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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某某村党员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某镇某村党员管理制度

1、自觉宣传党在各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村规民约,带领群众走共同致富道路。

2、关心国家大事、维护党的统一,支持村“两委”开展工作,主持公道。

3、积极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积极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帮助支部改进工作和作出合理决策。

4、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活动,按时交纳党费,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

5、认真学习党报党刊,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6、遵纪守法,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关心支部建设,维护集体利益,关心集体生产,老党员要发挥余热,做力所能及的工作,关心青少年成长,积极培养优秀青年入党。

8、做好联系户的工作,每年帮助困难户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

篇2:市实验幼儿园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市实验幼儿园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思想、*的理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始终同党中央和党支部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严格履行章程赋予的各项权力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交纳党费,按时认真保质保量完成党支部分配的工作任务,工作讲求认真,严谨扎实,实事求是,对待工作要有高度责任感,不浮夸、虚假。

三、党员、干部要做维护团结的模范,不搞派别活动,要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坚持原则,敢于斗争。

四、立党为公,党员、干部时时事事要把党和人民利益、学校集体利益置于前位:严禁任何党员、干部不择手段向党要地位、要名誉、要物质利益,特别是在晋级、升职、工作变动、住房以及子女就业等问题上搞投机钻营等不正之风。

五、党员、干部要坚持党性,不以权谋私,作风正派,对任何人都要一视同仁,严禁拉帮结派,搞个人小圈子。对待不同意见同志,不准打棍子戴帽子。

六、履行勤俭节约生活作风,不奢侈浪费,衣着大方朴实,严禁与人争吵、角逐、施暴,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七、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人员进出调动,较大额的经费开支,重大问题的决策都应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任何干部不能个人说了算,不得把个人意愿凌驾于组织之上。

八、要廉洁自律,不接受彩礼、不收受贿赂,不送公款人情,不用公款请吃请喝。一切回扣要交公,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截留私分。

九、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严禁打牌赌博,观看淫秽录相,搞不正当关系,不信佛入教,不吸毒贩毒。如在当地公安、保卫部门受到处罚,备案着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十、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忠于职守,以孔繁森等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当好人民的勤务员。

本规定通过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对违反上述任一规定的党员、干部经批评教育不改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纪律处分

篇3:X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了使党员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党员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任务

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基本要求

指导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使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四、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原则、注重实效原则、制度规范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五、党员管理的方法

1、坚持用章程以及各类党内法规严格规范党员的行为。这是党员管理最根本的依据和最重要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章程所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按照章程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六条基本条件去要求自己。同时,要坚持以“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重要法规来激励和约束自己。

2、严格组织生活。这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要坚持和完善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话制度、谈心制度、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等。

3、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函询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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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范例)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

(2)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3)会前要摸清党员思想状况,提高党员对民主评议工作的认识。

(4)每名党员都要对照《章程》和不同岗位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形成自我评议材料。

(5)党员应向支部大会作个人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总结汇报,认真开展自我批评。

(6)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进行相互批评和民主测评,也可吸收本单位群众和服务对象参加测评。

(7)要召开支委会,结合党员本人的汇报情况、互评情况、平时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评议,并形成评议意见。

(8)对党员的评议结果,要征求本人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应做进一步的思想交流,努力达到共识。

(9)要将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优秀党员进行表扬,对评议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作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处理。

2、“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每季度要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选举或补选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等。

(2)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做好上月的工作总结,研究制定本月的工作学习计划;讨论和处理支部各项日常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围绕支部近期具体任务,研究落实解决的具体措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切实落到实处。

(4)党支部每半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内容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础知识和一些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精神为主。党课学习以组织党员听党课为主,也可结合党课内容进行讨论,交流心得体会。每人都要记好学习笔记,支部要有学习记录。

3、党支部学习制度

(1)党支部除每半年组织一次党课学习外,还要至少组织一次其它形式的学习活动。

(2)支部每年都要制定年度学习规划,党员要根据支部规划,做出个人学习计划。

(3)学习要采取理论讲座、典型报告、座谈讨论、参观走访和电化教育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4)学习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也可以结合党员工作实际,学习业务、法律、科技等知识。

(5)学习活动也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素质和党性观念。

(6)参加学习的人员要认真思考,记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至用。

4、党员活动日制度

(1)党支部每季度举办一次党日活动。

(2)党日活动的规模和内容要按上级党组织的安排或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而定。

(3)党员活动日主要以义务劳动、无偿服务等形式为主。

(4)活动前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活动后要做好总结,树立典型,广泛宣传。

(5)要通过党日活动,达到使党员了解社会、服务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的目的。

5、党籍管理制度

(1)申请入党的同志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有了党籍。

(2)干部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纳入个人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其他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由其所在党委保管。

(3)凡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单位的党员,都应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到新单位接转组织关系的,以自行脱党论处,取消党籍。

(5)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党员要求td,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7)劝党员td,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8)如被劝告td的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9)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10)党员经过留党察看仍坚持错误而不改正的,应当开除党籍。

(11)开除党籍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报市纪检委审查批准。

6、党费收缴制度

(1)按期缴纳党费是《章程》对党员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对自己的一次党性教育。

(2)原则上党员每月上缴一次党费,特殊情况可以提前预缴,一般不得延迟缴纳。

(3)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4)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5)党费标准根据中组部[1994]3号《关于共cd员交纳党费的办法的规定》标准,按比例缴纳。

(6)每个党员都有自觉按规定足额按时缴纳党费的义务,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

(7)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由党委和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支部每月向党员收缴一次党费报党委,党委每季度向市委组织部缴纳一次党费。

(8)党委每季度对各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一次通报,市委组织部每半年对各党委进行一次通报。

7、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1)每个党员都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2)汇报的内容可以是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也可以是其他党员的模范事迹、不良倾向或问题。

(3)党员汇报要抱着对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4)党员汇报可以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或党小组会上,也可以单独找党组织负责人汇报。

(5)长期外出的党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6)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汇报,做好记录,并做好个别党员的思想工作。

(7)对长期不汇报思想的党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

8、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长期(6个月以上)在外且有固定地点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可建立临时党小组。

(4)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不动,报党委审核后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5)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应参加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主动交纳党费。

(6)因公出国党员,其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7)党员在外流动期间,应定期向原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8)持临时组织关系或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返回单位时,应及时检查在外地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9)对外出不向党组织报告,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向党组织汇报和不交纳党费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10)对外来流动党员,要及时接收他们的党员身份证明,安排参加党的活动。回去后要签署有关证明,交本人带回。

9、特殊类型党员管理制度

(1)对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再就业的党员,要按就近原则将组织关系转接到社区党组织。

(2)对暂时不能转接到社区党组织的,原单位要认真履行好职责,确保他们“离岗”不“离党”。

(3)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军人党员,在待业期间,要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党组织或市民政局、人才中心党组织,并参加那里的组织生活。

(4)对解除劳动关系再就业和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党员就业后,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

(5)要本着立足实际、灵活掌握、发挥特长的原则,抓好特殊类型党员教育管理。

(6)要在政治和生活上关心特殊类型党员,了解和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7)对于个别作用发挥不好、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经多方工作仍无改进的特殊类型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0、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1)党员在工作调动、参军、招工、升学、转业时,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2)转移党的组织关系由党支部、基层党委及市委组织部逐级办理。

(3)转移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限长短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最长有效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4)超过有效期限办理手续,党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取得有关证明,党组织方能予以接转。

(5)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给予严肃批评,并限期报到。

(6)对经批评教育后,仍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按章程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11、“创、联、帮”活动制度

(1)每个乡镇党委和党支部都要成立“创、联、帮”活动领导机构,党委书记和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

(2)各乡镇党委和党支部要制定“创、联、帮”活动方案,明确长远目标、年度规划和推进措施。

(3)每名有活动能力的农村党员都要按上级党组织要求,确定“创、联、帮”活动的具体措施和活动目标。

(4)党员要把“创三户”、“联两户”、“帮一户”作为“创、联、帮”活动的主要内容。

(5)村党支部要通过开展“创、联、帮”活动,带领农民群众创出一条致富道路,搞好联合服务、联合发展,帮助贫困农民实现共同富裕。

(6)要建立健全“创、联、帮”活动档案,并把党支部和每名党员的“创、联、帮”活动情况定期向群众公布。

(7)每年要召开一次“创、联、帮”活动推进会,进行阶段性总结和部署。

(8)要将每名党员干部的“创、联、帮”活动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议的一项重要依据。

12、“结对子、帮调整”活动制度

(1)各市直单位党组织年初要按市委要求,制定本单位党员与农村贫困户“结对子、帮调整”活动方案。

(2)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与所包扶乡镇、村屯党组织联系,搞好党员与农户的对接。

(3)要组织党员结合所包扶农户的实际情况,帮助确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致富路子。

(4)要组织党员围绕所包扶农户的生产、生活,给予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扶持。

(5)党组织要定期对党员包扶农户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树立和宣传典型,推进工作落实。

(6)年末要对“结对子、帮调整”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

(7)各级党组织要将开展“结对子、帮调整”活动情况,作为考核评议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13、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活动制度

(1)各有关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认真填写党员参加社区活动联系卡。

(2)在职党员要持联系卡到所居住社区党组织登记,参加社区党组织生活及其它活动。

(3)在职党员要发挥自己的特长,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4)单位党组织要对本单位党员参与社区活动情况定期检查督促。

(5)社区党组织要把住区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和服务的情况做好记载,每季度填写一次活动卡。

(6)年末社区党组织要对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填写反馈卡,并反映给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

(7)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员参加社区活动的表现,作为评议党员的一项重要依据。

14、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

(1)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15、共cd员先锋岗制度

(1)具有商服职能单位党组织要在党员所在商服岗位设立“党员柜台”、“党员摊床”等。

(2)具有社会性服务职能单位党组织要成立“党员服务队”、“党员维修队”等党员自愿服务组织。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实行党员“挂牌上岗”、“标志上桌”。

(4)企业党组织要设立“党员责任区”。

(5)每名共cd员都要佩带党徽,亮出党员身份,接受群众监督。

(6)各单位党组织要设立专线电话。对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党员要进行查处,并给予相应处分。

16、践行共cd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制度

(1)各级党组织要将本部门及不同岗位的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用宣传板等工具,置于本单位明显处,时刻提醒党员保持先进性。

(2)在民主生活会上,要按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在党员评议活动中,要把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标尺。

(4)各级党组织在日常工作中,要按照先进性具体要求教育和引导党员,保证党员保持先进性。

发展新党员工作

1、支部发展新党员制度

(1)党支部每年年初都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无特殊情况,每个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发展一名新党员,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要向党委说明原因。

(3)每个支部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活动,并分配一定的工作,对他们进行考察和锻炼。

(4)要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积极分子民主推荐制度

(1)要求入党的先进分子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要通过本单位(村、企业、社区)群众无记名推荐和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

(3)由支部全体党员无记名民主推荐,2/3以上党员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1)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申请入党的人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讨论通过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

(4)基层党组织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5)培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核一次,党支部每半年考核一次,并填写考核记实。

(6)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一次,并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分析和整顿。

(7)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2年(农民和工人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4、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发展对象在经过初审和填写《入党志愿书》后,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发展对象要有本人所居住社区征求意见。

(3)党支部要对社区党组织和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党员,进行认真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延期发展或不予发展。

5、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经培养人推荐,党小组或党支部党员充分酝酿,支委会审查后,可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

(2)党支部要对近期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对从事经济活动的近期发展对象还要进行经济审计。

(3)由市委组织员办对近期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4)党支部要填写发展党员请示报告单,并上报党委。

(5)党委审查考核后填写《发展党员送审报告单》,上报市委组织员办。

(6)市委组织员办在初审后,发《入党志愿书》,由本人填写。

(7)由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8)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形成决议后上报党委。

(9)党委审查后报市委组织员办。

(10)市委组织员办组织员谈话时填写《发展党员协审表》,并进行考核谈话和签署意见。

(11)党委讨论审批,签发《预备党员批准通知单》上报市委组织员办,并通知支部和本人。

(12)举行入党仪式,入党积极分子成为预备党员。

6、预备党员考核管理制度

(1)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填写党员卡后,由培养人继续培养教育,定期填写考核记实。

(2)预备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预备期满1年后,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3)党小组提出转正意见后,由支委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意见。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做出决议,并上报党委。

(5)党委讨论审批后签发《预备党员转正通知单》上报市委组织员办,并通知支部和本人,将有关材料归档,预备党员成为正式党员。

7、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党支部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市委组织员要切实做好发展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核工作,认真履行好发展党员职责。

(2)对不认真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违背发展党员工作原则,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党支部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市委组织员要追究其有关责任。

(3)对预备党员或新转正党员两年内,在经济、工作、作风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的,要追究与其谈话的市委组织员、党委组织委员、支部书记和培养人的相关责任。

篇5:党员示范岗制度(范例)

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示范岗的党员要认真学习、依法执教。认真组织和参加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示范岗的党员要带头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总支的各项决定决议,按照学校党总支的布置要求,积极实施。

三、示范岗党员要爱岗敬业、公平执教。热爱工作、尽职尽责,注重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

四、.示范岗的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出色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并能在各个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五、示范岗的党员要努力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做到与时俱进,并能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

六、示范岗党员要认真遵守职业道德,顾全大局,不触及乱收费、接受家长吃请、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敏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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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示范岗”活动细则

第一条党员“示范岗”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积极有效的活动形式,是在新形势下,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在本职岗位、社区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积极性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作出表率和积极贡献的一个有力举措,也是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有效载体。为了使党员“示范岗”活动持之以恒、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员“示范岗”活动,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第三条党员“示范岗”活动的主要内容。即每位党员根据各自的特长、爱好、岗位专业和身体条件等,在校党总支部的领导、组织下,申报一个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的岗位,以每个党员的实际行动,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四条组织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自愿申报,持之以恒,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丰富活动。

第五条学校“党员示范岗”总的职责和要求:

密切配合校党组织、行政各项中心工作,带头执行“师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把上级及学校的工作传达到广大教师,团结带领教师争创文明班组;热情为师生及家长服务,帮助解决教师及学生遇到的困难;积极开展新课程改革的实践和研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第六条为保证“党员示范岗”活动正常持久地开展,并不断规范岗位行为,使这一活动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建立以下制度:

1、申报岗位制度。每个党员根据各自教育教学工作自愿申报“党员示范岗”活动岗位。

2、党员活动卡制度。每个上岗党员都持有一本活动记录卡,记载开展“示范岗”活动情况,以便支部检查。

3、汇报交流制度。每半年一次召开专门会议,汇报活动情况,交流经验,互相学习。

4、交接岗制度。党员因调动退休等原因脱岗,支部另外安排人员上岗,保持每岗有人。

5、评比表彰制度。支部建立“党员示范岗”活动档案,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评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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