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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校实验操作安全防范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学校实验操作安全防范制度

1、实验室负责老师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做好安全技术工作,确保人员设备安全,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2、实验室物品器材必须按类堆放,整齐清洁。

3、危险品的存放、销毁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实验教师应熟悉仪器、药品、材料的性质、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5、老师演示实验和学生操作实验必须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确保安全。老师必须讲清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实验过程中加强巡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6、实验前,未经老师许可,学生不得擅自动用桌上器材,须认真听老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待明白后方可开始实验操作。

7、实验操作时,学生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细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并立即报告老师。

8、实验结束时,学生须整理好器材与材料,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篇2:某某实验幼儿园重大问题议事制度

某实验幼儿园重大问题议事制度

一、决策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开发区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保证决策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二)科学决策原则

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三)民主决策原则

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听证和公示,班子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四)依法决策原则

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有关条例条规进行决策。

二、决策范围

1、根据上级国家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

2、讨论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目标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的推进措施和重要事项。

4、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计划,研究确定拆迁、安置方案,以及研究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5、讨论决定有关重要的先进评选、表彰、奖励事项。

6、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7、讨论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

8、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

12、其他需要提交研究的重要事项。

三、决策程序

凡属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经过如下程序:议题的提出──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基本形成共识──侍庄乡三套班会议决定。

(一)议题确定

重大事项决策议题由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

(二)议题讨论

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遇有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的,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可酌情当机处置,事后必须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

(三)会议表决

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表决。重大事项必须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除紧急事项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和分析。决策事项需上级审批或备案的,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手续。

(四)会议记录

要将决策事项、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结论、决策实施等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形成文字材料存档备查。必要时,可将决策情况在有关会议上通报。

(五)会议纪律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会议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

四、执行程序

(一)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后,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二)遇有分工交叉的,可明确一名具体负责人牵头组织实施。

(三)有关责任部门认真组织落实重大事项。

(四)集体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和少数人有不同意见的允许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但在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策之前,应当无条件执行。

(五)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集体决定的,必须经班子集体复议,做出新的决定,并按新的决定执行。

篇3:市实验幼儿园党支部工作制度

市实验幼儿园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工作要求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的法令、法规,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文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组织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新党员,按章程党规教育党员,鉴定考核党员,奖惩党员。

4、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工作的评议和意见,尊重群众合理化建议,关心、改善教工的物质、文化生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与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改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教育党员群众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不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严格做好干部、职工的奖惩及纪检工作。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在教育第一线的优秀骨干教师入党。

7、支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检查、有总结,定期向上级党委请示汇报工作。

8、支持、关心与指导工会、共青团及妇代会的各项工作,做好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3、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4、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是: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等课程。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学习教育:通过学习《章程》和有关文件,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肯定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事实,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要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中央确定的"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然后,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规定的手续进行处理。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

四、党员电化教育制度

1、认真抓好播放收看工作,做到播前有准备,播后有讨论,党支部要按照党员电化教育"三簿一册"的要求做好登记。

2、在播放过程中,严禁播放与党员教育无关的录像片,党员要严格遵守纪律,自觉做到讲文明、讲卫生,集中精力收看,严禁中途无故退场,杜绝带小孩或从事其它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3、播放党员电教片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召集党员集中起来组织播放,可以分期分批组织播放,也可以在校园网上公开播放。总之,以提高实效为原则。

4、播放后,必须组织讨论,消化吸收,讨论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既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也可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讨论,要以深化教育效果,提高党员素质为目的。讨论时要根据电教片内容,结合党员自身的思想实际和工作状况谈感受,组织者要做好讨论记录。

5、讨论后,播放员要将讨论意见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认真做好记录与资料积累,要有专人保管电教材料及设备。

五、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小组过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监督的特殊党员。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一般情况下,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一次,党课每季度一次。主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纠正工作的缺点及错误,加强党员的马列主义、*思想教育。

3、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两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一次,并作好详细记录。主要目的是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有关情况,总结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加强团结。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内容要提前3-5天通知与会党员、干部。

4、坚持领导干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支部委员既要参加支委民主生活会,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全体党员生活会,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

5、党员因工作或其他原因调动单位要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六个月以上要转出临时组织关系,交所到单位临时过组织生活,返回时由所到单位在临时关系证明信上签字盖章,回单位过组织生活。

6、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过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应认为是自行脱党。

六、党费收缴制度

1、共产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不得提前或拖交,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总支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交费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3、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那天开始交纳党费,原是共青团员的预备党员,预备期内只交团费,不交党费,预备期满转正后,只交党费不交团费。

4、党员应亲自向党总支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费不能让别人代交。

5、党费要求专人管理,建立专帐,定期收缴,定期检查,定期张榜公布,总支每月向上级党委上交一次,党委一季度向市委组织部

上交一次,做到按时按标准,不拖欠,任何人不得借支和挪用党费。

七、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内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负责召集,要做到定期召开,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

2、党内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就是在党内开展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党内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倾向。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幼儿园、个人的实际,不回避矛盾,不夸大矛盾。

4、党员之间要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解决矛盾。

5、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注意做好会前准备、会上记录、会后汇报落实等工作,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积极作用。

6、党组织要把民主生活会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增加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经常性工作,长期坚持,总结提高。

7、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8、每年组织教职工对党员的廉洁自律、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八、支部发展新党员制度

(1)党支部每年年初都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无特殊情况,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发展一名新党员。

(3)支部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活动,并分配一定的工作,对他们进行考察和锻炼。

(4)要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九、积极分子民主推荐制度

(1)要求入党的先进分子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要通过幼儿园群众无记名推荐和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

(3)由支部全体党员无记名民主推荐,2/3以上党员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

篇4:市实验幼儿园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市实验幼儿园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思想、*的理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始终同党中央和党支部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严格履行章程赋予的各项权力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交纳党费,按时认真保质保量完成党支部分配的工作任务,工作讲求认真,严谨扎实,实事求是,对待工作要有高度责任感,不浮夸、虚假。

三、党员、干部要做维护团结的模范,不搞派别活动,要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坚持原则,敢于斗争。

四、立党为公,党员、干部时时事事要把党和人民利益、学校集体利益置于前位:严禁任何党员、干部不择手段向党要地位、要名誉、要物质利益,特别是在晋级、升职、工作变动、住房以及子女就业等问题上搞投机钻营等不正之风。

五、党员、干部要坚持党性,不以权谋私,作风正派,对任何人都要一视同仁,严禁拉帮结派,搞个人小圈子。对待不同意见同志,不准打棍子戴帽子。

六、履行勤俭节约生活作风,不奢侈浪费,衣着大方朴实,严禁与人争吵、角逐、施暴,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七、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人员进出调动,较大额的经费开支,重大问题的决策都应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任何干部不能个人说了算,不得把个人意愿凌驾于组织之上。

八、要廉洁自律,不接受彩礼、不收受贿赂,不送公款人情,不用公款请吃请喝。一切回扣要交公,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截留私分。

九、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严禁打牌赌博,观看淫秽录相,搞不正当关系,不信佛入教,不吸毒贩毒。如在当地公安、保卫部门受到处罚,备案着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十、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忠于职守,以孔繁森等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当好人民的勤务员。

本规定通过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对违反上述任一规定的党员、干部经批评教育不改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纪律处分

篇5:市实验幼儿园教师守则

市实验幼儿园教师守则

1、教师不得侮辱、训斥、恐吓、体罚、及变相体罚幼儿的语言和行为。

2、教师不得接受和索要家长请吃饭及各类物品、现金、购物卡等物品。

3、教师不得与家长发生语言谩骂及肢体冲突等行为。

4、教师不得吃、拿幼儿食品;也不得在幼儿面前随意吃零食。

5、教师不得在工作中挑拨是非、互相争吵、乱传闲话、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和不利于团结的语言行为。

6、教师不得与家长有暧昧不清的关系。

7、教师不得做违法乱纪、有损幼儿园名誉的事,且幼儿园保留对教师诉诸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8、教师不得有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拒绝工作擅自不到岗或遇紧急情况不服从上级指派工作的行为。

9、教师不得对出现事故故意推脱或谎报真实情况,影响事故调查。

10、教师不得对幼儿对家长服务态度恶劣,致使家长上告、上报、被媒体曝光的事件发生。

11、教师不得有偷窃家长、同事、园所财务的行为。

12、教师的违纪行为给幼儿园造成经济损失的,幼儿园有权追缴。

以上员工守则,教职工违反第一次罚款500元处理,出现第二次直接予以辞退。

教师承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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