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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中教师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高级中学教师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为了落实教学常规基本要求,规范教学行为,保障课改的切实推进,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教学事故的分类:根据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将教学事故分为一般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

(一)、一般教学事故

1、未经教导主任或校领导批准私自调课或随意找人代课。

2、上课迟到、早退。

3、课堂上接听手机或使用手机。

4、不能很好地履行监考职责,监考中有迟到、早退现象,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5、向学生泄漏考试内容,或随意修改学生考试成绩。

6、遗失学生试卷或记分册。

(二)、重大教学事故

1、罚、变相体罚或辱骂学生的现象。

2、在校进行有偿家教。

3、无故旷课。

4、上班期间私自在外兼职授课。

(三)、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

凡属教学事故,均应由校方告知当事人本人。其中一般教学事故,通过巡视、调查了解,由教导主任认定,并报校长审核;重大教学事故需由校务会议认定。

1.一般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1)在学校教工大会上予以通报和批评。

(2)视情节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不同,扣除当月20元以内结构工资,具体数额有校长决定。

2.重大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1)教工大会上通报批评,本人写出书面检查。

(2)扣除当月全部课时津贴。

(3)当年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评优活动。

情节特别严重,可由校务会议决定,分别给予调低骨干教师津贴等级、职称降一级聘用、调离教师岗位的处理,直至给予行政处分。

篇2:某高中教职工献血条例

高级中学教职工献血条例

根据《献血法》和《献血条例》有关规定,为保证教工、市民医疗用血需要,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一)、凡本校年龄在十八周岁到五十五周岁的教职工均有依法献血任务;

(二)、献血后可休息10天,奖励营养费30元;

(三)、因工作需要在寒暑假和其它法定假日献血,开学后不能调休并正常上班的,每天发放补贴;

(四)、新进单位的教职工(包括代理人员)五年内未献血者,参加献血体检;原单位教职工按献血先后序号参加献血体检;

(五)、建立献血基金,体现了献血是每个公民(包括5岁以上的在岗教职工)应尽的义务。献血基金每人每月5元,从工资中扣除;

(六)、无故不依法体检和体检合格不依法献血者,按上级规定进行经济处罚,本人和家属在需要用血时不能用血。遇特殊情况(如怀孕、哺乳等),征得献血小组同意,方可推迟体检和献血时间;

(七)、成立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工、团、总务、卫生六名教师组成;

(八)、本条例解释权属献血领导小组,修改条款须经教代会主席团讨论通过。

篇3:某高中保密工作条例

高级中学保密工作条例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建立保密工作小组。

(三)、对有关人员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每学期开展一次"保密法"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保密文件要实行"三专"制度,专人收、专人管、专柜(保险箱)存放,传阅文件采用单线(直传)形式。做好保密文件的签收、登记、传阅、清退工作。

(五)、人事档案、文书档案、考试卷等按规定存放好,有专人负责保管。查阅要按规定办手续并做好记录。

(六)、对重要部门计算机实施加密处理,定期做好重要信息、文件等资料的磁盘备份

工作,对移交或报废的计算机及时做好清盘工作。

(七)、负责保密工作的领导、保密干部工作如有调动,应及时办理好文件的移交手续,及时调整其组织机构并上报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八)、妥善地管理和处理好保密废纸。除用粉碎机粉碎以外,每年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前送区政府有关部门,如有特殊情况可直接送上级指定的部门处理

(九)、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定期检查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篇4:某高中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高级中学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本校的文书、教学、会计、设备、基建、照像、声像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校档案工作在党总支、校长办公室领导下,由分管校长牵头,由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全校各部门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收集本校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文体、党政工团组织等活动以及校办厂经营业务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按时整理、立卷、归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三条应把本校教育教学等活动中形成材料的积累、整理、归档列入各部门管理程序,列入各部门职责范围,列入各级领导和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各级领导的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第四条校长的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档案工作规定,应将本校档案工作纳入领导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纳入学校管理,从规划上和计划上保证本校档案工作正常进行。

2、经常教育干部和教职工按时把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完整地交给有关部门,集中保管,不得据为已有或散失。

3、在学校经费允许的条件下,配置必要的设备,确保档案完整安全,逐步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4、安排适当的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工作,并教育他们热爱档案工作,关心和妥善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本校档案管理成绩显着者给予奖励,对造成损失者,按情节给予处分。

第五条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长职责

1、领导全校档案工作,对本校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以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2、组织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政策,提高干部和教职工的档案意识,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时交给有关部门和有关同志,以免散失。

3、主持召开校档案工作会议,并经常检查督促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4、负责领导学校档案室工作,重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对档案管理工作成绩显着者给予奖励,对造成损失者,按情节给予处分。

第六条本校档案室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校档案室的全面工作,直接领导本校的档案管理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

2、认真执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上级对档案工作的指示精神,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档案管理会议,督促检查本校档案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本校档案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制订和推行。

第七条本校档案室管理人员职责

1、在分管校长、档案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和贯彻《档案法》和有关档案工作的各项规定,努力提高档案业务水平,尽力把档案工作做好。

2、对本校文书、声像、业务、会计、教学、设备、基建等档案的归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接收、整理。接收时应符合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分类立卷正确,划分期限准确、案卷标题简明确切、案卷整齐规范等要求,并履行交接双方签字手续。

3、参加本校重要的教育、教学、科研等有关专业活动,全面了解文件材料形成的特点和内容。

4、参加本校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以及重要设备仪器(伍百元以上)的开箱验收活动,确保科技档案的完整、准确。

5、熟悉本校档案的来源、用途、种类和存放位置,根据统一的分类编号方法,对归档文件材料进行登记、入橱、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

6、根据统一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参加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做好销毁清册,并经档案室负责人,分管校长审定同意后,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和监督销毁。

7、对档案要定期清查,保证帐物相符,及时催讨借出的档案,对所保管的档案数量、状况、利用情况及利用效果进行统计。

8、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开展本校档案编研和为各方面利用提供服务。

9、要加强库房的防盗、防火、防虫、防尘、防高温、防潮等的管理,以维护档案的安全。

10、协助领导做好本校档案的业务建设,负责对各部门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第八条各部门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档案法》和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及时收集和保管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和安全。

3、负责整理本部门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材料,每年三、十月向学校档案室归档移交。

4、做好文件材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积极参加档案业务活动,接受校档案室的业务指导。

第九条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的档案工作职责

1、学习和了解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本组内形成的各类有价值材料的上交工作。

2、本组和组内教师的学期计划、总结、专题报告、论文、公开课教案、试题分析、学生的品德评语、学习成绩登记、奖惩材料、会议记录以及各种统计报表等,不仅自己要自觉交,而且要督促组内教师及时交给教务处档案管理人员,以免散失。

3、需归档的材料,一律用黑色或兰黑色墨水的钢笔书写,用纸要用报告纸、八开或十六开白纸。

第四章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第十条搞好档案管理工作是干部和各有关人员的职责,应列入考核的内容。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列为学校表彰项目之一,对成绩显着者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要用经济和行政手段来保证应归档的材料不散失,将其列为年终加奖项目,对造成损失者,应根据情节给予一定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责任制自二0**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篇5:某高中外籍教师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高级中学外籍教师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为增强英语教学实力,开展学科双语教学,我校拟聘请外籍教师,以提高学生英语水平,发展学生英语的实际运用能力,凸显我校英语学科的教学特色。除要求教职工在对外籍教师的接触中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涉外人员守则》外,为加强对外籍教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管理,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以下补充规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对外政策,强化组织观念,加强纪律性。重大事件及时请示汇报。

(二)、与海外人士接触时,我校全体人员应讲究文明礼貌,热情友好,不卑不亢,以礼相待。

(三)、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注意内外有别。不同外籍人士谈论不能公开的科研成果或其他的国家机密。不私自带外籍人士到研究室或其他对外保密的场所参观。

(四)、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如遇外籍人士发表有损于我国家或学校利益的言论或提出怀疑误解的问题时,应阐明国家、学校的立场或给予必要的解释。不做不利于国家或学校的事,不说不利于国家或学校的话。

(五)、严禁向外籍人士索取财物或兑换外币,不得背着学校同外籍人士私自交往,不得为个人的目的主动和外籍人士拉关系,甚至与外籍人员合谋,弄虚作假,欺骗学校。

(六)、与外籍人员交往时不接收贵重礼品。确实有不便拒绝的,应向校领导及有关外事管理部门汇报登记。

(七)、不得私自邀请外国记者、领使馆人员来校;未经批准,不得参加外国使馆组织的晚会或其他活动。

(八)、警惕个别外籍人员用各种手段腐蚀引诱、拉关系,刺探我国、我校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情报,进行非法活动。

(九)、除工作安排或与外籍人士有预约外,不得随意进入外籍人员住房,影响他们的工作和休息。不主动邀请外籍人士到学生宿舍。严禁与外籍人员发生不正当关系。

(十)、组织与外籍人士一起郊游或举行晚会、舞会须事先征得批准,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不搞铺张浪费。严禁酗酒。须严格控制饮酒量,饮酒不得超过个人酒量的三分之一。

(十一)、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外籍人士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活动。

(十二)、经常组织学习外事纪律,检查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及时处理违反外事纪律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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