门领导审批,最后报主管主任批准。严格执行主任、副主任和经办员“三签”制度;三要坚持主管部门集体审查项目,公开项目内容和贷与不贷意见。

2、对违法违纪案件处罚的依据和处理结果公开。

3、有关监管的各项工作,要将检查内容、对象、范围、方法、时限、程序以及规定和制度尽量公开。如纪检、监察、稽核、资金、外汇、金管等部门的监管程序和有关审批、处罚程序,能公开的要予以公开,以利于社会监督。

4、全社干部职工要遵纪守则,要挂牌公开姓名服务,要将违规违纪的处罚办法,以及上级、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向客户、社会、群众公开。

5、实行财务开支公开,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开支情况。

6、交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情况,作罚目标管理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应公开而未公开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