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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医院社会监督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中医院社会监督制度

一、医院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医院领导与社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三、定期或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询意见表”,进行满意度调查。

四、聘请社会医德医风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五、医院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2.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编号等内容的胸卡。

3.公示首科首诊医师负责制及床位医师、责任护士姓名、职务等。

4.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5.住院病人实行一日清单制,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6.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篇2:区中医院拥军优属制度

中医院拥军优属制度

1.与部队现役官兵保持通讯联系,建立现役军人档案。

2.“八一”、“春节”期间党、政、工、团、人武部的主要领导,要坚持走访慰问军人家属,切实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3.对来院就诊的现役军人免收挂号费,实行六优先(挂号、划价、收费、诊治检查、发药、住院)。

4.现役军人的优待金由财务科月月兑现。

5.做好对军烈属、残疾、退伍、转业军人的登记统计工作。

6.对军人家属在生活、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优先给予照顾。

7.对部队组织和官兵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处理、回音。

收货部制度

篇3:区中医院走访慰问制度

中医院走访慰问制度

一、建立定期走访慰问制度,每年的“八一”、“十一”、“元旦”、“春节”期间,要对现役军人、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

二、定期走访与不定期专访相结合,每当遇到有天灾洪涝、伤亡等重大事件时,要及时对优抚对象进行专访慰问。

三、要经常与本单位的现役军人进行书信联系,了解思想动态,介绍情况,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为家乡争光。

四、走访慰问要注重实际效果,解决实际问题,防止不切实际的形式主义。

五、走访慰问要形成记录。

篇4:区中医院廉洁行医制度

中医院廉洁行医制度

一、医务人员要廉洁公正,文明服务,不得以医谋私。

二、不得将非医疗用品作为可报销药品开具收据,不得用病人的公费(医保)证件为自己或亲属看病取药。

三、不得利用介绍看病、安排住院、手术和检查治疗等机会,收取介绍费、好处费和其他物品。

四、不得弄虚作假,开人情方、人情假、人情诊断证明。

五、不得见利义,用暗示等手法,变相索要、吃请、收受病人及家属的钱财。严禁敲诈勒索。

六、不得违反因病施治原则,作不合理检查、治疗和用药。

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见死不救。认真执行驶首诊首科负责制。

八、不得向药品、器械和其它物资供应商暗中索要回扣,严禁个人收受回扣。

九、不得利用履行公务之便,接受被检查、监督单位(人员)的宴请、礼品或其它馈赠。

十、不得在业余服务、业余兼职服务、有偿服务等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经查处,根据情节轻衙,给予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篇5:区中医院双拥工作制度

中医院双拥工作制度

为了支援国防建设,加强国防力量,支持军人在部队更好的工作学习,保卫我国gg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胜利成果。特制订如下条例:

1.门诊挂号、配药处设军人优先服务窗口。

2.党总支每年两次例会,对我院现役军人、军人家属、烈属、转退伍军人在生活上有困难的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并督促落实。

3.凡上级安排到我院的转业退伍军人,优先安排工作、住房、子女就学、就业等问题。

4.每年分别于“八一”、春节前向现役军人所在部队汇报家乡改革和建设的新形势,鼓励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

5.每年重阳节请离退休、转业军人回院座谈或院领导亲自上门慰问。

6.对转业军人、现役军人、军烈属、荣誉军人春节前院领导进行上门慰问。

7.与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建立通讯联系。

8.建立转业军人、现役军人、军烈属、荣誉军人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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